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枭-第17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吧!”楚天涯走到她们面前,凝视着她们。
“是怕忘记我们长成什么样子么?”贵人轻声的道。
“我要记住你们现在的每一分细节。等你们回来时,一点也不能变,一根头发丝也不能少。”楚天涯说道,“能答应我么?”
朱雀微笑,仍是那样的云淡风清,“你应该对青卫有信心。”
“话是这样没错。”楚天涯点头,话锋一转,“但你们,不止是青卫。”
贵人的眼圈一下就红了,她慢慢的伸出双手握住楚天涯的手,捂到自己脸上,“如果我回不来,我就在奈何桥上等你。我会记着你的味道,记着你这只手的感觉。我会等你牵着我,一起找到来世的路。那样,我们就不会再分开了。”
“够了!”朱雀突然变得严厉,大声喝斥道,“你不是说有事么,磨蹭什么?!”
贵人只好放开了楚天涯的手,眼泪却叭叭的下来了。她从怀里拿出一颗鹅卵大的奇形珠子,像是楚天涯小时候玩过的弹珠,又像是天然的琥珀,里面居然有一只眼睛,一只栩栩如生的眼睛!
“这是我师父送给我的,这里面是虎妞的母亲,也是把我养大的虎妈妈的一只眼睛。”贵人将它塞到楚天涯的手里,还瓣过他的手指将它握住,柔声道,“这是我宝贝的东西,也是驯服虎妞的信物。现在我把它和虎妞一起交给你,请你好好保存它,帮我照顾好虎妞。行吗?”
楚天涯还能拒绝吗?
点头。
“谢谢你……”贵人后退了两步和朱雀站在一起,两名女子一同对楚天涯抱起拳,然后转身走到帐外,走进了呼呼的北风与飘扬的漫天风雪之中。
两名女子骑着马,很快消失在茫茫的风雪之中。
“嗷——”铁笼子里,虎妞发出凄楚的长啸。
楚天涯亲眼看到,这只体型比一般老虎还要庞大的花斑猛虎,宝石般的眼睛竟然是湿润的,眼眶边有了明显的两道泪痕。
他走到铁笼子边蹲下,虎妞就狂躁的扑来跳去,尖锐发黄的牙齿拼命的撕咬着铁竿,都磕出血了。
“虎妞,你安静一点。”楚天涯将那颗虎眼珠子拿出来,对它说道,“珠儿只是离开几天,马上就会回来的。从今天起,我是你的主人。”
说来也怪,这老虎还真是通人性。它一看到那颗虎眼珠子就马上不暴躁了,而是像条乖巧的家犬那样匍了下来,一对天生杀意十足的眼睛怔怔的看着那珠子,眼眶一阵阵湿。
“乖,我会好好待你的。”楚天涯壮着胆子,把手伸到了铁笼子边。
虎妞探出头,将它带着倒钩刺的舌头伸到笼子外,轻轻的去}舔楚天涯的手背。
“乖,乖。”楚天涯更加放心了一些,于是叫人割来一块刚宰的带血羊肉,用铁钩子顺着送进了笼子里。
虎妞叭唧叭唧的吃,很快就吃光了,用舌头舔着唇边的羊血,一双冷亮的眼睛好奇却又虔诚的看着楚天涯,活像是训练有素的军犬。
“真是神奇……”楚天涯看着手中的珠子,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是谁用什么样的工艺制成了这颗珠子。
何伯走过来蹲到楚天涯身边,说道:“虎妞很通人性,比一般的猎犬还要聪明。它打小和珠儿吃一个虎娘的奶长大的,彼此之间亲如姐妹。在天枢峰上的那些日子里,虎妞就像是我们的小妹妹一样跟我们一起生活。其实,她也可以算是青卫的一员。”
“那你说,我可不可以把它放出来,让她像猎犬一样就睡在我的军帐里?”楚天涯看着铁笼子里的虎妞,那眼神挺委屈的。兴许是出于对贵人的不舍与愧疚,楚天涯有了这个大胆的想法。
“没问题。”何伯的回答很干脆,“只要少爷不怕,抱着她睡都没问题,大冷天的可暖和了。何况少爷现在手上有了这颗珠子,虎妞就会把你认作是主人,像对待珠儿那样的对待你。只不过现在是在军队里,少爷的军帐里进出的人很多,虎妞很护主的,万一受个什么惊吓扑死了一两个人,终归不好。”
“那倒也是。”楚天涯点了点头,顺手召来小飞,“听着,以后由你亲自照顾它。不能冻着饿着,就跟伺候我的亲妹子一样。”
“是。”小飞没有半分犹豫,笑眯眯的就应了诺,还趴到笼子边和虎妞谈笑玩耍去了。看来,虎妞的确是和青卫的人很熟,而且真正是人畜无害。但它见了汤盎和阿奴很害怕也很敌意,原因是,当初刚入七星寨的时候这两个莽汉曾经痛打过它一顿,差点将它浑身的虎骨都拍碎了。
夏练三伏冬练三九,雪下得越大,小苍山八方军营里的操练就越火热。很多将士光着帮子在雪地里咆哮如雷的操练,震得满天的雪花都惊栗的乱舞。
士气高涨,斗志旺盛,是如今河东义军的普遍现象。
楚天涯也没闲着。除了一些重要的军情由他亲自处理,其他的大小事务他多半交给了白诩与六合来打理。剩下的大把时间,他练武。
其实一直以来,楚天涯就没有间断过操练武艺。就算不是为了成为武林高手或是亲自去冲锋陷阵,强身健体也是必须的。生就这样的时代、又处于这样的环境,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与同样坚强的意志,就算不被别人整死,自己的身体也会被拖垮。
虽然楚天涯的起步晚,但胜在体格不差稍有博击的基础,而且有何伯这样一位良师悉心的传授与指导,一年多的时间,现在他的洪拳和楚家枪都有了几分火候。
曾得一年多前的冬天,楚天涯拜入王禀门下学枪时被迫和王荀对打了一阵。当时王荀就像成年人教训幼儿园儿童似的,略施手段就差点坏了他半条性命。一年过后,楚天涯已经能和王荀战上几十个回合不落下风了。诚然这里面有王荀的谦让与顾忌在,但楚家枪法的精妙与楚天涯的进步之神速,还是把王荀吓坏了不止一次。
相比之下,以武为乐、专心投入、并且在天枢峰上勤练苦训了数月之久的萧玲珑,使出来的楚家枪法可就不是楚天涯这等半调子威力了。由于她自幼练武而且乐之不疲,去年才练了没多久就曾经一枪把沙场宿将耶律余睹挑下马来。时至今日,五代名枪王铁枪的嫡系传人王荀,都已经不是她的对手。其他以枪为兵器的义军首领更不用提,就连醉刀王薛玉,也很难用他擅长的刀法在萧玲珑的太宁笔枪下讨到什么便宜。
隐约之间,赛若桃花倾国倾城的萧郡主,有了“巾帼第一枪”的美誉。
人们也都知道,她用的枪法就叫——楚家枪!
萧玲珑也是有心,她将自己所练枪法一些路数加以改编,取其中最简单易学又实用的招式编了一路“女子军用枪法”,直接教给她麾下的夜叉女军。每逢校场操练,几百女兵使着清一色的花枪发出娇脆整齐的斥喝,简直就是十万军营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开始人们还以为,这些女子只是练个把式图个消谴与好看。结果有一次,同属萧玲珑麾下的一些契丹骑兵们就发出了哄笑,惹恼了萧玲珑和女兵。萧玲珑就挑出十个女兵同十个契丹骑兵对战,结果女兵十人七胜,很是让人惊出了一身冷汗!
从此,不光是契丹骑兵们对他们的同袍女兵服气了,连着其他部队的将士也对萧玲珑麾下的夜叉军肃然起敬。萧玲珑所编的这一套“女子军用枪法”,也就悄然在河东义军中流传开来,一些惯用长枪的男兵也跟着练。因为嫌“女子枪法”的名字别扭,想到军中有“青云十八斩”的刀法,人们就把这套枪法称之为——“青云桃花枪”。
说的就是萧郡主,赛若桃花。
军营本是个属于硬汉的地盘,谁更善战、更英勇谁就更有地位。萧玲珑的存在和这套枪法的名声大振,完全改变了人们心中“弱质女流”的传统观念,使她在河东义军里的形象日益鲜明。起初人们更多的关注她郡主的身份和与主公的关系,以及倾城无双的容貌,现在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萧玲珑做为“十二大首领”之一的地位已是名符其实,再也毋庸置疑。
不仅如此,萧玲珑还担任起楚天涯的“私人教练”。原本这差事是何伯的,但何伯是能偷懒就偷懒,闲来无聊他更乐意和虎妞混在一起玩乐,就把这差事更多的交给了萧玲珑。
男女搭配工作不累,夫妻搭配嘛,就更是天衣无缝了。可是有一件事情很奇怪。现在楚天涯每天都和萧玲珑在一起,偶尔,她又会因为萧玲珑的那张脸想到朱雀,就像当初总在朱雀的身上寻找萧玲珑的影子一样。
同时还又想到贵人。
然后心里就有愧意与担忧,偶尔还会走神。
心细如发的萧玲珑看在眼里,嘴上从来不说,她甚至没有问起过朱雀和贵人去了哪里。
楚天涯却就有苦头吃了。
白天练枪,他免不得要被萧玲珑这个严厉的老师胖揍几顿;到了晚上,还得被她折磨甚至榨干。
结果就是,楚天涯的枪法的确是精进得快了许多;萧玲珑的气色也就一天好过一天,真个是容光焕发明媚动人。
萧玲珑也许是想用事实来证明,有爱情和男人滋润的女人,的确就是最漂亮的。
用楚天涯的话说,你是白天精神抖擞,晚上眼睛发亮——我的一点精气神,全归你这小妖精给霸占了!照这样下去,我就算练好了一竿枪,也会练废另一竿枪!
萧玲珑对楚天涯的话不屑一顾,每逢楚天涯练武时要偷懒或者晚上耍贫嘴,她就懒洋洋的说,“连我都收拾不了,你怎么整饬十万大军?”
楚天涯就被激得嗷嗷叫,二话不说挺枪再战。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他就这样痛并快乐着,并且乐此不疲。
第二百二十四章 知足
河东十万大军,像一台庞大又精密的机器,开始了高速紧张的运转,等待战争的降临。
黄龙谷里,属于两个女人的战争,已经如火如荼。
她们的对手,是老天爷。
“姐,为什么我们要从这里走?”贵人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积膝深的雪堆里,气喘吁吁的道,“完颜宗翰,不是在云中吗?我们不是应该从飞狐道过去吗?”
朱雀不说话,同样的深一脚浅一脚,气喘吁吁。
漫天的大雪没有停下的迹象,两侧头顶上的山林,随时有雪崩的可能。
“要是被埋在这里,可就不划算了。”贵人的语气里倒是没有害怕,甚至还有点调侃和戏谑。她是漠北极寒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见惯了这样的风雪,甚至能在雪地里睡觉。但若是被雪崩活埋,她也自忖没有那个通天遁地的本事能逃生出去。
“怕了就回去!”朱雀冷冷的回了一句。
贵人吐了吐舌头,不再废话了。朱雀这样的语气和态度,她早就习惯了。她也更加明白,朱雀从来都是面冷心热。如果现在自己要回去,朱雀非但不会生气与失望,反而真的会高兴。但她从来不会说出口。就算是出于关心,她也习惯用冷冰冰的喝斥来表达。
“呜——”寒风卷着飞雪扭曲的乱舞,穿行在树木间发出鬼哭似的呜咽。
“天快黑了。”贵人停下脚,“我挖个雪窑,今晚我们两个在里面栖身。”
朱雀点了点头,跟着贵人走到一处能够避风躲雪的石块雪堆间,从雪地里掏出一个雪洞用树枝撑了马皮顶起,又捡来许多干枯的树枝烧火取暖,烤些干肉煮些雪水来喝,又安顿了马匹。
这时夜幕已经降临,黄龙谷里只剩呜呜的风雪之声,吹得震响。
二人对坐无言,但很奇怪都没有寂寞与恐惧的感觉。
“姐,我真的爱上他了。”贵人突然说道。这时她抱着膝盖坐在火堆边,火光映红的脸上,笑容是甜蜜而羞涩的,“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再苦再累再凶险我也不怕,心里还很踏。原来这就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
朱雀没有表情也不说话,从厚实的棉裘里取出一支造型奇特的笛子,放在唇边轻扬的吹了起来。
曲调悠扬而悱恻。贵人虽然不懂音律,却也听出了这曲子中蕴含的淡淡忧伤与深沉情感。
“你也在想他吗?”贵人问,表情憨态可拘。
朱雀停止了吹奏转脸看着贵人,表情难得的柔和还带一丝笑意。
贵人就嘿嘿的傻乐,露出一对虎牙。
“好好珍惜你的第一份爱。”朱雀突然说道,“它可以无限美好,也可以给你永生难忘的伤痛。”
“噢……”贵人似懂非懂的点头,眼神闪烁。
朱雀将那支笛子举到了面前,凝视它,眼眸之中意境万千。
“姐,我一直想问你,这笛子是什么做的?好奇特。”贵人问道,“我很少看到你吹,但我知道你一直随身带着它,不管到哪里。”
“知道鹰笛么?”朱雀说道,“古老的突厥人曾经用过的一种乐器。是用雄鹰最大的翅骨来做的。”
贵人点头。出身北狄大漠,这个她当然听说过了。而且她就是玩鹰的,对于鹰身上的每一处地方她都了如指掌。鹰骨是中空的,粗大的鹰骨的确可以像竹子一样做成乐器,音质很特别。
但朱雀的这支“鹰笛”明显比一般的鹰骨要粗大了许多,也不知道那只鹰大到了什么程度,反正玩鹰长大的贵人都想像不出来。
朱雀自然看出了贵人的疑惑,她淡淡的一笑,“这是人骨做的。”
贵人就打了个寒颤。
“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他的腿骨。”朱雀仍然在微笑,握着笛子的手指关节,却因为用力在节节发白。
“不、不会吧……”贵人的声音有点哆嗦。
朱雀仍是微微的一笑,将笛子包好又收回了囊中,如同叙述一件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淡然的道:“他说要娶我,却和我的父亲一样死在了完颜宗翰的刀下。我留下了他的一根腿骨,一直带在身边。”
“说……说完了?”
“就这样。”
“呜——”风声呼呼,从来不怕冷的贵人,凑得离火堆近了一些。
“知道吗,楚天涯给我的感觉,跟他很相似。”朱雀已经躺下了,如同自言自语的在说道,“一样的睿智与多情,一样的慷慨与热血。有时又很孩子气,不会照顾自己……”
贵人睁大了眼睛,侧着身子躺在了朱雀的身边,轻轻的拉了拉她的衣襟小声的道:“姐,那我不跟你抢……他是你的。”
“傻。他不是任何人的,他就是他自己。”朱雀笑,翻身把贵人抱在了怀里紧紧偎着,在她耳边说道,“等你再长大一些,经历一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