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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4部分

小说: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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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

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 ※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

“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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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

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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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

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

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第三章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

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

“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

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

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

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

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拋拋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著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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