赤唐-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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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打断了莹秋的善言,杨花花苦笑道:“人都会变老,我又如何能逃得离?我并不怕老,只是女人一旦年老色衰,没了姿色便失去了价值,会被男人们如同垃圾一般丢在一边。我要是没了这张脸皮,还有谁能厚着它去替杨家斡旋?”
莹秋见主家如此真情,委屈道:“我真替您感到不值,杨家的日子能走到今天贵妃娘娘自然居功至伟。但若少了您的居中调和,哪件事能办的如此利落?二爷他非但不知道感恩于您,还一次次的逼着您去,去。。。”
“你还不懂。”杨花花嘴角声调愈来愈冷:“我们女人在这世上终究要依附家族的。别看你那么风光,男人不过一句话的工夫便能让你跌落谷底。”
“我便不信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无情,李家小郎君看起来就像个有担当的人!”莹秋努了努嘴,兀自辩解着。“他小小年纪便出口成章、文武双全、随和谦恭,还那么的俊朗!”
“他?”杨花花一愣,似在自语道:“他真的肯为杨家效力吗?”
“那是自然,您那么抬举他,向他许下那么肥的一个缺,他会看不出好坏?谁人不知杨家的权势如日中天,大树底下好乘凉,便是总角娃娃都清晓这个理儿。”
他真的会为杨家效力吗?从见到李括的第一眼起,杨花花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甘于人下的人。但倘若只是为了她呢?屋内红烛摇曳,杨花花的眼神渐渐朦胧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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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平日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是不见行人。打更人打着哈气,揉着眼圈一边敲着铜锣一边报着时辰。入了秋,天气便凉了下来。一身粗布工服已不足以御寒,打更人不住打着寒颤,心中早已将掌管度支郎官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个遍。拐入一条小巷,他忽觉一道黑影闪过,揉了揉眼环视一圈却并未发现什么异样。真***见鬼了,暗自腹诽一句,他便又朝前走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
于此同时,一身着紧身夜行衣的蒙面客正在邻连的屋顶飞速疾奔着。长安的民居鳞次栉比、一家连着一家、一户挨着一户,这为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所穿的布靴似用了特殊材料,疾奔起来竟无丝毫声响。他似极度熟悉路线地形,竟不需停下分辨方向,一道朝着北面而去。
夜色便是最好的伪装,寂静便是最好的掩护。夜行人丝毫不担心自己的行踪会被人发现,在这个时分没有一个正常人会跑到房顶看星星。
约莫行了盏茶的工夫,他停了下来,环视了一下周遭的建筑,纵身一跃跳进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院子。
这是西市雅拉酒楼的后院,深夜时分显得有些冷清。夜行人缓步朝正堂走去,及至门前,轻敲了三下便再不肯发出半声声响。
“谁啊?都打烊了。”小二不耐的揶揄着,被掌柜丢在前堂看店本就窝了他一肚子的火。现如今连木凳都睡不安稳,怎能不来气?
“咚、咚、咚。”又是三声轻响,一样的归于静默。
“谁他娘的没完没了!”小二系好中衣的带子,三两步跑至后门前。骂骂咧咧的去了门闩,小二满面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夜行人。
那夜行人似戏谑般的在门板上又敲了三敲,一把扯去了脸上的面巾。
“去叫你们的掌柜来。”那夜行人的面容黝黑、鼻梁高挺,眼窝深陷。一副长头窄脸,发髻于上额弯成一道上弧,显然不是中原人。(注1)最为可怖的是,他的左脸从眼睑下直到下颌有着一道长长的浅红色疤痕,在油灯的印衬下竟似活物,生生蠕动。
“唉、唉。”那伙计如同见到厉鬼般吓得连连后退,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后堂。
夜行人将一把随身佩戴的横刀放在了方桌上,从腰间取出一个马奶带子径直灌了起来。那横刀的刀鞘已隐隐生锈,似镀着一层铜绿。刀柄处生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豁口,用油麻绳绑了几绕,倒也勉强能用。只是此刀的主人似乎对此却毫不在意,无时无刻不将其带在身上,放置于最显眼的位置。
“香巴拉来的贵客,怎能不尝尝家乡的美酒。”雅拉酒店的掌柜轻点着头从后院走来,送上一壶上好的青稞酒。(注2)
夜行人轻摇了摇头:“长安的风太暖太软,我只怕翱翔蓝天的雄鹰已渐渐磨掉了锐气,变成甘于平庸的灰雀。”说完他便再不言语,径自喝着马奶袋中的烈酒。
“神圣的佛尊啊,你赐予的血液在我身上流淌,你赐予的力量在我身体中迸发。有太阳升起的地方便有香巴拉,我时刻未曾忘经卷的真义,无时无刻不在感化着身边无知的凡人。现今圣使却怀疑你信徒的忠诚,我只愿以鲜血来证明自己!”掌柜转身双手合十,朝西首虔诚颂念。
“够了!”夜行人看不惯掌柜如斯的做作,粗口打断道:“赞普派我来,只想让我告诉你。西边已经陈兵以待,该你做的事情不要忘记,否则即便赞普饶了你,死后你的灵魂也升入不了香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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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是藏族人的相貌特征。我特定查了《四川藏族相貌考》这篇论文,总结出的特点。
注2: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的音译,,又译为“香格里拉”,其意为“极乐园”,是佛教所说的神话世界,为时轮佛法的发源地。
ps:这章流云写的很苦逼。无奈才疏学浅,查了许多关于吐蕃、藏学的资料。嗯,有没有一种新鲜感,节奏是不是越来越快了?
第五十六章 倾杯(六)
晨光熹微。
西市济源酒楼大堂中,南霁云大马金刀的坐在横凳上,将一碗烈酒推送给力括。
“南大哥,我真不能再喝了。昨晚在虢国夫人宅中,我可被灌了个满饱!”李括连连挥手,谢绝了南霁云的好意。
南霁云双目一瞪,作势喝道:“怎嘛,当了个校尉便不认你南大哥啦?虢国夫人的酒你能喝得,你南大哥的酒就喝不得?”
“不,不是!”少年被南霁云逗弄的手足无措,连番辩解。
南霁云将手中酒碗敦声放在少年面前,不由分说道:“不是就干了它,像个爷们点!”
“唉,唉。”李括无奈的端起酒碗,仰脖几口灌了下去。这酒来的甚烈,入口便激的少年一阵呛咳,十分好酒有四分倒从李括颈边流滑开来,甚是可惜。
在少年背上轻拍了几下,南霁云和声关心道:“你慢些喝,又没人跟你拼酒。这酒啊下的越快,越是激人。你这小小年纪,可别伤了身子。”
“吁。”长出了一口气,李括一阵苦笑:“若不是您老人家逼着我喝,我也不会这么赶命喝!”
轻手在方桌上敲了敲,南霁云故作神秘的笑了笑:“这叫你来嘛,自然有好事。听说你小子进了神策军便封了校尉,想必以后是前途无量。你南大哥为自己将来考虑也得好好讨好你,将来也好讨个金饭钵!”
“南大哥!”李括羞得直红到脖颈,高声抗议。
“你看看你,哪里有份校尉的气度。”南霁云爽朗的拍了拍少年略显单薄的肩膀,满面慈和。“神策军注定是要去陇西的,军中不比长安,规矩禁忌多。你个少年娃娃,虽然资历不浅,毕竟朝中没有背景,难免遭人嫉恨。你南大哥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不过也在军中有些过往。在军中做事,要做到少说多干,不该你管的千万别管,平白误了大好功名!”
“唉、唉。”少年连声称是,南大哥待他如亲兄弟,此番将自己的人生经验毫无保留的与自己分享,怎能不让人感动。
“陛下建了神策军,想必是要对西边用兵了。你们隶属神策军,该是不会冲到第一线。不过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个长辈在身边照应,总好过自己闷头瞎撞。你到了武威(注1)后去找一个叫薛峰的镖头,他常年在边关走镖,黑白两道认识的人都不少!”
“哦。”李括轻点了点头,将薛峰这个名字默默记在心间。南大哥早年可是闯荡江湖的游侠,江湖道上的朋友结交了不少。这些道上的朋友虽然没有什么政治背景,但大多很重义气,诚心结交便是一辈子的兄弟!
“知道为啥我把你叫来济源酒楼吗?这酒店虽是每日开店迎客,却也间或做着皮货生意。每年春天从长安贩卖丝绸、茶砖去漠北贩卖、廉价收购了草原的生皮、银器再赶在入冬前返回关中。这一来一往,可就是十倍的差利!”南霁云抖了抖手指,比划道:“入塞无非两条路,一来从河东经马邑北上直行,越过了长城便进入了浩瀚草原。二来便是从河西走廊经武威、过凉州折而行之。自我大唐定鼎立朝后,相继兴建安西四镇,丝绸之路被重新打通。北线因此渐渐废弛,众商队纷纷选择更为繁荣安全的西线。”
李括静静的听着,虽然他不知道为何南大哥会对自己说出这番话,但少年还是温和谦恭的听着南霁云的嘱咐。
“不夸张的告诉你,这济源酒楼九成的银钱进项都来自于贩运货物。去塞外走上一遭,顶得上这酒楼半年的收入!”南霁云喝了一口烈酒,继续道:“过些时日他们要去武威跑趟短程,你跟他们一道,正好当做护镖!”
“啊!”李括惊得跳了起来,他怎么也没想到南大哥找他来竟是为了替商队保镖。且不说从未有过军队替商人保镖的先例,便是有例可依,哥舒翰大帅那里又要怎么去说?
“南大哥,如今我已隶属于河西军,行事皆有规程节制,怕是。。。”
“唉!”挥手打断少年的话头,南霁云道:“章程还不都是人定的,况且这也是陛下的意思。”
“陛下!”李括已是脸色苍白,他实在不明白为何小小一支商队竟能引出如此是非。
环视了一周,见除自己二人外再无余人,南霁云压低了声音道:“其实,你南大哥我也是隐士!此番便是通过我告知你,你已经通过考核,正式成为隐士了。”
轰!少年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南大哥,隐士?我也成为了隐士?
见少年一脸惊讶,南霁云耸了耸肩膀:“这有什么好稀奇,隐士乃为陛下喉舌,本就无处不在。实话告知与你吧,此楼的掌柜也是我大唐的隐士。只不过大家明面的身份不同,分工职责不同罢了!”
“这么说,我已成为了隐士?此次保镖便是陛下的旨意?”少年猛然摇了摇头,力图让自己变得更清醒一点。
“是,你已经成为了隐士。军营一个月的考核期,你表现非常出色,陛下很满意!此番行动不要声张,哥舒翰节度要赶在几日后返回河西处理紧急军务,只带几百亲兵离京。”南霁云似笑非笑的打量着少年,让人捉摸不透。
少年努力的平复心中的惊疑,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看来,从马球赛开始便是对自己的考核吧?马球赛的封爵、神策军中的领兵训练、实战演习的一战成名、这三者都是考核的一部分,原来自己无时无刻不在皇帝陛下的控制注视之中!
“为了不引人耳目,此次护镖的只有你们朱雀一团。也就是说,路上发生了什么,决定权完全在你!”南霁云想了想终是将自己的担心坦诚相告。
“可,可我给娘亲、阿甜他们说的是明年才开拔河西。这,这我该如何解释。”少年急声辩驳。
“还思量这些劳什子事情作甚,得了陛下看重,是你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次压镖,只是个幌子,你要记住你去河西的路上走的越慢越好,一定要查出一首叫‘洛书诀’歌谣的来历!”南霁云给了少年一个搂脖,气道。
“洛书诀?”李括疑声询问,这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他还完全没有做好准备。
“嗯。前些日子起,从陇右、河西一代传来一首童谣唤为洛书诀。”略思忖了片刻,南霁云低声念了出来:“洛书现世、中原劫;佛尊开斋,两京陷。五斗米入香巴拉,烽燃瓜凉山河变!”(注2)
李括皱了皱眉,不悦道:“这童谣恁地如此狂妄!”
“难道你没发现近日长安城中多了许多吐蕃的佛僧吗?”南霁云敲了敲手指,眸中的目光越来越厉:“这些时日你也别闲着,多查查这些吐蕃佛僧的来历。装神弄鬼,故作玄虚。我就不信有什么歌诀谶语,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也就能哄骗一下愚昧无知的信客!”
吐蕃僧侣、陇右河西、五斗米、香巴拉。。。这一连串名词连在一处究竟代表了什么?这洛书诀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李括只觉压在肩头的担子很沉、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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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武威:武威为唐朝时河西首府。因为处于河西走廊的咽喉,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故而武威在有唐一朝极为大气。有诗云:“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由此可见一斑。
注2:洛书:洛书古称龟书,传说有神龟出于洛水,其甲壳上有此图象。传说洛书现、天下变。
ps:这章流云写了快4个小时,求给点鼓励吧。
节奏快多了有没有,很爽有没有?流云说到做到!
第五十七章 洛书(一)
别过南霁云后,李括叫来了张延基、周无罪等好友一齐商讨接下来的打算。出乎李括的意料,张、周二人非但对吐蕃佛僧大量涌入长安的行为不予质疑,反而打趣他疑心太重,草木皆兵。倒是周无罪这个小胖子,在听说李括成为隐士后,两颊上的肥肉一颤一抖,由红粉生生憋成了酱紫色。
“你,你真的成了隐士?”小胖子转了转眼珠,试探着问道。
“如假包换!”李括恬和一笑,摆了摆手。
周无罪的嘴角扯了扯,终是压下了心头的不忿,阴阳怪气道:“呦,不错嘛。十六岁就成了我大唐的隐士,前途无量啊。”
李括知道周无罪是起了酸意,耸了耸肩:“我再怎么前途无量还不是你周大天才推举的?再者说,天才和凡人总归不能以一条标准衡量的。”
周无罪见李括主动给自己铺好了台阶,也不好过于矫情,“大度”的摆了摆手:“罢了罢了,谁让我上辈子欠你小子呢。你现在可是神策军朱雀团的校尉,我的顶头上司。我周大天才不为别人考虑也得为自己想想!”
“你啊!”李括轻夹了小胖子一眼,不再做争辩。
根据南霁云给他的线索,此次吐蕃佛僧大量涌入长安,基本都居于安仁、开化二坊。由于安仁坊的荐福寺(注1)高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