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军事历史电子书 > 最才子 >

第12部分

最才子-第12部分

小说: 最才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惜吴节父亲死在兵变之中,又被朝廷抄了家,整个吴家的亲族也跟着面上无光。
这回吴伦不但再不提吴节父亲的名字,反竭力在别人面前把自己跟吴节父亲的关系摘开,说:“谁跟他是亲戚,天下间姓吴的人多了,我和他八杆子也打不到一块去。”
“什么,你说我是靠他考中的秀才。嘿嘿,考场之上人情关系可都不好用,还得靠一字一句的真功夫,难道我吴伦这十年寒窗是白废的?”
不过,吴节家学渊源,若真是个才华横溢的饱学之士,将来未必靠着科举进入官场,表面上,这层堂兄弟关系还是要维持下去的。
如果他不是读书的料,鬼才理睬?
等到吴节回到新津县,吴伦特意举办了一个文会,让黄、姜等人去将吴节请来,想就近观察。
等吴节一到,吴伦这才发现这家伙不过是一个傻子,也谈不上任何前程。
于是,吴伦当场就翻了脸,对吴节是一通作弄,直到吴节失足掉进冰冷的江水之中。
“说起来,吴节父亲也算是我吴家的旁支,可就是因为做了大官,竟成了族长,对族中的人也是颐指气使。现在好了,你吴节傻子一个,而我吴伦已经得了秀才功名,凭我一身学问,将来中个举人自是不难。一旦我娶了唐家小姐,财雄势大,再谋个官职……哼哼,你不是官宦子弟吗?如今却变成了一个废物,如果不想饿死,乖乖来拍我马屁,或许大哥我一高兴,还能赏你一口饭吃。”
“今日这个诗会意义重大,只要能进前十四名,做了宗之先生的学生,与宓儿照夕相对。以我的才学见识,还怕打动不了唐小姐的芳心吗?”
“什么前十四,呸,吴伦啊吴伦,难道你就这么没志气,要拿就拿第一,不如此如何能显出我的才华。对这次诗会我已经准备良久,光题目就猜了十几个,也预先做了不少诗词。也是我运气使然,竟然猜中了宗之先生的题目,哈哈,想不拿第一都难。”
实际上,文人诗会的题目也非常好猜。不外乎是写情写景,再扣上季节、天气和主人的心境,虽不中,亦不远。提前做他几首,到时候再动几个字,就成了。
想到得意处,吴伦几乎要笑出声来,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静侯佳音。
不出他所料,这第一场的比试,吴伦拿了第一。就两黄、姜二人,也挤进了前十四。
新津县的士子中,一口气中了三人,立即成为众人的焦点。
刚开始的时候,其他人还有些疑惑,等到唐老爷念出吴伦的诗句,又是一通评点,众人这才心服。
不得不说,吴伦的诗写得非常不错,颇有隋人风韵。
心悦诚服的同时,不少外县的读书人都走过来同吴伦攀谈交往,想认识这个成都府士林中的后起之秀。
后来还有一场比试。可不管怎么说,吴伦这首七言一出,已经确定他能够被宗之先生收录门墙。
至于刚才一字未写,出尽大丑的吴节,不过是其中一段花絮,一笑了之,也没人在意。
吴伦那诗确实写得好,增一字嫌肥,删一字嫌瘦。隽永流畅,又气韵浑厚,读之,嘴角噙香。
诗名《蜀中》。
“子规啼罢客天涯,蜀道如天古所嗟。诸葛威灵存八阵,汉朝终始在三巴……”
********************************
PS:新的一周开始了,请各位兄弟将手头的推荐票投给这本书,让这本书在新人榜上挂上几天。多谢了。

第二十二章 捉刀(加更,求推荐票)
PS:还差两千分上首页新人榜,求些推荐票支持,加更一章以表诚意。
************************
“通牛峡路连云栈,如马瞿塘走浪花。拟酌昔贤鱼水地,海棠开遍野人家。”
“好!”有人忍不住喝彩出声“好一个海棠开遍野人家。这一首七言由杜鹃声幽幽而起,突转到高峡奔流,浪花飞溅,格局阔大。偏偏最后一句将那丛丛海棠花开于野,一派隐士闲情。其中气象,甚为高远!”
说话的真是唐家小姐唐宓,依旧是那座遍植翠竹的院子。
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敲着小几,嘴角带着一丝赞赏的笑容:“这个吴伦不愧是我蜀中文坛的后起之秀,单就这首七言来看,已稳居魁首。”
小丫鬟小环在旁边笑道:“大小姐,说起后起之秀,又有谁能比得过小姐你。”
“比我强。”唐宓郑重地摇了摇头:“我毕竟是个女子,这种气象开阔的诗句却是写不出来的。”
她好象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爹爹举人出身,可对诗词一物却不擅长。这次把舅舅从云南请回来,又办了这么一个诗会,说是要成就一段佳话,将其中诗词做成一个集子刊载发行。诗词这种东西,乃是妙手偶得之,弄成一场考试,要出锦句却是千难万难。好在有吴公子此诗压轴,才不至于闹出笑话。否则,费了这么大周章,若一无所获,爹爹面子上须不好看。”
“那么说来,这诗是真的好?”小环眼睛一亮,忍不住问。
“是真的好。”
“我就说嘛,吴公子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小环欢呼出声。
“你这小丫头高兴什么,又说什么失望不失望的混帐话?”唐宓不为人察觉地皱了一下秀眉。
小环没有发现这一点,娇笑一声:“吴伦公子人不错,长得俊俏,又文质彬彬,举止谈吐雅致风趣,老爷就很喜欢他。同样姓吴,同吴伦公子比起来,那个吴节简直就是一个废物。这人长得一脸晦气不说,还讨厌得紧。一想起休书那事,我就来气。”
唐宓听小环提起吴节的名字,神色微微一变,语气急促起来:“吴节的诗做得如何了,可有抄来,排名第几?”
“抄什么抄,他一个字也没写,自然是最后一名。”小环只感觉一阵痛快:“小姐,那吴伦本就是草包、傻子一个,会作什么诗,偏偏要跑来丢人。这下好了,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用不了两天,他傻子的名声就要传遍整个成都府。活该,活该!”
“一个字没写?”唐宓有些疑惑:“不对啊,小环,我听人说吴节公子的病已经完全好,这次又拿了县试头名案首。诗词一物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扣中主题,格律对了,急切之下也能对付几句,怎么可能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而且,能够写出那么漂亮的字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傻子?”
“不不不,肯定有其他原因。”唐宓还是不肯相信这一点。
“小姐,那傻子有什么好。他那么侮辱你侮辱咱们唐家,你怎么还替他说好话?”小环气呼呼地说:“字写得好又能怎么样,只需平日里多写多练,靠着一股傻劲,十多年下来,还练不成?如果小姐不相信,晚上还有一场比试,婢子敢同小姐打赌,那傻子肯定会交白卷,再出一次丑。”
“晚上的题目出来了吗?”不想同小环在这件事上讨论下去,唐宓好像有点相信自己丫鬟所说的话,轻轻叹息一声。
“题目已经出来了。”小环回答说:“舅老爷说了,为了纪念太舅老爷,就以什么《江上的仙》为题。”
“什么江上仙,你这小丫头我平日里也不是没教你识字,怎么还如此草包,你笑话人家吴节,我还笑话你呢?”唐宓伸手拧了一下小环的鼻子。
小环吐了一下舌头,俏皮地娇嗔一声:“小姐,你又拧我鼻子,都被拧成大蒜头了。”
“就把你拧成大蒜鼻子,好叫你嫁不了人,一辈子陪着我。”唐宓也被小丫头给逗笑了:“不是什么江上的仙,是太舅老爷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那首,我以前念给你听过的。恩,是这个词牌啊,小环,题目扣什么?”
“扣春和雨,这舅老爷也真是,要考较士子们的才情,应该到时候在出题,怎么反提前给出题目了?”
“或许是不想遗漏任何一个有才之士吧?”唐宓:“这词牌……”
“很难吗?”小环心中微微一怔,突然有些担心,忍不住问:“吴伦公子能不能写出来?”
“你说的是吴伦啊,以他的才气,写一曲临江仙倒难不住他。不过,此曲有太舅老爷珠玉在前,后人要想写出新意来,却是千难万难。”唐宓抬头看了小环一眼,突然有些恼怒:“小环,以后少在我面前提起吴伦。”
“是,小姐。”小环脸一惊,低下头去。
“这词确实是难……吴节估计是不擅长诗词,若是不能进书院读书,却也可以……”唐宓提起笔仿着吴节的瘦金体在纸上写下《临江仙》三个字,微一思索,又一气写了下去。
“小姐,你这是……”
唐宓写得极快,不片刻就一气呵成。
看了看的词句,她不满意地叹息一声:“还是写不出太舅老爷那种气势啊!”
将纸片折起,递给小环:“小环,找个没人看到的时候,把这首词给吴公子,让他背熟,晚间比试的时候抄上去。虽说未必得第一,但挤进前十四应该不难。”
“给吴公子,不用了吧。”小环突然有些不满,提高声音:“大小姐,吴伦公子才华出众,小姐你也是蜀中才女,一时瑜亮。依婢子看来,小姐你替他作词固然也是一片热心,可吴伦公子却是一个心高气傲之人。你替他作词,只怕对吴伦公子是一种侮辱,还是不要了吧?”
“谁说给吴伦了?”唐宓轻轻道:“我叫你给吴节。”
“啊,大小姐……”小环吃惊地张大小嘴:“给他,给那个傻子,你这是为什么呀?他这么侮辱咱们唐家,我们恨他还来不及呢,你究竟图什么呀?”
唐宓的脸色冷了下去:“放肆,吴节与我唐家本有婚约。咱们去退婚,本就理屈,吴节心中有气也很正常。还有,那封休书根本就做不得准,没成亲,休什么妻?如今,唐宓还是吴节公子名义上的未婚妻,我不帮自己未来的夫君难道还去帮外人?吴节虽然有些憨厚,却也纯良正直。只要能够进书院,在舅舅门下读几年书,没准就会有所不同。小环,以后休要在我面前提起吴伦的名字。闺房之中谈论不相干的男子,传了出去,不是坏了我唐宓的名节吗?”
听到小姐不客气的话,小环委屈得眼圈一红:“是,大小姐,奴婢这就去寻那吴大傻子。”
“是吴节公子,不是傻子。”
看着小环抽泣的背影,唐宓无奈地叹息一声。
喃喃道:“方才这首《临江仙》还是作得不好,我还是去藏书楼翻翻前年的旧稿,看看有合用得没有……不过是一个吴节……我这么巴心巴肝地替他打算,又是为了什么?他那样欺侮于我……而我却连他一面也没见过……唐宓啊唐宓,你是怎么了?”
想到这里,唐宓的心突然难过起来。
吴节前一阵子在南方服完丧,回新津一事,自从他的贴身丫鬟来唐府投贴的时候,嘴快脚勤的小环就飞快跑过来告诉了她。
吴节回四川来迎娶自己这件事,唐宓心中自然清楚。
这门婚事是十多年前两家老爷定下来的,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对此,唐宓倒不觉得有什么。
只可惜,很快,吴家公子是个傻子的消息不知怎么的就在城中传开了。
别说新津,就算是整个四川都在为唐宓这个才女即将下嫁一个呆子而叹息。
爹爹还好,只是沉默不语,说十年多前答应的事情,现在却要反悔,传出去,名声上不好听。
而娘则在家里大吵大闹,死活要将这门婚事给退掉。为此,她没少同爹爹吵闹。
爹因为害怕娘亲,索性躲去了成都。
爹娘的心事唐宓心中自然清楚,见他们闹成这样,心中也是难过。
从懂事起,她就知道自己在远方有一个叫吴节的夫婿,将来是要嫁给人家的。
读了十多年书,女人应该有的品性德行她还是知道的。不管这个吴节是傻子、瘸子还是穷无立锥之地,自己都要从一而终。
听到吴节是个呆子的事情之后,她也不是没有叹息,没有在别人看不到地放偷偷流泪。可心中却没想过要退掉这门亲事,如果真这么干,我唐宓以后还怎么见人。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才是做女人的道理。
心里即便这么想,可还是有些黯然神伤,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整日间长吁短叹,憔悴了许多。
知道娘亲瞒着自己上门去退亲,被吴节一份休书羞辱之后,唐宓不但没有恼怒,反振奋起来。
看这份休书,文理通畅,又如此刁钻,是一个傻子能够写出来的吗?
能写出那么一手好字的人会是一个傻子吗?
到后来,她有听说吴节参加了本期县考,且拿了头名,更加肯定了这一点。
心中不由一松,心情总算好了起来。
可是……今天的诗会他怎么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呢?
难道……旧病复发?
听府里的婆子门说,疯病这种东西大多是好一阵坏一阵。好的时候看起来同常人一样,可一旦受了刺激……
唐宓心乱如麻。
“不行,我得帮帮他。”
唐宓平日间也喜欢写些诗词自娱,写到一定数量之后,就结成一个集子,放在藏书阁中。

第二十三章 小颦
吴节并不知道晚上那一场比试的题目已经出来了,他也不关心这事。
今天来参加诗会的士子们对他如此鄙夷,自然不肯与他攀谈交往,与其呆在那里听他们品鉴诗句自吹自擂,还不如去藏书阁看看书,寻得一方清净。
作为一个图书管理员,吴节对古人的藏书楼有很大的兴趣。当年读大学的时候,他也去宁波天一阁看过,可惜那些古本善每册都价值千金,不可能向一个穷学生开放。
唐家乃是四川望族,书礼传家,家中出过三代举人,藏书非常丰富,其中还有不少传说中的隋版书和汉代竹简。据说,当年大学生杨慎就曾经进唐家的藏书阁读过几年书。如今得了这么一个机会,吴节自然不肯放过。
唐家实在太大,即便是族学,也占地极大,极尽精美繁复之为能事。转过几座假山,穿过几条通幽曲径,又绕了几片荷糖,几乎走得迷路才看到前方一座两层青瓦白墙阁楼,匾上写着《万卷楼》三个大字,正是嘉靖初年内阁大学士杨廷和手笔。
因为走得快了,又喝多了酒。毕竟是病体初愈,顿时经受不住。只觉得头昏眼花,腹中一阵翻腾。忍不住趴在水池边上,将午饭尽数吐了下,引得水中那一群锦鲤争相抢食。
“啊,你这人怎么这般邋遢。”突然间,吴节听到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旁边传来,语气微微不快。
“不好意思,喝多了点,受用不了。”吴节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抹了抹嘴,抬起醉眼,却看见有一个身穿暗红色,绣满心字结衫子的少女皱着眉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