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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重生之魔鬼巨星-第90部分

小说: 重生之魔鬼巨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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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还在笑的时候,就听到陆宁说:“下一首歌,《曾经过去》。”

修长的手指,轻轻划过吉他的琴弦,仿佛连皮肤都跟着吉他的弦音颤栗起来。

很奇妙的感觉,很多人明明看过很多演唱会,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每一首歌,都是在特地唱给她听,每一个音符,都能打动她的心灵。

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从七点半到九点半,他们和观众们聊天,然后唱歌,一共唱了十六首歌,包括《The End Is A Beginning》整张专辑的十二首和前三张专辑的主打曲,再加上一首《父亲》,就是这场演唱会的全部。

从头到尾,他们就穿着那套西装,后来脱掉了西装外套,就这样穿着白衬衫,纯黑色的西裤,笑着唱着,蹲在舞台的一角边喝水边拿着话筒和所有的观众聊天。

这是一场真正融于一体的演唱会。

最后一首安可曲叫《Goodbye》,是新专辑里一首很特别的歌,一听歌词,就知道是一首告别曲。

“Goodbye,My dear……”

最后一句,仿若呢喃。

灯光彻底暗了下来,曲终人散。

只是却有很多人久久不愿离去,阿绿静静坐着,不知道为什么脸上就泪滑下。

她比其他人知道得更多一些,大抵猜到,他们要走了,这个走并不是彻底地消失,却估计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经常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只要注意一下,身边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总能听到他们的消息。

身边有个年轻的女孩子哭得很大声,她的男朋友无奈地安慰着她,“哭什么啊你!”

“……我,我也不,不知道……”女孩子哭着抽噎,“就,就是,很难过。”

“唉,不要哭啦,下次再陪你来看陆宁陆远的演唱会……”男朋友拍着她的肩膀说。

阿绿站起身来,转身朝外走去。

她觉得,不会有下一次了。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好难过好难过。

可是,就算这两个坏家伙就这样告了别,她仍然喜欢他们。

一直喜欢。

而这一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单单是在网上写演唱会后记就有许多,明明只有一万人看了这一场演唱会,却比那些几万人场次的演唱会更多的后记,大部分稍红的论坛里都是铺天盖地的演唱会感言。

“这是我去过的最好的演唱会,是我听过的最好的歌,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

写下这篇演唱会后记的是绿葵论坛上一个相当知名的ID,他本身算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家庭优渥有闲有钱,写过词作过曲,却只能算是个三流的作词人作曲人,但写的乐评却在绿葵有相当一部分的拥护者。

他的ID并不特别,叫孤毒,平时就以写辛辣刻薄的乐评闻名,见到这样感性的题目,很多混绿葵的差点儿以为这位被盗号了。

可是并不是,这样像是网宣软文标题的感叹,内里却并不是什么华丽的宣传文,反而以幽默的口吻吐出一个个略带感伤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透着温情脉脉的质朴。

“我承认曾经不大喜欢这两个家伙,因为他们比我年轻,还比我英俊,偏偏现在肯定还比我有钱,除了被炒得大家都知道的黑脸耍大牌之外,这俩年轻人几乎没啥缺点,我最讨厌哪怕是瞧着有那么点儿完美意思的人了。

……

这张CD是堂妹的心爱之物,我恶劣地夺来,却一听就拔不出来了,还鬼使神差地买了那张演唱会的门票,PS,为了不让堂妹发现,我甚至谎称去约会然后偷偷溜出了家门。

……

我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好看到这种程度,无关性别,甚至无关长相,就是觉得他们笑得真好看,唱歌的时候,简直像是笼着一层光。

我看过许多场的演唱会,却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只是唱歌的演唱会,纯粹地唱歌,却唱到我的心都好似含了沙子,一动,就酸涩难忍,还有那么点儿疼。

……

哈,哥也有这么矫情的时候啊。

可说句真话,哥们儿,你们唱的歌儿真好听,好听到我希望那短短的两个小时可以变成永久。

因为曲终人散的时候,难过的人好多。”

别说是陆宁陆远的粉丝了,就是很多所谓的路人,看着这个帖子,心头都有点儿异样,这个绿葵被加精的帖子很快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

而这时候,这场“悄无声息”的宁远亚洲巡回演唱会的所有场次门票,都已经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如果不去,会后悔呢。

哪怕,只是去听他们说一句“Goodbye”也好。

最后的一次巡回,拿着话筒说——

“再见,亲爱的。”




89

89、Chapter 89(End)


这一次的巡回弄得他们的粉丝群中几乎成为一片泪海。

但是要真问她们;却又不知道为什么感到难过;粉丝们的问询雪片般地送往D。A。娱乐;但是D。A。娱乐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个问题;知道陆宁加入了魔幻巨作《精灵王》的剧组,陆远接拍了好莱坞名导罗伯特·艾奇逊的新作《I'm not Hero》;她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只是不安的情绪并没有消失。

直到D。A。娱乐公司宣布陆宁陆远拿到了美国耶鲁大学的Offer,将要出国读书的时候;国内才一片哗然。

不过,陆宁就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段话。

“或许我们在演艺事业上获得了一些成就,但我们才刚刚二十五岁;人生漫漫,我们希望能学更多想学的东西,我念法学,陆远学医科,我们还在学西班牙文,世界这样大,学海这样浩瀚,时间却只有这么多,所以我们要先离开一下下,不过,我和阿远,一直都只会是中国人。”

他和陆远开通了微博,偶尔发一张照片,写一段简短的话,人却已经身处美国。

阿绿从电影院里走出来,事实上以前她根本不会进电影院看电影,这个习惯还是在喜欢上陆宁陆远之后才养成的,不过,就算是看电影,她也很挑,前几年,还是经常会到电影院里转转的,但是她几乎不看国外的电影,现在却看了。

因为那两个人,他们在美国。

显然,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的,这两年,他们只各自接拍了一部电影,看着电影最后的演职人员表,他们的名字后面标注的中国籍,就好似那些国内片子里某些演员名字括弧里的美籍或者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一样,总是特别显眼的。

他们在耶鲁大学念书,也拍戏,只是少得多了,发过一张单曲,却再也没有开演唱会。

他们,在渐渐淡出大家的视线。

可是阿绿觉得,喜欢他们的人根本就无法忘记那两个人。

因为,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偶像,再也没有他们那样让人哭让人笑的偶像,再也没有他们那样——以身作则催人奋进的明星。

“最近在学荷兰语。”陆远的微博永远比陆宁的更简洁,一句话,配上一本荷兰语的书,就是最新的一条微博。

而粉丝们的热情往往要将他淹没,每次无论是陆宁还是陆远发一条微博,都会迅速被刷上话题榜。

陆宁躺在阳光很好的草地上,看着枕在他腿上的陆远,“还真是就算哥不在了,江湖上还都是哥的传说。”

没错,即便是现在,他们的新闻还是经常会上国内的娱乐版。

“新剧本看了?”陆远翻着手头上的书说。

陆宁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有点兴趣,明天去试镜。”

以前演配角的时候,很多时候导演都不用试镜,就是冲着他们的名气和以往的演技给的角色,但是要演主角,却免不了试镜这一关,之前他们在国内,早早就混到了不用试镜就能上戏的地位了,尤其是D。A。投资的剧本,定下他们的角色是一句话的事情。

在国外,就要守国外的规矩,但是身为黑发黑眼的华人,他们在好莱坞要混到主角的位置太难了,所以陆宁与陆远接的角色基本还是在主配徘徊。

而陆宁早已经凭借着《精灵王》这部奇幻巨作拿到了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配角的奖杯,算是追上了陆远的步伐,陆远却又拿下了一座金棕榈。

这时候,时光流逝,陆宁重生之后已经超过了十年,他的记忆再也没法用在剧本的挑选上,但是他的眼光还在,所以每次与陆远一块儿挑剧本的时候,大体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尤其在去年,钟瑜白和程苍术一块儿来了美国。

瞧着像是……和好如初的模样,虽然以钟瑜白的性格,也看不出什么爱与不爱的,对于他而言,爱这种词,大概矫情到让他嗤之以鼻吧?

“没有走到最高点,你觉得遗憾吗?”陆宁忽然问。

陆远眯着眼睛用手挡住脸,“遗憾什么?很多演员一辈子都走不到这样的位置,而且,我们从来都不是为了在这条路上获得多大的成就不是吗?”

陆宁笑了起来,“那就好。”

问他是不是遗憾?

陆宁一点也不遗憾,上辈子的他或许就像陆远说的那样,临近四十,却远不如现在,恐怕一辈子,也达不到现在的地位,所以,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打开面前的笔记本,桌面是他和陆远在《淝水之战》里的剧照,两人都是褒衣博带,一身的风华无双,陆宁经过化妆两鬓斑白,面容沧桑,却仍然优雅迷人,陆远微微带笑,目光孺慕。

“我们什么时候去环球旅行吧?”

“好啊。”

陆宁和陆远的微博一直断断续续地在更新,他们的粉丝知道他们去了斯里兰卡,去了巴拿马,去了阿根廷,很多的照片,出现了手,背影,和偶尔的侧颜,却很少有正面的照片。

2014年5月,陆宁的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那是一间相当漂亮的小教堂,四周都是整片整片的郁金香,这时刚好是郁金香的花季,白色郁金香盛开的模样像是铺开的白色婚纱。

陆远站在教堂前,回头微笑,朝着拍照的陆宁伸出手来。

只是一张照片而已,并没有什么文字。

却透着满满的幸福。

“如果远远穿上西装,我几乎要认为这是他和宁宁的婚礼。”一个粉丝在微博上转载这张照片的时候说。

“啊,真少见,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在他们微博的照片里看到他们的正脸了呢!”

“对啊,一定是心态的缘故,远远看着仍然和几年前一样年轻,一点变化也没有呢。”

“那么,宁宁一定也是一样。”

“不管怎么样,他们幸福就足够了。”

只要他们幸福,不管在世界的哪里,都好。

只要他们幸福。

陆宁觉得很幸福,他们搬到了荷兰的一个小镇,这里整个镇上也不过才一两百户人家,只有一家医院和一所小学,根本没有什么人认识他和陆远,这里有相当漂亮的薰衣草农场和种满郁金香的小教堂,他们住的房子有个阳光充足的庭院,陆远亲手在这里放了一个秋千架。

凭着耶鲁大学的毕业证书,陆远在镇上开了一个小诊所,陆宁成功接替了那位年纪已经相当大的律师先生,成了镇上唯一的一位律师。

空闲的时候可以弹弹琴,可以教镇上的孩子们唱歌,他们养了两只猫,还养了一条性情温顺的拉布拉多。

时光漫漫,只要有人相伴,这样的生活——

宁静,舒缓,美好。

而曾经站得那么高受尽追捧爱慕的日子,那些如同明星闪耀的生活,那些笑与泪,辛苦与快乐,永远珍藏为记忆的一角。

高潮迭起之后,他们享受这样安宁的幸福。

也许某一天,他们又会不满足于这样的平和,也许,会想要重拾昔日的荣光。

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

如今的他们,不过是荷兰一个小镇里的平凡医生和平凡律师。

不远处风车悠悠地转着,白墙红瓦颇有荷兰建筑风情的两层小楼里,木质的楼梯往下,客厅墙上挂着一张放大的照片,两个青年穿着西装,对着镜头微微地笑。

绿草如茵,庭院里的秋千架轻轻地晃。

落下一地细碎如金的温暖阳光。 

  90HCH。番外(一)

类别:其他类型 作者:SISIMO 书名:重生之魔鬼巨星



 



水声哗哗地响;钟瑜白抬起头来,看向镜子里自己的脸。

说实话,哪怕到现在;钟瑜白仍然觉得程苍术会看上自己是一件挺奇怪的事。

不管是妖魔鬼怪还是修真者;并不像是普通人想象中那样美化过的长相;修真者原本也是人;他们的修真等级还不至于让他们自带美化光环,至于妖魔;化形之时其实也没有太多选择,比如他;原身是个兔子,化形时想着人类的模样;尽最大的努力也就这般;妖魔化形,便只有一次机会,而那时,他们尚且不懂多少美丑。

又诸如黄碧这样的鲛人,是和人一样天生长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倒是爱丽丝有些不同,她原是宠物猫,懂得比他们这样的妖怪要多一些,化形的模样倒是还不错。

钟瑜白的长相别说和6宁6远比,就是比起程苍术自己,都稍逊一筹的,当年化形的时候,也不过就是个文弱书生的模样。

那时候,修真者和他们妖魔的关系还没有那么糟糕,附近落霞谷里住的人家有个修仙的小姑娘,经常会到他修炼的地方来看他。

那个小姑娘,就是夏吹的先人。

他同程苍术说喜欢过的人,其实没有错,那个小姑娘,确实是他第一个心生好感的人类,但是,也仅仅这样而已,后来,她资质不错,进了一个大门派,再后来,听说是嫁了人,最后,钟瑜白就再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

但他的记性一向不错,所以,他看到夏吹的时候才会觉得眼熟。

“小白。”程苍术出现在了镜子里,他披散着一头长发,肩膀锁骨的线条犹如玉石刻就,十分好看。

修真者并不重欲,程苍术也是如此,但他却总是喜欢将钟瑜白逮到床上去,不为其他,就因为只有在情浓之时看着钟瑜白短暂失神的眼眸,才会有完全占有了眼前人的感觉。

这个家伙太聪明,防心实在太重,程苍术此生虽不是全无坎坷,却自小就是天赋出众的天之骄子,要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倒还真是极少,偏偏在这样一只兔子身上栽了跟头。

钟瑜白却没有理他,洗了脸就直接走出去套上了衬衫,“快点走吧,公司还有事。”

程苍术伸出去的手只能收回来捂住额头,无奈地叹了口气,“小白,你真的不想和我谈谈吗?”

从海底仙城回来,已经是第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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