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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为了撞上你-第7部分

小说: 为了撞上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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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岚站起来跟他们说再见,团长走了两步顿住,拍拍陆浩承:“待会记得送人家回去啊!”

陆浩承没鸟他,低头吃完了饭,对林岚说:“你别急,慢慢吃,我去打个电话。”

林岚点点头,趁陆浩承走开打电话的工夫,没形象地几大口扒完了碗里的饭。

陆浩承回到桌边时,眼里闪过一丝讶异,随即抿了抿唇,掩住脸上的笑意。

“陆副团长,你不用送我,我自己搭车回去就行。”出门口的时候,林岚对陆浩承说道。人家肯带她来参观已经是法外开恩了,怎么还能不知天高地厚让人送她回去。

“我正好要去医院看一个战士,顺路。”陆浩承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起伏。

林岚跟着陆浩陈走到越野车旁时,有个战士正站在那里等着,朝陆浩承敬了礼,然后递给他一个东西。上车后,陆浩承将那个东西递到了林岚手里,是一瓶药油。

“这是部队的药油,效果不错,你拿回去擦擦肩膀上的伤。”

林岚的手紧紧地拽着那瓶药油,说了声谢谢,声音却是极小极小的。

陆浩承开车很稳,就像那天晚上一样,专心致志,路上没有跟她说一句话。

下车的时候,林岚说:“今天谢谢你!”

“没什么。”陆浩承答道。

伸手开车门时,林岚忽然想起他上次给她的那把雨伞:“对了,你的伞还在我那里,要不你等我一下,我去拿来给你。”

“放你那里吧,下次再说。”

车子已经开出很远,林岚脑子里还在回想陆浩承最后那句话。

下次?会有下次?或许只是他的一句托辞,他急着去医院,不想耽搁,何况一把伞,对他而言,大概也只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也想多更来着,可惜羽毛的码子速度太慢,太慢。

陆副团长这样的黄金单身汉,你们有没有人想要?有没有?

看文的亲,点击了就收藏啊!呜呜呜,我滚去码子了。

11第10章

陆浩承带女人来军营的事在当天就成为整个团里人人热议的话题。团长和参谋长晚上跟媳妇睡在被窝里都在说这事,士兵们更不必说,晚上熄灯后,几乎每个营区宿舍里都是议论声一片。

陆浩承无意中经过某个营房时,里面传出的声音令他不由顿步。

“那女的八成是副团长刚交的女朋友,你们是没瞧见,上午的时候,副团长扶着人家的肩膀,看着人家那个眼神,那叫一个深情款款。”

“那女的看上去年纪不大吧,好像才二十出头的样子,想不到副团长原来也喜欢老牛吃嫩草。”

“你懂什么,现在流行这个,你没看那韩剧里都这么演吗?大叔,我爱你!”

哈哈哈,里面一连串的笑声。

“不过那女的看上去弱弱小小的,咱副团长那样的硬汉,她能降得住吗?”

“这你就不懂了,对付咱副团长那样的硬汉硬碰硬是不行的,就是要以柔克刚,有句话怎么说的?百炼钢成绕指柔。”

“啥意思啊?不懂。”

“没文化真可怕,就是副团长肯定会拜倒在人家石榴裙下的意思啦!”

“哦,你早这么说我不就懂了吗?”

“哎,不过有件事挺让人担心的。”

“什么事呀?”众人齐声问的声音。

“咱副团长那个体力,那个战斗力在床上也一定很生猛吧,那女的那么娇小,那身子骨经得起折腾吗?”

“是啊,到时候得提醒副团长一句,可别把人家给掰折了呀!”

哈哈哈,放肆的笑声里透着猥琐的兴奋。

陆浩承黑亮的双瞳在黑暗中闪烁了一下,两步走到门边,屈指在门上扣了两下:“不想睡觉的都给我起来集合!”

笑声瞬间而止,几秒钟的悉悉索索后,里面一片死寂。

这帮混球,又欠收拾了。

洗过澡,林岚倒了点药油在手心,慢慢揉搓着右肩被枪后座撞到的地方。揉了一会儿,手上使不上劲的感觉。擦药油这类东西是要用劲搓到皮肤发热的程度才能更好发挥功效,因为怕痛,自己也下不了狠手去用力,索性拿了药瓶上楼找王慧。

“帮个忙。”林岚将药瓶往王慧手里一塞,盘腿坐在床上,拉下睡衣的领口。

王慧看到她肩膀处的淤青红紫,大惊:“怎么了这是,谁干的?”

“被枪撞到的。”

“哈?”王慧下巴差点掉下来的同时,手上的药瓶也差点落地。

林岚拾起落在床上的药瓶:“你别帮倒忙行不行?这药油外面可买不到。”

“你今天在银行遇上劫匪了?”王慧的脑子还没转过来。

“哇,你别这么咒我行不行?”林岚把药瓶重新放她手里,“帮我擦药油,用点劲,我慢慢告诉你。”

“好嘞!”王慧盘腿上床,和林岚面对面,倒了点药油在手里,用掌心搓了一下,往林岚肩上一按。

嘶,林岚吸了口气冷气。

“是不是手太重了?”

“没关系,不用点力起不了效果。”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还会被枪给撞到?”

“我今天去部队了······”林岚慢慢地说出白天发生的事,在王慧的追问下又道出了在世纪广场巧遇陆浩承,以及之前在医院撞到的事。

“艳遇啊艳遇!”王慧发出一阵感叹。

林岚翻了个白眼,拉好衣服收起药瓶。

王慧把脸凑到跟前:“哎,有没有机会跟人发展一下啊?”

“你想哪儿去了?”

“他长得怎么样?”

林岚回想起打靶的时候跟陆浩承趴在地上面对面的情形,有些难为情,声音也低了下去:“还行吧,挺耐看的。”

“那为什么不考虑一下?”

“考虑什么呀?人家也就是出于军民鱼水情,帮了我两次罢了,我哪能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况且······”想起陆浩承那张不大看得出情绪的脸,以及跟她相处时礼貌周到,却又淡漠疏离的感觉,林岚不认为他们之间会产生什么特殊的情感。

“况且什么?”

“人家也不会有那个意思。”

“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一个人对你有没有那方面的好感,你能感觉不出来?”林岚乜斜着眼。

“比如那个暴发户?”

林岚的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哪壶不开提哪壶。”说着从床上下来,趿上拖鞋。

“他真打算送花送到你点头那天为止啊?你有没有告诉他,他那些花都被你转送他人了呀?”王慧嬉皮笑脸的。

林岚甩了她一个眼神,抱着药瓶下楼去了。

提起那暴发户,林岚就头疼。暴发户名叫唐来福,是个民营企业家,没什么文化,靠养鸡发家的,后来跟人合伙做建材生意,赶上H市前几年房地产发展的好时机,赚了不少钱,如今在H市开了公司,也算有点本事。

有钱人赚了钱之后总是不忘回馈社会,顺便博个好名声。唐来福也赶时髦,给某个乡村小学盖了栋大楼,林岚便因此事在大半个月前去做了一次采访。

当晚,唐来福在市里的豪华酒店摆了一桌,宴请相关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席间也无事,只是出门口的时候,唐来福执意要送林岚回家。林岚见有司机在场,料想他应该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又拗不过他的盛情,便上了车。

在巷子口,唐来福忽然对林岚说:“林小姐,我想追求你。”

林岚当时就笑了:“唐总,您别开玩笑了。”

“我没开玩笑,我是认真的在说。”唐来福一脸正经地样子让林岚不由收了笑。

“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没关系,我可以跟他公平竞争。”

“可是我对你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没关系,我会用我的真心去打动你,直到你接受我的那一天。”

林岚无话可说了。男人有了钱就是没来由地自信,不但自信且胆大枉为。可不是每个女人都是那种见到有钱男人就削尖了脑袋往前挤的,林岚自认自己不是那种人,即便自己现在已经失恋,唐来福也不是她的菜。

唐来福在表白后的第二天就开始付诸所谓的真心行动了——给她送花。每天早上一束玫瑰,已经送了半个月。

原想着唐来福要浪费精力浪费钱跟她没关系,反正她没有那个心思,身正不怕影子斜。可十多天下来,报社同事们的反应从最开始的嬉笑打趣逐渐变了味道,眼神里多了些酸溜溜的鄙夷,仿佛她是那靠吊男人胃口来找失恋平衡的女人。不得不说,唐来福这场疲劳持久战打得她还真有些招架不住,被王慧这么有意还是无意地一说,勾起了心事的她躺在床上有些烦闷。

第二天早上,在报社门口看到花店美眉那一贯的洋溢着职业性微笑脸庞时,林岚觉得有必要找唐来福出来谈谈了,怒骂也好,请求也好,好歹让他别来骚扰她了。

从名片堆里找出唐来福之前给的那张名片,用办公室的座机给唐来福打了电话。

“唐总,我是林岚。”

“林小姐,你终于肯给我打电话了。”唐来福的声音里透露出早就预知后果的得意。

林岚心里觉得怪异,很明显他猜错了她的意图。

“我想跟你谈谈,不知道唐总什么时候方便。”

“只要是跟林小姐谈话,我随时都方便。”

林岚皱了皱眉,“晚上六点,上岛咖啡见。”

“只是喝咖啡哪行,不如我请林小姐吃饭吧,下班后我去报社门口接你。”

“不用。”林岚一口气拒绝,跟他去吃饭,两个人呆在包厢里,那岂不是自己送上门去?“喝杯咖啡的时间就够了,我说几句话就走。”

“好吧。”唐来福也没固执己见,应允了。

晚上六点,林岚在上岛咖啡和唐来福见了面。

唐来福今年三十八岁,一米七出头的个子,体态微胖,国字脸上一对圆圆的眼睛看上去倒是多了那么几分亲和力。

“唐总,你以后不要再给我送花了。”林岚开门见山,“你知道吗?你已经给我的生活造成困扰了。”

唐来福并不生气,保持着他那一贯和煦的笑容,“怎么会?你我男未婚女未嫁,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况林小姐也已经跟男朋友分了手,困扰早就不存在了。”

林岚怔了一下,他居然还去调查她了?

“林小姐,我是个对感情认真负责的人,你不要以为我是闹着玩的。”唐来福收起笑容,“我曾经结过一次婚,我的妻子在我艰苦创业的时候生病去世,我心里对她一直很愧疚,所以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成功,然后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给她最好的生活,这些年我身边也出现过不少女人,可始终没有寻到我喜欢的,直到我遇到林小姐你——”

林岚低下头,抿嘴笑了一下:“唐总,你的话很令人感动,看得出来,你是个好人,可是感情是要讲缘分的,我对你真的没有那种感觉。”

“林小姐,感情都是可以培养的,婚姻要的是可靠安定的感觉,爱情什么的都是浮云。”

林岚吐出一口气吹了吹额前的刘海,这暴发户道理一套一套的,总不能被他几句话给诓过去,得想个永绝后患的办法脱身才是。

“唐总你说得是,可是目前你不是我的考虑范围。”其实林岚想说的是,我现在还年轻还可以在爱情中耗费几年青春,等我到了你那样的年纪我肯定跟你一样,爱情什么的都是浮云。不过这话不能说得太明显,不然刺激到对方显得不太厚道。

作者有话要说:上帝保佑,这本不要扑街了,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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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1章

“林小姐这么年轻漂亮,身边自然有不少追求者,我说过了没关系,我可以和他们公平竞争。”

林岚深呼吸两口气,有些按捺不住内心腾腾直冒的火气。这暴发户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完全曲解她的意思。林岚扶额,怎样才能甩掉这个软硬不吃的牛皮糖啊?冥思苦想的时刻,眼前忽然就闪过一张多次于危难之中将她救赎的脸,林岚心中一动,“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唐来福和煦的脸上是质疑后的无所谓:“这跟我追求你不冲突。”

“冲突,有很大冲突。”林岚无比坚定地说道:“他是部队军官,我们正在相处,我不想让他对我有所误会,而且他们部队对这些事好像管得挺严,还有,破坏军婚貌似犯法的吧?”

林岚睁着眼睛说完瞎话,心里头有另外一个声音在暗暗忏悔:陆副团长,对不起啦,我就借你的名号吓吓他而已,你千万别怪我,千万别怪我呀。

唐来福似乎真的被她唬住了似的,脸上难以压抑的吃惊:“哦?部队的?哪里的部队?”

“就在本市啊!”见唐来福还有些半信半疑,画蛇添足地加了句令她终身都后悔的话,“还是个副团长呢!”

唐来福沉吟了一下:“姓什么?”

林岚撇撇嘴:“姓陆。”你管他姓什么,反正不姓唐就是了。

“是不是叫陆浩承?”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林岚算是明白了。嗡一声响,只觉得有一千只苍蝇在脑子里群魔乱舞。

经常说谎的,习惯了把谎话当真话说,心里素质也极好,脸不红心不跳,倒是能将人唬过去;不经常撒谎的,偶尔说一次谎话,往往因内心不够强大而被当场拆穿,或是因运气等不可抗因素被间接拆穿。

所以不经常说谎的人,在说谎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能承担得起那被拆穿后的恶果。利用解放军的伟大形象来达到欺压别人的目的,这种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件事我会向陆副团长问清楚的,解放军救过我的命,挖解放军的墙角这种事我是不会干的,我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是······”

唐来福的话还在继续,只不过脑子里还在嗡嗡作响,意识神情恍惚的林岚,看着眼前一张一合的嘴巴,大约也就只听清了前面的几句。

陆浩承吃完饭刚回到住处,好友顾凯风的电话就来了:“有件事跟你求证一下,你认识一个叫林岚的记者吗?”

陆浩承稍稍迟疑了片刻:“认识。”

“唐氏建材公司的唐来福你还记得吧?上次和我们吃过饭的。”唐来福的公司跟顾凯风的耀天集团是合作伙伴,有次陆浩承去找顾凯风,唐来福刚好在场,于是唐来福做东,拉上市医院的杨战一起去吃了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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