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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部分

不容青史尽成灰-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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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猛”的韩宜可,“柔”的杨思义,是大明王朝定国安邦的两位重要人物,但说到底,两人都为中央人物,国家政策若要顺利实施,更少不得地方官的落实,这其中的杰出人物,就是第三个人——费震。与上两位相比,他是个“猛柔相和”的人物。

与杨思义相同,费震在《明史》中的记录同样简略,字号不可考,生卒年不可考,唯独籍贯列了出来——江西鄱阳人。与杨思义相比,这位同样儒生出身的能臣在前元时代却籍籍无名,既未考取过任何功名,更未担任过任何要职,直到洪武元年,才在旁人的荐举下入朝为官,得到的第一个职务,是江西吉水知州。

看似“起点”要高于韩宜可,却是一个比御史难当的“苦差事”。此时的吉水几经战乱,乡民大量逃亡,在册的人口,仅为元朝时期的四分之一,在册的土地,荒芜更达四分之三。恢复民力,发展生产,谈何容易。

费震迎难而上了,土地荒芜,就出告示,广招流民耕种。人丁逃亡,就下乡走访,挨家挨户劝说,更派衙差四处寻访,招纳外逃乡民回乡。春耕钱粮捉襟见肘,便把上面拨付的修缮衙门的钱尽数拿出,发给乡民做安家之用。他颁布严令,严查玩忽职守的官吏,到任仅3个月,就参劾罢免渎职官吏7名,还规定辖区各地府衙衙差要定期轮班,下乡给孤寡乡民们做义工。历经3年,吉水地区终于经济恢复,生产发展,到其任期满时,吉水当地土地不但全部复耕,产量更远超前元时的水平。

卓越的政绩传到中央,恰好陕西汉中发生变乱,在李善长的推荐下,朱元璋大笔一挥,升费震为汉中参政。可到任后才知道,这是一个更苦的差事。汉中当地,多年来一直是明元战争的主战场,屡遭兵祸下,民生遭重创,赤地千里,白骨累累,这些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盗匪”横行,且画地为牢,时常打家劫舍骚扰地方,甚至劫掠官仓,抢夺官粮,直闹得怨声载道。明王朝曾派几任酷吏署理此地,更屡派大军围剿,却终是劳而无功。这次的担子,落在了费震身上。

没有“悍将”的骁勇,没有“酷吏”的狠辣,费震迎难而上了。到任后安葬战乱中死难的百姓,拨专银抚恤死者家属,走家串户访问,请旨朝廷减免赋税,暂时安定了民心。可“盗匪”问题仍是大患,不久后盗匪果然大起,肆虐州府不说,更大肆劫掠官粮,费震不慌,一不调兵镇压二不撒网搜捕,相反贴出安民告示,允许民众从官仓借粮,秋收后按数归还,不加官息。消息传出后,让同僚们惊讶的事情发生了,昔日气焰嚣张的“盗匪”们,而今成群结队主动缴械投降,费震则既往不咎,拨划土地妥善安置。不几年,杀气腾腾的盗匪尽成务农守法的“良民”,肆虐汉中多年的“盗匪之患”,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地解决了。同僚问原因,费震解释:当地盗匪只劫粮不劫财,可见尽是衣食无着的穷苦百姓,只能宽柔安抚,方得安民之效。

“宽柔”的费震,对待贪官污吏的“猛”却不亚于韩宜可。治理汉中时,治下一官吏违法,其靠山恰是对费震有保举之恩的李善长,费震不徇私情,令其遭到严惩。铁面无私的结果当然就是“恩公”李善长的报复。不久后,中书省右丞杨宪犯罪被诛,本与杨宪无瓜葛的费震莫名其妙地成为“杨宪一党”,幸好朱元璋以其之前的善政,允许他出钱赎罪。而后,他继续自己洪武朝“最佳地方官”的生涯,山东闹水灾,湖广闹旱灾,广西闹民乱,都是他“受命于危难之际”,结果也都将这些大明朝最穷最苦的“不毛之地”,治理成欣欣向荣的乐土。

洪武十一年,久历地方的费震终于被调回京城,出任户部尚书,主持了洪武朝定制官吏的俸禄工作,而后胡惟庸案大发,株连官员无数,其中包括某位曾得李善长授意诬陷他的“仇敌”。费震则不计前嫌,倾力营救,终使这位“仇敌”从宽发落。之后湖广水灾,他受命出任参知政事,在完成了安抚地方,恢复生产后,因年老请求退休,最后善终于鄱阳老家。朱元璋时代屡兴大狱,株连官员无数,沉浮其间的费震却能全身而退,殊为不易。

纵观他一生的执政履历,可得出四个字——以德服人。做知州,以德服百姓;做参政,以德服盗匪;做尚书,以德服仇敌。宦海一生,几乎善良地对待了身边每一个人。在大案频生,杀戮频频的朱元璋时代,甚至在整个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黑白交织的官场上,这样的人物,诚为异类。


第三章 倭寇是怎样炼成的

说到曾经席卷中国东南沿海和朝鲜半岛,杀掠中、朝两国平民百姓无数的日本“倭寇之乱”,今人第一印象无不是明朝中后期嘉靖时代东南沿海的倭寇大起,以及谭纶、戚继光、俞大猷等明朝军民可歌可泣的抗倭事迹。但实际上,倭寇对中国沿海百姓的祸害,远比此时要早得多。早在元末明初之时,这场历时200余年的抗倭战争就已开始。

中国有史记载的最早“倭寇入侵”事件,是元朝武宗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倭寇连船数百,掳掠宁波。今人说倭寇,总说是日本破落武士以及沿海“奸民”自发组织的海盗团伙,似与日本政府无关。但根据有关日本史料记载,这有历史记载的第一次倭寇入侵,确为日本的“政府行为”。彼时日本正是镰仓幕府倒数第二任统治者久明亲王(日本后深草天皇之子)统治时期,他在位时确立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并开始组织船队劫掠朝鲜和中国的沿海地区,曾有大臣后草建司劝他不要激怒中国,他答道:“唐(中国)已不复从前,不足惧。”元朝忽必烈时期的征日失败,让日本对中国从仰视变为平视。虽如此,彼时“倭寇”的主要掠夺对象,仍然是距离其最近的朝鲜。

元末至正年间天下大乱时期,倭寇对中国沿海的侵扰一度达到极盛。此时日本镰仓幕府业已灭亡,进入了京都、奈良两个天皇并立的“南北朝”时期(公元1336年~1392年),双方旗下的诸侯相互征战数年,乱民四起,大量战败的武士浪人摇身一变成为海盗,这些海盗多来自日本的长州、萨摩、鹿八岛等地。日本南北朝下属的“大名”,也有人资助海盗集团,劫掠后坐地分赃。入侵的路线,大体是每年四五月间,从高丽至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再至江浙地区。偏巧此时东南沿海变乱四起,东南“义军”领袖方国珍和张士诚麾下也有不少“海贼”,因此臭味相投,合兵劫掠东南沿海。尤其可恶的是,他们经常在沿海捕获乡民,掳至日本后令剃日式发型穿日服学日语,将其“日本化”,再挟持至中国劫掠,遇官军围剿时,就令这些人为炮灰。曾给元军抗倭做幕僚的元末文人林伯景在其笔记里就曾记录:元兵捕获的倭寇“俘虏”,相貌与倭人无二,过堂的时候却齐用中国话喊冤,仔细审讯才知是多年前被掳走的当地“乡间良人”。所谓倭寇,十有八九都是这些被胁迫的“华侨”。为防倭寇,元朝严令“片板不得下海”,所谓海禁即从此开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推翻元朝,天下一统,而“倭患”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摆在了百废待兴的大明王朝面前。

【一】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初登皇位,倭寇就给朱元璋来了个“下马威”。同年四月,倭寇与江南张士诚、方国珍残部勾结,“大掠五府,饱掠而去”。同年五月,倭寇又侵山东,毁蓬莱,登州卫所,“劫掠官库,军士死伤逾千”。嚣张至极,朱元璋考虑到国家初建,争取和平解决。同年六月,朱元璋以杨载和赵秩为使者,出使日本“南朝”,面见主掌“南朝”国事的怀良亲王,措辞严厉申斥其罪行。孰料怀良亲王狂妄,竟当场斩杀赵秩,并拘押杨载。第二年,日本足利氏掌权的“北朝”向“南朝”发动军事进攻,怀良不支,偏巧此时朱元璋再派使节前来交涉,怀良唯恐朱元璋趁机攻伐,立刻态度转弯,不但当场道歉,还将被扣押的杨载等中国使节尽数释放。第三年,怀良派使节至南京,送还被掳百姓70多人。朱元璋大喜,从此与日本南朝建立了外交关系,允许其派使节到中国“朝贡”。然而就在同年五月,又发生了倭寇大掠温州之事,第四年,倭寇又大掠福建、广东、海南三省,一月内“沿海乡民死者逾万,焚屋千栋”。朱元璋遣使怒责怀良,怀良喊冤,声称这些倭寇都是从“北朝”来,非自己属地。朱元璋这才知道,原来日本还有个更强大的“北朝”。其后朱元璋多次派使臣与“北朝”建立关系,都被怀良设法阻止。值得一提的是,怀良派到中国的使臣,多次重金贿赂彼时明朝“宰相”胡惟庸,与之狼狈为奸,“通北朝”之事,也是胡惟庸屡屡作梗。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满遣使朝拜朱元璋,朱元璋见其贡书里未提“称臣”一事,因此拒绝收其贡物,但允许日本“光明天皇”的小儿子来南京学习,朱元璋“尤善待之”,但中日关系至今依然处于“冰河期”。洪武十四年,十七年,十八年,又有多股倭寇入侵辽东、山东、海南三省。此时明王朝经过10多年休养生息,国力渐渐强大,朱元璋遂于洪武二十年(公元1379年)命开国名将汤和与周德兴在浙江、福建沿海铸“备倭城”59座,屯兵8万人,继而在洪武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两次挫败窜犯东南沿海的倭寇,“斩俘甚众”,至洪武末期,明朝从北至辽东,南至广东的海岸线上,修筑各类卫所200多所,置“备倭军”近30万人,精锐兵舰3000多艘,构筑起一条海上长城。因此从洪武二十年开始至朱元璋过世,倭患暂稀。这其间,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查知胡惟庸“通倭”,日本“南朝”怀良又送来书信,措辞傲慢,使朱元璋一度想征讨日本,但终被大都督李文忠等人劝阻。为防前元征倭失败覆辙,朱元璋在其留给子孙的《皇明祖训》中,将日本定为“不征之国”,称日本“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不轨,故绝之”。因此200多年后的大明“抗倭援朝”战争里,万历皇帝虽调集精锐水师云集天津,意欲直捣日本本土,终因丁应泰等大臣以“祖制”劝阻而作罢。

在朱元璋过世前的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5年),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满已经平灭南朝,完成国家统一。这之间他屡派使者来华朝见,皆被朱元璋拒绝。朱元璋过世后的明朝建文元年(公元1400年),足利义满又派使者前来朝见,在国书中自称自己是“臣日本国王源道义”,正式向大明称臣。建文帝欣然接纳,热情招待使者,但日本国使前脚刚走,倭寇就趁江南、浙江一带明朝的“备倭军”北上参加“靖难之役”之机,于建文元年,二年,三年连续掳掠温州、宁波、绍兴等地,给风雨飘摇的建文王朝,来了次“雪上加霜”。

朱棣夺取皇位一年后,永乐元年九月(公元1403年),足利义满再派使者来华朝见,朱棣甚为高兴,给予日本“永乐堪和”,两国正式建立了“朝贡贸易”。但次年四月,山东、辽东等地接连发生倭寇入侵事件,令朱棣甚为恼火,恰好日本使臣前来祝贺朱棣册封皇太子,朱棣便严厉申斥,要日本打击海盗。足利义满闻讯后,在国内大力“严打”,并派重兵全歼了对马岛上的倭寇“大本营”。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将倭寇头领20人送至大明治罪。朱棣命令日本使臣“自行裁处”。日本使臣在宁波海边设铁锅,点火将这些倭寇“蒸杀之”,获朱棣赏赐。从此时起至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中国沿海暂时风平浪静。两国之间官方的“朝贡贸易”也迅速发展,堪称是明朝中日关系的“蜜月期”。

转折从足利义满病逝开始,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足利义满病逝,继任的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恃被朱棣册封为“日本国王”,其后日本对倭寇的约束渐松,沿海地区倭患再起。永乐八年二月,倭寇掳掠浙江清南县,朱棣谴使责问,足利义恃立刻抓捕10余名倭寇送至中国请罪。一年后,明朝使节王进出使日本,与室町幕府官员发生纠纷,险些被扣留,朱棣震怒下拒绝日本前来“朝贡”,继而倭患又生,永乐十三年倭寇犯山东,永乐十五年倭寇犯辽东,永乐十六年倭寇犯浙江,因明朝东南沿海守备森严,才未造成大祸。朱棣本人的态度也很宽容,经常将捕获的倭寇放回,坚持要“怀之以德”,并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派吕渊为使至日本申斥足利义恃,命其“悔过自新”。同年六月,日本派使团来华道歉,声称倭寇是“无赖鼠窃,非臣所知”。朱棣再次允许日本“朝贡”,但限令严格。明朝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新任日本室町幕府首领足利义教被明宣宗册封为“日本国王”,再次在国内全力捕倭,以求通好。明宣宗放宽了对日本朝贡的限制,从此时开始至嘉靖朝,两国之间的官方贸易络绎不绝,倭寇进犯虽时有发生,但一则明朝海防森严,二来日本国内此时打击倭寇甚严,因此和平终是主流。

【二】

说到明朝初年,乃至终明一世的倭患,有个关键词不得不提——朝贡贸易。

明朝初年,日本室町幕府之所以几次在明朝的压力下主动捕杀倭寇,甚至送倭寇头目到明朝治罪,其原因不仅仅是惧于大明强盛的国力,更有对“朝贡贸易”巨大利润的垂涎。每次“朝贡”,大明不仅有丰厚的赏赐和回赠,而且其在中国购买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品,倒卖到东南亚地区,转眼就是10倍的利润。朱棣时期,明朝屡屡以取消“朝贡贸易”相要挟,加上彼时明朝国力强盛,对朝贡的管制限令森严,沿海更囤积重兵,因此但凡大明“发怒”,日本方面就立刻“致歉”“捕倭”。用此法“和平解决”倭患问题,几十年来屡试不爽。但是在朱棣死后,事情却起了变化。

从明宣宗朱瞻基开始,明政府对日本朝贡使团的限制日益放松。朱棣时期,日本每次朝贡的人数、规模、携带货物,都有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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