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出状元-席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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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行行出状元》(步步精心之四)
出版日期:2013年8月
【内容简介】
都说穷山恶水多刁民,当真没错。
想他贵为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出二少爷、当今皇帝的亲表弟,
这不识好歹的小小村童竟当面拒绝他的恩赐,让他脸面无光;
不过识得几个字,居然敢说他「书读得太少」!
但……他就是犯贱似地爱跟他搭话,同时给自己找不痛快。
十年来不间断地送一堆书给他,索求的回报不过是每三个月一封的吵架信;
如今京城相见,他才发现他简直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到了极点——
「他」居然假扮男人装参加科举,居然就这样成了举人,居然还打算考状元!
他知道她这麽做有她的不得已,
但她怎能独自铤而走险,甘犯欺君之罪,都不愿考虑找他帮一把?
这家伙,不管是男人女人,都是个麻烦又教人头痛至极的混球。
就算她已经洗好颈子等着挨砍,也得问他同不同意。
他可不愿意只能认识她十年……
1
虽然皇历上记载着的月份显示现在还是秋日时节,但位於无归山脚下的小归村,冬季却来得很早,才九月下旬,天地间已然染上霜色了。
树林里只有松柏还看得到一些残绿,更多全是秃枝了;满山满地的野草,都是恹恹然的枯黄色。村民们早早翻出冬衣,一件件往身上添加着,缩头缩脑地抵抗着从北方吹过来的山风;那山风冷得似剔骨刮刀,刺透了衣料,入侵了皮肉,刮得连骨头都发疼起来。
已经收割完毕的田野里,再无庄稼踪影,只剩生命力强劲的各种野草还能从土地里乱窜出来。小归村位於大雍国的西北方,因为天候因素,一年勉强两获,若想在冬季利用田地再种些什麽可以勉为果腹的杂粮野菜,却是奢想了,只能荒置着,放任各种野草乱长,待到来年春,全犁了好肥田。
在这个时节,农人们全到镇里去找活计卖力气去了,没人会来看顾这些已无作物的田地。於是,这一大片田地,便成了村里孩子们玩耍嬉戏的地方;他们可以在田里找一些尚可食用的野菜、可以挖田鼠小蛇给家里加餐,有时运气好,还能抓到一两只野兔呢。
这日,阳光难得探出头来,虽然天气仍然冷得让人手脚发冷,却阻止不了整村小孩子们满山野玩闹的心。几个好动顽皮的大男孩领着更小一些的小男孩拿着竹竿木棍在田梗周边戳戳敲敲,找着田鼠野兔的窝,不时还玩起打仗的游戏,把手中的竹竿木棍挥得咻咻生风,你打我挡地追追跑跑,闹成一团。
而弯腰或蹲身在田垄里的那些女孩子们就安静多了,她们每个人手上都挎着个小竹篮,努力睁大眼在一堆野草里辨识可以充作食用的野菜好摘取回家,不时还以手作铲松土,找些能吃的根茎,或者运气好些,还能挖到没被农地主人发现的白薯芋头花生什麽的,那就太幸运了--当然,那个幸运的可能性是非常渺茫的。毕竟小归村的农地出产实在称得上贫脊,收成有限,农人在采收庄稼时,无不万般谨慎,小心搜寻,就差没掘地三尺了,又怎麽可能会让粮食有丁点落下?
小归村位於国家极北之边陲地带,又是个山村,地形不整,地力不丰,气候不佳,人文风貌皆乏,文不昌、武不盛,正是一般人口中所形容的山沟荒地、穷乡僻壤,千百年来都是罪犯的流放之地。要不是大雍立国两百年来出了几任雄才伟略的帝王,硬是将国家疆域往北再推进了近千里,让罪犯的流放吃苦受罪之处有了更理想的选择,如今小归村怕还是京城繁华地的人们认知里像无间地狱一般的恶地,犯了事,宁愿被杀头也不愿被流放的地方。
不过,就算现在还有北方寒冰原之地来为小归村这样的地方垫底,小归村的地位到底也没扬升多少,仍然是世人眼中认定的恶地,想拚政绩的官员、想刮地皮的官员都永远不会将小归村所在的这个小县城当成理想任所,甚至可以说避之唯恐不及,宁愿苦苦待在京城等别的地方官位出缺,三年五年也等得,就是不愿接下北边荒地县城的官印上任。
所以几百年以来,不论怎样改朝换代,永定县的县令若不是一直空缺着,就是由那些没有身分背景门路、实在作官无望、偏又想做官的进士们担任。每一个愁眉苦脸来上任的县令,在体会了「穷山恶水多刁民」的深刻意涵之後,不是关起门来醉生梦死,就是想尽办法去钻营门路,只为了能早日脱离这个苦海;实在逃不掉的,弃官而去的情况也是常见。
没人肯接任的职位,朝廷通常是派来一个县令做到老死不挪位。朝廷基本上把这些无人肯来就任的地方放养,户部每三年的政绩考核,是跳过这几个小县不予理会的。放任自生自灭的後果是:县令默默弃官而去无人追究,名字却还挂在户部顶着,省得户部还得绞尽脑汁去哄个搞不清楚状况的楞头青来接任这个苦差。
永定县的县衙现况就是个有吏无官的衙门,反正也没有什麽县务可办理,小事通常由地方耆老村长自行处理,不会有人上报;若是发生大事--比如匪患或夷人来犯什麽的,自有北方的驻军处置。可以说永定县里的许多乡镇村落,算是各自为政了,到底是没有油水的地方,当然没人觊觎。
小归村几百年来都是由王姓人家当村长,一切事务王家说了算,外来法令变来变去也好,京城皇宫主人换了姓氏也好,一切彷佛都与这个小山村毫无干系,反正大家都听村长的--
村长说:江山换人坐了,咱们大陈子民如今要改叫大雍子民啦!村民就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村长说:某县令来上任啦,某县令拿着大雍律令说人民得纳税,某县令被一群阵容庞大且不知名之宵小给揍了一顿,某县令连夜携家带眷跑啦……村民仍是哦了声,表示明白了。
村长说:今年雨水少,得抢水。村民们家伙抄好,咱们东打大树村、西挡李家村,南抢大丰村;总之,今年咱村要是没足够的水灌溉,其它三个村也别想有个丰年!村民们激动地高举双手--手上木棍、锄头、砍柴刀、斧头等凶器应有尽有。
小归村很穷,是整个永定县第一穷困的地方,穷得缴不起税,穷得常常在冬天有冻死的、饿死的村民,所以为了生存,他们很团结,也很剽悍。而历代的王村长们之所以能在村里说一不二,得到村民拥戴,自然是因为他们一直是比较得民心的。也不知道是王村长一直厚道传家的关系,还是村民委实烈性剽悍,让王家没敢起什麽仗势欺人的心思。总之,王村长一家在小归村的威望始终像皇帝一般地被尊崇,只要没出现一个品性太糟糕的村长继承人,那麽可以想见,就算再过千百年、皇宫的主人都换了十来个姓氏了,小归村的村长之位依然还能稳稳当当地属於王家所有。
而王村长家所有的田地,正是小女孩们最爱的寻宝之地,她们总是能在王村长家的田地找到一点食物。如果说别人家的田地在收割时,至少会把田地翻找个七八次来确保那些根茎类杂粮没有被落下,那麽村长家只会翻找三次,若再有粮食落下,也不管了,当是给村里更穷困的人家一点生机。
此刻,找了大半天粮食的女孩们里,终於有人发出了欢乐的叫声。
「嘿!我挖到一颗土芋!」
她的欢呼让周边弯腰挖土的女孩们全围了过来。
「小芳,多大的芋?快给我看看。」
「一个拳头大呢!」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女孩,得意地高举手中那颗如她拳头大小的黑色土芋;然而,身为一个长期营养不良、一年里没几次能吃饱饭的小女孩,她的拳头实在是小,除了骨头上覆着一层皮,根本没看到什麽肉。
就这麽一小颗土芋,就算给两岁稚儿食用也抵不了一顿饱餐,却仍然获得了周边所有小女孩的羡慕。
「真好,我只挖到菜茎,那菜茎可难嚼咽了。」
「我篮子里只有苦根菜。」
「是在这儿挖到的吧?给我腾个位子,我也要在这儿挖。」一个霸道的女孩一掌推开那个挖到土芋的小女孩,把地给占了。
「小芳,我弟还没长牙,只能吃些餬餬,你这土芋给我吧,我拿这些跟你换。」一个小女孩比着篮子里的几棵叶菜商量着。
那名叫小芳的女孩本来是不愿意的,但看着四周瞪着她手里土芋直看的女孩们,心下衡量了下,吞了吞口水,只好很勉强地应了,不过条件还是要讲的。便道:
「大妞,除了这些菜叶,你还得给我一片腌咸瓜。」
「我只能给你一片小咸瓜,最小的,那样我娘才不会注意到,要教她发现了,会打我的。」
「那成。」
交易达成,双方还算满意这个结果。
名叫小芳的女孩儿年纪小,身子弱,家里又特别穷,打被挤到一边之後,就再也占不回刚才她幸运挖到土芋的福地;那儿已被几个比较粗壮的女孩儿占了去,即使她们挖了老半天,也没挖到个什麽能吃的东西,仍不愿把地儿让人。
小芳四下看看,像在找什麽;未果,便敛下眼睑,慢吞吞地朝人少的地方走去。她的篮子里只有几根苦菜,别说抵不了她一顿饱食,家里还有四张嘴要吃饭呢,但能挖出土芋的风水宝地都给占了,她又能怎样呢?算了,还是去西边田梗那边看看有没有什麽能吃的草茎可采吧。身为村子里特别穷困的人家之一,认命与识时务是必要具备的生存技能。
「小芳,你哪儿去?」大妞在忙着挖土的空档,抬头关注了下小芳的动向,扬声问。
小芳缩着身子回身道:
「我到那边看看有没有可以吃的草茎。」指着北边光秃秃的田梗。
「那边啥都没有啦,我们都找过了,一点绿色也不见,翻过田梗之後全是枯草了,那不能吃的。」大妞好心告知。
「我还是去找找吧……反正这边也没地儿让我挖了。」小芳怯怯地扫了眼那几个圈占了大块地的女孩儿们。
大妞也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便不再说了,心中想着等会回去後就拿大块一点的腌瓜送到小芳家吧,小芳篮子里可没有什麽像样的东西,就算有吧,也留不住的。
「那你别走远,等会很快就天黑了,我们可得赶在天黑前回村子里去。」
「嗯,知道了。」
在一大群小孩忙活中,天空很快染上墨色;虽时辰还早,但天色却已渐渐黑了,刮骨山风更是一阵阵吹来,让人冷得直打哆嗦,手指都冻得僵了,才有人发话说要回去。然後,一群大大小小的男孩女孩便三三两两地结伴往村里走。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住得近的,自然走在一块儿;家境稍微过得去的,与家境委实三餐不继的,当然也很明确地分成了不同小团体。衣服上补靪少一些的、穿得暖一些的小孩昂首阔步地走在前面;而满身都是补靪,或者说,那一身衣服根本就是以各种布料给混合着缝在一起,勉强缝成一件衣裳的小孩们,自是带着点畏缩地缀在人群的最後面……或许,前头有一群人挡着风头,让这些衣衫褴褛且单薄得根本不足以御寒的小孩们能在心理上觉得少冷一些。
而那名叫小芳的女孩,理所当然地走在所有小孩的最後面。她家非常的穷,村里的穷人都住在村子的西北边,那里靠近坟场,又地处风口,最是寒冷不过;但凡有点能力的人,都不会选择住在这边,而任何一个无依无靠无屋可住的村人都可以来这边架屋居住。这片土地一直都属於无主的村产,连白给都没人肯要的。
小芳就住在这边,她家从她出生就居住在这里,算起来也住了七年了。不知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贫穷的小芳,也是有邻居的。
她家唯一的邻居才从村里搬过来两年,挑了离她家二十步远的那间破土屋居住,是一对孤女寡母。虽然小芳家里人口比较多,父母成天为了让一家四口人不要在冬天饿死而拚命努力着,但比起这对母女来说,小芳觉得自己是有资格稍稍可怜一下她的邻居的。
小芳好歹还有个爹--虽然她爹断了半条胳膊,但至少还有命在,且还能做点轻省的农活。可她的邻居白大娘与她六岁的女儿小云可就惨啦!小云爹本来是村里一等的好猎手,虽然自家没有田地,但靠着白大叔又当猎人又当樵夫的,日子倒也过得挺不错;谁知道两年前白大叔进了深山猎捕野猪野兔什麽的,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大家都说定然凶多吉少啦。
果然,半年後,村里的猎户在一处山谷的隐密处,发现一堆被野兽啃得支散的白骨;从白骨上的衣料判定,正是白家大叔无疑。
於是,本来算是村里不愁吃穿好命人家的小云,一下子没了爹不说,她爹过世那年的冬天,她与她娘亲就险险给饿死。幸好前年还算是个丰年,村家长有粮可以救济,才让那对可怜的母女能拖着一口气捱到来春。
唉,小芳很大人样地叹了口气。
她是喜欢有个跟她处境一样的玩伴的,但看到小云家那麽惨,就觉得真可怜。白大叔如果可以不要死掉,那该多好啊。
不过,话说,小云到底哪儿去了?明明在挖到土芋那时还在的啊,只对她说要先躲远点,回头再找她会合;可大家结伴回来时,都没见到人,别是还躲在田里哪个地方吧?
一大群小孩在走回小归村之後,各自归家,同行的人愈来愈少,最後只剩住得最远的小芳一个人独行。她家在村子的西北方,离村中心好大一段距离呢。将不甚保暖的破棉衣拢得更紧一些,双手环抱在胸前,感觉这样会比较温暖一点,然後就哆哆嗦嗦地独行着,不时跺跺脚,将冻麻的腿给跺回一点力气。
转进一条上坡小路後,突然有人从木麻黄林那边叫了她一声。
「小芳!」
「啊,小云,你今天怎麽先走了啊?」见到心中正挂念着的邻居,小芳连忙跑过去问。
「我先跑回来了。家里缺柴火,我来这儿捡些落枝回家。」小云是一个面黄饥瘦的小女孩,虽然才六岁,却比七岁的小芳高上半个头;但除了长得比较高之外,这个长期处於饥饿状态、瘦得皮包骨的小女孩,看起来也没有比小芳好到哪里去,甚至可说更惨一些。
「想捡柴火,回程就可以顺便捡啦,干嘛先跑回来?」小芳疑惑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