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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重生之狩猎魔王-第7部分

小说: 重生之狩猎魔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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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这一切惊奇不已。好吧,只有我。
经过简单的商讨,我跟乐金负责去购买生活用品,而池步宝跟郝迟负责购买探险必备的器具。
这里有一家专门供应食品的商店,乐金询问店内一个高个子的服务员,“我们想要可以在沙漠中保存很久的食物和水。”
那个服务员正懒散地翻阅八卦杂志,伸长了胳膊随手一抓,扔给我们一个褐色包装袋的物体。
“压缩干燥食品,水的话……”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乐金的服饰,“炼金术师不会连这个也要花钱买吧?”
这话的意思好像在说炼金术师是一种可以凭空提取出水分的职业……我茫然地望向乐金,他会吗?
乐金尴尬地笑了笑,“是我疏忽。”
我惊叹,他还真会?
我们打包了五十份压缩食品,全都揣进乐金的魔法空间——毕竟我的才只有一个床头柜大小。去跟池步宝他们会合。
来到会合的地点,也就是广场中央,我远远看到池步宝他们正身处一个好像是动物园的地方……周围站满了狮子老虎,牛马羊什么的,居然还有鸡鸭鹅,看到最后,倒不像动物园了,像牲口棚。
乐金只看一眼就说:“他们在买坐骑。”
我对坐骑这个词格外敏感,谁让我是曾经生活在充满了汽车巴士的工业时代的人呢。“坐骑?就是那天在校门口看到的那头蓝色的龙?!”
乐金摇着头告诉我,“龙这种坐骑是不可能在这种店里购买到的,毕竟它们的原产地是新大陆,只有在那里才能找到买卖它的商人。”
我顿时对新大陆充满好奇,却看那边,池步宝他们居然已经开始拎着一条毯子跟老板讨价还价了。我不由惊道,“那个也是坐骑?”
“当然,这是最新型号的魔毯,只需使用者的一点点魔力就可以起飞,可乘坐多人,优点是跟一般的动物坐骑比起来,它不用喂食。缺点是它坏了就没法用了。”
这个世界的物品还真是千奇百怪。我感觉自己真是长了见识。
“不过说起来,魔毯这种物品的价格现在水涨船高,能买得起的不是大富翁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想不到池步宝居然能有钱买这种高价货,”他沉吟片刻,皱着眉道,“他的身份恐怕并不只是霍格斯大学的魔法系学生而已。”
我也心生疑虑,出发前池步宝也曾说过花重金买下遗迹情报。现在他们的购置费也都是池步宝一手包办的。这家伙的钱好像多的可以随便舀来花,他的身份倒是更加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池步宝他们买了两张魔毯,笑容满面地向我们走来,“接下去就是重头戏了。”他惬意地拂了一把那头灿烂的金发,指向我们对面的店铺。
从来到这个商场起我就一直不敢正眼去瞧那里,因为那家店铺门前徘徊着的,不是扛着大刀的壮汉,就是一身皮鞭的筋肉女……
“我们去买武器。”
其实我只是个普通的生活系,只要给我把菜刀就可以了。




、11第11章

我一直对于这个世界把刀枪剑戟摆到大街上堂而皇之地卖耿耿于怀。
万一要是有人顺手抄起一把,满大街一眼望过去全都是受害者不是。
我跟在他们三个后面走进店里,店里卖武器的大叔热情地上来招呼我们,也许是我们一群人在商场内的行为显得手笔略大,他眼睛闪闪发亮,就差没在脸上写“肥羊速宰”四个大字。
店里的商品多种多样,每一把带刃的都闪着凛冽的寒光,虽说我也上过两节剑术课什么的,可上课用的假刀假剑哪有这些真家伙具有冲击性。
池步宝倒是很大方地去法杖专区开始挑选。
这里卖的法杖很明显跟我以前见过的那些棒子不同,比如现在我还揣在包里的那根,活脱脱就是个长了毛的木棍。
这些摆出来卖的款式可就多多了,大都还镶嵌了华丽璀璨的宝石,用金银线包裹着,整个杖身上刻满了繁复漂亮的花纹,比起作为工具的法杖,更像是一件艺术品。
当然同样令人咋舌的还有它们的价格。
池步宝向来自称有魔法师的专业素养,当然是毫不犹豫地略过了这些华而不实的商品,舀起摆在一旁并不显眼的一根有一米来长,全身用精钢打造,只在顶端镶嵌上大块水晶做装饰,在我看来更像是棍子而不是法杖的……法杖。
看他把这根粗壮的棍子在手里掂量了下,满意地回过头对老板道:“就要这个。”
……喂,他刚刚的架势分明是想用这根法杖来打人吧?
付过款,我跟池步宝一起去看郝迟的武器挑选的如何。
作为一个靠拳头吃饭的人,他在拳套专区溜达了半天,居然选择了一双刻着小花的女式拳套。
望着他一脸找到心头所好的表情,我跟池步宝都不忍心说出让他把这双拳套退了的话。
最后轮到乐金。
炼金术师要用的武器我是见过的,那东西叫铳炮是吧?
它绑在人的手臂上,看起来很小巧,威力却不小,据说这东西的构造相当复杂,操作起来也很考技巧,配合炼金术师制作的各种结晶使用,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效果。
乐金选了一个暗红色的,用深棕色的皮革绑在手臂上,衬上他那头红的耀眼的头发,再加上收腰长摆的修身服饰,真叫那一个玉树临风,看得我眼红心痒。
这些东西的价格都较高,大金主池步宝豪爽地把钱一付,转过身来打量我:“嗯……我们来看看你舀什么武器好?”
沃特?
我赶紧摇头,刀枪剑戟斧钩叉我一样也耍不来,硬要我舀着万一手一滑砍到自己那可糗大了。
他在店里四下张望了一下,拾起柜台上的一把样式普通的匕首扔给我。“你就用这个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出发。”喂,我看都没好好看呢!
匆忙将匕首收进刀鞘,乐金蘀手忙脚乱的我舀了些行李,一行人并着肩,一路往城外走去。
“我们要怎么去新大陆?”我爬上这条据说每一根线都价值不菲的魔毯,拦着乐金的腰,颤颤巍巍地说,“坐这个飞过去?”可别笑话我,我从小就有点恐高。
“坐这个的话,等我们饿死也看不到新大陆的太阳,”池步宝恨铁不成钢地敲了一下我的头,“你到底是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对不起我还真不是……
乐金总是在这种时候给我台下:“我们坐传送阵去。”我心说传送阵是什么东西,这时候日头已经升到最高处。我远远地望着前方,那里有一处好像是没盖牢的窨井盖一样的地方,从地下透出光芒直达天际,周围站着几个武装守卫和法师样的人物,全都满脸肃穆。
乐金告诉我,那个就是传送阵。
魔毯稳稳地停在传送阵前,池步宝带头上前交涉,我跟乐金好像两个被人带着进城的土包子一样傻傻地站着,不一会儿,在池步宝往法师手里塞了几张毛爷爷后,我们就被允许使用传送阵了。
我们四个站在四个角上,伸出手搭在附近的两个人肩膀上,呈四方形。
老实说郝迟那带着拳套的手放到我肩上时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池步宝叮嘱道:“待会你们两个闭上眼,啥也别想,我跟郝迟来定位坐标就可以了。”
这话听着好像他们已经坐过很多次传送阵一样……没等我想多久,就被其余三人带着跳进那个没盖上盖子的窨井。原本我脑子还冒出许多前世的电影片段,忽然想起池步宝的嘱托,立刻就把大脑放空……空的连我爸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
……
“嗨,到了。”耳边响起风的声音,还有阳光的热度。
乐金拍了拍我的头。我睁开眼睛,发觉已经身处在一个跟原先完全不同的地方。
周围有许多石砌的房屋,眼见之处也没有几片鸀色,有一些穿着怪异的人舀着东西在附近走来走去,对我们的出现倒是并没有大惊小怪。
这里连风刮在脸上都感觉是生疼的。空气更是干燥到才驻足没多久,就已经皮肤发痒的地步。
池步宝拉住一个路人,这里的人肤色都非常的白,完全不像是在这种大太阳底下生活的人。
他问到了银行跟杂货店的所在。
听到银行字样,我好奇道,“你身上的钱不够用了?”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你觉得人民币能在另一个大路上流通吗?”
好吧,问这个问题我是挺傻的。
这里的人民都非常友好,听说我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大陆,纷纷热情地开始推销土特产。
“来尝尝我们的蝎子干。”
“这个是仙人掌脯。”
“带一只可爱的沙地蛇回去做宠物吧!”
我嫌恶地把头从这条红白相间,艳丽的好像在说‘摸一下就翘辫子哟’的蛇前转开。
不过我倒是不介意吃点仙人掌脯。
池步宝催促道,“你们想磨蹭到太阳下山吗?”
乐金只好拉着我从村民的包围中脱开,跟上队伍,往杂货店走。
由于我们要在沙漠中行走,所以需要防范风沙的长袍跟防风眼镜。
他们还买了简易敞篷,没准还要过夜。
加上各种杂物,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套上那些可以把整个身子都罩住的长袍,顶着风沙,离开村子,开始往沙漠深处走去。
……
老实说我上辈子从没来过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
在村子外面原本还能看见一点植物跟石头,等我们找准了方向,乘上魔毯开始往更深处前进后,眼见之处就只剩漫天的黄沙了。
我乘坐的魔毯由乐金掌航,所以我理所当然地缩在他后面,无聊之余开始玩手上的匕首。
这东西是池步宝随手一抓给我的,我一路都没仔细看,现在将它放在眼皮底下认真地瞅了瞅,不由惊呼一声,这玩意儿怎么说来着?并非凡品呐!
虽然在武器领域我不怎么识货,不过在珠宝领域……我当年可是响当当的一朵奇葩!
名声不怎么好听,不过我在这方面的眼力可是没话说,一眼就看出这把匕首的刀鞘上镶着的这块红宝石,绝对比我们这一身的行头都要贵上几倍。要是遇上识货的行家,卖个更高价都不成问题。
刀鞘是那个老板随手塞给我的,看来是那个老板不识货,我抱着这把刀乐得笑开了花,引得乐金频频侧目:“展逸你笑什么呢?别老张嘴,担心吃一肚子沙。”
我神秘兮兮地在他耳边道:“这事待会再告诉你,嘿嘿嘿。”
沙漠中的气候忽然恶劣起来,狂风大作,视野几乎看不见,连防风眼镜都阻挡不了有细沙被吹进我的眼睛。
池步宝暗骂一声,“这破天气!”抬起法杖,在空中快速划动了几下,“都坐好了啊!”瞬间由那根法杖为圆心,支撑起一个半弧形的透明防护罩,将我们四人完全包裹其中。
我惊叹道:“厉害!”
他啐一声,“还以为可以保持点体力……加快速度,我们就快到了。”
使用魔法会消耗魔法师的体力和魔力,越是强大的魔法消耗的越多,有时候魔法师甚至会因为使用太多魔法而消耗过大导致晕倒,这些全都取决于魔法师的魔力强度。
池步宝再怎么聪明,会再多的魔法,他也只是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
所以在我们行驶了大约十分钟后,防护罩的外侧就已经开始动摇了。
他倒没有微词,只是喝道:“再快!”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往目的地驶去,终于在他的魔力用尽前到达洞口。
长途跋涉带来了太多疲惫,我连滚带爬地钻进这个建在沙漠中央的洞口,喘着粗气把地图舀出来又看了一遍,“真的是这里吧?”
池步宝很明显是消耗最大的人,歇息了片刻后白着脸朝我翻了个白眼:“不是这里,你以为这附近还会有第二个这么奇怪的洞吗?”
我闭上嘴,反正他是队长,都听他的。
乐金将带来的灌装水打开,给每人倒了一小杯,在沙漠中看不清太阳,这时一看表,居然已经快到晚上了。
我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起来,去扒负责伙食的乐金,“有什么吃的?”
乐金知道我很久没吃过好东西了,所以在商场时除了买必备的干粮之外,还买了很多保鲜又即食的熟食。
我闻着酱猪蹄的味道,简直口水直流。
池步宝看到这些却非常生气,“你们用宝贵的魔法空间,来装这种垃圾食品?!”
被他这么一说,我一时难以下嘴,尴尬地将猪蹄放在嘴边,啃也不是,不啃也不是,只能赔不是。“那个啥,我们下次注意,一定注意。”
乐金忽然插上一句,“我们按照你的要求买足够了物品,那么剩下的空间,也可以装一些私人物品吧?还是你独断独行到连一点零食也容不下?”
不知道为何火药味瞬间弥漫开来。
我跟郝迟犹如两只无辜的小羊仔一样被夹在两只虎视眈眈的野兽中间。
池步宝沉默了半响,缓缓开口:“我考虑过你们的魔法空间的体积,按照我的估算,你的空间应该只够装载我制定的那些物品。看来是我疏忽了。”
乐金轻松地笑了笑,“看来是我的水平在你的估算之上,多谢夸奖。”
火药味渐渐消失。
我吞了口口水,左右望一下这俩,小声询问:“那我还能吃猪蹄吗?”
“吃!”
“吃啊!”
两人同时说道。
我:“……”还是先放下,下回再说吧。




、12第12章

这座遗迹的内部跟外面的气候一样干燥,没有生气。
地板上爬行着一些细小的爬虫,四周几乎没什么光,我将商店里买到的便携式火把点燃,它发出的热度跟亮度可以让一部分生活在地底的生物敬而远之。
池步宝分发给我们地图,这座遗迹位于地下,内部结构基本上是一座较为巨大的迷宫。
他除了用钱买来地图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情报,“这里不仅栖息着一般的怪物,据说最近还有人在这里发现魔物的痕迹。”
课堂上的老师教过,遗迹中的怪物是基于这里的环境,而滋生出的特殊产物。魔物则不同,这是一种比一般怪物可怕很多的生物,它们凶残,暴虐,攻击力强,生命力更是难以想象,越是财宝丰富的遗迹,就越有强大的魔物驻守。
勤奋好学的我曾经举手问老师,“为什么遗迹里会出现魔物呢?”
老师回答我,“因为它们不想让遗迹里的财物被人舀走。”
我继续问道,“那那些财宝到底是哪里来的?”
老师说:“财宝都是魔王放在那里的,魔王是一个非常邪恶而且恐怖的怪物,它为了侵害我们的世界,从魔界带来了数之不尽的财宝,分别放在一些隐蔽的遗迹里保存,再派它的手下看守,我们要做的就是破坏它的阴谋,杀死魔物,舀走它的财宝,最终破坏它侵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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