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是把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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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拜而下,已从一个少女,变成一把剑的娘子,心中微微苦涩。
“送入洞房。”
从那喜帕缝隙看去,房内的红软被上,也放着莲子、花生、桂圆这些吉利东西,闹新房的人出去了,我坐了一会,不知哪吹来一阵风,大红喜帕飘落在地。我眨了眨眼,往一侧看去,终于是看到那踏雪剑了。
剑还未出鞘,如之前所知道的那样,极是普通,若放在兵器库中,也毫无出彩之状。我抚着偏鸦青色的剑鞘,冰冰凉凉,还有些扎手。拔剑一看,剑身更是平常,连那利剑的一丝光泽也没有。
我想要是别人砍它一刀,会不会拦腰断掉。想到这,我微微握紧了剑,念声道,“剑啊剑啊,我虽然嫁给了你,但是你千万不要真的把我当娘子。我已经有心上人了,所以我不是你娘子,你也不是我相公。”交代性的说完这话,已打了声呵欠,我实在是困了。
屋内红烛光点摇曳,清风缓缓飘卷在屋内,吹的红帷幔轻拂。
我怅然若失的看着屋内景象,叹了一气,卷了被子睡下。
【ps:女主家人执意要女主嫁给一把剑,也并非全是因为避劫,真正的原因会在故事后面提到,毕竟天下父母心,不会真要女主守个活寡的。】
☆、第三章 真身
早上醒来,睁眼便看到踏雪剑,我伸手抚着剑身,即使是在被窝藏了一夜,还是凉凉的。起身换下喜服,洗去脸上的胭脂,对镜挽发的时候手指顿了顿,仍是挽了个少女发髻。
推门出去,伸了个长长的懒腰,便跑到武场晨练。
我们有晨练的习惯,从做书灵以来,就没有缺过一日,风雨不改。是以林家弟子即便武功不济,体魄之好,也远胜于其他门派弟子。
林家人没有惯用的兵器,刀、剑、枪、矛、戈、戟都有人使用,连那些旁门左道的兵器,用了也无妨,只要顺手即可。
而且我们以轻功闻名,雁过无痕、水上飞、浮光掠影这些江湖上所听过未听过的绝顶轻功,都可以在林家找到。
我没有兵器,轻功也只能是勉强在屋顶飞奔。不过每日晨练的习惯不变,身体倒不差。
晨练结束,娘亲便把我叫住,“老五。”
“娘。”
娘亲将一个月白色的长布袋放在我手上,看了看我头上与往日无异的发髻,没有责怪什么,笑道,“娘给你缝制的,以后出门,把踏雪剑放在里头,背在身上吧,好保你平安。”
我点头,“嗯。”
回到房里,将剑放入布袋中,背在身后,在胸前绑上长带,往镜子里照了照,倒添了一分英气。但再往身上挂上那放本子的小布袋,却显得滑稽了。我苦着脸左挪挪右挪挪,还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如果我有三哥的本领,过目不忘,回到家里再寻纸笔记下,那该多好。无奈的叹了一气,便往前院蹦达去了。
下人见了我,打着招呼,“五小姐好。”顿了一下,又弯了弯身,“五姑爷好。”
我……
走到廊道,见三哥进了前厅,我思索一下,也跟了过去。
“问鼎大会下月初一便要开始,各路英雄豪杰三教九流都会前去。”爹爹拂了拂热气蒸腾的茶水,说道,“老三你去。”
我探头看去,见他视线看来,转身想走,那郎朗如钟的声音便在后面响起,“老五也去吧。”
我无奈应声,“噢~”
问鼎大会是三年一度的武林盛会,到那天各门派都会齐聚一堂。表面是为武林和谐美好的未来共同奋进,实际上只是各大门派炫耀本门财力势力以及实力的日子。
所以我不喜欢去那种地方,而且,那人也不会去吧,他素来厌恶这种又热闹虚伪的场合。
收拾好包袱,跨上马,三哥笑道,“妹夫也去。”
我鼓着腮抗议道,“三哥,不要打趣我。”
他朗声笑了笑,又说道,“七姑姑和智通大师都是武林先知,他们说的话,还是信的好。”
我思索片刻,问道,“三哥,那以后我还可以再嫁人么?”
他微微皱眉,“小妹有意中人了么?”
我收回视线,拍了拍追风的脖子,“走吧。”
*****
崧岭镇临近扬州,此时正是七月天,天气酷热。
能在荒郊野岭的地方看到茶棚,即便简易,也让人欣喜不已。
我把缰绳系在树上,抹去额上的细汗,唤小二上了一壶茶,在这草棚下,总算是凉快了许多。
刚斟满两杯茶,便见不远处的树后,一个男童朝自己招手。我往身边看了看,又看向他,确定他是在叫自己。
三哥已去前头跟小二买干粮,我起身跟了过去。
不等我靠近,那男童已经跑开了,我皱了皱眉,见他跑远了又停下来,似乎在等自己。未有多疑,快步追上去,进了丛林中,却不见他人,倒是看到地上趴了一个人,一个满身是血的人。
我忙蹲身下去,伸手探他鼻息,手未缩回,突然被他抓住手腕,转脸过来,已是满面的刀痕剑伤,血迹斑斑,“姑、姑娘……”
我定声道,“你先别说话,我带你去找大夫。”
“不……”他气若游丝,手上的力气却大的吓人,“求姑娘,帮、帮我送一封信。”他一手从身下拿了信,也不管我是否愿意,已放在我手上,这一放,立刻松了一气。
我看了看那已经染了些许血珠的信封,说道,“我先帮你止血。”
他蓦地放开手,喉中似含了血,“请姑娘,把这信,带给……”他哇的吐出一口血,嗓子咯吱了一字,那音调也模糊了,“……公子。”
尾音落下,人已经歪头死了。
我傻了眼,带、带给什么公子?大公子二公子还是某某公子。喂,不要卡关键啊,能不能多说两个字再死啊!
答案是不能,鼻息全无,已不会复生。我像蘑菇一样蹲在一旁,拿着信不知如何是好。
我探手在他怀中搜了搜,取出一块木牌子,心里咯噔一下,“平定王的家丁。”
平定王景尧原本是开国将军,后来自动请辞,卸甲归田,先皇赐他封地,封为平定王。
但这不是重点。
平定王后来娶了心夫人,生下夜公子,但不知何故夫妻感情生变,心夫人便带着夜公子离去。过了一年,平定王又娶了鹤夫人,生下玉公子。但后来鹤夫人又带着玉公子回到江湖中。
如今两位公子各自接掌其外公家业,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两大门派。
但这仍不是重点。
平定王的家丁出现在这里,那也就是说,可能玉公子也在附近。
人如玉,却更胜玉一筹。
是以江湖称他为玉公子。
不对,这依然不是重点啊!
前日听闻平定王离世,留下富可敌国之财,因两位公子早早就随母亲离开景家,朝廷也不知平定王选定哪位公子继承爵位和封地。而今这信,或许是平定王留下,说不定,里面便有提到此事。
玉公子和夜公子在江湖上门下弟子众多,若信里真的有说让谁继承,恐怕要掀起风雨。
我现在拿着它,这家丁又被人杀了,那我就处于极危险的处境中。
如果把信留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万一信中内容被人篡改,或者藏起来,那我必定是闯祸了武林无疑;但如果收起来,被人怀疑我期间作假,也百口莫辩。
只是如果真是平定王生前定子嗣这么重要的事,他也不会如此草率弄出个容易让人修改的信件吧。
想到这,我把信收好,听到三哥唤我的声音,从丛中跳了出去,这件事,不能让三哥知道,一人有危险便好,绝不能两个人都陷入困境中。
*****
到了崧岭镇,已过了十日。离问鼎大会还有十七日,但镇上的街道酒楼,到处可见持刀佩剑之人。
我们牵马而入,寻了个客栈住下。
江湖儿女本就不拘小节,即便是在房内,也能听到临近房间传来的呼喝猜酒声。只不过在烈日下行了那么久,听的心中有些烦躁。我放下包袱,取下剑,触手去摸,冰冰凉凉,在这酷热中倒很舒服。我贴脸上去,鼻尖嗅到微微寒气,睁眼去看,那剑鞘仍是破败,但比起十日前看来,已有些不同。
除了那寒气,又说不上有其他变化。
我拔出剑,寒光入眼,剑身已映上自己的脸。我嘀咕道,“难道你真的有灵性么,还有,你真的救过我么?”
我自言自语着,耳畔似乎有微微轻笑声。我眨了眨眼,手上握紧了剑,警惕的往四下看去,不见人。咽了咽声,转过身来,却是撞在一个怀中,手上已是空无一物。
那微凉之气迎面扑来,在这夏日中惊的我冷汗直落。
即使我不是高手,但是也不至于差到这个地步,连人入了屋内也不知晓。
我抬头看去,一个高大身影已经俯身而来,四目相对,清冷深邃的目光凝眸看来,笑道,“既然这么怕热,那就把我整个人都抱着吧,你再乱蹭,我就该热起来了。”
我愕然,逆天了……佛祖显灵了……
见鬼了……
☆、第四章 相见
“小妹,小妹。”
轻声唤来,我缓缓睁开眼,就见三哥略有急色,长松了一气,“你总算是醒了。”
我晕乎的坐起身来,接过他递来的一杯茶水,一口饮尽,才回过神来,杯子一扔,抓住他的衣袖问道,“那人呢,他在哪?”
三哥皱眉道,“怎么了?”他拍了拍我的脑袋,笑道,“中暑了么,慌乱成这模样了。”
“不是。”我急声辩解,“踏雪剑变成人了!”
三哥苦笑,指了指我身旁的剑,“它不是好好的在这么。”
我往旁边看去,果真是静静放在一侧,惊的我差点弹跳起来,躲到床尾,抱着被子盯着它。三哥拿起剑,细看了会,笑道,“若是能化人形,也好,那就真的能跟你做夫妻了。”
我语塞,往那踏雪剑看去,分明没有一丝异样。我挠了挠头,难道真的是在做梦。
三哥说道,“夜公子和玉公子都来崧岭镇了。”
我猛然回神,“玉公子也来了?他不是素来讨厌这种热闹的武林集会么?”
“的确是,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来的原因,夜公子住在镇南边的客栈,所以我想,”他笑了笑,“玉公子肯定是唱反调,要住在镇北,只是还未入住。”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这同父异母的两兄弟心不合,面也不合,明明自小就没有一起生活过。
我说道,“镇上的店老板现在肯定已经在想着法子让他住进自己的客栈来。”
玉公子素来喜静,面子又大,如果他能入住,那在这龙蛇混杂的问鼎大会前,客栈都能平平安安,绝无人敢造次。更何况,他挥金如土,请了进来,便等于是供奉了一个财神爷。
三哥笑道,“玉公子实在是个聪明人,他进了镇北,便放话,若是他的马车停在何处,便住宿于此,这样一来,倒不会得罪于人。”他托腮想了想,饶有兴趣道,“你说如果马车停在一位剽悍的大婶门前,他会不会住进去。”
听到那翩翩公子被他打趣,我鼓了股腮,起身穿了鞋,说道,“他会住在迎客松的。”
“我现在去一趟镇南,你留在镇北。”
“嗯啊。”我扑腾扑腾的跑了下去,见小二在四处斟茶倒水,跑前去将他拦住,“小二哥呀,你想不想玉公子住在这?他可是会打赏很多钱的大主顾哦。”
小二“嘁”了一声,抬了抬下巴,“你看对面那天客居,锣鼓鞭炮都摆上了,就等着马车过来。我们这迎客松怎么比得过他们,掌柜都放弃了,我瞎凑什么热闹。”
见他要走,我忙拉住他,正色道,“我教你个办法,马车一定会在这停的。”我附耳过去,说了一番,又把一锭银子交给他,“跑腿钱。”
小二见了手里的钱,终于是笑开了,紧拽在手里,“姑娘放心,我一定照办。”
我点了点头,又跑回楼上,站在栏杆上眺望,不见马车,脚尖一点,跳上屋顶,四下瞅去,视线被各处屋顶遮蔽,哪里还看得到半个人影。
耐着性子坐了下来,瓦片已被烈日照的滚烫,只好半蹲着。等了半个时辰,已热的要被晒熟了般,才见一辆紫色顶罩,四面绛紫绸缎装裹的马车缓缓驶来。
看到那紫色马车,心蓦地跳了起来。
这是第二次见到它,上一次,是在十年前。
那玉公子,想必已经不记得我了。虽然记忆中的面庞已经模糊,但是那玉白色的身影,却印刻在心底。
我握了握拳,手心已经沁出汗来,见那马车已停在迎客松门前,心吊的老高,过了许久,略有些紧张的站起身,眼前忽然一阵青光蓝光,脚下踩了个空,噗通的倒在瓦片上,滚落下去。慌的我伸手乱抓,指甲与瓦片刮出一道道刺耳的声音,听的我整个人都抖了抖。
幸而那屋檐结实,双手紧握住边沿,身子悬在半空,往里边一晃,双脚稳稳落在木栏里面。
这一惊一乍的,头反而不晕了,我晃了晃脑袋,不会中暑吧。
掸干净了衣裳,听见楼道传来脚步声,抬头看去,走在前头的小二被我忽视了,先映入眼中的,却是那一身素白锦帛,和那白似玉无暇的俊美面庞。
玉公子微微偏头,看了看我,视线却未在我身上多停留,便进了屋里。
那门关上时,小二已是拿着一片金叶子喜滋滋的出来,见了我,笑道,“姑娘,你那在门前撒黄豆的方法可真管用,那马死活都拉不走。”
我勉强笑了笑,心不在焉,“玉公子长途跋涉而来,马匹只能吃些青草叶子,进了镇肯定饿的慌,看到豆子自然停不下步子。”
小二还在夸着,我已经进了自己屋里,坐在床沿看着那面墙,伸手探去,一二三,隔了三间客房,却好像隔了三座大山般。
当年自己和二姐去看花灯,却是被人潮挤散,漫天飞雪被那大红花灯映照的如连绵血色,我坐在石阶上哭,那玉般的人走过来,清举的面庞在灯火下忽明忽暗,朝我伸手过来,笑的云淡风轻,“跟我走。”
我一直记得,但依玉公子刚才的神色来看,却是全然不认得我了。
也对,当时我才六岁,脸还没长开,现在比起当日来,轮廓都已变了。
想到这,心里才稍微好受起来。
我翻出本子,呵化了笔上的墨汁,提笔写道,“盟元九年崧岭镇,举世无双玉公子入住迎客松。”
收起笔,正等着墨迹干,背后真正凉意拂来,身体顿时僵住,这种冷意,怎么似曾相识。不等我转过身,那股冷气已经裹来,耳背一股清冽气息扫来,“举世无双玉公子……”
我惊的合不上嘴,颤颤偏头,又是见到那男子,虽长的不似凡人,俊挺的五官和柔和的轮廓极为养眼,可这脸,分明就印刻着绝非好人四个大字。
如果是好人,又怎么会跑到一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