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非(强男强女)-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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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过一次,教训惨痛。全是因为她下不去这个狠心。
律师里面都会知道正当防卫的杀伤不必承担责任,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屠夫,人命也不是用来屠戮的,举起屠刀本身就是一条高得无法越过的门槛。
宁非看到过自己同事的尸体,因为受理了一个贩毒案件的辩护,得知了许多秘密,最后在一个夜晚被捅死在家门外五十米的地方,血流进阴沟,蔓延了很远。那个同事手里握着一把半尺长的刀子,可是没有带血,刑警勘验现场时说他始终没有能够出手。
宁非曾经以为若是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刀子捅进哪个人的身体里,为了自己能够活命。可是轮到她的那一夜,她还是犹豫了。面对那三个提着钢筋和竹竿的男人,她当时想的是,得等到最后一刻再出手,到确认无误他们不会悔改的时候再出手。于是她死了,随身带着的匕首被他们夺走,用在她自己身上。
这全部都是血的教训。她整个人整个灵魂,全部都是在地狱里面摸爬滚打终于熬出来了的,没理由再犯一次如此愚蠢的错误。
意识的恍惚只有眨眼般的一瞬间,宁非抽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用力睁开眼睛,看到男人的脸孔近在眼前。赭红的披风,墨黑的头冠,这里并非前一世,这是她第二次的机会。
正面接近她的那个男人忽然觉得脖子上一凉,紧接着视线里到处都是血雾。他呆怔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摸上了自己的脖子。
宁非手里抓紧了匕首,反手往身后那人捅去。可惜明显晚了一步。手腕上一阵剧痛,匕首被打掉在地。
*** ***
牟未平万万想不到打野食这样的事情做得如此棘手,居然还踩了黑坑。他看到与他结伴同行而来的霍成功倒地不起,鲜血喷得两丈之内到处都是。
他们两个人平常都在一起,算是关系不错的狐朋狗友、酒肉朋友,眼见他是不活了,牟未平不免觉得恐慌,首先想到的是回去怎么交差。怎么解释霍成功的死亡。
他对声色犬马有着非同寻常的热爱并不代表他是个酒囊饭袋,相反的,在城巡差一干人众中,他排位还是中等偏上的。至少比莫名其妙被抹了脖子的霍成功要强多了。
打掉宁非的匕首,牟未平觉得脸上有些痒,他抬袖擦过去,发现赭红的衣袖都被新鲜的血液沾染了,这些泛了腥气的液体激起了他骨子里嗜血的本性。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直接把这女人的尸体抬回去就好了。他看到宁非弯腰去取掉落地上的匕首,抬脚狠狠往她腰眼踢过去。没想到居然没踢着。
挺灵活的小丫头,牟未平舔着自己干裂的唇,兴致盎然。
砍刀还在马上,可是牟未平守在马边。宁非被他打了手腕,立即麻了一片。她不敢再做耽搁,目光迅速地四处扫了一周,看见两个城巡差骑来的马上附有长弓和羽箭,转身朝那两匹马奔去。
牟未平饶有兴致地跟在她身后,算计着她无论如何不可能在自己赶到之前顺利骑上马。没想到宁非并非为马而去,只是将马背上的弓和箭囊扯了下来。
他大笑道:“你拿那个能做什么!”不怪他会有这样的想法,女孩儿家本来就是在家里学女红学相夫教子的,哪个女子会使用弓箭。
他觉得好笑极了,眼角余光又见自己的酒肉朋友躺在地上挣扎渐弱,忽然弹跳般的抽搐起来。最后慢慢放松了紧绷的身体,这下是完全没气了。他不禁又悲从中来,大步追上去,急速接近宁非,大声道,“连弓弦都没上,你以为箭矢会凭空射出伤人么?”
宁非忽的转回身,手中紧握的一支箭瞬间插入牟未平的大腿。她放开了所有的顾忌,尽管这个男人比她高大凶狠,但是真正的凶狠和杀伤力不是用外表就能衡量地。宁非抬头看向满脸惊愕的男人,恶狠狠地说道:“谁说非要用弓才能伤人!”
说完,抬弓挡下刺向她的匕首,转身飞也似的跑开。
宁非的脑袋里沸腾了一般,到处都是殷红的颜色,冰天雪地里只觉得浑身都是热汗,抛却了害怕、恐惧,剩下的就是一心一意的专注。
身后的男人大口喘息痛骂,如果她刚才不是刺向他的大腿,而是胸部、脖子之类的要害,一定不会成功。估算了出手的最短距离、最快速度、对手的反应速度,舍弃要害而选择腿部是最好的。并且她这样的身高正好能阻挡牟未平的视线。
牟未平怒火冲天,打死他都想不到自己也会有类似于老猫要被老鼠咬的一天。这就是狗急跳墙的威力?他低沉阴森地笑起来,将箭杆拗断。
这妞死定了,他一定要活生生地把她的皮扒下来。
牟未平呼哨一声,将自己的马匹唤到身边,转身要上马。
宁非听到呼哨的声音就停了下来。她弄到的长弓是松了弦的,为了保持弓身的弹性,只有在使用时才会上弦,程序都牢牢地印记在这个身体上。停步,将长弓的一头插在被冻结的泥土里,用全身重量将另一头拗弯下来,缠绕好兽筋弓弦,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三息的时间。
持弓搭箭的时候,牟未平的马才到他身边。
弓身硬度很大,凭宁非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拉开委实不易。但是引弓就像是举重,不是力气越大的人就能拉得越厉害,否则举重冠军早就被黑人们拿完了。相反,在一定的力量基础上,更多是要凭借技巧,所以黄种人才能占据这方面的天下。
江凝菲吃亏在体力不足,于是对于技巧的掌握就更加纯熟。
箭矢对准了那个男人,宁非停顿了一下,满弓的感觉竟是如此的舒畅。就算现在危机未过前路未果,当长弓拉满,仿佛所有的恶气都被清空。不论是徐灿的事、公主的事、现在的事……眼中心中,都只有那个目标。
江凝菲,为什么,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的感觉,满足于自己的技艺,却还是会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他真的这么重要?重要得足够让你放弃自己的骄傲吗?
手指松开,离弦之箭呼啸飞驰,宁非没有停顿,从箭囊里再度取了一支羽箭,引弓开弦。
箭矢射中的不是牟未平,而是他身边马匹的马腹。
他正扶马要上,马匹吃痛人立而起,立时将他摔下地去。那匹负伤的马长啸着四处乱踏,好几次险些踏到牟未平身上,他四脚朝天地被摔得不明所以,另一支箭已到,轻微的入肉声响起,正中他的脖颈。只是脖颈而已,没有刺破大血管,也没有插破喉管。
牟未平怎么也不知道箭是从哪里飞出来的。
【明天恢复正常更新,今天回来连坐8小时汽车,脑袋崩了……】
【愿意留评的童鞋请看下面绿字部分,不想留评的童鞋请无视下面的绿字部分。】
【离虎入狼窝,单弓搏生途】
15
宁非走了出来,远远看着在地上挣扎着,惊愕地悲鸣着的男人。他应该没有杀伤力了吧,她不能确定。她甚至不知道这时候到底要不要再补一箭,究竟放过他是正确的,还是赶尽杀绝是正确的,难以决定。
这不是妇人之仁,她只是想按自己的方式活下去。所谓活着,不是还在呼吸还能吃饭就能够算数的。作为人,应该给自己画下生活的守则,站在这些条条框框里。无论何时何地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这样的认知能够给她以更强大的力量,让她比谁都顽强地求生存活下去。
宁非远远绕过牟未平,牵住自己的马。正在此时她听到不远的地方发出一声狼啸。她看过去,只见一头灰白相间的野狼在饿狠狠地盯着她。
秋凝牵出来的马是宁非要她从市场上买回来的,花了她一枚银钗的价钱,虽然已经十分神骏,但没经历过大的阵仗,比之徐灿惯用的战马要差了几个等次。看到一匹独狼近在眼前,不由得慌了,左右摇晃脑袋慢慢往后退。
宁非看看还被遗留在地上的一具尸体和一个重伤员。对于同为人类的这两个人,她保持着能不下手就不下手的态度,但并不代表除此之外还会存有多余的善心。更何况此刻她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狼是惯于集体狩猎的动物,之所以嚎叫,是在通讯同伴们尽快赶来参与猎捕行动。
狼群的行动迅速,配合默契,宁非已经能看到枯林深处的雪地里,几只体型巨大的灰狼迅速地奔跑出来。
宁非从来没有面对过野兽,更没有被它们包围过。看到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只亮出了尖锐泛黄的利齿,她暂时忘记了害怕。她扯住缰绳不让那匹马被吓跑,随着那匹马后退数步,脚后跟一拌,正是拌在霍成功身上。
宁非不敢再耽搁,双手撑住马背踏上尸体的胸口,跨腿骑上马背上的毛毡。用力一踢马腹,大喝:“走!”
冬日的树林并不挡风,空气里四处飘散了冰冷的血腥味道。越来越多的狼从积雪的山丘后与枯败的灌木丛里现身。它们是北方冰原狼种,体型比起藏獒都不遑多让,成年狼轻易就能达到七八十斤的重量。这是一群在荒郊野岭生长的群居者,她应该感谢狼群群居的特性,所以她能够确定在这群狼居住的领地上不会再有其他的狼群。
枣红大马感觉到了空气中传递的危险讯号,宁非刚骑上去就放蹄奔跑,狼群里的长啸停止的时候,追逐正式展开。
宁非本以为地上两个鲜血淋漓的物体已经足以让它们心满意足,它们却全部尾随在宁非身后,显然是确信那两个都是它们必得的食物,而宁非则是会逃脱的食物。为了能够熬过冬日的严寒,狼群们会在情况允许的时候进行大量的捕猎。两个城巡差骑来的马早已跑了,虽说宁非□的这匹由于驮了人,速度不快,可是那匹被宁非射入腹中的马速度更不能快到哪里去。
它们大概是惯于吃人的。宁非曾听说马肉的味道犯骚,不如人肉的味道。据说新鲜人肉微酸中带有甜味,且又嫩又滑又可口,于是一些吃过人的野兽记准了这个口味,遇到时绝不放过。
宁非约略数了一下,尾随而来的一共有六匹狼。
风猎猎地吹过面颊,她紧紧抓住缰绳和马鬃,完全没有余裕抓紧披风,兜帽被吹落下来。
速度越来越快,树木横出的枝干贴头扫过,眼前的景物颠簸得厉害。宁非整个身体都帖服在马背上,没有足蹬,稍微动一下都很有可能被甩下马去。她回头看着,狼群越来越接近了,它们的速度本来就与马匹相去不远,现在红马身上负了人,优势顿时变成劣势。
天色早就大明,温暖的阳光从枯枝之间射入照得泥雪相间的土地一片金黄,宁非忽然看到远远的枝杈之间,有一个灰衣男子骑骡迎面而来。眼睛看得到,实际距离却有一里地左右,不得不说江凝菲的动态视力非常之好,立时认出正是昨夜在客栈弹三弦的丁孝。
迎面过去,肯定会殃及无辜。宁非连想都没想,用力拔拉缰绳,将马头牵引向另一个方向。狼群虽也看到了丁孝,但它们依然紧紧尾随着宁非一人一马。它们之所以配合默契,靠的就是狩猎自有章程,一旦攻击发动,除非彻底失败,否则轻易不会掉头去找其他猎物。
丁孝也是一大早就起床上路了,他的骡子看上去其貌不扬,速度还是不错的,所以落后于宁非就不是太远。他远远看到一匹马向自己奔来,一怔之下就引骡立定,后来看到马上之人拨马而去,身后还先后跟着几头狼,“啊”的一声,不知当做如何反应。
宁非过了好一会儿才想到,如果自己冲着那年轻人过去,说不定自己就得解脱了。此时暗叹,原来自己为了谋求生存,还真是能够不择手段啊。
枣红马突然人立而起,凄厉地长嘶了一声,用力地蹦了起来。宁非几乎要被这突然的变故甩下地去,回头一看,一匹狼咬在红马后臀上。它受此疼痛,四蹄落地时疯狂地跑了开去,比方才的速度更快。
但那狼仗着牙齿尖利,死死扣在马臀肉里,整条狼身都挂在马匹后方。
宁非和狼是如此接近,那双金灰色的眸子就在她身后,稍微回头就能见到。似乎还能感觉到它的喘息。这样下去不行,速度一定会被拖下来的。
尽管马背依然颠簸,在生死之间也无法可想,宁非从褡裢里抽出砍刀,双腿夹紧了马背,一只手将缰绳紧绕数圈,反身向那头狼用力挥击下去。
那头狼咬得太紧,想要松口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砍刀向自己头上砍下,喉咙里才来得及发出一声呜咽,椎骨就被完全截断,狼血向后喷洒出去,淋湿了它的毛皮,在雪地上留下一道痕迹。
它直到死还死死咬住马后,宁非用刀柄才撬开了它的牙齿。
既然已经开了杀戒,宁非也不怕了,急速跳动的心奇迹般的平缓下来。她深深地喘息,冰冷的空气在肺部徘徊,带走了恐惧,可是身体却在兴奋地颤抖着。
马臀上在流血,引得余下五匹狼凶性大发。
又一头从侧翼接近扑了上来。这下袭击正是针对红马的喉管,恰好在宁非的攻击距离之内,她手起刀落,在它鼻梁上开了个大口。如果仅仅是红马,这时候已经死定了,幸而它身上负着个持了利器的宁非,奔逃之间还能以攻为守。
眼看四头完好的狼还在紧追不舍,宁非将马缰套在自己腰上,总算腾出了一双手。肩上的长弓卸下,抽出一支羽箭搭了上去。
血液在身体里奔涌,江凝菲记忆中的种种都在翻腾,胸口里涨了一团吐之不出的郁浊之气。宁非拉开弓弦,将箭簇对准最近处的一头。撮在箭尾的三根指头松开,箭矢破风而去,那头狼眼窝里顿时多了一根长物,它惨嘶一声,被弓箭之力扎得栽头冲入地上雪里,它的速度实在太快,前头栽倒而后肢犹在奔行,顿时如同风车一般地在地上滚了几圈,几乎打在一个同伴身上。
余下三只丝毫不露怯意地继续接近。宁非抽了两支箭在手,并列搭在弓弦上。
它们越是见识到她弓箭厉害,仍不愿意放弃,将优先攻击的目标从马匹变成了宁非,一头最近的狼一跃而起,张口向宁非小腿咬去,要把她扯下马来。
就是这么近的距离,宁非能够看见它满口泛黄的獠牙还带着血色,它喷出来的气息带着腥臭。她仗着自己腰身被缰绳缠住,用力抬起小腿,那头狼一口咬住她身上的披风,并不放弃地用力往下拉。
枣红马早已喘息不已,情势危急之极。
宁非将身体重量全部往另一边倾斜,反而将狼吊在马腹旁,略换了个姿势,早已满弓的箭簇对准它,不待它反应,双箭齐发,在至近距离中射入它两个眼孔。
盏茶时间说时迟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