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新明朝-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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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而言,从涉及银两数量来计算,此案可称的上开国以来的第一巨案,处死人犯并非不合理。
但于情而言,近二十年没有专门杀过大臣,还是不要破了这个“不杀士大夫”的传统为好,上次坏掉传统的时代是崇祯……
那李佑的想法,大概是既想判决处斩,又不想担上诛杀大臣的名声,所以才会故作为难的说出斩和轻放两个选项。谁要赞同处斩,那就一起,谁要赞同轻放,那也要承担被攻击为徇私枉法的后果。
此猜测或许简单化了,但万变不离其宗,李佑的花样无论如何,应该不超出这个范围。
众人在猜测,李大人也很识相的没有扰乱,说完自己模棱两可的意见后,故意停顿片刻,给了众人思考时间。他心里又暗道,不知殿中诸公里,谁先出来发言?
涉及刑名之事,八成还是三法司中大臣先出来表态,左都御史或副都御史?刑部尚书或侍郎?亦或大理寺卿?
“李佥宪受命审理此案,至今全无主意,莫非专以推诿为己能?朝廷命你断案,并非只是命你查案,须得出判词,而不是反问别人!”
李佑闻声侧头望去,却微微意外。这个站出来的说话,不是三法司中任何一位,而是人称大司徒的户部尚书晏俊。
他随即一想,便暗暗了然。廷鞫之后还要廷推大学士,晏尚书呼声很高,堪称为大热门人选,他这是要抓住最后时刻刷存在感,强化自己在廷臣心中的印象。
晏尚书的心思,殿中大臣都看得出来。不过也不得不承认,晏俊确实是最热人选。
六部尚书中,分量最重的天官大冢宰赵尚书升为二品不到三年,当吏部尚书才一年半,年资略浅;最清贵的大宗伯海尚书也是去年才回朝当了礼部尚书,连赵天官都不如。
此外,大司寇荀飞谦当刑部尚书比前两个稍长,但从景和六年算到现在也才四年功夫,而且刑部在六部里地位偏低;
工部的大司空胡尚书年老力衰,马上要致仕了,更别说工部在六部里地位最低下,一般不可能凭借工部入阁。
相比之下,户部大司徒晏俊作为老资格尚书,又身为分量极重的户部堂官,从年资和差事综合来看,可谓是最有力的入阁人选之一。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武英殿大学士彭春时当年以户部尚书入阁,晏俊随后接了彭阁老的班担任户部尚书,称得上是彭阁老的嫡系亲信。
而在当前,自从许次辅去职后,朝中徐首辅、彭阁老两人的势头上升,所以说,晏尚书在朝中具备很雄厚的支持力量。
以上种种因素加起来,晏尚书不敢说十拿九稳,但也有个六七成把握了。如今到了最后关头,该出面拉票就要去拉,多拉一个人就少了一个不确定因素。
参加今日廷推的大臣多达四五十,没有人能够全部控制,但很多大臣没什么立场,就是看风向随大流不得罪人。晏尚书此时站出来,便为的是展示自我。
当然,晏尚书也不是没有对手,朝廷重臣中另一个呼声很高的入阁人选是李佑的老前辈、兵部大司马卢尚书。
前文介绍过,卢尚书自十六岁中进士,又经馆选庶吉士,任官时间多达四十五年,这份年资无以伦比,确实足以傲视群臣。
朝中只有六十九岁的彭阁老差不多可以与卢尚书比一比做官时间,但仍稍逊一筹。又如另一个大学士袁阁老,虽然比卢尚书年长四岁,但是中进士却比卢尚书晚了十年,在卢尚书眼里只能算后辈。
但卢尚书也有短板,他从刑部主事起家,因事得罪了前代的前代首辅,外放历经州、府、道蹉跎十几年,一直熬死那位首辅后才渐渐出了头。先后在工部做到了侍郎、尚书,最后迁为兵部尚书。
部与部之间品级一样,但地位仍有高低,自古以来便有种种分法,时常有上三部下三部的说法。但近些年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档次,吏部户部为第一流;礼部兵部为第二流,但这两个部经常不服气户部;至于刑部和工部,就是万年的第三流。
在大明官场规则中,尚书迁尚书也是不同的。工部尚书迁别的尚书当然是升官,但要从吏部天官变成其他尚书,那就是贬职。
从卢尚书的履历可以看出,他历经刑部、工部、兵部,但没有吏部、户部这两个一流大部的历练。兵部虽然比刑部、工部重,但仍轻于吏部、户部,所以从这点来看,卢大司马是不如晏大司徒的。
其实按照和稀泥的惯例,晏尚书入阁,卢尚书迁户部尚书,该是最皆大欢喜的结局,也是动荡最小的方案。不过在朝堂中,尤其是人事问题上,千万不要有理所当然应该如此的想法,尘埃未落定之前,答案永远是未知数。
话扯远了,却说在文华殿中,李佑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了晏尚书几眼。不得不承认,这位晏尚书年轻时大约也是个美男子,此刻站在那里侃侃而谈风度翩翩,所说出来的意思也很让殿内大臣中听——
本来朝廷让你李佑主审此案,就为了让你担起责任,天下没有白吃的饭。你却在这里模棱两可,要让大家一起陪你为难吗?
不过在李佑心里,想起了一句话,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非要闯……你晏大司徒以为本官将此案拖延至今,是为的谁?
等晏尚书发完言,李佑笑了笑,重新开口道:“御前廷鞫,本官主审,涉及刑名,三法司诸公都尚未说话,晏司徒身为户部尚书却抢先出面,居心何在!”
这话十分刺耳,晏尚书忽然觉得,想在李佑面前出风头是个错误,纯粹找不自在,那李佑根本不是亲友,没有配合自己的义务。其实不配合也无所谓,但李佑是出了名的不省油灯,如果耍点花招,反而可能要得不偿失。
今天面对入阁契机,忍不住冲动了……晏尚书默默反省道。果不其然,听见李佑忽然又做醒悟状,高声道:“在下记起来了,你户部该管天下盐政,莫非晏司徒对两淮余盐案感到心虚么?”
此言一出,文华殿中气氛陡然微妙起来。无数次经验表明,李佑很时候看似说话极其不着调,像是年轻气盛或者信口开河一般,其实都含有深意和后手。
众人都很明白,李佥宪这一句,可是将晏尚书顶的有苦难言。
那晏尚书的本意,只是廷推前亮亮相,暗示自己众望所归,但这个理由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无法宣之于口当做理由坦然说出来。
既然真实的理由无法讲,那李佑随口一句户部心虚了,便将晏尚书堵得无法自圆其说。
如同当头棒喝,晏尚书认识到,在当上阁老之前,他的身份还是户部尚书……入阁热门候选人的身份不能当饭吃。
不过晏尚书今日面临大事,自然不好气急败坏的与李佑争辩。彭阁老便出来解围,对李佑道:“李大人休得顾左右而言他,还请速速结案奏请圣裁!”
李佑当即反驳道:“阁老此语失之偏颇,审案就是辨疑,有疑为何不问?”
“老夫何曾说过有疑不问?案犯在殿门里,李大人尽可去问。”彭阁老指着殿门处三个人犯冷冷道。
彭阁老不信姓丁的胆敢胡乱攀扯户部,也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再问下去八成还是捅出魏国公和南京镇守中官来,李佑不怕麻烦就去尽管去问,狗咬狗是最好不过的。
李佑转身走了几步,来到丁前运使身前,“你恩师文正公高风亮节,扶持幼主,鞠躬尽瘁,足以光耀千古!但却有你这么不成器的学生,足使地下先人蒙羞!”
殿中众人又感到云山雾罩了……
等李大人搬出老首辅名头,训斥完丁前运使,随后大喝道:“本官且问你,尔等私自贩运两淮余盐之事,户部作为管理天下盐运司的上司衙门,是否知晓?”
丁前运使刚要斩钉截铁的答复一句“户部不知”,但他却又听到李佑再次大喝一声:“你要仔细想好!若户部代表朝廷知晓纵容,你这罪行就不是私盐,是贪赃;若户部不知此事,却由你自主为之,你这罪行就是贩运私盐!”
殿中对律法不熟悉的大有人在,听到李佑的言语,不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询问同僚贪赃与私盐的区别。
很快,检校右佥都御史给出了最权威的司法解释:“以犯赃入罪,按例要削籍为民,并抄没家产,永不叙用!以私盐入罪,你这数量按律当斩!家中男丁戍边,女眷发卖教坊司!”
李佑尖利的话如雷贯耳,又直刺人心,将丁前运使震的呆住了。
第六集 名震京师 第488章 最权威司法解释
李佑神乎其神的一剑西来,不只是丁运使呆住,整个文华殿中一大半人全都呆住。
能进这个殿的,聪明人还是占了多数,迅速的联想到了所有该联想的事情。这是项庄舞剑,志在沛公!嘴里审的是案犯,眼中瞄的却是内阁那个空位,难怪他一开始就提出了要么处斩要么轻放两个选项,原来后手在这里。
却说李佑对丁前运使的质问,颇有一声平地起惊雷的效果。如果是在数日之前的大谏议氛围下,慷慨激昂的李大人无论做出什么出格举动,只怕都不会让人太过于震惊。
但他最近十分平静,深居简出闭门谢客,很有繁华过后皆云烟的态势。朝中上下皆以为他要低调一段时间修身养性了,盐案估计也是想法子草草结案。
故而今天李大人在廷鞫上突然发力,几乎让所有人都深感意外。本以为此次廷鞫只是个过场,廷推大学士才是重头戏,但现在看来,廷鞫在李佑手里绝对不是过场。
几道愤恨的目光如同闪电,射向左都御史江辛岳,是他将本案交与李佑的!明知李佑最擅长翻云覆雨,你还给他这个舞台,简直唯恐天下不乱,到底是何居心?
被无辜责怪的江总宪瞠目结舌,算是见识了“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的真谛。
他弃之若敝的将盐案当做大麻烦丢给了李佑,但谁能想到,在李佑手里,硬生生变成了威力巨大的武器。这种灵感和嗅觉绝对是天生的才能罢……
殿门处,丁前运使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脸色痛苦,汗如雨下,头脑发晕,一时间感到不会说话了。
这真是经书上所说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关头,读了这么多年,还真他娘的让他遇到了!是要救自己的命,还是保户部?
李佑待要继续说几句逼迫丁前运使,却听到天子身边锦衣卫官高呼“传李佑上前”!他便只好转身向殿里行去,来到天子宝座下,静听圣谕。
景和天子将李佑叫过来,是因为对其中关窍稀里糊涂,别的大臣经过交头接耳都恍然大悟了,他只有独坐宝座抓耳挠腮的份。
但天子又不想事后听别人讲解二手新闻,便将李佑叫到身前,下圣谕垂询道:“为何有两种判法?你细细奏来。”
对于在天子面前展示风采的时刻,李佑不会轻易放过,十分详细而又深入浅出的奏道:“贪赃罪名分为数种,此案疑难之处在于,是以监守自盗论处,还是以受财枉法之罪论处。
如若户部知晓此事,那该案罪行就不称为偷运私盐,无论如何,户部是代表了朝廷管盐事。故而依大明律,案犯属贪赃中的监守自盗之罪,并另行追究户部。
大明律亦有,各类贪赃中,凡不枉法之罪不处死刑,监守自盗并非枉法,所以以监守自盗判罚,只须抄家退赃。
如果户部被隐瞒不知,则案犯行类同偷运私盐的盐枭,依大明律,属于官员受财枉法之罪。大明律另有条文,官员偷运盐与私盐贩同罪,以其贩运私盐数量,乃死罪无疑。
故而臣判曰:以犯赃入罪,按例要削籍为民,并抄没家产,永不叙用。亦或以私盐入罪,按律当斩,家中男丁戍边,女眷发卖教坊司。
这其中关节,在于户部是否知情,直接关系到案犯以何种罪名入罪。人命关天,我大明自皇祖以来,向有慎刑之说,故而臣不能不慎重!之前数日本官并非推诿拖延,而是理不清户部在其中有多大责任!”
李佑的司法解释,权威的不能再权威了,一口一个大明律,那是太祖皇帝颁布的,原则上足以压倒一切。除非搬出同样是太祖皇帝颁布的司法解释宝典明大诰。
但明大诰是所有大臣都想丢到故纸堆里,并让它永不见天日的玩意。如果官员们还想体验被扒皮抽筋刺面砍手剁脚的话,明大诰里可是都有。
话说李大人苏州和扬州做官,前后加起来有两年功夫。期间不是当推官就是亲民官,几乎没有不和刑名狱案打交道的时候,熟能生巧后对案情轻重判法有着下意识的直觉,这是大多数高居庙堂的衮衮诸公所不具备的。
接受两淮盐案的当时,李大人就感到丁前运使的罪名可轻可重,如果按贪赃论罪应该不会处死,只要不贪污存粮,近些年没听说过哪个官员因为贪赃被处死的,这是大家的普遍认识。
但此外也可以按照贩运私盐结案,那样丁运使必死无疑,他这十年贩运私盐不知几亿斤,怎么量刑也是个死,区别只是怎么死法而已。
有了这个隐约灵感,他便特意去查了大明律,于是更加胸有成竹了。
作为大明法律的化身,大明司法的最高裁决者,唯一能阻止李佑拿着大明律来壮声势的人,刚刚亲政的景和天子消化了其中弯弯绕绕,一时间只能无语,挥挥手让李佑继续去问案。
与此案无关,与廷推大学士关系也不大的中立者听完李大人向天子讲解,细细品味之下,愈发感到李佑今天出招有两点妙处。
首先,李佑这个司法解释甚为巧妙,无论是杀还是放,字字套上了大明律,叫人根本无从辩驳,却又全在他这个主审一念之间。所谓运转之妙,存乎一心也。
其二,权谋施展的极其巧妙,酝酿时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但出现时又势如山崩,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哪。
正常情况下,无论户部是否涉案,丁前运使绝对不会攀扯出户部来,这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但是现在,李佑却硬生生的近乎无中生有,制造出了一个非正常情况,如果丁运使不攀扯户部,就是死,而且是家中男丁充军戍边、女眷没入教坊司的下场。
不禁感慨道,大家都看过大明律,而且是一样的版本,怎么李佥宪就能看出如此多花样。
若是别人接手此案,可能也会做文章,但不会像李大人这般巧妙。他这不是反客为主,而是反主为客,将选择抛给了丁运使,或者说抛给了丁运使的亲友们。
叹服之余,忍不住也替丁前运使感到揪心,李大人给他的选项太坑人了,还不如给个痛快……
有了李佑对天子讲解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