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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重生之孟洛-第72部分

小说: 重生之孟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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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贵不必多礼,我们进去说话。 ”本来孟洛三人是提着包袱出门的啦,这会儿只好折回,风清扬那记杀气腾腾的目光,让本来不打算多留的孟洛决定她哪怕要走,也要把平贵一块带到蒙古去,死风清扬,想当年要不是她跟平福通力合作,他能有本来把平贵吃干抹净。这会儿人到手了,就想把她踹开怕她当电灯泡是吧,她本来没那样的心思,可他那眼神惹火她了。
“小姐这是准备要去哪里?”平贵打量着孟洛一身男装问。
孟洛坐下道:“哦,我跟平福赤雪是要去蒙古。”是她的错觉吗?她怎么感觉她说出蒙古两个字后,平贵满身都是杀气,而平贵的眼睛,看的是平福?平福一个劲儿地缩着脑袋,死也不敢正面对向平贵,这下孟洛还有什么不明白了,看来上次蒙古发生天花瘟疫,她跑到蒙古去的事被平贵知道了,难不成平福早知道平贵跑到独一城来就是冲着这件事的?
正在思考着这个小问题,平贵却开口说,“小姐可否休息一日,明日由奴才陪小姐去一趟可好?”求之不得呢,她本来就有这样的打算。“那我也去。”风清扬一听立刻跳了出来,平贵没有回答,询问地看向孟洛,完全一副听孟洛吩咐的表情。
“风帮主啊,我可不敢劳你大驾,你远道而来独一城,还是好好地在独一城里休息吧,待我和平贵办好了蒙古的事自然会回来。”
“一切但听小姐吩咐,风帮主若是不肯,自可先回江南。”平贵一句话,可是把风清扬一肚子的话全给堵住了,别以为他没看到风清扬看小主子的眼神,哼,他已经不止一次两次地跟他说过,小主子在他心中的位置,这人却像从来没听到一样,一来就给小主子甩眼刀子,要是别个人敢对小主子如此不敬的,他早一刀把那人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了。平静地看了风清扬一眼,平贵道:“小姐,奴才和平福多年不见,想哪平福出去外外叙叙旧。”
着实咬了叙叙旧这三个字,平福立刻哭丧着脸,求救地看向孟洛,要说这事还是孟洛引起的,可是平贵没跟她提那事,孟洛当然是不会主动提起啦,平贵虽然不会打她骂她,却会在她耳边一个劲的唠叨不停,明明平贵平时话是最少的,但只要她稍有什么不靠谱的举动,他却能念叨个几天几夜的,说实在,孟洛其实挺受不了的。所以完全当作没见平福的眼神,挥手道:“去吧去吧,好好叙叙。”
就这样,平福在无良主子的无视下,被平贵提了出去,说提真不过份,平贵比平福高了不少,他就那么拎着平福的衣领,平福连动都不敢动,乖乖地被平贵拉了出去,然后,来来往往独一城府里的人就看到那么一幕,一个精壮的男人一拳一拳地打在胖嘟嘟的福总管身上,而福总管竟然连手都没敢回一招,若不是福总管接连不断的呼痛声,真让他们以为,挨打的不是福总管。
孟洛是躲在屋里。可她练武以来变得耳聪目明的,平贵落在平福身上的拳头声,还有平福叫唤声,全都一点不落地传到她的耳朵,虽然知道平贵不会真的下狠手。可这事儿毕竟也算是她引起的,最后孟洛实在忍受不住这内心的煎熬了,蹭蹭跑出去,制止地地大喊了一句,“平贵,住手!”
平福一张脸肿得跟猪头一样啦,听到孟洛喊停,心里大松了一口气,小主子总算出面了。否则再让平贵打下去,他非得躺个两三个月才能下床不可。
平贵也没多说一句,听到孟洛的喊话就停了手,这回他也没唠叨什么,毕竟他打平福的原因,他们三个都心知肚明。所以场面一下子变得诡异了,孟洛是喊停下来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平贵是一声不吭的。至于平福跟其他人,哪个有那胆子开口打破这局面呐!
最后吧,还是孟洛下了决定要跟平贵好好地谈一下,“赤雪,红樱,扶平福回房,上药来给他上药,平贵,我们好好谈谈。”
“是!”虽然平贵对于小主人跑到当时天花瘟疫暴行的蒙古一举很生气。小主人要跟他好好谈谈,他自也是乐以见得的,他虽然打了平福,也是想要告诉小主子一个道理,小主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关乎着身边人的性命的,希望以此来告诉小主人无论做什么,都要三思而后行!当以自身安危为重!
两人的决定那是没有一个人敢插话的,就连风清扬也跟着赤雪红樱平福一起离开。
“平贵,我问你,我们置之死地而后生。至苏州经商,建立一座独一城是为了什么?”孟洛一句废话都没有地直接问,平贵沉吟了一会儿,“回小姐,是为了帮王爷报仇!”
“是的没错,我们都是为了替我父王报仇,那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们要对付的敌人有多强大,当初若不是他们不曾提防于我,我们连假死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到拥有如今的经营。可是,你凭心而言,就我们现在的实力,真要跟皇帝他们斗起来,我们有没有胜算?”
没有一丝的犹豫,平贵低声地回答,没有,连一成都没有。
听到平贵脑袋清楚的回答,孟洛松了一口气,“既是如此,我们更需要外力!我知道你担心我的安全,但是,换作你,有七成的把握可以解除蒙古的窘境,以此而得到他们的帮助,难道你会不去做?”
平贵辩驳,“就算如此,小姐你也可以派人另去,不必自己亲身犯险!”
“有比我更适合的人选吗?没有,没有人比我了解要怎么样种牛痘,也没有可以真正在那样的情况下去跟蒙古人谈判。况且,平贵,我是要自己得到蒙古人的帮助,派别人去和我自己去,你也是当真觉得没有什么参别?”孟洛犀利地指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平贵嘴唇动了动,最后终究什么都没有再说出来。
孟洛背过了身子,昂头对向天空,“平贵,你怕我有危险,这一点我很了解,但是你要更清楚,既然我选择了带着你们走上复仇的路,我就不可以躲在你们的身后依靠你们的保护。再多的凶险再多的困难,我都应该跟你们一起去闯。你和平福从小跟在我父王的身边,看着我出生看着我长大,你们更多是将我当成了你们的女儿,所以你只想千方百计的保护我,不让我看那些阴狠的事,不让我听世间的险恶,甚至于不肯让我靠近任何一点有危险的东方。可是我作为你们的主子,你觉得你这样做对我真的好吗?齐王是什么,皇帝是什么,这样的答应我们自己心里有数,如果我没办法站在跟他们同样的角度上,我凭什么说要给父王报仇?”
平贵沉默了,孟洛继续地道:“这样的话,当年我在苏州时就已经跟你说过,但你并没有真正的放在心上。平贵,你在意我这条命,我也很珍惜我自己的命,所以当年被齐王灌下毒药时,我将手伸到了那条毒蛇的面前。我当时在想,如果我真的死定了,就算再被这条毒蛇咬了一口那我也一定会死,可是万一不会呢?以毒攻毒,也许会有希望,可我若不赌,我就必死无疑。当时听说蒙古发生天花还有瘟疫,我决定去蒙古时,也是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赌赢了,就有可以离报仇近了一步,若是输了就是一死而已。而结果证明,我赌赢了!平贵,其实我和你还有平福没什么不一样的,我们的人生都在进行在一场赌博,你们能赌我也能,而且我必须得赌!”
看着孟洛那样坚定的目光,平贵这才真正的意识到,他的小主人已经长大了,长得跟王爷一样,他们只需要跟着她脚步,而不是再三对她所做表示质疑!虽然在王爷死去之后,小主人已经在慢慢地变化,他却一直没有认同,直到今天。
“小姐,奴才明白了,以后,不管小姐做什么,奴才都不会再阻拦,只会跟在小姐身后,在小姐需要奴才的时候,帮着小姐。”
“早该这样了呢,我打从跟小姐到了独一城来就是这么多的,这一点,我可做得比你好。”平福胖胖的身影出现在柱子后,大声地说,不过他那猪头脸,看得真是太有喜感了。从小到大,都是只有平贵捉平福的小辫子,什么时候被平福这么捉包过啊,平贵沉得半张脸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不是回去擦药了吗?”
平福一双本来就看不见的小眼这么更是眯成了一条缝,“这说谁啊,还不都是因为你啊,从小到大仗着你的武功比我高就会欺负我。”
“有本事你把武功练好了来打我啊!”平贵黑着个脸反回去,平福那张脸更是变了成了肝色的,扭过头去冲着孟洛道:“小姐,多训他几句,你看我这脸被他打的。”
孟洛但笑不语,看着他们两个闹,这一幕好像又回到了当初在诚王府的日子,只是少了那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也没有那一双充满慈爱的手摸过她的头。


第四十六章再进蒙古

闹腾了一天,第二天孟洛总算在众目睽睽之下踏上了再进蒙古的路程,这次也就是平福换了平贵,他们一行还是只有三个人,依次是孟洛、赤雪、平贵。
这一次不同于上一次急忙忙地赶路,孟洛也总算可以安安心心地看看沿途的草原风景,额,虽然草木早已枯萎,早没有孟洛夏季来的时候看到的到处都是青草的样子,不过也别有一番风味啦,当然,如果不冷的话会更好。
骑在马背上,孟洛裹了好几件棉衣,把自己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被她骑着的红马不时地掉转头丢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咳咳!被马鄙视的人,孟洛也算第一人啦!其实这也要说说孟洛这匹马的来历啦,话说这还是当初蒙古跟大楚大打特打的时候,孟洛不是让独一城的人每逢蒙古大楚两个打过之后,就在他们退兵之后,扫劫战场一回,然后把双方的那什么尸体给扒得只剩内衣内裤的给他们两家送回去。孟洛是如愿地把两方的仇恨都给挑起来了啦,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打就是几年。
要说这大楚跟蒙古也不是傻子,在被独一城的人那么送了几回尸后,也打着只要一鸣鼓收兵,他们也赶紧的跑来捡刀枪啊或马匹什么的主意,这样一来,可把童颜这些打劫死人上瘾的人给难住了,连忙把这事告诉孟洛,让孟洛想法子去。孟洛笑笑的说,这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他们呐,兵分三路,一路假扮大楚兵拦着前来的蒙古兵,一路呢假扮蒙古兵拦着大楚的兵,再有一路就是抢东西,特别强调了抢东西的人马速度要够快,然后只待东西抢完了,发个信号让两方人马就赶紧同时撒。这不管是蒙古还是大楚兵的,总有个先来后到吧,这样一来。孟洛笑得很邪恶,呵呵,他们一见面肯定又得大打特打一顿。他们又躲在暗处,再收抢一次,当然尸体还是照送。
如此一番下来,倒是让大楚跟蒙古更气了,有那么一回,蒙古人派了一员大将骑了一匹全身血红的马来收尸,恰好孟洛收到消息,当下让童颜他们今天例外别去抢东西,反而让他们老样子躲在一边观看。可是童颜一看那匹马,两只眼睛直贼亮贼亮,她是强盗出身的,这些年又让孟洛灌输了不少东西,那绝对是认货的人,一看那马就知道是匹上好的马,不用说,打定主意了她。 暗暗发誓一定要把这匹马跟弄到手。
有了这么个念头她当然是使劲地动脑子想法子了,偷蒙拐骗抢,用哪个好呢?想了半天,偷吧,等天黑了,跑蒙古军营偷去,回去问了孟洛有没有能把马迷倒的药,反正这么些年他们独一城的兵扮作蒙古大楚两方兵马的,那是实打实地跟他们两方人手过招的。这一番真刀真枪的打下来,他们那本事那是与日俱增啊,偷个马的那是小意思。
然后就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童颜带了十几个手下,潜进蒙古军营,三两下的放倒红马,偷运回独一城,至于原来红马的主人,哼,从今以后这马就是她童颜的啦。以前的什么主人的都一边儿去。
当然,马偷来了事儿还没完,童颜得有本事把那马给驯好了才真是她的,不得不说,强盗头头就是强盗头头,马术顶呱呱,功夫也不差,用了两个时辰总算是让那红马听她话了,成她手下了。之后之后,红马被童颜以前那马给骗了,不久红马生下一匹小马,同样也是血红血红的,孟洛一下,当下宣布,这匹小马她养,以后是她的马了。
童颜无所谓,孟洛喜欢就给孟洛呗,如此孟洛开始了养座骑的生涯,因为小马是她从小养大的,孟洛当它跟宠物一样,小马也是通灵的,经常听着孟洛说话讲故事,跟孟洛也亲,不过在小马面前孟洛是没多少主人的威严啦,至如今小马三岁,已经是匹大马了,那马速什么的,比起它娘来也是不相上下,不过太聪明的马也是有点问题的,比如它刚刚就鄙视了怕冷的孟洛!
咳,还得说一句,这匹马吧,孟洛给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赤焰!
“额,平贵,赤雪,你们有没有觉得不太劲呐?这空气里,好像有什么别的味道?”孟洛使劲嗅,直觉也在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着她,草原不对劲,很不对劲!
平贵赤雪听到孟洛这么说,也屏住了呼吸观察,观察不出什么来,才努力地嗅着孟洛所说的味道,可半响也没闻出什么来?
因为学医要通着味道来辨别一些草药,孟洛的嗅觉在一番训练之下变得特别的灵敏,平贵和赤雪摇头表示没有闻到什么闻道,但是她却不愿意认为自己闻错,再一次努力地嗅了一次,眼中闪过一丝光芒,“没错,是有味道,是血腥味。走!”
正事来了,孟洛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冷不冷的问题,策着赤焰往血腥味传来的方面而去。也就隔了一两个公里左右,果然看到那小山丘上遍布的是东倒西歪的尸体,若不是草原上的风大,孟洛也闻不到这血腥味。
“少爷,这些人有咄咄部的,还有科尔格部的人。”赤雪跟着孟洛来了一次蒙古,当然一下子就认出这些蒙古士兵的服饰,孟洛点点头,“看来,蒙古内部已经开战了,还真是迫不及待呢!”
平贵看了一圈,却没有一个活口,“这些人都是刚死不久的,少爷既没有收到相关的消息,想来这战乱起了也没多少日子。”
孟洛的消息探子那可是遍布大楚蒙古高丽的,这先前是因为孟伊默铺垫地好,她只不过是在原有消息渠道加以扩张,消息来源广了,那才能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分析出最真的消息,从而找到最好的时机,得到最大的利益。
随着平贵的话音落下,一只看不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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