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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明末朱重八-第276部分

小说: 明末朱重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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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总算明白了点,他心中暗想:横天王自有混十万大哥去收拾,又要你们朱军跑来凑什么热闹了?但这话说出来未免有伤和气,混十万军中的士兵家眷们大多被朱军接了过去奉养,和朱军闹得太疆也不是个法子,于是把话转成比较客气说出来:“横天王这叛徒,混十万大哥已经赶过去收拾他了,不劳朱八大哥出手。”)

四四三、前往清涧

穿山甲农客客气气地道:“横天王这叛徒,混十万大哥已经赶过去收拾他了,不劳朱八大哥出手。”

他这话说出来,许人杰便笑道:“我们也不想乱出手,就是去看个热闹,扎个场子。”

穿山甲看了朱军的一万五千大军,心里有点发悚,忍不住道:“你们带了这么多人去看热闹,这换了谁信啊?”

这倒是,换了谁也不会被这么傻的理由忽悠,穿山甲的智力虽然比普通人低上一点点,但也不像真正的穿山甲那么笨,他满怀敌意地看着朱军,就似在看一个不受欢迎的恶客。。。

此时朱军大军压城,穿山甲手下却只有几百个兄弟守在甘泉县,要扛是肯定扛不住的,朱元璋只要手一挥,就能将他辗为齑粉,但是他胆气倒是不错,为了守住混十万这点地盘,居然半步不退。

朱元璋也不可能真的动手打他,辗平这几百人容易,坏了的名声要再弄好就不容易了。好在他早有准备,回身招了招手,只见朱军分成两半,中间跑出一大群人来,这些人并不是士兵,而是大量的老弱妇嬬,原来这一次朱军北上,将冲天柱当年寄放在陕南的一群家属给带了过来,他故意挑选了一些老得走不动的,只能坐在马车里跟来的老头,又故意选了些小得还只能抱在母亲怀里的孩童,这一群人看起来就显得十分凄凉了。。。

只见这群人哭哭啼啼地跑上来,围着穿山甲。一个老太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道:“我的儿子在冲天柱大哥手下当差,听说冲天柱大哥被害死了,横天王那混蛋已经占了绥德,我好担心啊……我那苦命的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这位兄弟,你就行行好,让老太婆去找找儿子吧。”

穿山甲大汗,赶紧道:“这位阿婆,您的儿子……一定没事,别哭了……哎呀……别哭了……”

好不容易把这老太婆哄下去,突然感觉到小腿被人抱住。他低头一看。一个只有两岁大的子孩子抱着他的大腿摇晃,这孩子看样子刚刚学会说话:“叔叔,我……找爸爸……”

穿山甲又是一把大汗抹过去,抬头大声道:“谁的孩子。管好啊!”

只见一个瘦弱的女人走了上来。她也不说话。只是满脸流泪,抱着那两岁的孩子退到一边,眼泪哗啦啦地直流。

穿山甲这一下真是手足无措。想走近又不敢,那啥男女有别,而且人家好歹也算兄弟的夫人,要是他对这女人做出无礼之事,江湖好汉非把他大卸八块不可,只好站在老远的地方安慰道:“弟妹莫哭,你家男人肯定没事的,他一定活着。”

率直的人容易被人整,这种场景别说穿山甲应付不了,换成白水王二,一样要中招。

许人杰拍着穿山甲的肩膀道:“穿山甲兄弟,我就老实说了吧,咱们去看热闹是假,帮这些妇老乡亲们救人是真,你摸摸你的良心,你能忍心不让他们去找自己的儿子、丈夫、父亲?”

穿山甲楞住,总觉得这事有哪里不妥,但是具体不妥在什么地方却又说不上来。身边几个老太婆和女人哭得凄惨,又有几个孩子拿水汪汪的眼睛瞪着他……这实在是比拿刀子架在他脖子上还要厉害。死都不怕的穿山甲现在有点怕了,他缩了两步,低声道:“那……那你们就去吧……不过我得和你们一起去,看着你们不在我们的地盘上乱来。”

朱元璋笑着点了点头:“行,你就拿你的眼睛好好看着,我朱军绝不会在你的地盘上烧杀抢掠的。”他这句话的语音压得很低,里面似乎藏有深意。

穿山甲花了好一阵子才听出来,朱元璋的意思是:你们的地盘我不来烧杀抢掠,你们自己却要烧杀抢掠,好笑得很。他想到这一节,不由得默默无语。

甘泉县大门打开,朱军穿城而过,向北行了半日,就到了延安府。此时混十万已不在府城之中,城里只留下几个小头目驻守,他本人率主力在东北方向的清涧县与横天王决战。

穿山甲敲开延安府的城门,带朱军穿城而过,其实这样带人过城非常危险,朱军只要有意,便可以乘机夺城,但是朱元璋并没有这样做,老老实实地穿城过去,继续向东北前进,这一点倒是搏得了混十万手下那批兄弟的一声喝采,穿山甲不禁想到:名闻天下的白水朱八大哥,果然是条言出必践的汉子。

延安府距离清涧县的直线距离只有一百二十里,在陕北山路崎岖的情况下,道路弯曲难行,倒要走一百六十多里路,朱军急行军时的速度可以做到一日百里,普通的行军的也能做到一日六十里,按理说三天能到,但是朱元璋的行军却故意放得很慢,他派出许多斥候向前侦察,行军速度压在一日三十里之下,走得慢如蜗牛。

穿山甲不由得大奇:“朱八大哥,您走这么慢做啥?”

朱元璋道:“百里之外就是战场,敌军有可能绕过战场,在混十万大哥的后路上安排伏兵,所以我们这一路过去随时可能中伏,怎能不小心翼翼?”

穿山甲觉得有理,便不多问。

但是到了当天晚上,许人杰来问朱元璋同样的问题时,得到的答案却全然不同。

朱元璋向许人杰解释道:“我走慢点,是为了让斥候先行一步,去战场打探情报。”

许人杰不由得问道:“朱八哥在算计什么吗?”

朱元璋点了点头:“我要等混十万战败的一时候,刚好赶到……”

“这是为何?”许人杰不由得奇道:“若是要坐看混十万战败,咱们也不用急着北上了嘛,就屯兵在洛川,等混十万败亡之后再来收拾陕北也行的。”

朱元璋摇了摇头道:“这可不行,我虽然希望看到混十万战败,但却不能让官兵和横天王占的地方太多,要知道守城容易攻城难,若是让他们收拾了混十万,占稳了陕北的城池,将来我们要夺下这些地方就会损失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因此我们要选在混十万败退下的时候,刚好赶到,这样混十万的实力已经被损耗,不足为虑,而官兵与横天王也没有占到多少地盘,要把他们扫出陕北就很容易了。”

许人杰这才恍然大悟。

这道理就好像甲和乙打架,丙在旁边伺机偷袭,若是丙等甲和乙分出胜负,休息了几天再出手,那就没了坐山观虎斗的优势,要出手就要选在甲和乙刚刚打完的时候,效果最佳。

所以朱元璋听到消息立即起兵北上,过了延安府之后却故意放缓速度,将主动权掌握到自己的手里。

朱军用极慢的速度走了三天,每过一个山凹,每进一条山沟,都要派人仔细打探,确认没有伏兵才继续前进。而且每次埋锅造饭都花上一个多时辰,整整三天才勉强走出了五十里路,距离清涧县还差了一百多里。

然而最前面的斥候,却早已经混到了清涧县的附近,潜伏在那里观查混十万和横天王的决战去了,只等情势有变,就立即飞马回去通知朱元璋,以朱军的速度,接到消息立即转为急行军的话,随时可以飞到清涧。

清涧县,古名宽州,到明洪武四年方改为清涧,此地在陕北的险山恶水中算是比较富裕的地方,耕地面积较周围的县城来说多得多,还有广阔的草场,适合养马。此地的人口也不算少,一共有九里七十六甲四百一十三村(注,这是乾隆十七年的记载,并不是明末的,俺查不到明末时这里的里甲情况,但清朝沿用了明制没有改变,所以应该差不多,将就看吧),在人烟比较稀少的陕北地带,算是相当厉害的了。

但是清涧县的四百一十三村的村民们,几乎全都逃离了自己的家,躲到了附近的山顶上去,就连县城里的百姓都已经逃得空空如也。

此时,清涧县城在混十万的掌控之中,横天王军驻扎在县城的北边几里之外,两军对峙已有数日,小仗大仗打了数场,各有胜负,但是谁也无法给对面致命的一击,因此战况便胶着了起来。

混十万有着城池在手,显得比较从容,横天王也不敢过分紧逼。然而今天的情况却有点不同,横天王军一大早就跑到了城外一里处,摆开军阵,做出一幅要攻城的样子。

混十万大感意外:“他兵力比我少,战力也不如我,今天居然摆出强攻县城的架势,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正想着这个问题,突然见到混十万军的后面来了一只援军,这只援军衣甲鲜明,人人穿着红色的鸳鸯战袄,显得精神奕奕。

混十万吓了一大跳:“官兵,是官兵?”他到这时才醒悟过来,横天王既然已经有意向朝廷投降,当然会向朝廷请求援军来对付他,他一直以为自己打赢横天王不成问题,却没想到敌人根本不止横天王一个……)

四四四、混十万败仗

朱军这日已到了距离清涧县城仅仅只有二十几里的贾家坪镇,此镇十分荒凉,镇上几乎无人,仅有几个连逃跑都没力气的老人苦挨,朱军到了此处就不再前进了,驻扎在了镇子里,让士兵分发粮食奉养这几个老人。反倒是穿山甲心急火撩,想要尽快知道前方战事如何。

朱元璋便装模做样地告诉他:“我军若是有得太近,说不定会惊扰到混十万大哥,他万一以为我们是横天王派来两面夹击他的部队,搞不好会闹出误会,把原本能打赢的仗打输了,还是隔着几十里扎营比较好。”。。

穿山甲又被忽悠了,深以为朱元璋说得有理,不再让朱军前进,他本人则骑着劣马,向清涧县城赶去,打探战况。

穿山甲走了没多久,朱元璋便收到斥候来报:“几个时辰之前,横天王率军攻打混十万驻守的清涧县城,官兵也现在了战场上,协同横天王攻城,现在县城那里应该已经打得很激烈了。”

朱元璋闻言大喜,赶紧传令诸军吃饱饭,休息了一下,然后他骑了快马,与薛红旗一起率骑兵部队先行,许人杰和王二则率步兵随后跟来。此时薛红旗的骑兵部队已经扩展到了八百人,其中三百人是重骑兵,另外五百人则是轻骑兵,诸人放马急奔,二十里路转瞬即过,没用多久就来到了清涧县城南边,上了一个小山坡,举目眺望战场。。。

只见前方的县城打得好不热闹。两部贼兵正在城里城外厮杀,由于县城的城墙低矮,几乎没有太大的御敌作用,而且贼兵们的守城水平也不怎么样,和正规官兵比起来简直是天渊之别,所以横天王部很轻易就突破了城墙,或者说混十万压根就没把心思放在守城墙上,而是只顾着和敌人拼刀子。因此战斗并不限于城墙的攻防战,而是在城里城外,八面开花的乱打。

贼兵们的兵器与甲胄皆不统一。又不结成像样的战阵。东一队,西一队的乱窜,横天王的几只小队冲进了城里打,混十万的几只小队却冲出了城外打。到处是乱七八糟的人群。打得十分灿烂……整个战场上到处都是人头滚滚。也不知道哪些是横天王的人,哪些是混十万的人。

朱元璋见到一名穿蓝布衣的贼兵砍倒了一个穿白布衣的贼兵,正在哈哈大笑。旁边却又窜过来一个和他穿着一模一样的蓝布衣的人,把前者一刀砍翻在地,这两人穿的衣服完全一样,但是却在战场上互相厮杀,显得十分诡异。

红娘子忍不住砸了砸舌头:“这……打成这样……怎么分得清谁和谁?”

朱元璋定睛看了看,过了好几息时间才看到一个细节,于是低声道:“横天王的人左臂上缠了红巾,混十万的人则在左臂上缠了黑巾……”

红娘子恍然道:“原来如此!还是咱们朱军好,士兵都穿上了统一的紫色鸳鸯战袄,没资格穿鸳鸯战袄的人也统一穿紫色的麻衣,这样就挺好辨认的。”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其实统一的军服可不光是方便辨认,还带有振奋士气,端正军纪,带给士兵们团队荣誉感的作用,但是他也没必要细细讲给红娘子听。但是他不讲,有人却急着要表现自己,马小天凑了过去,得意洋洋地向红娘子讲解了起来,他所讲的全是从朱元璋这里学去的一点皮毛,但这些皮毛已经足够让一个小姑娘听得满眼冒星星,她对着马小天道:“马小天,想不到你对行军打仗也满在行的。”

马小天得了美人称赞,顿时尾巴翘了半天高,嘿嘿笑道:“我可不是啥都不会的‘书呆子’。”他把书呆子三个字咬得极重,生怕红娘子听不懂似的。

红娘子便笑道:“这倒是,若是马信玉那书呆子,肯定不懂这些。”

马小天大喜:“正是,正是如此!”

只见战场上的两股贼军打了一阵,横天王军渐渐地支撑不住了,他本来就不是混十万的对手,何况混十万军中又加入了冲天柱的部下,这些人为了给冲天柱报仇,人人都红着双眼拼命乱砍,倒是不可轻忽,横天王节节败退,攻进城里的几只小队也被吃掉了,到处都是横军士兵的尸体。

这时候在最后面押阵的官兵突然动了,穿着整齐的鸳鸯战袄的官兵一起向前冲出,声势惊人,混十万军眼看大胜在即,突然见到官兵冲来,顿时吓了一跳,气势为之一夺,还没交战,前阵就有点向后缩的味道。

红娘子忍不住道:“官兵看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突然听见马小天哈哈大笑,她怒道:“你笑什么?”

马小天指着官兵,笑得弯下了肚子:“这……这……这根本不是官兵,这些人是穿上官兵战袄的贼兵,错不了,肯定是贼兵。”

红娘子不解:“为何有此一说?”

马小天笑道:“你看这些官兵跑动的动作,一点都不整齐,整个军阵坑坑洼洼,还没冲到敌人身前,军阵的前沿已经变成了大波浪形……这哪里是官兵嘛,分明是一只贼军。”

红娘子不信,却听见旁边的薛红旗也在说:“这不像官兵啊……”

朱元璋点了点头道:“没错,不是官兵,只是披着鸳鸯战袄的贼兵……以此看来,这些人应该是某一路刚刚才向官兵投降的贼军,被孙传庭调过来以贼制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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