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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藏獒不是狗-第8部分

小说: 藏獒不是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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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是藏民需要钱,我才写了藏獒的书,让藏獒为他们赚钱,不是我写了藏獒的书之后,他们才需要钱的。对吧,鹫娃州长啦?”

“这么说你是救世主啦?”鹫娃州长把手搭在我肩膀上说,“色钦啦,不讨论这个问题了。你跟我来,我让医院给你一些药,医生真的是派不出去了。”

广场的一角,就有一个由三顶帐房组成的临时医院。鹫娃州长带我走进病房,指使一个中年医生给我拿药。有人在门口大声说:“鹫娃州长,机械用不上啦,只能靠人的手一点一点挖,进展缓慢,已经很长时间听不到下面的石头敲击和藏羹叫啦。你快去看看吧。”鹫娃州长匆匆走了。

医生递给我一管烧伤膏。我说:“远远不够,浑身上下没有一片好肉。”

医生问:“都烧成这样了,人还活着?”

我说:“不是人是藏獒,在大火中死里逃生,多不容易啊。”

旁边有个护工模样的外地人搭腔道:“藏獒的命比人的命硬多了,老天在保佑它们。要不是有人放了火,地震是震不死的。”

我瞅他一眼问道:“你怎么知道是人放的火?”

那人说:“我是地震后最早来广场的,那时展览馆只塌了一半,大部分藏獒还活着,还能听到打雷一样轰隆隆的叫声。我看到一个人走进了展览馆,后来就着火了。”

我问道:“这人是干什么的?什么长相?是汉民还是藏民?”

那人说:“长相没看清,从背影看是汉民的打扮,牛仔裤!皮夹克,好像是棕色的。”

我想了想,又问:“后来呢?着火以后你又看见他跑出来了?”

那人说:“没看见。我当时想,这个人要是不出来,会把自己烧死的。不过后来听说,展览馆有好几个门。”

医生把药箱里的多一半烧伤膏都给了我,又把抹药!换药的方法叮嘱了一遍。我连声谢谢都忘了说就走了,脑子里一直在打鼓:牛仔裤!皮夹克!棕色的?

5

已是后半夜了。白玛的帐房前,草原上的藏獒托勒,它还没有死,好像在等着我呢。白玛一直在给它唠叨:那个人去请曼巴啦,曼巴一来就好啦。托勒,我知道你,只要回家就不会死啦,要死的话就在外面死啦。

但我的到来让白玛有些失望:“佛祖啊,你怎么一个人来啦?”

我下车捧着药,告诉她:“我没请来曼巴,我请来了药,我就是曼巴。”我假装轻松地哼着歌,又说:“放心吧,如果我救不活它,我也会死在你面前。”

白玛听我这么说,松了一口气,轻声呼唤了一声:“托勒。”

藏獒托勒用超人的感知完全明白我这个陌生人想挽救它的命。它一动不动,只用微弱的喘息告诉我,它还活着。

我让白玛提一桶清水来,要给它清洗创面。我说:“有没有软布?”白玛拿来了几块借毽,不是太硬就是不干净。我瞅着白玛说:“那就撕衬衣吧。”心里想着她应该撕破她的衬衣,两手却解开了自己的衣扣。我脱了防寒服,脱了毛衣,又脱了衬衣和贴肉背心。白玛的眼睛扑楞扑楞眨巴着,能感觉到熠亮的眼光在我赤裸的肌肤上荡来荡去。我决定暂时不穿上衣服。草原之夜,初春了,冷凉的空气里我一点也不冷,有月亮,我居然还有心情朝它望了一眼。我用我的贴肉背心给托勒轻轻清洗创伤,仔细得就像清洗自己的眼睛,全部清洗完后,我发现我的防寒服已经披到我背上了。我说:“白玛不用管我,我不冷的。”肩膀一抖又把防寒服抖落在地。我在托勒身上均匀地涂抹烧伤膏,就像女人在自己脸上小心涂抹脂粉一样。然后我用我的衬衣兜着它的肚子周身包了一圈,勉强算是包扎。我把剩余的烧伤膏交给白玛,告诉她三天换一次药,这些药够换三次的。白玛接了药,又从草地上捡起了我的贴肉背心。

托勒发出了一种声音,虽然细微却很尖锐。这次我能感觉到它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在一阵震颤之后,带动了牙齿的抖动。我蹲踞着把手伸向了它爹出来的犬齿。我知道它对我仍然怀有敌意,但已是防范的敌意,而不是进攻的敌意。它的聪明!藏獒的聪明就在于能用最快的速度理解人的举动,当人的手已经给它留下轻柔抚摸!擦洗抹药的记忆之后,它就决不会再把牙齿对准这只手了。可是我没想到,我的手刚一触及它的犬齿,犬齿竟会掉下来,两颗犬齿都掉下来了。与此同时,从那个似嘴不像嘴的孔洞里伸出了粉红的舌头。

我吓了一跳,捧着犬齿看了看,发现上面还有划伤的痕迹。我明白了,犬齿的脱落不是因为火烧,而是因为咬合。它咬断了铁笼子的铁条,同时也把自己的犬牙别断了,这就是它逃生的办法。我想它以后怎么办?就算烧伤能治好,犬牙没了怎么吃东西?不,不光是以后,更重要的是现在,它的能量早已耗尽,现在急需要补充。该死的鹫娃州长,要是派个医生来,就可以给它挂吊瓶了。

我感觉托勒的舌尖够着了我的手,轻轻一舔,就让我别有会心。我说:“白玛,去拿点牛奶来。”白玛站在我身边不动,我抬头一看,发现她已经把牛奶端来了。我说:“白玛,你是一个很好的獒主,天然就知道藏獒什么时候需要什么。”

白玛问:“你也有藏獒吧?你的藏獒在什么地方?”

我没有回答,把牛奶碗凑到托勒的舌头跟前,想着如何给它喂,最好有个漏斗或者奶瓶。没想到那舌头突然动起来,还一卷一卷的,牛奶便随着舌头的卷动,流到嗓子眼里去了。我高兴地说:“白玛,托勒简直太聪明啦,以后就给它喂流食,牛奶!肉汤!措耙糊糊!稀饭都可以。”

白玛爽朗地回答:“噢——呀。”

我又说:“但不能一次喂太多,还不知道它内脏有没有受损,能不能消化。肛门那儿有烧伤,还不知道能不能排泄。”

白玛说:“能啦。”

我奇怪道:“你怎么知道能?”

白玛毫不怀疑地说:“就是能啦。”

我把牛奶碗还给白玛,穿上了我的毛衣和防寒服,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说:“让托勒睡吧,睡眠是最好的疗养。它一定好几天没睡觉了。”

白玛“噢呀”一声,朝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是为什么?你应该为你信仰的神佛鞠躬,让他们保佑托勒好起来,活下去。”心想:如果白玛是一只藏獒,我就可以像接近托勒一样接近她了。“白玛,再给我吃一碗酸奶吧。”说罢不管她肯不肯,我大步走向了帐房。

白玛紧跟在后面,几乎和我并肩挤进了帐房。我没有落座,站着把白玛双手捧过来的酸奶吃完了。之后,我留意地看了一眼羊毛毡后面叠起的被子和衣物,虽然酥油灯的光亮是黯淡的,也能看清女式的皮袍上缀着一个锦缎的香囊。

“真香啊,很漂亮的香囊。”其实我的眼光早已离开香囊,盯上了蓝色的牛仔裤和棕色的皮夹克。

白玛似乎觉察了什么,用身体挡住我的眼光,接过碗去说:“再吃一碗吧?”

“不了。你歇着吧,我在车里守着托勒,守到天亮它没事了我再走。”

我朝帐房外面走去,听到白玛在身后说:“多谢了,你走吧,不用你守着啦。”我固执地回答:“不,我一定要守着。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色钦。”

我觉得很累,蜷缩在北京吉普里想睡一会儿,可一闭上眼睛睡意就没了。一个男人,在这样的夜晚,守着一只受伤的藏獒和一个女人。藏獒是如此可怜,女人是如此可爱。天不会即刻就亮吧?怎么会是哥里巴的女人呢?是什么击中了我——比野兽更亮的眼睛!比妖女更妖的身段!比度母更慈丽的笑容?我对女人的美貌就像对藏獒的品貌有着一个很高的标准,她好像不在标准之内。也许是标准之外的魅力吸引了我吧,那又是什么呢?走进帐房,我要是现在走进帐房会是什么情形?藏獒托勒,感谢你的回家给了我接触这个女人的机会。有人问——大概是鹫娃州长:你除了喜欢藏獒还喜欢什么?我说还喜欢女人。

他大笑:男人嘛,很正常。幸亏她是哥里巴的女人,我是因追查哥里巴才看到这个女人的。她最大三十岁,最小二十岁,草原女人的年龄就像藏獒的年龄一样难以揣测。还有没有火灾中逃生的藏獒?有的话在哪里?我要找到它们。在残害动物的过程中,人类就已经为自己的谢幕做好了准备。多少年过去了,当生命界里已经没有人类的地位时,我看到了藏獒的曙光。

那么多藏獒,都是我和白玛的孩子。白玛是莲花的意思,莲花又是诞生的象征。藏獒托勒,感谢你让我救了你。你就是我的斯巴,就是我应该下跪请罪的斯巴和一窝五只小藏獒。救一只藏獒,少一点忏悔。我已经把自己发配到地狱里去了。有人要为藏獒报仇,所有藏獒的敌人都听着,你们都应该把良心割下来抹在藏獒身上让它们来生做人。我颠三倒四地想着,睡着了。

第三章 各姿各雅

1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的眼睛陷人了无边的盲点,或者我的记忆出了问题:睡前的情景荡然无存了。我走出北京吉普,往前走了五十米,才意识到眼睛和记忆都是真实的。我看到了扎过帐房和拉起地绳拴母牛的痕迹,看到了在藏獒托勒待过的地方清洗创伤留下的水溃和一管昨天晚上被我挤干净了的烧伤膏的空皮,看到了白玛的遗物那个被我称赞过的锦缎的香囊——不知为什么,它被丢在了草地上。我捡起来,仔细看了看,闻了闻。我睡得太死了,至少睡了五个小时,白玛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搬迁。但是她没有搬迁的力气,需要一个男人帮助她。那人赶着驮运的骗耗牛悄悄来到,又悄悄而去。可是藏羹托勒怎么办?它烧伤太重无法行走,也不能驮在牛背或马背上,它一定是被车拉走的,马车!汽车或者摩托车。我到处走动着察看车辙,什么也没看到,正在灰心丧气,却看到就在那片水渍里,非常醒目地留下了一双人的大脚印。

哥里巴?一定出现了哥里巴。他很可能一直在附近,观察着我给托勒疗伤的整个过程。我在寻找他,他也在监视我。哥里巴,一个警觉而聪明的康巴人。

可我不理解的是,白玛为什么要偷偷离去?纵火的嫌疑人是哥里巴而不是她,她逃跑什么?她的逃跑反而会增加暴露哥里巴的几率。万一我醒来,看到了哥里巴呢?虽然我无权也无力抓捕他,但我一定会扑过去,为了嘎朵觉悟和烧死的那么多藏獒,拼他个你死我活。是的,我会的,我和朵藏布一样喜欢带刀,一尺长的腰刀,就放在驾驶座的旁边。

那么现在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报警?我已经追查到了纵火者,他就是哥里巴。哥里巴有合乎情理的犯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牺牲了自己的三只藏羹,又从展览馆安全转移了比嘎朵觉悟更优秀的一只金獒和一只黑獒。也就是说他的金羹和黑獒依然活着的事实,诊释了他的犯罪动机,并且足以证明火灾之前他去过展览馆。而这一点已经有了证人:临时医院护工模样的外地人;同时我还看到了物证:牛仔裤和皮夹克(但愿它们不会让仓碎逃亡的哥里巴和白玛毁掉)。判定犯罪事实的几个要点都有了,似乎就只剩下他自己招供了。抓住哥里巴!

突然又有些迷惘,就凭我的指控,哥里巴就能痛快认罪?他也许会说:是的,我是去了展览馆,去展览馆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我的金羹和黑羹拉出来。我不放心,我担心万一我的仇家知道它们是我的,在背后下毒手害了它们怎么办?我要是打算放火,为什么不把我的另外三只藏獒也拉出来呢?他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一方面给拉出金獒和黑獒提供了理由,又证明他进展览馆不是为了放火。哥里巴太狡猾了,他在地震后带着金羹和黑獒招摇过市,就是为了让人很容易抓住他犯罪的把柄,一旦抓住,就发现这把柄恰恰又是他无罪的证明。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不像朵藏布说得那样可怕,他有动机但不是罪犯,他诚实而善良,怎么做就怎么说。正如白玛说的,他的逃跑并不是因为有罪,而是不相信会有公正,生怕被冤枉了,而冤枉的结果就是让一个执着于自由的康巴人失去生活本身。

我的北京吉普颠簸在草原上,远远的天际线烘托着麦玛镇的阳光。我看到即使是坍塌的麦玛镇,也是阳光灿烂的地方。那儿一片亮丽,而它周围的草原由于毫无保留地把阳光奉献给了麦玛镇而显出了深色的阴郁。天属于云的世界,蔚蓝羞惭地退让着。我透过车窗感觉着风的峻烈。我是来告别的,向鹫娃州长告别,但我一定不会告诉他我要去追踪哥里巴。我是一个作家,我相信我的眼力和面对面时的感觉。哥里巴如果真的是穷凶极恶的纵火者,我的心灵首先会抓住他。

当然还有白玛。我追踪我的白玛就像骑手追踪草原!雄鹰追踪蓝天,完全是靠了本能,想都不用想。

我的白玛——这样的称呼突兀到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一个蛮横的强盗,在我不期而至的单恋里,有着一个男人生命中莫名其妙的冲动和对美好感觉的投靠。它让我错误地以为白玛就是那个曾在梦中拥抱了我的仙女,离去之后,勾出了我的情思,绵绵不绝。

说实在的,一直以来我迷恋着一个穿着花借毽裙的藏女,她比白玛还要好。但她的遥远虚幻了她的姿影,她的冷漠让思念在时间中茫茫苍苍,因此她的真实性常常受到我的质疑。而白玛,是真实的,是可以走近并且清晰地看到她眼眸里我的身影的。我说不清楚了:我是因为追踪哥里巴附带才去追踪白玛的,还是因为追踪白玛才借口去追踪哥里巴的?或者,一半对一半,好比我爱藏獒,也爱女人。

哥里巴养育藏獒的地方,阿柔家的雪山寨子,在哪里呢?只有阿柔一个人知道。白玛告诉我的十分模糊,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属于阿柔家的雪山寨子并不是阿柔现在居住的地方,先去阿柔家找到阿柔,再找到雪山寨子。我相信哥里巴带着白玛和藏羹托勒,一定躲进了雪山寨子,那儿是他养育藏獒的地方,是比嘎朵觉悟更优秀的宝贝金獒和宝贝黑獒出生成长的家园。

但是我的打算被麦玛镇的救援奇迹破坏了,它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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