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美人养成记 >

第32部分

重生之美人养成记-第32部分

小说: 重生之美人养成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在祈轩的房中取了衣裳,转身时,便见到了一抹蓝,蓝是我喜欢的颜色,纤尘不染的蓝恍如那万里无云的天空,同样令人心生向往。
我对着他笑了笑,“欢迎回来。”或许这句话太过现代,他听得不习惯,但是我想不到别的话,于是,就这么说了。
祈轩负手而立,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觉得那一抹蓝向着我靠近。祈轩不太爱说话,煽情暧昧的话语更不会说太多。他没有开口,只是提步过来,抬手环上了我的背将我拉入了怀中,他轻声道:“好些天没换衣裳,你莫要介意。”
我亦抬手环上他的背,将头埋进他的胸膛,“不会。”
当初他不曾有半点嫌弃那个长得并不招人待见的我,而我又怎会介意他?
备了热水给祈轩洗了澡,出来之后便差不多到了中午的时辰。厨子也刚好将那一桌美味佳肴做好。
这一餐是专门为祈轩接风洗尘而设,我还把金银和大夫人都请了来。一桌子,四个人,虽然不多话语,大多都是金银那张嘴在闲扯一些有的没的,但是氛围也算融洽。
本来,还想去澜园将楚煜请来,只是怕他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便没有去请。还是过后亲自上门道谢较好。
用了午膳,祈轩便被城主大人传了去。
想来,此次被叫过去是要做思想交流罢。
金银这小子吃了大鱼大肉之后,满嘴的油水还没来得及擦,就剔着牙,打着嗝,一双还有些油渍的手就拍我的肩膀,“我就说吧,祈轩始终是城主大人的嫡长子,未来的城主之位继承者,就算祈轩再怎么错,他城主大人再怎么生气,也就是意思意思把祈轩关那么几天,还能真的要关上三年五载不成!”
我看了一眼金银那只泛着油光的爪子,干咳一声,“咳咳,爪子。”
金银有些奇怪地看着我,“嗯?爪子?手怎么了?”
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放在我肩上的爪子,“你的,手很油。”
金银看了一眼自己的那只爪子,方才为了便捷便直接用手抓着鸡腿吃,弄得满手是油。金银快速缩回那只爪子,有些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
我看了看衣裳上面的油渍,扑哧一声笑了,“行了,去取点皂角洗洗手,不然这么大个人为了吃个鸡腿弄得满手是油,可让人看了笑话了。”
金银看着我,酸溜溜的语气,“你看你,多明显,祈轩被关在牢中你就整日魂不守舍闷闷不乐,祈轩一出来你就笑成这样。”
我斜了他一眼,“怎么,不正常?”
金银一边看着天一边点头,“正常,怎么不正常。”
此次祈轩能这么快出来,全归功于楚煜,本来是想借着祈轩去见城主的空隙上澜园一趟,只是我想了想,还是与祈轩一同去道谢较好。
祈轩回来已是傍晚,我与他提起了是楚煜在城主大人面前为他求情一事。祈轩看了我一眼,温柔的语气之中带了些无奈,“我早说过莫要与他太近,终究你还是没听话。”
我怒了努嘴,“因着我一个身份地位卑微的丫鬟,也不晓得怎么去救你,于是就去请他帮了忙。”
“你呀……”祈轩拉长语气。
“你对楚煜可是不大喜欢?”我问,从上次楚煜来墨园,祈轩便待他不冷不热,事后还与我说不要近他。
祈轩说:“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只是,他并非等闲之辈,你还是莫要近他的好。”
我有些好奇,并非等闲之辈的意思就是说他还有别的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是,与楚煜相处下来,并没觉着他有什么阴险狡诈之处。我看着祈轩道:“你只管宽心,楚煜他温文尔雅实君子非小人,这次是他在城主大人面前为你求的情,按理说我们还要感谢他不是?”
我想了想,抬眼对上祈轩的眼睛,“左右我只是一个丫鬟,他就算如你所说非等闲之辈,也祸及不到我的头上,你就只管放心罢。”
祈轩勾唇笑了笑,“要真的如你所说才好。”
“那是自然。”我与楚煜相识的时间跟祈轩差不多,虽然算不上了解很深,起码也晓得他不是那种会耍小心计的人。
第二日,我与祈轩一同上了澜园,要向楚煜道谢。
“二公子今日大驾光临,委实难得。”着一身紫衣的绝美男子懒懒地靠在亭中的栏椅上,看着在亭外站着的我和祈轩。
我身边的祈轩道:“能得自由之身,全凭楚公子为我在城主面前求情,今日登门拜谢实属情理。”
楚煜看了一眼祈轩,“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而后将视线落在了我身上,“再说,我也只是受人之托。”
祈轩偏头看了我一眼,我也正好偏头看祈轩,四目共对时,眸中浅浅携笑。祈轩抬袖道:“即便是受人之托,楚公子还是有恩于我,无论如何还是要谢的。”

作者有话要说:唔,更新,(*^__^*) 嘻嘻……
为虾米写楚煜和城主府的时候我会那么兴奋呢,难道是因为我耽美写多了?
O(∩_∩)O~
星期三继续更新O(∩_∩)O~


57、明月清风

楚煜从栏椅上起来,宽大的袖子滑过栏椅边沿;提步向着我们走来;温柔似水的眸子微微泛着涟漪,“如若二公子正要道谢;我倒是想向二公子要点好处。”
祈轩顿了顿;“楚公子请说。”
“我想向二公子要一个丫鬟。”而后视线落在我身上,眼中几分意义不明的笑意。
祈轩的眉头皱了皱。楚煜又缓缓将目光移到祈轩身上;“不晓得二公子能否应允。”
“那有什么不能应允的。”祈轩道,随即又偏头看我;“只是如今墨园中的大小事务都是我未来夫人管着;你要是看中了哪个丫鬟只管跟她说便是;她定会在三日之内将楚公子想要的丫鬟送到。”
我在一旁干咳了一声;只觉得想笑。祈轩轻轻松松一句话就把我归为了非丫鬟的一类;如此一来,楚煜所选对象中就不会有我。
楚煜抬袖掩唇轻笑,“你看二公子还当真了不是。”
祈轩和楚煜实在不适合面对面说话,他们两一说话就话中有话的,虽然表面都十分平静。我这让祈轩亲自过来道谢还真的是多此一举了。因着他们两个话语皆是僵硬,我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提醒道:“祈轩,你书房中积了一叠的公文,若是不早些回去,怕是今天看不完。”
祈轩偏头看我,“嗯,等会就回去。”
楚煜又是一声轻笑,“能将风月这般即美貌又善解人意的女子收入园中,二公子好福分。”
“楚公子这话倒是说得极对,能将风月留在身边,确实是天大的福分。”
我在一边干笑,只想他们两个不要再对话了,听得我颤巍巍的。
还好,祈轩最后说:“今日上门道谢也叨扰了楚公子,奈何还有公务要办,便不做打扰了。先告辞。”
我跟着祈轩提步要走,回头再看一眼楚煜,对他俏皮地笑了笑,而楚煜也对着我笑了笑。
出了澜园,祈轩牵过我放在身侧的手,与我牵着手走在花园里。
一边走,祈轩一边说:“过些日要出门办事,可能要好些时日才回得来。”
“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问。
“不能”
我蹙了蹙眉,“为什么?”上次不也带了我出去么?
祈轩沉声回答:“此次出行是为了追查刺客,若是带上你,我怕保护不了你。”
祈轩这么说我也明白,我不会武功,算得上手无缚鸡之力,在武功高强的刺客面前,若是没人保护定是任人宰割。祈轩定是会保护我,只是这样一来就妨碍他办事。如此,这一趟还真不该跟着去,不然就成了个负累。
我想了想,“什么时候出发?”
祈轩顿了顿,“后天。”
我便不说话了,才和他相聚两天又要分开。心里纵使千般万般不想与祈轩分开,终究还是任性不得。此次怕是祈轩将功赎罪的机会,若是将刺客全部捉拿归案,那城主大人必定大大赞赏祈轩,之前的一些负面影响也会淡化。
回到墨园,祈轩照旧看公文,我依旧帮着端茶递水,送了茶便在旁边磨墨。距上一次已有一个月有余,经历了这么些风雨,渐渐觉着这样的平平淡淡的日子也是一种幸福。
半敞的窗外徐徐凉风拂过,而后便是落叶萧萧,哗啦啦的黄叶纷纷洒洒地随着风飘荡。现下也是入冬了罢,在山洞里住了将近一月,没了那一月的记忆,只觉这一切的变化有些突兀。
御河城所在地理位置偏南,即便入了冬也并没觉着十分寒冷,不晓得再过些日子会怎样?
“这里会下雪么?”磨墨的时候我突然问起。
祈轩手上的笔顿了顿,而后抬头看向我,缓缓答:“会,不过不多。”
“嗯。”
祈轩将手上的笔放在笔架上,而后说:“近些日天气变凉了,明日我陪你上街一趟,将要买的东西都买回来罢。”
我晓得他有很多公务要忙,只是难得跟祈轩上一次街,后天他还要出门,所以,我点头道:“好。”
去街上一趟,随便帮祈轩买些保暖的东西,让他带出门。
第二日出门,我们没有想去集市,而是策着马车去了挽袖的家一趟。她的家在城东的一处村庄,算不上繁华的村庄处处白墙绿瓦,农家屋前载有几簇叫不上名的花,花花绿绿相交映,倒是为这萧索的初冬添了几分颜色。
挽袖家的屋子十分简陋,泥砖砌成的屋子上了好些年头,经过风雨的洗礼早已破旧不堪。若不是门口有个老妪洗着衣裳,我还真以为这房子没人住。
挽袖受伤之后,在城主府调养过一段时间,只是后来又回来调养了。我和祈轩去到的时候,她刚从地里摘了些青菜回来。穿着粗布麻衣的她脸上几分迷茫,他认得出祈轩,恭恭敬敬地行了礼之后,怔愣地看着我。
我的脸孔并没有变,只是脸型变了,样貌上多少是变化了的,她这般看着我,显然是因为不敢确定眼前的这个到底是不是她所认识的风月。
我对着笑了笑,“挽袖可是不认得我了?”
她这才回过身,脸上的茫然瞬间变成讶然,“你,你是风月!”
我看着她道:“你果然是不认得我了。”
挽袖却有些欣喜,摇着头道:“不是,方才我第一眼见着你的时候便在想你到底是不是风月,隐隐约约觉着很像,但是,但是……”
看着有些激动的挽袖,我歪着头问:“但是什么?”
挽袖把手上装着青菜的篮子放下,然后在身上抹了抹手,过来握住我的手,“只是一个多月不见,你便成了这般的美人,我,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我淡然一笑,下意识回头去看身后的祈轩,自我从山洞醒来减去了身上的赘肉之后,之前认识的人都十分惊讶,亦或是不敢置信。也只有祈轩,从来没做任何表示,不曾对我的外貌有过半点言论。
挽袖引着我们进屋喝了一杯茶,都是农村人家里自家做的茶叶,虽然没有城主府的茶叶好,但是这样的粗茶喝着舒心,喝完之后就有一股甘甜在口中回味。
在挽袖的家中坐了一会儿,因着还有事要办,便离开了。临走时,给母女两留下了一些银子,让她们请工匠过来再修一间房子,不然这久经风雨洗礼的屋子怕是难经得起暴风雨。
挽袖说晚些便回去城主府,我心下欢喜,明天祈轩就要出门,不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也好,挽袖回来之后也跟我有个伴。
去集市逛了一圈,除了买一些保暖的东西,我也买了不少小玩意儿。我喜欢这些东西,以前在我那个世界就喜欢逛精品店。这次出来买的更多,因为祈轩付账。此次出来我也没带银子,我见了想要的东西便问他好不好看,要不要买回去?
他总会回答:“随你。”
于是,我就听他的话,随着我的性子去买了,他跟在我后面帮着付银子。
也是这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一个没钱的女人为什么要挖空心思傍一个大款,宁愿坐在宝马车上苦也不要自行车上哭。原来,有人跟在后面的滋味是
想到了这个事,我一时兴起,偏头问:“要不,你送我一匹宝马?”
祈轩帮我拎着大袋小袋的东西,挑了眉问:“你会骑马?”
我支支吾吾了一下,答:“不会。”
就说,不过一时兴起。
书画摊前,卖书卖字画的老叟写得一手好字,堪比颜真卿王羲之。我在字画摊前停步,随意拿起一副字画看了看,这水墨画画的倒是十分细致,题诗也十分优美,我拿着那副字画征求祈轩的意见,“你看,这字画买回去挂在书房如何?”
我以为祈轩会答,随你。
谁知,他的视线在字画摊前扫了几眼,随后便指着一幅月下赏花图道:“若是论画工,还是那一副较好。”
我听了他的话,便弯腰将他指的那幅画拿在手中摊开,画中一着白色纱群的女子在一丛花前微微仰头看着墨空中的一轮银月如霜,题字是:“清风明月,相思骨,华胥梦。”
我微微勾了勾唇角,“怎么就喜欢这幅?”
祈轩则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吟着上面的一句词,“清风明月,相思骨,华胥梦。”
我想了想,道:“不过,这画面的女子并非出于华胥之中,倒不如改成:花前月下,别离愁,心上秋。”
祈轩无话可说,拉长声音道,“你喜欢罢。”
我将字画交给了卖字画的老叟,道:“老人家,要这幅。”
卖字画的老叟满脸的褶皱,花白的胡须之中露出几颗白牙笑道:“姑娘好文采,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画中精髓也只有姑娘能懂。”
我苦笑,“老人家谬赞了。”
不过是胡乱摆弄了一下文字而已。
花前月下,别离愁,心上秋。明日,我便要和祈轩离别一段时日。  
  
作者有话要说:(*^__^*) 嘻嘻……更新啦。
明天或者后天更新,会上肉。O(∩_∩)O~
好吧,我猥琐了。明天金融英语考试,啃书去。


58、寄离愁,心上秋

晚上,我帮祈轩将出行的东西收拾好;其实也没甚收拾的;他出行只带佩剑和几件换洗的衣裳,别的带了也用不上。
我将他的衣裳折好放在包裹里头;他在旁边看着。
我一边慢悠悠地帮他折衣裳;一边似有意无意那般提起,“外人都道我瘦了之后比之以前变得好看了些;不晓得你是怎么觉着的。”
也只有他,不曾留意过我的外貌;他全然不晓得;我只想给他看我最美的一面。
祈轩顿了顿;“与之前也没甚区别。”
我一时有些失落;低声道:“是么。”
只想听他的赞美;就算是一言半句有意无意的赞美,都好。听多了别人说的,都是一听就不会记在心上的,只想听他说。从喜欢上他开始,便想着有朝一日能让他看见变瘦了的我,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