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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行行出状元-席绢-第31部分

小说: 行行出状元-席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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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你竟娶了一对孪生兄妹呢。『白小云』给你当妻子,『白云』与你在事业上比肩而行。他们兄妹俩皆锺情于你,无视世人的指指点点,无惧史笔如刀的严峻批判,就算是遗臭万年,这对兄妹也跟定你了。你说,这是不是天底下最圆满的齐人之福?」白云笑问。

静静听完白云所说的话,贺元满肚子的忧虑怒火终于被她轻易打消于无形。

屏息凝视着她;他想,这些话定是他此生听过最熨贴他心的甜言蜜语了,当然,也是白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甜蜜又掷地有声的情话。

没有风花雪月如沐春风的柔情款款,而是充满白云个人特色,将情话说得既甜蜜得让人热血沸腾,又冷冽得教人心头发悚。

她跟定他一辈子,不计一生毁誉。

凝望了她许久许久之后,贺元的声音很轻,却因为承戴了过于沉重的情绪而微微颤抖着:

「你知道……就算你日后成了皇上的第一心腹能吏,为大雍鞠躬尽瘁立下不世功绩,但因为你是我的『娈童』,所以最后可能被史官放在《佞幸列传》里侮辱——就像卫青一样,纵有天大的功蹟,但凡沾染一点男宠风声,在史官笔下便一文不值……当然,因为你不是皇帝的男宠,所以说不定你连进入《佞幸列传》的『荣幸』也不会有,直接被隐去,不管你为大雍做了多少,都将不会有流芳百世的机会。」

白云双手轻轻抚上他的脸,笑着摇摇头。

「我要流芳百世做什么?我的名字,让当代世人嚼舌几十年也就算了,可不愿意被人生生世世叨念个没完。你看,信佛的人天天在念『南无阿弥陀佛』,读书的士子言必称孔孟,我猜,这些圣人在天上一定天天耳朵发痒,坐卧都不安生。」

「又胡扯了。」

「才没胡扯,我真是这样想的。」玩笑说完,她正色道:「阿元,我的名字,只想被你叫唤;我的一生,只想跟你一同度过。除你之外的旁人,批评我或赞美我,对我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希望你也不要在意。」

「小云……小云小云小云。」贺元搂紧了她,低哑轻叫着她的名字,一再一再地叫着这个从今以后专属于他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刻进了心底,烙进了骨髓里,流淌在血液里,她融入了他的生命里,而他的生命从今以后也属于她。

「我只想与你一生一世,我在意的也只有你。」她小心捧住他的脸,面孔凑近他,极之生湿地亲吻着他。虽生涩,却毫不羞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理所当然很快地学会了怎么利用吻来表达她的喜欢、挑逗着他的情意……

在她这样生猛又精确的攻势之下,贺元自然毫无招架之力。他连连喘气,为了克制自己,甚至考虑要推开她,让两人保持距离,但……怎么舍得!他这么地喜爱着她,终于将她盼到了怀里,也终于,保下了她一条小命——虽然代价是她一生都不能让世人知道她是个女人。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她依然是他的妻子,这便足够了。

他无法推开她,只想更紧更紧地抱住她,最好能将她揉进血肉里,让两人再也无法分离。

许久许久以后,两人衣衫凌乱、气息不稳地放开彼此的唇舌,努力喘气压制自己失控的情绪。发乎情,止乎礼,对恋人来说,实在很难做到,但贺元毕竟是珍惜白云的。以白云那种小归村的思维,一定想着:既然都要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反正肯定会有婚礼,那么要再怎么亲密都是可以的。

但贺元不能这么做,他珍爱她,希望她不管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都能理直气壮、抬头挺胸,不留污点给人诟病。该要婚礼之后才能做的事,就不该在婚前做完。她要嫁的人是国公府的嫡次子、公主的幼子、皇家的亲戚。她的声誉必得白玉无瑕,这是他必须维护她的,无论她觉得需不需要。

为了压制萌发的情欲,贺元用谈话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就见他努力以轻快而揶揄的声音道:

「身为我的爱妻兼娈童,我们的下半辈子,是注定要纠缠不休的。所以……如果未来将有一场战争,那么,你必会是皇上钦点的参谋,而我则是——」

「监军。」白云对这个猜测很有把握。说完,见贺元带着点郁闷的笑容,安抚地轻拍他手背道:「正好让咱俩上前线文武勾结,狼狈为奸,一了我的心愿。咱不跟赵思隐勾结,就跟你。」还记得他第一次对她发火就是因为这件事呢。

「你怎么猜到的?」确实就是监军。

「你是皇上的心腹与亲表弟,身为国公府的嫡子而不能袭爵,你有富贵,却无正经官职,整日像个纨绔般,只一心扑在蹴鞠这样的游艺上,不干正事;顶多偶尔担当个看似体面的临时差使——比如鸿胪寺少卿、比如打仗时的监军。似乎你注定有志难伸,东做一点、西沾一点,结果什么政治资历也捞不着,一生难有作为。但是,我却不是这样看的。」

「哦?」贺元想要装严肃,却装得很失败,满眼都是欣赏的笑意。因为白云在意他,所以愿意这样深入去研究他、了解他,而不惑于世人所看到的表相。在她眼中,他从来不是一个只会附庸风雅、镇日研究着怎么将蹴鞠练成绝顶技艺的的富贵闲人。

「你的身分给了你极大的便利,让皇上方便用你。你这一生会为皇上办许多事,却无法让世人知道你的功绩,甚至挣不到一个爵位。可你会活得很自在,有皇上罩着,整个大雍朝任你横着走都行。」她给他一个同命相怜的表情。「所以,阿元,我们是天生一对。或许出身天差地别,但命运却是一样的。」

经她这样一分析,贺元也深觉有理,笑着搂紧她道:

「难怪我在十年前就这样在意你。我们竟是一样的。」贺元在她耳边道:

「我不在乎世人评价,也不在乎青史留名,但我愿意为这个国家更好的未来而付出一切,这是贵族的责任。我们生来受人民供养,自是希望这个国家千秋万代。可你就冤了,读书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吗?而你更是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状元,这是何等功绩,却是不能宣扬于世,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我有你。」她只认准了这一点,就觉得此生别无遗憾。

「就像你也无需意难平,你有我这个知己,便胜过千千万万不相干的人。」

「这种大话,也敢不害臊地说出来。」

「我有说错?」她哼问。

「没有。」他笑,额头抵着她的。「你没有说错。事实上,再对也没有了。」

可不是!人生得一知己,便足矣,无需千千万万个不相识的人来歌颂他。

他知她,她知他,他们是知己,他们将会携手相伴一生。不管两人未来是狼狈为奸还是同甘共苦,总之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不会有太好听的名声,却是真真实实地为这个国家尽了一份心力,这样,也就足够了。

「娈童。」贺元突然这样唤她。

「纨绔。」白云也理所当然地这般唤他。

「我是皇亲国戚。」语气很高傲。

「我是新科状元。」声调更高傲。

两双带着顽皮笑意的眼对在一块儿,心有灵犀地一起开口说道:

「真是门当户对。」他道。

「真是天作之合。」她道。

说完,毫无形象地抱在一起笑成一团,对未来将一起面对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那想必是,非常有趣以及刺激吧!

而大雍的江山,也将在他们一生的努力下,往盛世的方向发展而去。

《全书完》

后记——关于二十、八十的一些杂谈

原本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写的不是这个故事。

原先那个故事内容一点也不出奇,就是个平凡的言情故事罢了,但因为它是我写作生涯的第八十本小说,更是我成为「席绢」二十年的里程碑,看起来好像应该要很慎重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意外地写扑街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难,但那本写了八个章回就丢一边的书稿,搁了好久都没心情去完成它,于是它就失去了被我标记上「第二十年、第八十本小说纪念」的闪亮名头,由这一本来承接了。或许,冥冥之中注定了,这个对我而言很有纪念意义的数字,不该是一本很简单却写得一点也不流畅的现代言情。

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古代稿,第八十本小说也是古代稿。真有意思。

《交错时光的爱恋》完成于1993年七月,然后被通知过稿,再然后十一月出版;那时觉得自己只是言情界过客,根本没想过笔,名这回事,想说这辈子唯一一本被印成书的小说,那就以本名做纪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确实是个难得的纪念了。因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时,出版社就来电商量道:你取个笔名吧。于是,也就取了;却没想到这笔名竟会用到如今,而不是用个两三次,就隐没于茫茫书海中。

一个笔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实在难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几乎想去买个蛋糕为自己庆祝一下,然后在蛋糕上写着:席绢,二十岁生日快乐。

后来想想,自已毕竟已经过了怎么胡吃海塞都不会发胖的年纪了,买蛋糕这种事想想就好,真的去执行的话,怎么吃完它会让我非常苦恼。所以啊,还是写在后记里嚷嚷就好,别真的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

虽然一直一直在写,但在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的这本大概就是最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的,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棒的情况。

写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维持着热血亢奋的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的认知,会有很强的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的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的创作都要更用心更谨慎更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的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的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尽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在写作的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的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在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在写每一本小说时,都想着:这是最后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的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的创作力是有限的。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在创新,更多的是重复着自己的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的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在写言情小说的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的!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的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的写了二十年小说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的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更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的,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不去,于是,写慢了,出书少了,而且自己还老是不满意……我总是自找麻烦,这一辈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时期出道的言情作者,还有多少人仍然坚持着写作,但我知道市场环境极之恶劣,台湾的言情小说在书局里再不是占有半壁江山的鼎盛时期,如今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的小书柜里,几无立锥之地。言情的兴起与没落,我都亲身经历过。身为其中一员,曾经很难过,曾经很忿忿不平,曾经很迷惘,更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不管心思怎么变,对言情的没落有多遗憾,却始终没有真正放下笔的勇气——我爱了言情大半辈子,我是作者,更是读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当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将笔放下?

这世间,当一辈子的读者很容易,但若企图当一辈子的作者,却是个奢望,尤其如今这个世道,更是。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的套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须在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的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的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更是斤斤计较了起来;更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在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的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在网上找啊找的,终于给我找到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的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如今仍然在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的,是太平天国开办的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的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的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经的历史不被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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