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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云中谁寄锦书来-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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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她感觉这眼神能看透她的心底,让她有了足够的耐心和自信去做决定和选择。

三天后,忆澜出现在了刘炬的楼下,她的手臂上居然出现了好几处淤青。她约刘炬到花坛那里说事,刘炬知道她要做最终的抉择了,心里有些忐忑,但表面没有流露出来,因为他怕听到让自己失望的消息。她缓缓地转过身,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刘炬,我考虑好了,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在台上我就觉得跟你似曾相识,很亲切,这几天我静静的想过了,我们都相互喜欢,而他气量太小了,以前你没出现时他就对我管得很严,我连跟异性说句话他都要质问我半天,我受不了他这样疑神疑鬼的鼠肚鸡肠。”刘炬心痛地抬起她的手臂,轻轻抚摸着那几道淤青,“真没想到他是个这样小心眼的人啊,还打女人,他可真不是个东西,你一定很疼吧”忆澜的眼泪就溢出了她秀美的大眼窝。

大三开学时,刘炬没能及时到校报到,因为爸爸病重了。此刻的爸爸头发因为化疗而掉光了,他骨瘦如柴,干瘪得如同一只晒干了的青蛙,眼神空洞无神,手上腿上满是暴露的青筋,身上擦了很多管子,他要求诗澜带他回家,他不想死在医院,他要死在家里。他还要诗澜带他去城里公园转一转,说医院的空气太沉闷了。于是诗澜和刘炬推着老刘在城里公园四处转着,他们都压抑着泪水,让泪水在肚子里默默流淌。在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刘炬帮爸爸和妈妈拍了最后一张合影,他从镜头里看到爸爸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去,笑容泛现在他的干瘪的脸上,很灿烂,像个初生的婴儿。他的头仰在了轮椅上,仿佛还在晒着温暖的太阳,诗澜蹲在老刘轮椅边上,用手轻轻抚着这个给了自己最普通最深沉的爱的男人,她俯下身去,在他的额角轻轻印上她的吻,她想,他一定很开心,能带着她的吻去到极乐世界,也因为她从来没有吻过他,在他有生之年,现在他去世了,终于圆了这个梦。

这一幕被悄悄站在树林后的忆澜看在眼里,那一刻,她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她从刘炬室友那里打听到刘炬没来报到的原因是他爸爸重病濒危,她又问他们刘炬家的详细地址,就连夜坐火车赶了过来。去到他家,没人在,于是她向他的邻居们打听,他们告诉她,刘炬一家向着城中公园去了。城中公园她太熟悉了,她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地方呢。于是她来到这个公园,刚好看到这个无限温馨而悲痛的画面,她看到刘炬的眼里泪水像蚕豆一样大地滚落而出,她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没有丝毫惊诧地将头靠在她肩膀上哭号,她的眼泪也像泛滥的洪水一般决堤而出,揽过他的头轻轻地抱着他,他们哭成了一对泪人,回头张望母亲诗澜,她没有哭,脸上泛着微微的笑意,她想,老伴此刻一定不希望她哭,他一定希望看到她灿烂的笑脸,因为他曾经对她说过,“你笑起来是最美的,所以你一定要多笑”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清晰可见。

葬礼举行得并不隆重,这是老刘生前的心愿,他说钱应该用到活人身上,不要为他这个死人花太多的钱,当然诗澜他们的家庭条件也不容许他们花太多的钱在葬礼上。

刘炬和忆澜的感情进展很迅速,发展得很顺利,诗澜为刘炬能找到这样优秀漂亮的女孩做女朋友感到很高兴,本书由炫书网提供下载更何况他们还是老乡。大学毕业了,他们都回省城找工作,两个人决定结婚了,刘炬和诗澜是同意了,忆澜也带刘炬回家见了父亲(母亲已经逝世),父亲也觉得小伙子不错,至于两家父母要不要见面那就免了吧,双方父母都是这个意思,觉得反正是孩子们结婚又不是亲家结婚,只要他们同意就可以了。于是把日子定在了毕业后两个月。

第十章 恨情深伤

这天,忆澜打扮一新,刘炬也穿了一身白,活像个白马王子,他们决定在省城的教堂里举行西式婚礼。当新娘由父亲挽着手出现在教堂的那一刻,诗澜拼命揉自己的眼睛,脑袋一阵眩晕,她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老天爷捉弄他们”,这时候正挽着女儿的手走到神父面前的海鸣也看到了人群中的诗澜,她还是那样美丽,经历过岁月的洗礼她的容颜没有改变什么,反倒多了一些成熟女人的风韵,像山谷的一朵野花,他想,老天真是会捉弄人啊,当年自己苦苦找寻了她很久,没想到他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而他居然毫无察觉。诗澜的母亲也在这个人群中,海鸣的父亲和哥哥也在。当诗澜的母亲接触到海鸣父亲那双熟悉如昨的眼神时,双方都像被电击了一下,记忆都被拉回到几十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诗澜母亲家同诗澜外公喝得大醉的海鸣父亲被留宿在他们家,海鸣父亲走错了屋子,进到了诗澜母亲的屋子,把诗澜母亲给强行冒犯了。诗澜母亲也早已对已婚的海鸣父亲倾心不已,在海鸣父亲还没跟海鸣母亲结婚前,他们就有着相好的意思,无奈海鸣奶奶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活活拆散了海鸣父亲和诗澜母亲这对苦命鸳鸯。不久,未婚先孕的诗澜母亲引来了村里人如洪水般汹涌的闲言碎语,有的人甚至说她败坏村里名声,要将他们家赶出村子,诗澜外公一气之下一病不起就活活气死了。只有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知道诗澜的生身父亲是谁,此后,海鸣的母亲也患疟疾而去世,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不知怎么搞的,两个人仅仅隔了一座山居然没有来往,即使走在路上偶尔碰见也惟恐避之不及,就这样僵持了几十年,直到刘炬和忆澜结婚这才第一次与对方交换眼神,可这一交换不打紧,两位老人家都明白了这场婚姻的错误,可是还没等他们说出一句话来,神父已经宣布他们结为永远的夫妻了,笑容溢满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的脸颊眼窝,是啊,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般配啊,简直跟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一般。

人群里还有一个人暗自神伤,那就是海鸣的哥哥海云,他事后经常想起来他那天喝醉了在树林里发生的一幕。只是当时他的却没能想起来,那晚看到诗澜躺在弟弟海鸣的房间里他还是没能想起来,可能真的太累了。可从第二天起,他就明白了那个无辜的女孩就是山那边的诗澜,这女孩聪明漂亮,包括海云在内的后生都喜欢她,虽然他比她大了四五岁,可是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慕。他甚至怀疑自己那天之所以喝醉酒其实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等村里唯一的上初中女娃诗澜从那里经过然后实施自己罪恶的念头。这样想着他不禁后悔也后怕起来,因为他醒来就听人说诗澜离开家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然后他就发现弟弟海鸣的两只眼睛哭的通红,他知道那是因为诗澜的离去。后来海鸣初中毕业就到外面去寻找诗歌澜了,听说他拼命求诗澜的母亲告诉他诗澜的地址,可是她就是死活都不肯说出,她当然不能告诉他,因为她知道诗澜和海鸣是不会也不能有结果的,这都起源于她和海鸣父亲的这段孽缘。海云想着自己的鲁莽举动,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西服笑得异样开心的跟自己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新郎,心里泛起无边的酸楚,他有种冲动,想要跑上去告诉他们,“孩子,你们不可以,你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着他们笑得这般灿烂这样幸福,他没了勇气,他也不忍心破坏这样的美好,可是难道就让他们这样错下去吗?他看到人群中美丽如昨的诗澜定定的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海鸣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满脸泪痕,诗澜的母亲也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父亲,海鸣父亲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母亲满脸泪痕,只是没人知道他的如潮心酸,他的眼泪都和着血流向了肚子里,教堂外想起了声声礼炮,欢声笑语声声入耳,没人注意到教堂里的五个人各自心酸的往事和如云如雨的心事,眼泪和血水浸润着整个教堂。




红雨(短篇,言情)
红雨(短篇,言情)

他叫红雨,是个很多情而温婉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真是非常的矛盾,在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温情脉脉,却也可以见到他的雷霆爆发。

你时常以为他是一个诗人,但是很多时候你会觉得他更是一个愤青。

他出生江南小镇,那是个美丽别致有趣的小镇。小镇据说是琼瑶的故乡,因此他也因袭了琼瑶的多情细腻,但是你得承认他的这种即兴的灵感是天生的一种禀赋,是后天不可能习得的。也许他和琼瑶都曾喝过家乡那条小河的水,所以生就这般行吟诗人的浪漫纯情。

小镇上有很多美丽的传说,他从小就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直到变成一个少年开始走出小镇,走到繁华喧嚣的县城上了方圆几百里都很有名的一中。这是他的梦想起飞 的地方,是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成熟懂事的青年的一个关键阶段。他结识了一大帮朋友,因着他天生的热情,因着他天生的激情,因着他天生的健谈和习惯照 顾别人。他经常和一帮兄弟在雨后的绿茵场上激拼球艺,尽管他们大家都是球技平平的水货,但是他热爱在绿茵场上挥洒汗水的那种豪情激昂,那种宣泄年轻不安分 的情愫的猛烈喷张,那种想将整个充满了火焰般燃烧的激情袒露于世间。只有在挥洒着汗水和无边的青春激情时,他才感觉到原来青春这般美好,这般充满活力,这 般充满诱人的激情澎湃。

他一直盼望有个美丽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出现在他的青春岁月里,可是整个高中他的盼望落空 了。虽然他也在心里偷偷地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孩,但是他知道郎有情妹无意,再加上三年高中生活整个就一炼狱,除了书海就是书山,除了题海就是考试,弄得人 永远都像陀螺不停地转,更为恐怖的是总觉得有千斤顶压在胸口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台超负荷运转的机器,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某个零件出故障,终至全盘 瘫痪。隔壁班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连跳楼的心都有了,高考压迫得他真的觉得生不如死。

第一次高考他没能考上如意的大学,他选择了复读。复读是在县城另一所学校进行的,这所学校是 专门为复读生也就是所谓的高四生所创办的。他并不像其他的高四生一样觉得复读有多郁闷。相较三年高中生涯的炼狱,高四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放纵,他不想去在 乎结果了,虽然父母家人对他怀抱着殷殷期望。高四一年是他感觉最快乐的一年,在这一年中他还是疯狂地踢球,和兄弟们挤出时间闲侃,侃得最多的一是女生,二 是足球和篮球。他永远是一堆人中的焦点,因为整个场面似乎都掌控在他的手中,他提出的话题也永远是讨论的中心,因为他天生的热情和乐于奉献给他赢得了极好 的口碑和人缘。

在快乐大于痛苦的高四结束时,他以良好的心态和不错的实力考上了一所远离家乡的理工大学。在黄山迎客松的脚下,留下了他和同学们许多寻求理想和浪漫的脚步,刻下了他美好绮丽的梦想,他仰望着这四围的崇山峻岭,感觉一股豪情在胸腔汹涌澎湃,仿佛随时都有冲出胸膛的可能。

他依旧是众人聚会谈话的发起者和焦点,他的绝好的人缘再次展现在众人面前。每晚,只要他一回宿舍,一大群的兄弟都会围拢过来,跟他讨论着时事感情体育军事 等等,每当他说话时别的人都很自觉地停下然后用无比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希望他能一直讲下去,仿佛他所说的都是真理。他很享受这种被人推崇和宠爱的感觉,于 是他的天生热情的因子催促他更加卖命地为众人服务,任何事情只要有他在,别的人就感觉有了靠山和主心骨,若无了他,很多事情似乎都是搞不定的。

他通常是在上面的篮球场地打半场篮球,又被拥戴他的同学们拉去下面的足球场踢上半场足球,这等特权只有他才拥有,而且大家都巴望着他来,因为他来了就带来了热情,就带来了激情,就带来了热烈的氛围,群情激奋间连足球和篮球都听话了很多。

其实他时常感叹他的那一大心病,所以他感叹的那些即兴而发的诗句大多是与他的情他的爱有关。而那些古人的诗词歌赋被他一改编搬弄立即显得很有生命力了,也很贴切他的情绪,但有时候又会过犹不及,让人觉得他煽情过头,酸酸的,麻麻的,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喜欢唱歌,举手投足间尽显明星风范,比如他会模仿费玉清的高昂着头仰天长啸,比如他会学谭咏麟的低头沉思默默吟唱。他喜欢孟庭苇的《红雨》,每次唱起或者听到都会别有一番感慨,一种淡淡的酸酸的苦涩就涌上了心头。

读研期间在众人的撮合和好事者的怂恿之下,他和一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女孩很优秀,只是在他看来不够漂亮,但这些他都忍受了。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女孩的父母 的势利。由于那女孩家在农村,家里负担很重,所以父母一心希望女孩找个经济条件好的男人,可是红雨还在读书,自然是不能在这个方面满足她和她家的要求的。 可是就算红雨是个学生,他还是在自己的经济很拮据时为她买最好吃的,买最好用的,用他特有的热情带给她呵护,他对她的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让她的室友和同 学嫉妒和眼红的。可是这段感情持续了九个月后无疾而终,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女孩和她父母对他的经济条件的考虑。他对于这些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想到后悔或者不 后悔的,只是觉得让这段感情就这样过去吧,像风一样过去吧。

很快就要毕业了,他跟一个远在首都的公司签了约,没有别的理由,只想换个地方感受一下不同的心情。期间,他通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同学远在北京读书的表妹。 那女孩传了照片给他,他宿舍的哥们十个有十一个反对,觉得那女孩不适合他。他很矛盾,为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爱情的滋味而苦闷不已,他不知道他到底还能不能遇 到一个好女孩,一个他爱也爱他的女孩。他还是每天给那个虽然自己并无感觉的女孩打电话,只因迷恋她的声音,而那女孩总是称呼他为小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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