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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男祸--太女请上榻-第111部分

小说: 男祸--太女请上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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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如花连忙告饶:“算我输了行吧?快放开我,别毁了我在小宝贝面前的伟大形象!”
靠之!这女人,简直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放开她,轩辕梦收起脸上的戏谑,肃穆道:“说正事,既然我们这支军队是起义军,那就要有个像样的名称,也好方便今后起事。”
“你说的对,我们这支队伍越来越壮大了,总不能一直当山贼吧。不如……就叫龙虎军吧,多霸气啊!”
“好恶俗。”龙虎军?还不如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好听呢。
搔搔头,这是戚如花能想到的最好听的名字了,又好记又霸气。
“你既然认为龙虎军不好听,那你说个又好听又不俗气的来?”戚如花干脆把难题丢给轩辕梦。
说实在的,她还真没想过,什么名才能称得上既霸气又不俗?
记得前世有一部很出名的小说,名为诛仙,当时她觉得这名字真是太霸气了,连神仙都敢诛,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多狂妄啊!
可难不成,她也给起义军整一个诛仙作为名称?
那也太扯蛋了!与其诛杀神仙,不如驾驭神仙……咦?有了!人家诛仙,她便御龙,掌握了天下至尊之位,那就是天下霸主,或许有一天,她也能成为这个世界上的西楚霸王。
啊呸呸呸!西楚霸王的结局可不好,她才不要做西楚霸王呢,做沛公不错,虽然后世对其评价不好。
“御龙。”
“什么?”戚如花竖起耳朵,表示自己没听明白。
气沉丹田,冲她耳朵便是一声狮子吼,“御龙!起义军的名称叫御龙,御龙军!御龙在手,天下我有!”
戚如花刚听完御龙俩字,就捂着耳朵跳到一旁,幸好反应快,这才挽救了她那脆弱的耳朵。
“御龙?”戚如花掏掏耳朵,实在被那两个字震撼得无以复加,直到现在还嗡嗡作响:“还行,御龙就御龙吧。”其实她更想御的不是龙,而是男人,尤其是她家小宝贝。
“拿笔来!”轩辕梦豪迈地一声大喝。
生怕她再来一次狮子吼,戚如花赶忙亲自跑腿,给她拿来了笔墨纸砚。
摊开熟宣,拿起狼嚎,轩辕梦在雪白的宣纸上,写下了大大的两个字——御龙。
龙飞凤舞的俩大字,除了她自个儿以外,估计没人能看得懂了。
刚搁下笔,字迹还未干,戚如花就冲上去,拿起她的杰作,递给手下:“去,裱起来,挂在议事厅的最上边!”
轩辕梦诧异地看向戚如花:“没看出来你这么崇拜我。”
戚如花无力地翻了个白眼,“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还是赶紧生离生离吧。”

、第103章 营救血瞳计划

轩辕梦也觉生离是个好主意,于是决定第二日,就带南宫一起离开。舒槨w襻
不过,在离开前,她要先做一件事。
“染发草?”戚如花抓耳挠腮,她没听过这种东西啊。
“就是五贝子。”
“你要那东西做什么?”戚如花听过五贝子这种植物,但那东西就跟狗尾巴草一样,毫无利用价值,她实在不明白轩辕梦要那东西做什么。
“你别管我做什么,你找一些来给我就行。”看样子,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五贝子可以染发。
反正手下人多,也不是多么难办的事,戚如花一口应承下来。
戚如花的办事效率一如既往的高,只用了一个早上的时间,就给她找来了足足有两卡车的五贝子。
望着眼前摞成山的染发草,轩辕梦无奈扶额。她只是需要几株来给南宫染发,不是用来吃的啊啊啊啊!
随手挑了几株,将上面的小红果碾成汁液,涂抹在南宫的白发上。虽然可以用幕离遮盖他的头发,但天气越来越热,戴着那么一顶大帽子怎么都不会舒服,将心比心,她也希望南宫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在大街上,呼吸这个世界最新鲜的空气。
只是……头发可以染成黑色,但眼睛呢?如果有隐形眼镜就好了。
戚如花蹲在一旁,好奇地看着她给南宫灵沛染发,忽地冒出一句:“你男人看样子年龄不大,他的头发怎么是白色的?”
窘,这都两个月了,她现在才发现,会不会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
轩辕梦一边给南宫染发,一边随口回道:“我离开过他一段时间,他对我朝思暮想,想着想着,头发就白了。”
端端正正的脑袋忽然动了一下,似乎想要回头,轩辕梦一手握住他的头发,一手暗中扳正他的脑袋,就不让他回头。
戚如花乍然道:“什么?思念过度,一夜白头?你男人对你实在太痴情了!”
“嘿嘿,一般痴情。”虽看不到南宫的表情,但肯定是怨嗔交加,可惜了哉,只能看到后脑勺。
戚如花满脸的艳羡,她家小宝贝对她怎么就没这么痴情。
“那他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晕之!她不但注意到南宫的发色与常人不同,连眼睛的异常都看出来了。奇怪,之前的两个月,她都在梦游吗?
继续随口胡诌:“在思念我的同时,每天不停地流泪啊流泪,眼睛就变成这样了。”
戚如花瞠目结舌:“这么好的男人,你一定要好好待他啊!”
“那是当然,当然……”呃,不知道一会儿南宫会不会发飙啊,反正她现在已经能感觉到一股森森的怨气,正以他半黑半白的脑袋为圆心,开始向外扩散……
终于染好了头发,甚至连他的睫毛和眉毛也一同染了,当一个黑发银眸的男子向她款款走来时,她恍然有种玩了回百变大咖秀的感觉。
“不错不错。”摸着下巴,围着南宫转了一圈,这样出去,应该就不会引人注意了吧,只要他不睁大眼盯着人看,应该没人会发现他眼瞳的颜色和常人不一样。
抱过小丫头,轩辕梦揉了揉她软软的脸蛋:“小湉儿,今天很漂亮啊,你的小辫子是谁给你梳的?”今天小丫头不但穿着一身新衣裙,连发辫都是重新梳过的,不再是俩冲天炮,而是在脑袋两边绾了两个简单的发髻,发髻上缀着以红色碎玉制成的发饰。
小丫头被夸漂亮,立马眉开眼笑,伸手朝左后方一指:“是绵儿哥哥梳的。”
轩辕梦转向绵儿,有些诧异,他竟然会绾发,“绵儿,谢谢。”
绵儿似乎有些受宠若惊,连忙摆手:“殿……小姐无需道谢,绵儿给小湉儿梳头很开心。”
轩辕梦站起身,将怀里的小丫头递给绵儿:“绵儿,我就把她交给你了。”
绵儿接过小丫头,一脸的震愕:“小姐,您……这是何意?”
“带着她多有不便,此次去宛东,我也不知会遇到什么危险。一个人,若想要成功,就不能有弱点,带着她,我怕我会分神,你明白吗?”
绵儿抱紧了怀里的小丫头,郑重点头:“绵儿明白。”
轩辕梦将自己装糖果的荷包,塞到绵儿手里:“照顾她的重任,我就交给你了。”
绵儿心中漫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滋味,若说轩辕梦不在乎他,可她却把重逾生命的宝贝交给了他,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怀里这个孩子对她有多重要,轩辕梦把她交给他,已经不能用简单的信任两字来形容了,这份天大的情意,他几乎无力承受。
“小姐,你放心,就算我死,我也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小湉儿。”他眼神肃穆,沉声保证道。
轩辕梦笑笑,脸上的表情比他轻松得多,就算他不保证,她也会百分百信任他:“绵儿,我相信你,但是有句话我必须要提醒你,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不赞成一味拼命,智取才是取得胜利的上上策,你能明白吗?”
绵儿垂目,似在消化她言语中的道理,片刻后,他抬眸,眼神坚定,不见半分迷茫,“我懂了,总之,就是不择一切手段,保护小湉儿和自己。”
轩辕梦满意微笑,这男子,一点就透,颇具慧根,“你明白就好,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小丫头虽年纪小,但听着两人的对话,还是听出些名堂来了,嘴巴一瘪,委屈道:“妈咪要把我留给绵儿哥哥照顾吗?”
小丫头满腹不愿,轩辕梦亲亲她的脸蛋,换了个说法:“不是,妈咪怎么会把你留给绵儿哥哥照顾呢?妈咪是把绵儿哥哥留给你照顾啊!哥哥身子还未痊愈,不能长途跋涉,所以只能留在这里,小湉儿,你会代妈咪好好照顾哥哥吗?”
这么一说,小丫头果然破涕为笑,还拍着小胸脯,一副大女子模样:“妈咪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绵儿哥哥的,只要有我在,绝对没人敢欺负他!”
轩辕梦忍笑忍的胃痛,却还得一本正经地夸赞道:“嗯,小湉儿真乖,妈咪相信你。”
小丫头乐得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返身搂住绵儿的脖子,小大人的口气道:“绵儿哥哥,我们走吧,我带你去后山玩,那里有好多漂亮的小花和蝴蝶。”
绵儿以眼神询问她,轩辕梦点点头,绵儿这才抱着小丫头朝后山而去。
“等等!”轩辕梦追上去,将一个粉盒式样的小盒子递给他:“万不得已时,这个东西可以救你一命。”
男子化妆所用的普通粉盒,其实是她从月影山庄弟子身上搜来的暗器。月影山庄以暗器见长,这盒暗器,威力应该不小。
绵儿接过,看了一眼,轻声道,“希望我永远都用不上。”
轩辕梦拍拍他的手臂,最后,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只要察觉到威胁,不论谁,一概杀无赦。”
不用明说,以绵儿的聪慧,不难理解这句话中的深意。
在经历过一次惨痛的背叛后,她不得不比从前更加谨慎。或许,她这辈子,都无法学会,将背后,交给自己的朋友。
易冷烟和窦钟,她决定让易冷烟留下,偌大的起义军,只交给戚如花一个人她还是不放心。比起窦钟这个力大无脑的家伙,易冷烟做事更为谨慎仔细,有他坐镇,她就放心多了。
不喜欢坐马车,虽然驷马高车坐起来会比较舒服,但一路上都被闷在那小小的空间里,要得错过多少难得一见的美丽风景呢?
譬如,现在正坐在自己身前,兴奋地打量周围景色的男子,若是坐马车,她又怎能看到他因路上的美景而绽放出的绝世神采呢?
窦钟也是练武之人,所以哪怕没日没夜地赶路,他也不会感到疲乏。
三人两骑,不停飞奔在蒿草丛生的原野上。
红衣飘摇,像是一抹流散于风中的火焰,燃尽天地万物。
重生后的生命,变得更加炙热耀眼,徜徉天地的畅快与肆意,给予那一抹流火,直冲九霄的力量。
她轩辕梦,终于回来了!
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宁和沉静,之前的迷惘,已经在她重生的那一刻,被耀目的火焰焚烧殆尽,前方的路不再遥远,漆黑的夜空也不再神秘。
仇恨给予她的,是一双看尽人世的眼睛,任何魑魅魍魉,在这样一双明镜的眼中,全都无所遁形。
比起从前的惘然,和对这个世界的恐惧,现在她拥有的,则是一往无前的勇气。
那些软弱,失败,绝望,和痛苦,都是破茧化蝶前的养分,只为等待……一瞬间的绽放。
自己是个从地狱深渊最底层挣扎爬出的人,还有什么,是能让她觉得恐惧的呢?
轩辕慈,等着我,我们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
陇海这个城市,比两年前更繁华了一些,主要是因为另外两国常年征战,这才给了他们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如今,三国实力相当,看似稳固,却谁都不甘于被另外两国掣肘,只要一条导火索,这看似稳固实则脆弱的情势,就会彻底分崩瓦解。
肚子有些饿,先找家客栈,吃饱喝足后再开始正事。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饿得慌。她可没有减肥的爱好,连续跑了几天,肚子都被饿扁了。再说,她能不吃东西,南宫灵沛总要吃啊,让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美男陪着自己挨饿,这简直就不是人做的事嘛!
慢悠悠晃荡在大街上,这里的一景一物,尚在回忆中没有消磨。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来到这个城市了,第一次,意气风发,第二次,穷困落魄,第三次,心平气和。
其实,只要看开一些,就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胜者生,败者亡,在世事的胜负面前,人人平等。
她输了就是输了,所以要接受输得代价,轩辕慈也一样,总有一天,她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不是老天无眼,而是时机未到。
点了满满一桌的鸡鸭鱼肉,轩辕梦吞了吞口水,便开始毫不顾忌形象地大快朵颐,南宫灵沛虽然不像她一样狼吞虎咽,进食的速度也不慢,反倒是人高马大体格健壮的窦钟,吃起东西来就跟那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斯文得不像样。
这倒怪了,难道陇海这个地方有魔力不成,竟能让一顿饭可以吞下半头猪的窦钟,从超级赛亚人变身为小豆丁?
“窦大哥,你咋不吃呢?”最后一只鸡腿,被轩辕梦塞到自己嘴里。
窦钟不好意思挠挠头:“这个……水土不服。”
轩辕梦一边嚼着鸡腿,一边上下打量窦钟,发现他果然面白无力,满头虚汗。
糟糕,只顾着她家男人……啊呸,只顾着南宫了,竟忽略了这个傻大个。
轩辕梦顿时有些良心不安:“你……还好吧?”
窦钟一脸菜色:“还好,就是感觉有些闷,头有些晕。”
轩辕梦明白了,这其实就是南北差异吧,窦钟生于北方长于北方,突然到南方来,肯定会有不适应。
“窦大哥,你先去客房休息吧,我让伙计给你炖碗鸡肉粥。”轩辕梦道。
窦钟歉意地看她一眼:“小姐,都怪我不争气,耽误你的正事……”
“别废话。”轩辕梦打断他:“不管什么正事,都没有你的身体重要,再说,我也不在乎那点时间。”不由分说,拉着窦钟,让他去休息。
刚送窦钟回房出来,便听有人在议论:“你说什么?那个会吸人血的红眼怪物被抓住了?”
嗯?吸人血的红眼怪物?那不是吸血鬼嘛!
轩辕梦放慢下楼的速度,凝神细听。
“是啊,国师大人亲自抓住的。”
“那怪物邪门着呢,听说只要看到他眼睛的人,全都莫名自杀了,不知国师大人是用什么法子抓住他的。”
“你也太小看国师大人了,那怪物再厉害,也绝不会是国师大人的对手。”
“你说的对,国师大人神力通天,别说是那怪物了,就是天下第一的剑客,只怕也难以与之匹敌。”
“嘿嘿,总之有国师大人在,我们就无需担心啦。”
“是啊,那怪物既已落网,我们就不怕夜晚出行了。”
怪物?国师?
有意思。
步下楼梯,刚坐回原位,就听南宫灵沛忽然说:“一个时辰后。”
“什么?”虽然她自认为和他心有灵犀,但总这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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