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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末世之唯一 作者:怜惜凝眸-第29部分

小说: 末世之唯一 作者:怜惜凝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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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提着水壶,不紧不慢地往村口走去。

空中一丝风也没有,地面被太阳晒得滚烫,水壶外表沾的水珠滴落在地上,瞬间就被蒸发。

容家在村北一共有两块田,都紧挨沙石路,要种芝麻的那块不大,只有半亩,离村口不过三四十米远,容一还没走到跟前就看见凌唯傲拿着条锄真的在干活。田早就犁好并且用耙子爬过,土壤细碎,但还是会有一些漏掉的比较大的土疙瘩。正式种芝麻前,需要用条锄的钝头将土疙瘩碾碎。土壤越细碎,整地越精细,越利于保持水分。

“小凌,差不多就行了,不用磨得像面粉一样。”容父笑呵呵地对凌唯傲喊道。

凌唯傲走到容父和容母旁边,道:“爸,您和妈先种着,我先学学再帮忙。”

一个“爸”和一个“妈”如同两道晴天霹雳砸在容一头顶,将他整个人都砸懵了,呆立原地,胳膊里抱着的三个保鲜盒摔了一个在地上,盖子被撞开,里面的挑肉撒得到处都是。

“凌,凌,凌唯傲,你叫他们什么?”容一放下水壶,站在沙石路埂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凌唯傲,结结巴巴地问。

凌唯傲戏谑地对容父和容母道:“爸,妈,你们看,你们的亲儿子还吃醋了!”

容父和容母乐不可支。

容母嗔怪地瞅了容一一眼,道:“我和你爸本来就喜欢小凌,早就有意思认他做干儿子了。现在小凌也愿意给我们这个面子,我们就正式认下他了。”

容一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根本配不上凌唯傲的付出。凌唯傲在对他们之间的感情负责,在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努力,而他呢?

“爸,妈,先吃点水果再忙。水果放久了就不好吃了。”凌唯傲无视呆愣的容一,从他杯中取了保鲜盒递给容父和容母。

容母把其中一盒递给了,道:“这碗你吃,我和你爸吃一碗就够了。”凌唯傲的“爸”和“妈”叫得越来越顺口,她听着也越来越顺耳,脸上的笑容一直没下去。

吃完水果,容父和容母开始撒种,芝麻撒种需要丰富的经验,不仅要将种子撒得均匀,还要注意密度,不能太过密集,否则会导致出苗拥挤;也不能太稀疏,会浪费空间,降低产量。容一和凌唯傲没有经验,暂时帮不上忙,就站在一边看着。

容父左手提着装芝麻种子的袋子,右手抓出一把种子,让种子从指缝里缓缓漏出,撒在地上,直行向前。容母用条锄拨土将种子盖上,同时做垄。种芝麻是精细活,种子上面盖的土不能太厚,因为芝麻种子小,顶土力也弱,如果盖得太厚,出苗困难。至于做垄,是为了将地分成一畦一畦,保证中间高,两边低。因为芝麻不耐渍,必须做好排渍工作。有民谚说‘地里有沟,芝麻增收’,就是这个道理。有沟才能及时排水,防止雨涝渍害。

凌唯傲暗自感叹种地也有大学问,观察容父和容母弄了两行,他提出自己试试。容父和容母既然认了他当干儿子,就真把他当儿子对待,自然愿意教。容父让他抓一把芝麻,先在袋子口上方试试让芝麻缓慢漏下,觉得差不多合格才让他真正往地里撒。

事实证明凌唯傲在这方面还是颇有天赋的,第一次就能让芝麻种子几颗几颗地掉落,而不是一次性漏出几十几百粒。那样既浪费种子,还影响成活率。

播完一行后,凌唯傲对容母道:“妈,您歇着,让容一试试。”

容一正坐在田埂上想事情,听他提到自己的名字,只好走过去。

容母把条锄塞他手里,揶揄道:“你试下,农民的儿子可不能丢农民的脸!”

容一老老实实地跟在凌唯傲后面拢土盖种。他以前毕竟曾见容父和容母做过多次,上手比凌唯傲更快。容母和容父站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表扬了两人几句,看他们配合得不错,索性走到田边坐到树荫下休息聊天。

凌唯傲眼角余光不时从容一身上扫过,心里一直在暗笑。这猪肯定没有意识到他们俩的位置。

容一几次想对凌唯傲说点什么,但看他一副心无旁骛的模样,怎么也开不了口。但他心里明白,他和凌唯傲之间的事,他是该好好地想想了,给凌唯傲一个交代,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时,从路那头走过来一个人。

“容老哥,你们也是今天种芝麻?”

是繁荣村的村长金国隆,五十多岁,常年戴着一副黑框的旧眼镜。他看着田里忙碌的两人,又看了看田边悠闲坐着的容家老两口,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些羡慕,看这四人挺像一家四口。他两个女儿都嫁在外地,唯一的一个儿子在外面打工时倒是能赚钱,但田里的活儿一点儿也不懂,现在在家也只会吃干饭(只吃饭不干活的意思)。

“哟,是村长。你也是今天种芝麻?”容父听见金国隆出声才发现他,起身给他递了一支烟,掏出打火机给他点火。

金国隆瞄了一眼他手中的烟盒,看是没见过的牌子,估计是容家儿子或者凌唯傲从外地带回来的。

“不种也不行啊,”金国隆走到树荫下,叹了一口气,“这么长时间都不下雨,实在愁人。”

“愁也没办法啊,”容父的个性一向比较乐观,“走一步看一步吧。”

容母关心地问道:“国昌和延秀他们还不回来,怪让人担心的,你们有没有收到什么信儿?”

“没有,”金国隆皱了皱眉,又是一声叹,“不知道他们在外面是什么情况。我们想找也没法找啊。”

容父看金国隆胳膊里夹着一个包,问道:“你去开会了?”

金国隆蹲在田埂上长吐了一口气,摇摇头:“去了,上面么指示也没有,不知道是么情况。以后不好办啊……”

容母有些震惊,看了一眼容父,没吱声。

“呵呵,有什么不好办的?”容父掸了下烟灰,不以为然地道:“只要有田,该咋弄还是咋弄。”

金国隆闻言也笑了,点头符合道:“是啊,对我们刨地的来说,一田在手,么事都好办!”

一时之间,三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金国隆才好奇地道:“小凌打算在你们屋里一直住下去?”

容父道:“这我们没问,不管他住多久都行。容一能顺利从广州回来,多亏了他。我们已经决定认他做干儿子了。”客人来家里做客,是不兴问对方什么时候走的,听起来就像是在催人离开,不愿意继续招待。这也是容父之前听凌唯傲‘污蔑’容一时那么生气的原因。

“那要恭喜你们啊!”金国隆笑呵呵地道:“我看他这个城里娃子一点儿都不娇气。”

金国隆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容母对田里的两人喊了声:“小儿,小凌,你们过来喝点水休息会儿,剩下的我和老容来弄。”

凌唯傲此时确实有点儿累了,别的还好,关键是撒种的时候得弯着腰,总重复一个动作腰酸得厉害,直起身时忍不住扶着腰‘嘶’的一声。容一也差不多,拢土也得弯腰。容父和容母看他们那副狼狈的样子直发笑。

“行了,你们俩回去吧,别在这儿晒着了,”容父喝了一口水,发话道,“去上面田里摘几个嫩玉米,中午蒸了吃。你们要觉得无聊,也可以回去烤着吃。”

容父、容母其实对容一还是比较‘娇惯’的,向来只要是能自己做的活儿绝对不让容一干,毕竟容一是他们最小的孩子,又是个儿子。但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娃子早当家’,就因为穷,容一早熟,幸亏如此他才没有长歪,而且对父母还相当孝顺,村里人就没有不羡慕容父和容母的。

凌唯傲本来准备拒绝的,看到那片茂盛的玉米地又改变了主意,道:“爸妈,那我和容一去摘玉米,稍晚点再给你们送水果过来。”

“去吧。”

两块地就隔着一条沙石路,往上走四五米就是玉米地。凌唯傲直接往地里钻,容一一愣,故意吓唬他,“小心里面有蛇。”

“这么热的天蛇会出来吗?”凌唯傲回过头鄙视地瞥了他一眼,继续往里面走。玉米长得比人还高,很快将他淹没。

容一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刚走出几步,被一股力道猛然一拽,整个人往前栽倒。

凌唯傲伸开双臂将他抱了个满怀,搂住他的腰就直接吻上他的唇,之前看他低着头吃饭的样子就很想吻他了。本来就是大热天,玉米杆子又密密麻麻的像树林,里面根本不透风,热烘烘的。容一被迫和凌唯傲搂在一起,两人身上都热乎乎的,不知是被情欲烧的,还是被热气烘的。

凌唯傲的吻滚烫如火,容一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推开他,轻轻喘息着。

“再让我好好想想。”

凌唯傲的双目紧锁着他,许久才平缓呼吸,沉稳地嗯了一声,随手摘了几个玉米棒子。

062   守得云开

摘完玉米,容一和凌唯傲往家里走。

容一道:“反正没事,去金袭家看看小超?也不知道他好了没有。”

“那就去吧。”凌唯傲没什么意见,刚得了一个吻,而且容一的态度明显软化了,他的心情好得很,拿起一根玉米棒子挑弄了下容一的头发。容一一巴掌挥了过去,挥了个空。凌唯傲勾起唇,无声地笑了笑。

两人先把玉米棒子放进屋里,又挑了两个大桃子给金小超。

到了金袭家门口,他家的狗听到动静先从门缝里冲出来,冲着容一和凌唯傲大声吠叫。

“汪——汪汪汪——”

凌唯傲吓了一跳,赶紧往容一身后躲。这村里的狗他几乎都见过,觉得还是旺旺最温柔。当然,旺旺对生人也是很凶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看到凌唯傲时并没叫唤。

“没出息。”容一讽刺了一句。他其实也害怕,金袭一家人都喜欢养狗,他小时候没少被金国胜养的狗吓到。但他不能在凌唯傲面前丢了面子,而且他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躲,不然的话狗更会追着人不放。

“金袭!不在的话我们就走了。”凌唯傲喊了一声。

金袭人未到,笑声先到,看到凌唯傲躲在容一背后更是捧腹大笑,朝他家的狗厉两声。那狗立即夹着尾巴跑开了。

“快进来坐。”

金袭家是村里最豪华的一栋小楼,格局和村里其他住户的小楼差不多,不过屋内屋外装修得更为精细。凌唯傲早就发现了,天赐市这边就流行这种小楼。

容一和凌唯傲进了屋,金袭的媳妇廖青兰也在,热情地招呼他们坐。村里的妇人们在凌唯傲面前大多比较腼腆,尤其她还是个年轻媳妇,请凌唯傲坐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容一没看见小超在堂屋里,问道:“嫂子,小超好点了没有?屋里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他,之前去我姐姐那儿碰到个卖桃子的买了一些,给他拿了两个。”

廖青兰脸上立即露出一个笑容,道:“你们有心了。上次吃了从你那儿拿回来的西瓜,他的胃口好了不少,总算肯吃饭了。这几天很是好了些。”

金袭也满脸笑,说道:“是啊。昨天晚上和几个小娃子疯玩大半夜,到现在还没起来。那两天简直把人愁得!”

“有精神玩就是好事。”容一道。

金袭道:“你们今天不来我也准备去找你们的,你们知道上云镇那边相对来说不怎么缺水,我在那边有个朋友,给我送来不少鱼。我给你们留了几条,一会儿你们带回去。凌唯傲,你有口福了,这可都是自己长的野鱼,味道不是一般的鲜!”

“喔?”凌唯傲确实有兴趣,“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两人坐了一会儿,回去时端了个水盆。盆里的三条鱼游得很欢快。现杀的鱼味道会更好。

回到家,差不多到了做午饭的时间,容一让凌唯傲给容父、容母送水果和水,他在厨房忙活。

容母回来后看到桌上的六个菜,道:“我看以后每顿饭做三个菜就够了。”这并不是她舍不得,而是今天村长的话终于让她有了危机意识。凌唯傲现在是他儿子,所以她也不把他当外人,想什么就直说了。

这就是把空间的存在瞒着容母的坏处。

凌唯傲暗忖着,容猪愿意做这么多菜应该是不反感他认容父和容母做干爹干妈了?

容父啧了一声,道:“菜是能省的?你不吃等着它老死在菜园里?再说今天还是个大日子。”说着,他就去拿他的酒壶。

容母恍然道:“对啊!呵呵呵……那你们爷三可以好好喝几杯!”

随即她又问道:“这是哪儿来的鱼?小儿的手艺越来越好了,香得很!”

容一说是金袭给的。容母也不意外,乡里乡亲的就是这样,尤其是关系好的人家,有点什么好东西,都能大方地送一点给别人。

四人在桌边坐定,容一、凌唯傲和容父各自倒了一杯白酒,容母倒了一杯啤酒,年轻时她也能喝二两白酒,现在不行了,容易醉。

凌唯傲举着酒杯先站起身,容一下意识跟着站起。

容父和容母一愣。凌唯傲则是一乐。

容一尴尬不已。这几天他都被凌唯傲折腾得成了惊弓之鸟了。他狠狠地瞪了一眼凌唯傲,脑筋转得飞快,镇定地道:“我忘了拿汤勺。”

说完,他飞快地去厨房里拿了汤勺,又飞快地跑进堂屋。

凌唯傲好不容易才忍住笑,对容父和容母举杯,一脸真诚。

“爸、妈,谢谢你们愿意认我做干儿子,我真的很乐意,也很高兴。以后我会和容一一样孝顺你们二老,也会永远对容一好。”

容一在椅子上不自在的动了动。

凌唯傲将酒一饮而尽。

容父和容母都非常动容,容母眼眶都红了,两人也都将酒一口干了。两人是一点儿也没听说凌唯傲的言外之意。

“好,好,快坐下,吃菜,吃菜!”

容父认凌唯傲做干儿子有他自己的考虑,一方面是确实喜欢他,另一方面是想让凌唯傲和容一关系更亲密,以后万一有个什么事,他也能帮衬着容一。凌唯傲的这番话让他彻底放下心,一高兴就多喝了两杯,也没吃几口饭就晕晕乎乎地去睡觉了。

容母有睡午觉的习惯,也回了房间。容一和凌唯傲不紧不慢地收拾饭桌和洗耳恭听碗。

凌唯傲虽然急于知道容一考虑的结果,但也不想逼他太紧,收拾完之后回了房间,打开电脑戴上耳机看电影。网上早就不再更新任何新闻,但可以在线观看电影和电视剧。

容一用脚踢了踢他,扯掉他的耳机,道:“你已经两天没有修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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