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将军是重生by水水变成冰-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到这里,我突然忍不住问道:“将军,我们这次来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倭寇还剿吗?”
按照常青的说法,三个月为期不过是催公主回京的幌子,那么,只要公主平平安安地回去了,皇上自然会给将军安个看得过眼的功劳,无论真假。
将军闻言,眸中似有精光闪过,一字一顿道:“剿,当然要剿。不仅要剿,还要叫他们生生世世不敢再踏入我朝的领土。”
“该怎么做?属下听凭将军吩咐!”我立即俯身。
将军因为相貌和脾气的原因,甚少放此凶言,乍听他这么说,我胸中亦荡起一股为保家卫国的豪气。
“剿寇的事不宜你来。”将军收起之前的严厉之色,温柔一笑,“你便先带你妹妹四处玩玩吧,日后还有别的要事需要你来。”
“要事?”
“嗯,非你不可。”
话完,将军对我展颜一笑,真是十分漂亮。
从将军那里回来,我便准备践行承诺带梨花出去玩玩。若将军决定分给我什么极为重要的公事,到时再陪梨花就难了。
这么一想,我步伐不由得加快许多。
谁知,有人比我还先站在门口。
傅贤扒着我与梨花房间的门,鬼鬼祟祟地往里头瞄,他手里捏着一大把野花,一看就是从哪里连根拔起的,根部还沾着泥不说,花朵也蔫掉了。
傅贤一边拍着门,一边道:“赵妹妹!赵妹妹!我给你带了花,不开门不要紧,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啊!”
又是这小子!
我怒极攻心,三步并作两步,毫不留情地一脚蹬在他腰上。
我顿时觉得公主身边的老嬷嬷甚是有先见之明,不一开始就让这群痞性未消的小兵知道厉害,他们便分不清轻重了。
“大、大人,你今天这么快就回来了?”傅贤大概本想发火,一见我的脸又怂了。
如果有严重的事端,我和常青在将军那里讨论三四个时辰且中间不吃饭是有可能的,这次确实算快。只是想不到傅贤竟然还专门摸清了我的行程,就在这里堵梨花。
想想梨花毫无反抗能力的样子,我愈发恼火。
我知道傅贤虽然个性不好,但本质不是个坏孩子,他差不多也算我从小看大的,估计对梨花并无恶意。只是梨花是我最为重要的妹妹,我最恨有人伤她,哪怕吓到也不行。
傅贤与梨花中,我偏向谁自是不必说了。
我正准备加重语气骂骂他,好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赶走,傅贤抢在我前头开口:“大人,那我回去了……这花你替我给她吧。”
我把那把花接了过来,这野孩子实在没有品位,下手又重,花茎被他捏得断的七七八八,愈加不够饱满精神呢。要我说,傅贤举着将军,都比举花好看。
傅贤见我接过,像是松了口气,接着不好意思地挠头,道:“我要是带着花回去,会被其他人笑死的。他们这段时间都以为我看上公主身边哪个宫女了,其实,大人,你知道,我喜欢的是……”
我恨不得一把把花塞进他嘴里,好叫他住嘴。梨花还在里头,字字句句都听得见,傅贤实在太没心眼了,若梨花被吓坏,我一定不放过他。
好在傅贤没把话说完,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低头撒腿跑得影子都瞧不见为止。
我这才推门想进去,一推才发觉推不进,从里面反闩着,估计梨花是有些害怕的。
我拍拍门,示意外头只剩我一个了。门中传出一阵小跑,梨花打开门,她脸上带着绯色,衬得脖颈肌肤胜雪,显然很是羞涩。
“走吧,我带你出去逛逛。”我对她道,接着递花给她,“喏,刚刚那小子留的。你不想要就扔,下次他再来,你跟我说,我替你教训他。”
梨花犹豫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把花双手捧住,她在房间里找了好一会儿,没找到合适的容器,最后把花泡在了茶壶里。
茶壶里没有茶,是早晨起床前我去厨房弄来的水。
茶壶被这样一插,盖子是不能盖了,看上去挺滑稽的。
她插花的这会儿功夫,我脑子里也在默默地转,傅贤与梨花年岁相当,他的相貌也不差,论身世与我家相差无多,且他的拳脚功夫是我亲自教的,自然晓得他天赋还算稍微出众,人品过关且有志向,只要稍有运气,将来长大些,拿个一官半职不成问题。
我不禁有些黯然,若是梨花投胎投去富贵人家,凭她的品貌,应当能挑个十分不错的夫婿。
我想,姑且再瞧瞧,若是梨花对傅贤有些好感,我便去和父母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我带着梨花在小城里闲逛。苏州与我们那儿自然是许多不同的,景致、风俗、习惯都令人耳目一新。我对这个漂亮的县城很有好感,刚逛没多久,我都萌发日后从军队退下来,就来这里定居的想法了。
我又给梨花多添了两套新装。梨花从小只能穿我穿剩下的衣服,自己能有的衣服屈指可数,我总觉得愧对于她。
另外,为了傅贤送的那把花,我们还专门去买了个底深的陶碗,模样不太好看,但价位便宜,用来装花也够了。
四处走着,我的目光落在胭脂店上。
梨花身上总有一股清气,但脂粉味却是没有半分的,其他女孩子爱用的胭脂水粉,梨花一点儿都没有。以梨花的脾性,倒未必是不喜欢,只是顾忌家里的情况,不忍给父母添麻烦,才不愿开口讨要这些玩物。
我自己只怕这辈子无缘红妆,虽说我并不喜好这些,大约更不适合这些,但若说毫无遗憾,也是谎话。难得有个美貌的亲妹子,正好可以代我实现一下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愿望。
我牵着梨花走进胭脂铺。
那位留着山羊胡子满面精明的削瘦掌柜,正在招待另一位女客,没注意到我和梨花。
梨花对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店铺都有些局促不安,我便带着她一起挑。可惜,我和梨花其实半斤八两,我也从来没沾过那些女孩子扑在脸上身上的东西,自十四岁起,一身戎装便不曾褪下。
我们两个半吊子,要从这么一大堆长得差不多的胭脂里挑出所谓好的,实属不易。店老板又再招待别的客人,我们便只好乱转。
那位女客大约是有些身份的,身边带了个眼睛金亮的丫鬟,掌柜对她的态度很是恭维,时不时弯腰鞠躬,生怕折了姑娘的兴。
我耳朵尖,他们的对话不停地钻入耳中。
掌柜鼎力向那位小姐推荐一种棺材,口才能赶上许文,听他道:“方大小姐,您看看,这品胭脂是刚从杭州里送来的,色泽亮丽自然,气味清雅脱俗,最衬大家闺秀气质,卖得很俏啊!”
“我们小姐怎么能用跟其他人一样的东西,”那丫鬟抢在小姐之前,趾高气扬地开口,“你卖得俏的,岂不是许多人都有?”
“那您看这一品如何?颜色偏淡,与方大小姐的肤色相得益彰。”
“太老,你就拿这些便宜货来糊弄我家小姐?”丫鬟冷冷道,还讽刺地哼了一声。
掌柜的僵了僵,才道:“那这一盒吧,是一个时辰前京城运来的,总共二十盒,我还一盒都没卖过。都是京中的夫人小姐用的,听说公主和上官云锦小姐也甚是喜爱啊!”
我心中一动,上官云锦这个名字我可不能更熟了,隔几日必会入耳一次。这位当年七岁就号称要得第一美人称号的小姐,不负众望地长成了倾国倾城的美人,且身负才女之名,琴棋书画样样通晓,诗词歌赋兴手拈来。
据说上官云锦小姐为天下才子心迷神往,还有生性浪漫的诗人为一睹芳容,在上官府宅的围墙上足足吊了一夜。见到上官云锦本人后,这个诗人惊为天人,震得从围墙上跌落下来,回家就此封笔,道曰:“在下笔触绝无可能描绘出上官小姐的美貌之十一,委实惭愧,在下宁愿自今日起不再执笔,也不愿以拙劣的文辞玷污上官小姐的姿容。”
有了这样的传说,上官小姐愈发名噪一时,想不到这名声竟然早已跃出京城,还传到苏州来了。
那小姐的丫鬟听到公主和上官小姐的名号,果然没再说话,我正以为事情要以顾客买了胭脂告终,就听到那位方小姐亲自开口了。
“掌柜的,你说,京城里来的将军会喜欢这样的胭脂吗?”
她说的这句话可算真把我震住了,京城里来的将军,找遍整个苏州城也只有我几个时辰前还说过话的任枫将军。
许文说得果然不错,将军的桃花可不仅限于京城,天下女子无不为之倾心。看来我眼皮底下就有一朵含苞待放的江南桃花,此等好戏不可不看。
我连忙抬起头,只看见一个着半臂齐胸绿襦裙的窈窕的背影,瞧不见正脸。
谁知,她的身段刚落入我眼内,一股熟悉感再度扑面而来,与之相伴的还有一种令人作呕的不舒服之感,强烈冲击使我心神一荡。
待缓过神儿来,我不禁多扫了两眼。
她的丫鬟似觉察到我的视线,回头狠狠剜了我一眼。我不管她,继续看。
那干瘦的老掌柜直管把东西卖出去,可不管别的,满不在乎地信口开河:“没有男人不喜欢这样的胭脂。”
“味道挺重的。”方小姐闻了闻,说道。
“京城人好的就是这一口。”掌柜信誓旦旦地说。
我家虽不在京中,但靠得近,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这些,忍俊不禁。其实以军营里那群男人的性格,能不能注意到人家姑娘涂了胭脂,还是个问题呢,更谈不上喜好了。
将军倒确实比其他糙汉子细腻些,可我也不认为他能分辨出女人用的东西。
不过方小姐被掌柜的忽悠成功了,她让丫鬟付账,带着胭脂满意归去。
掌柜的这才来招呼我和梨花了。
因为方小姐给我的奇怪感觉,我便向他打探:“刚刚那位姑娘是哪家的小姐?”
生意人到底眼光毒辣,他一眼瞧穿我的底细:“当兵的?有点小官职吧?”
只要没发现我是女的,对其他身份问题我是不在乎的,于是便随便点了点头。
“还是死心吧!方小姐瞧不上你的。”掌柜的一脸了然,“她虽不是方县令的亲生女儿,但很是得宠,心高得很啊。”
“哦?”我还蛮感兴趣的,只当是听个将军桃花的乐子。
掌柜摇摇头,道:“刚刚你听着没?她瞧上新来的那位将军了!真是……唉。跟你说,其实那盒胭脂我跟她多要了四十文钱。”
“不提了。”掌柜捋了捋一把小山羊胡,“你妹妹想要点什么?”
“你瞧得出是我妹?”我挺惊讶的,毕竟傅贤第一眼见到梨花,还猜是我娘子。
听到提她,梨花红着脸稍稍后退了一步。
掌柜的扫了我一眼,接着在我与梨花间游移,道:“若不是妹妹,你哪儿能明目张胆地看人家方小姐?再说了,你们兄妹俩……看得出是一个娘出来的。”
我对掌柜的眼力拜服,但看脸就认出我们有亲缘的,他还是头一个。
梨花不大敢放开了挑选,觉得什么都贵,出于对掌柜眼光的敬佩和信任,我买了盒掌柜挑的。
我与梨花正要走,掌柜拦住我,叮嘱道:“那个方小姐千万别想了,漂亮归漂亮,不好惹。这是个心里瞒得住事儿的,为人不大和善,老实人别瞎凑。”
我当然连连点头,本来也没想与她有什么牵扯,不过是多个谈资。再说,一个没我大的姑娘,琢磨着也凶悍不到哪里去。
只是那种强烈的熟悉感令我在意,我花了片刻回想之前做过的梦里有没有她,发觉没有,便安下心来,一会儿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当初我对常青、将军不也觉得甚是眼熟吗,小事罢了。
我们接着在街上毫无目的地的四处逛,找些风景看。直逛到黄昏,街上灯火阑珊,行人渐稀,我才带着梨花回去。
梨花把茶壶里的花放到新买的陶碗中,露出浅浅的微笑。
之后几天,我过得日子竟也差不多是如此。将军说让我暂时闲着,不给我活儿干,我就真的闲得快长毛了,白天带着妹妹踏青,晚上还能去厨房偷点加餐,唯一要应付的只有时不时上门骚扰的傅贤。不客气的说,这大约是我这辈子目前为止过过的最安逸的时光。
苏州百姓热情善良,且这地方景致优美,气候宜人,我在这里定居的想法一天天强烈起来,乃至琢磨起要不干脆把梨花在这儿寻个人嫁了。
不过,常青就没我这么清闲了。将军说要把剿寇的事托给别人办,最合适的人便是常青。常青整日忙得要命,常常早出晚归,我有几次找他一块儿,都扑了个空。
所以,有一天清晨,常青自己来找我的时候,我还挺意外的。
常青看起来累得瘦了一圈,乍一瞧挺可怜的,但他咧着嘴对我笑,露出那两颗洁白的虎牙,“今天有事吗?我们和将军一起喝个酒吧。”
如果要喝酒,往常都只有常青和我,听说还有将军,我大感惊奇,问道:“和将军?怎么,出事情了?”
将军有个秘密,非亲信不知道,他不擅长喝酒,很容易醉。将军与常人不同,他喝醉跟没醉看起来毫无差别,但第二天醒来会头痛欲裂,发生过什么一概不知。据将军说,感觉非常不好。所以非特殊情况或是不得不出席的会宴,他一概不碰酒。
“是要出点大事,但那是以后。”常青摸了摸下巴,“今天会是好戏,方县令晚上请饭,一定有酒。”
听到方县令,我立刻记起那天偶遇的方小姐。
常青考虑了一会儿,笑容收敛一些,道:“不过有备无患,你武器还是带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跑出去吃人家请的饭;还扛着大刀大剑显然是不成样子的,常青让我带的武器,自然是我平时藏在靴子里那柄匕首。
最近天气很热;其实靴子穿着闷得难受。但杀突厥小王子那天之后,我就忽然明白了有备无患的意义,小腿要是没贴着那把冰冷的匕首就怪没有安全感的,所以即使常青没说,我也时时刻刻都随身携带。
我问他:“还有别人来吗?要不要穿得正经点?”
“将军带我们两个;方县令的女儿大约会来。”常青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将军没和方县令说要带我们,是先斩后奏,衣服随便穿穿就好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常青一向对将军吃瘪的事很感兴趣。
听到这个描述;我恍然大悟,连忙递给常青一个会意的眼神,“原来如此。”
常青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这种由长辈引荐,未婚年轻男女单独会面吃饭的,就和媒婆上门问亲的性质差不多。将军把我俩带去,原本的男女私下见面就成了大饭局,基本是打算搅浑这回事了。
另外,将军因为不胜酒量,除非亲信,不会和别人单独喝酒。若是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