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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部分

明末朱重八-第294部分

小说: 明末朱重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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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脑袋瓜子尽转些乱七八糟的,旁人却不知晓,在她身边坐着用餐的朱元璋见她表情古怪,还以为她又管束不住心中的仇恨,想要冲出去找横行狼拼命,于是伸手又在她的肩上一按。

上次这么一按倒也没什么,没想这次按上去,却听到小姑娘嘤咛一声,整个人都软倒在了桌子下面。

朱元璋大汗:“这是咋了?”)

四七二、两个优势

巴县其实不叫巴县,而应该叫做巴州,也就是后世的巴中县,只是当时的川人称呼地名时非常随便,什么巴中巴州的,一律乱叫,也就误了。此地位于川陕交界的大巴山系南麓,东临达州,南接南充,西抵广元,北接汉中。

境内地势北高南低,北面雪山屹力、气势雄伟。南边灵山耸翠,风光独具,石窟胜迹,名冠巴蜀,桃园仙境,诺水风光,使人流连忘返。

此时巴州州城还在朝廷手里,由当地的川兵副将张奏凯镇守,而张献忠和罗汝才只是划州城而过,虽然与张奏凯打了两场,但却没有占到丝毫的便宜。毕竟,人家川兵在这里是主场,不论是张献忠还是罗汝才,甚至是朱元璋,在这崇山峻岭之中,也要输川兵三分气势。

罗汝才自告奋勇留下来牵制张奏凯部,把比较容易对付的扫地王和横行狼交给朱军去应付。于是朱军远远地绕过洲城,从极为险峻的山区里穿向南方,打算先去狙击扫地王和横行狼。。。

换作刚刚入蜀时的朱军,在这大巴山里行动绝对是难如上青天,但他们经过一个冬秀的训练,倒是对山区行军勉强适应了。

对大伙儿来说,最麻烦的问题就是将领们的马……在这崎岖的山林里行进,战马是很难走的,但将领又不能没有马,这不光是撑面子的问题。还有一个麻烦就是李洁琼,不骑马的话。她很难跟上大部队的行动。于是每到一个山崖或者高坎旁边,士兵们就会用绳子将战马吊上吊下,同时还得将李洁琼也吊上吊下……

这位小姑娘颇有些不好意思,每次被士兵们拿绳子吊上吊下时,就会害羞地连声抱歉,说给大家添了麻烦。朱元璋本来嫌她麻烦,后来仔细想了想,像报仇这种事,便是麻烦也应该帮着她完成才对,手下的情绪该安抚时就要安抚。虽然她不算什么很重要的手下。对朱军来说可有可无,但她却代表了一个类别的人,那就是遭到三十六营屠戮了亲人的那些人,朱军的治下这种人并不少。尤其是从河南和山西迁移进来百姓。十人中倒是有三四个与三十六营结了某种程度的仇怨。帮助李洁琼报了这个仇。相信这些百姓也会发自内心深处认可朱元璋这位领袖对他们的关照。

大军在山里跋涉了许久,前面终于传来消息,大元帅头领在前方驻扎。原来朱军的先锋已经与扫地王和横行狼对峙起来了。当然,并不是面对面摆开军阵对峙,而是隔了几条山沟几个山头,彼此用斥候朝了个面,打了几个小规模的架。

碍于复杂的地形,双方都不敢再胡乱前进,便在知道对方存在的情况下,一边安营扎寨,一边派出大量的斥候在这片山区里溜达,侦察对方军情的情况下,同时也要掌握附近的地形。

朱元璋听了这个消息,便让大军与先锋部队合为一军,他则在大帐中等着许人杰回来报告,不一会儿许人杰便出现在了他的营帐中,认真地报道:“扫地王部大约两万人,横行狼部一万五千人,散布在前面的山林之间,各条山沟都塞满了他们的人,现在斥候已经很难渗透过去了。”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旁边的李洁琼不由得就急了起来:“朱八哥,这仗要怎么打?怎么才能杀了横行狼?”

朱元璋不由得笑了:“这两军还没交接呢,你就问我这仗要怎么打?真当我能决胜于千里之外么?敌军战力如何、兵力分布一概不明,要是我这时一拍脑门制定出个战术,你就等着吃败仗被横行狼再一次抓了去吧。”

李洁琼听了这话,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想到再次被横行狼抓去,却又脸色变白,身子摇了摇。

朱元璋道:“你也不用急,其实我军已经占了两个优势了。”

李洁琼大奇:“有两个优势?哪两个?”

朱元璋挥手让许人杰来说,许人杰嬉皮笑脸地道:“第一,我军在西北,而扫地王和横行狼在我军东南。巴中的地形北高南低,也就是说他们现在的位置比我们要低,我军只要占据几个比较高的山头,俯视下去,就可以比较容易地掌握他们的动向,而且居高临下打仗也占便宜。”

“第二,扫地王和横行狼已经投靠了官府,也就是说……他们是剿方,而我们是被剿的一方,这个关系就注定了他们必须主动进攻,我军则可以好整以遐,等他们来攻。”

众人听了这话,忍不住点头应是。朱元璋笑着看了许人杰一眼,眼中多有赞赏之意。他把话头接过来道:“既然对方攻我军守,那么只需要把我们附近的地形摸清楚就行了,对面那边塞断山沟让我们无法侦察,那我们不侦察就是,反正我们也不会过去。”

众头领恍然,顿时就开心起来。

朱元璋便拿出纸笔,根据斥候的汇报,将附近的地形绘在了纸上,然后开始分派起来,他把军队拆得极散,这边几百人,那边几百人,两万多大军被朱元璋分成了无数个小队伍,散布在了大巴山脉的一大片区域之中。王二、映山红、红娘子等人都各自率小部队驻扎在一个小山头上,彼此之间只能靠烽火或者传令兵才能联络。

众头领打贯了平地上的阵列战,像现在这样乱七八糟折成开来布局,实在有点摸不清头脑,就连最擅长指挥的许人杰,看了朱元璋排兵布阵之后,也禁不住一阵头晕,问道:“朱八哥,您把军队拆得如此之细,如此之散,到时候指挥起来……未免有点……咳……有点麻烦……”

其实这个道理就好像打《星际争霸》,你如果把所有部队编成一队,指挥起来就比较简单,点一下再向前一甩鼠标全军就出去了,但若把部队编成十几个小队,操作起来就非常麻烦,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事情。

朱元璋知道许人杰在担心什么,他也懒得解释,上辈子百万大军,分成几十个部队,几十路并进的战役他又不是没指挥过,当他占据整个天下,坐拥大好山河时,要管理的事情更加繁复,这点小儿科算是什么?正好也让许人杰锻炼一下。

风过树林,沙沙着响。

在一个小山崖顶上,两名曾经的贼寇扫地王和横行狼,如今已经成了朝廷的游击将军,正坐在石头边上商议着军务。

横行狼正骂道:“杨嗣昌那个蠢货,他居然在皇上面前夸口什么三个月平贼,简直是个笑话……这川中如此多山,道路难行,三个月要把川中溜一圈也困难,莫说什么平贼了,简直是做梦。”

扫地王不爽地应合道:“就是!三个月简直做梦。张献忠和罗汝才这两货可别向北翻了山钻进陕西去……”他一边说,一边抬眼看向北方远处,视野的尽头处居然有一座大雪山,那应该是大巴山脉的最高峰,看起来高耸入云,十分可怖。”

横行狼歪了歪嘴道:“我看这川中的山也太邪门了,这种温暖的南方之地,居然会有大雪山……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是人能去的么?放心,张献忠和罗汝才是翻不过去的。”

扫地王也笑道:“那倒是,那种破山人是过不去的。”

他们两人倒是不知道,数百年后,有一只叫红军的队伍,就在长征中翻过了大巴山脉里的大雪山,从川入陕,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同样是造反起义的军队,但红军无疑比张献忠、罗汝才、横行狼和扫地王什么的高明了百倍。

两人又对着大巴山脉谩骂了一通,出了口恶气,之后才收回心情道:“前面朱八挡路,咋办?”

“揍他呗!”横行狼冷笑了起来:“别人都说朱八厉害,我横行狼就不怕他,你怕不?”

扫地王也狞笑了起来:“老子连凤阳的皇祖陵都敢烧,难道也会怕了朱八不成。”说到这里,他有点得意地道:“老子烧了凤阳,朝廷那帮子货色还得照样乖乖伺候老子,我看这朝廷真他妈的有点怂。”

横行狼哈哈笑道:“怂才好,似我们这等英雄好汉,将来肯定是最厉害的大将,当个护国公什么的应该没问题吧,哈哈哈。好,明天一早就去砍了朱八,今晚老子先快活快活……昨天在村里抓的两个川妹子还没享用呢,哈哈哈哈。”

扫地王呸道:“你现在已经是朝廷的游击将军了,怎么还到处抢女人?”

横行狼哼道:“当了官兵又咋了?我就见过祖宽部抢钱抢女人,左良玉部也干过,老子又有什么干不得的?若不是看到当了官兵也能继续烧杀抢掠,老子才不稀罕当官兵呢。”说完,他转身走回了自己的营帐之中。

帐中果然捆着两个可怜的川妹子,也就才十二三岁大小,横行狼满脸狞笑地走了过去,逮住其中一个小女孩,伸手就撕她的衣服。女孩虽小,却也是彪悍的川人,不屈不扰的性子是刻在骨子里的,她小脑袋一转,张口咬住了横行狼的手,在他的手背上咬出两排深深的血印……

横行狼大怒,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佩刀,狠狠地一刀剁在了小姑娘的脖子上,顿时就有一蓬血雨喷起……

横行狼杀了个小姑娘却没半点愧疚之心,又把吟心转到了另一个小姑娘身上,狞笑道:“你要是敢反抗,她就是你的榜样……”

话音未落,“啪”地一声,一口唾沫吐在了他的脸上,横行狼大怒,又一刀劈出,鲜血再度飙射,又一缕香魂飘渺而去……)

四七三、大雾弥漫

秋末至初春时节,是四川多雾的时节,今天早上正好也出了大雾,大巴山南麓被犹如仙气的白雾所笼罩,视野不及五丈之外,迷茫天地一片。

扫地王和横行狼两人都大喜,他们本打算在今天攻击朱军的阵地,而正好天降大雾,岂不是天助他们?

扫地王骂骂咧咧地集起了自己的军队,笑道:“几年前,老子带着你们去火烧凤阳,当时就出了这般大雾,咱们把凤阳的皇祖陵抢了个干净,一把火烧了个痛快,今儿个,咱们又来趁着大雾把朱八这货给剁了……杀了他之后,便可以挥军杀入陕西,听说现在陕西地界富得很,咱们又回去捞上一笔。”

“是!”他麾下的士兵个个摩拳擦掌,好不兴奋、

横行狼却满脸晦气站在旁边,哼哼道:“昨儿个抓的两个川妹子没弄上手,害老子一晚没痛快。朱军里有个薛红旗长得不错,老子正好去抓她来享用。”。。

扫地王笑道:“你这家伙不学无数,连朝廷给咱们发的塘报也没认真看。左光先将军已经和朱八交过一次手了,据他说这次薛红旗没入川,还在陕北顶着孙承宗呢,倒是有个新入朱军的小姑娘跟了来,好像叫什么红娘子的,这女孩长得不错,你要抓也只能抓她。”

横行狼咧开嘴笑道:“也行,我不挑食。”

扫地王嘿了一声:“左光先的手下在红娘子那里吃了大亏,你可莫阴沟里面翻了船。”

横行狼嘿嘿道:“老子在女人手里就没翻过船……倒是经常把女人弄得翻来翻去的。嘿嘿嘿……”

两人吟言秽语说了一通,便出了兵,借着大雾的掩护,向着朱元璋的阵地袭来。

雾气弥漫中,前面的一片山头全都看不真切,他们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在山头上,但是他们也明白,朱军同样看不清楚他们,大家都是两眼一片白,谁怕得了谁来?

扫地王曾经借着大雾奇袭凤阳。因此自认为雾天作战的经验比较丰富。就走在了前面,横行狼率部跟在后面,心里只是想:红娘子可莫被扫地王给抢去了,不过……扫地王只爱钱不爱女人。就算他抓到红娘子应该也会送给我。

胡思乱想中。前方的雾里突然传来一阵喊杀之声。横行狼心中一喜:“打起来了!哈!”雾气弥漫,视野不及远,但是山中的声音却能传很远。他能清楚地听到前面发生了战斗,却不知道战斗的胜负如何,但是他对扫地王挺有信心的,人家扫地王当初在凤阳,借着大雾打败四千多名官兵,可不是吃素的,区区白水朱八还不是手到擒来。

正歪着脑袋想呢,突然听到自己左翼响起一片呼喊声,似乎有人从左边杀过来了。横行狼心中一奇,不对啊,朱军怎么越过了扫地王摸到我身边来了?他赶紧抽出佩刀,领了一帮子人向左翼跑去。

大雾弥漫之中,他的手下跑得连滚带爬,好几个人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额头被山石撞破,总算跑到了左翼,这里有一只横行狼麾下的千人队,也算是横行狼部的精锐了,但他跑到左翼的近处一看,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

只见这只精锐的千人队正在与一只大约四五百人的朱军小队血拼,地上躺着许多尸体,几乎都是自己人的,尸体上还插满了箭矢。

原来,这只左翼的小队在行进中突然糟到朱军用弓箭袭击……大雾中被弓箭袭击,别提有多难防范了,还没照面就被朱军隔着大雾射得大乱。

士兵们由于搞不清楚敌人是从哪里把箭射过来的,只好在浓雾中乱穿,不少人撞在一起,或者挤成一团,狭窄的山道可经不起这样折腾,一下子就搞得不成体统,许多人摔倒,许多人则缩在树林里给自己包裹箭伤。

正在军心溃散的时候,朱军一只五百人小队从山坡上杀下来,犹如一头猛虎冲下山岗。这群朱军士兵用的兵器都是一种奇怪的钩镰枪,若是换了与白杆兵打过仗的张献忠在这里,便能认出这是名闻天下的川中白杆枪,只不过是把枪杆涂成了黑色,搞成了黑杆枪而已,但本质没有变。

黑杆兵部队本来就经过了数年的山地战训练,前些日子与左光先一场血战之后,又有了战斗经验,不再是初出茅庐的新丁,在战斗的意志和士气方向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这样一来,他们在山林中的战斗力就不比川兵差了,甚至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川兵,只不过还比不上原版的白杆兵而已。

这五百黑杆兵居高临下一冲,目标又是已经被弓箭和大雾扰乱的乌合之众,顿时就获得了丰硕的战果,一千名横行狼麾下的精锐,被他们打得抱头鼠窜,狼狈不堪,当横行狼赶到时,这一千兵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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