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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男祸--太女请上榻-第124部分

小说: 男祸--太女请上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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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战兢兢跪下,小心措辞道:“凤后神劳过度,以致阴阳失调,体虚气弱。病症虽重,但只要细心调养,此后数年,可保安虞无恙。”
轩辕慈眉头紧蹙,阴沉的目光,落在张世礼的头顶:“你的意思就是,如果凤后不细心调养,就无法安虞,也保不了无恙,是吗?”
皇帝说的没错,凤后的病在太女府时,她就为他诊治过,那时候就已经很严重了,加之这两年来,凤后时常焦虑,大伤大恐,原本就不康健的身子,经过这么一折腾,早就油尽灯枯,如果肯配合调养,至多能活个十年,若是不肯配合,能不能平安度过半年都是个问题。身为医者,她本该实话实说,但皇帝性情暴戾,喜怒不定,她要是说了实话,铁定看不到明日升起的太阳。
重重叩首,小心道:“人皆是血肉之躯,血肉有损,则需以药石做引,休养生息,方可痊愈,凤后虽福泽庇佑,却也要爱惜凤体,如若不然,再好的灵药,也是徒劳。”
轩辕慈心中虽有怒气,但也知太医说的是实情,如果云锦不肯配合诊治,就算神医再世,也无力回天。
疲倦地挥挥手:“退下吧。”
张世礼长吁口气,天知道在皇帝沉吟的那段时间,她有多么的恐惧惊怕。
内殿中,一身霜白的男子,独自静坐,那日渐消瘦的容颜,每看一次,便心惊一次。
即便已经封他为凤后,他却从来不戴凤冠,也不穿吉服,永远都是一身白,衬得如雪的肌肤更是白的透明。
轩辕慈缓步上前,伸臂将男子拥入怀中。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拒绝她的触碰,是的,不再拒绝,不是因为接受了她,而是因为,他已经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哪有人一天到晚,只维持着同样一个姿势,同样一种表情,几乎不吃不喝,连眼神,都是空洞寂灭的。
她的云锦,那个气质如玉,缥缈清雅的男子,从在相国寺告诉自己,他的心,已经不再属于她的那一刻起,就再也回不来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轩辕梦,都是因为她!
“云锦,我们重新开始好吗?”她弯下身,手指抚过他苍白的面容:“只要你答应,我就再也不碰其他男人,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
像是没听到她的请求一样,男子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云锦,我这么爱你,你却如此对我!”抚在男子脸颊上的手,不由得加大力气:“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她死了!我不许你再想着她!”
苍白消瘦的面容上,被她捏出明显的两道指印,轩辕慈再也无可隐忍,猛地将他推到在柔软的地毯上:“你心甘情愿把身子给她,却始终不肯接纳我,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不,你是我的,我不想再等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轩辕慈的男人,谁也改变不了!”粗暴地扯开男子霜白的衣襟,轩辕慈疯狂地啃咬着他颈侧的肌肤,手指在他身上游移,企图挑起他的*,可身下的人,除了有呼吸有心跳外,就跟个死人没什么区别。
堂堂一国之君,什么时候竟沦落到要屈尊去讨好一个没感情没灵魂的死人?勃然大怒,轩辕慈甩了男子一个耳光,这是她第一次打他,却下了狠力,云锦的脸偏向一边,有殷红的血,自唇角滴落,染红了雪白的地毯。
愤然甩袖,如今,她只要看他一眼,都会觉得刺心,觉得厌恨!
跪在锦怡宫门前的侍人,屏息静气,颤抖着迎送皇帝离去,刚才那响亮的耳光声,他们听得一清二楚,被皇帝捧在手心的凤后都被打了,可见皇帝的震怒程度。
不过还好,没拿他们来撒气。
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题外话------
看在这章有肉的份上,亲们也要给力啊~

、第111章 赝月的秘密

一大清早,就有人在国师府的后院练拳,轩辕梦好奇,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窦钟。
最近这段时日,总是围在白苏身旁转,都快把这个人给忘记了,自己当他是透明的,他却任劳任怨地给自己做管家,每天照顾南宫灵沛、血瞳还有白苏的饮食起居,也奇怪,这么五大三粗的男人,竟会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窦钟。”走上前,静立在窦钟身后。
正练拳练得酣畅的窦钟闻言,转过身,恭敬道:“大小姐。”
“这里还住得惯吗?”她知道,窦钟这种性格豪爽的汉子,最讨厌的就是和朝廷以及官府的人打交道。
窦钟摸了摸晶亮的脑门,憨然一笑:“还行,那个赝月比一般的官老爷要仗义多了,可惜她是女人,如果是男人,我还真想跟她拜把子做兄弟呢。”
轩辕梦忍不住笑,赝月还真是有本事呢,八面玲珑,连窦钟都能收买,果然是当官的料。
“行了,我就不打扰你练功了,你也别把我当什么大小姐,我们是平等的,有什么不痛快,你直接告诉我,藏着掖着不是江湖中人的性格。”
“大小姐。”轩辕梦刚转身,窦钟便追上来,支吾了半晌,道:“赝月这人虽豪爽,但我总觉得她有秘密瞒着我们,大小姐还是注意些为好。”
秘密?轩辕梦心中一动,想起那日赝月中了白苏的毒后,说她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自己。
她当真,隐瞒了自己什么?
不想用龌龊的心思去猜忌她,赝月是她这辈子遇到过的,最知心的朋友,没有之一,她不愿去破坏这难得的友谊。
心神不定地点点头,轩辕梦道:“我知道了。”
窦钟也没再多说,一切点到为止,轩辕梦是个心思聪慧的女子,知道该怎么做。
愉悦的心情,因窦钟的一句提醒,而变得沉重起来。
总觉得,如果自己要与赝月为敌,那么比当初遭受背叛和欺骗还要让她难以忍受。
赝月啊赝月,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
“嘿,小白苏,听说你现在特别不老实,到处乱杀人,是不是真的啊?”前院,正在地上数蚂蚁的血瞳,看到对面临风而立,嘴角带笑的白苏后,突然觉得同样是人,他过得心满意足,为什么自己就过得如此憋屈?所以决定损他两句。
白苏嘴角的笑陡然凝固,他转眸睨向血瞳,之前还溢满温情的眸,顷刻间射出冰冷的寒霜。
有一缕极淡的轻烟,飞向对面的血瞳。
血瞳骇了一跳,没想到从前最好欺负的小白兔,现在竟变得这般残酷嗜杀,他连忙从地上跳起,情急之下,将目光凝成一道光束,浅红的眼,漫上浓厚的血色,将白苏的视线淹没。
“小白苏,不许对我用毒。”血瞳下了命令。
白苏手指一翻,果然,那缕弥漫在血瞳周身的淡蓝色烟雾瞬间消失。
血瞳长舒了口气,拍拍心口,原想离他远点,却怎么都咽不下被欺负的这口气,于是又绕了回去,站在白苏面前:“小白苏,我今天就代所有被你毒害之人,好好教训教训你。”他转了转眼珠,对他下了命令:“蹲下。”
白苏就像一只牵线木偶般,随着他命令的落下,老老实实蹲了下去。
血瞳一脸得意,终于也有他整人的机会了:“双手抱头。”
白苏抬起胳膊,听话地抱住了自己的脑袋。
血瞳转转眼珠,贼兮兮的,“听我命令,跳!”
白苏以双手抱头半蹲的姿势,朝前跳了一步。
血瞳那个高兴啊,简直都要乐上天了:“继续跳,没有我的命令,你不许停下。”
白苏的毒术再厉害,也没办法抵抗他的摄魂术。血瞳说跳,他就只能跳,而且他不让停,他就永远别想停。
真有趣,比看蚂蚁搬家要有趣多了。血瞳坐在石凳上,翘着二郎腿,饶有兴味地看着白苏在地上做青蛙跳。
“黄鸡公,尾巴拖,三岁毛伢会唱歌,不是爷娘教给我,是我聪明学的歌!”实在是太高兴了,一连几个月的郁闷都被一扫而空,血瞳一边观赏白苏青蛙跳,一边忘乎所以地哼起了跑调的小曲。
轩辕梦远远就听见一个走调走到西伯利亚的破锣嗓子在唱歌,眉头狠狠一拧,这谁啊,大清早的就坏人心情。
朝那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青砖地上来回青蛙跳的白苏,和坐在石凳上摸着下巴唱着小曲的血瞳。
“苏苏,你在做什么?”懒得理会血瞳,快步走到白苏身边,可他却像没听到自己说话一样,还在那锲而不舍地做着青蛙跳。
不对,非常不对!
轩辕梦缓缓抬眼,一束冷幽的目光直射对面得意忘形到差点手舞足蹈的血瞳。
血瞳浑身一寒,走调的歌声戛然而止,耳边只有白苏在地上跳来跳去时发出的脚步声。
“你对他,做了什么?”人未至,声音就已经先钻入耳中,血瞳吓得从石凳上跳下来,拔腿就跑,。
可他哪能跑过轩辕梦,该迈出一步,衣领就被一只手轻巧勾住:“我看你是皮痒了,讨打是不?”
血瞳心知跑不掉,思绪飞快转动,连忙在脸上堆起讨好的笑,转过头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先向我下毒,我没办法,才对他使用摄魂术,你也是知道的,现在的小白苏可不是从前的小白苏,如果我不这么做,说不定现在已经变成一具死尸了。你不能这么偏心吧,他杀人你不惩罚他,我自保你却要教训我,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轩辕梦又好气又好笑,她才说了几个字,他就给她冒出一大堆的道理来,目光转向一旁还在不停青蛙跳的白苏,将血瞳往前一丢:“赶快!”
“快什么?”血瞳没想到她竟这么轻松就饶过自己了。
“你说快什么?”轩辕梦瞪他一眼,“解了对他的摄魂!”
虽然不太甘心,但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血瞳只能选择屈服。
弯下身,拍拍白苏的肩,“好了,你可以停下了。”
茫然望着血瞳的眼,在他解开摄魂的刹那,骤然恢复凛冽,同时手指一道蓝光弹出,朝血瞳那双红色的眸子刺入。
一脚揣上血瞳的屁股,一道人影在半空飞过,跌在不远处的花坛中,标标准准的狗啃泥。
呼……幸好她反应迅速,差一点,血瞳那双眼就毁了。
那边血瞳抹着嘴上的血,不停骂骂咧咧,这边的白苏,淡定至极地从地上站起,走到轩辕梦身边,亲昵地挽住她的手臂:“今天陪我出去逛街,好吗?”
没有回答他,还以为自从那晚后他就有了变化,可现在看来,他还是一样任性冷血。
不动声色地抽出自己的手臂:“苏苏,血瞳的那双眼睛对我来说很重要,你刚才差点毁了它。”
白苏看出她的不悦,怕她生气,只好道歉:“对不起,下回我绝对不再对他的眼睛下手。”
他说的是,不再对他的眼睛下手,而不是不再对他下手。两者意义有何不同,轩辕梦心知肚明。
“白苏,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现在不需要任何人保护,你只要能保护自己就可以了,我们现在最该做的,是享受生活,报仇是其次。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你的手,不再沾染任何人的鲜血,就算要杀人,也由我亲自来。”她的话语严肃冷酷,夹杂着毋庸置疑的决然,一字一句清晰落入白苏耳中。
他似乎真的害怕了,怕她因嫌弃而抛弃他,忙不迭地抱住她,将脸埋入她的胸口:“我听你的,你别生我的气,好不好?”
暗叹一声,白苏总有办法让自己心软,罢了,能吓唬一时是一时,只要他不再杀人,从前那个心地纯善的白苏,就一定会回来。
拥着他,四处环顾一圈,有些奇怪,每天这个时辰都能看到赝月,今天怎么不见人影?
“赝月那女人呢?”只是随口一问,却听血瞳嘀咕道:“天不亮就走了。”
“什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能让那个懒女人如此勤奋。
血瞳拽拽一哼,揉着被她踹疼的屁股,气呼呼道:“被一大群人恭恭敬敬给迎走的,你想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偏不告诉你。”
轩辕梦喷笑,既然是被人恭恭敬敬迎走的,那肯定就是进宫去了,血瞳这猪脑袋,她都不知该怎么形容他才好了。
“苏苏,我们走,我陪你逛街去。”拥着白苏,压根不理睬血瞳,正等着她好言好语求自己的血瞳,傻傻看着她扬长而去,末了还喃喃一句:“咦?真走了,我哪里说错了吗?”
为了避免再发生上次的事,轩辕梦一路上精神高度集中,全部身心都在白苏身上,结果逛了一天街,白苏是高兴了,她却累得要死。
哎呀,这哪是逛街,简直就是遭罪嘛。
唯一让她欣慰的是,白苏这次真的很听话,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来,为了表扬他,特意在京城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佳肴,陪他美美吃了一顿。
忽然想起南宫灵沛,自己这些天好像冷落了他,之前还承诺会让他一辈子快乐,这才几天,就把他打入冷宫了。
啊呸呸呸,东西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南宫又不是她的男人,这种话说出来很不负责任啊。
明天吧,也带南宫一起出来逛逛,大家一起才有意思嘛。
酒足饭饱,回到国师府时,天已经黑了。
白苏缠着她,非要与她同睡一间屋一张床,自从上回两人有过肌肤之亲后,他就经常提出这样的要求,轩辕梦没有答应,他就一遍又一遍地提,缠人的功夫远胜小丫头。
正头疼,对面的树影中走出一人,似乎正沉溺与某种难解的困惑中,低着头,连路都不看。
想得太入神,一不留意,被花坛绊住脚,整个人朝前狠狠栽去。
妈呀,这要是也栽个狗啃泥,那就太暴殄天物了,没有考虑,在那道身影往下坠落的同时,闪身而上,将雪白的一团,抱在怀里。
“南宫,怎么这么不小心?”语带责怨,却透着深深的担心。
南宫灵沛这才回神,扶着她的手臂站稳,不好意思一笑:“对不起,想得太入神,没看到路。”
为他整了整稍显凌乱的衣襟,轩辕梦半玩笑半认真道:“整天魂不守舍的,都是因为那本桃花醉?如果是,我可要把它丢到垃圾堆去了。”
南宫灵沛也知她在说笑,心思剔透得让她嫉妒:“你说过会让我开心,所以绝对不会阻止我做自己想做的事。”
轩辕梦低低轻笑:“南宫,有时候,我真宁愿你笨一点。”
南宫灵沛浅浅微笑,他的幸福,他的快乐,永远都那么简单。
“刚回来?”她身上有淡淡的酒香,迎着风,飘在他的鼻端。
这回轮到轩辕梦不好意思了:“南宫,明天我们一起出去,今天我在城东,看到了一家颇有规模的书店,里面各种小说戏曲,杂谈游记,应有尽有,你一定会喜欢。”
“不行。”另一道身影窜过来,占有性地抱住她的手臂:“你答应过我,明天要去城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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