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微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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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过几天而已,转变也就是一瞬间。
景夙想,她也许可以更早地放开那个男人。或者说已经放开。
叶幸司又恢复了平常温和的样子,没带着眼镜,景夙想自己大概对他还是有些想念的吧,没有什么多余的思绪研究自己为什么会用想念这两个字眼,那个男人站在那里,像前几天一样的表情,让景夙觉得,那个仇恨的眼神只是自己的错觉。
叶幸司把那项链递给她,看着她的眼睛里有什么景夙选择不去知道,她几乎已经可以把自己归为他的敌人那一类,无所谓,她其实本来就什么都没有,没有爱人,没有父母,没有哥哥,当然,她也可以没有这个朋友。
他俩习惯了沉默,大概也没有觉得有多尴尬。
老天也是最善变的,前一秒还晴空万里,下一秒便开始下雨,景夙并没有躲,这里离她的工作室有一段距离。
去看电影吧。
景夙觉得自己没有过这样的经验,被一个男人牵着手,可似乎这个男人并没有发现。景夙站在放映厅的入口,抖着自己的外套,不明白现在自己和叶幸司为什么会和一个根本不想看电影的人来看电影,他不想看,她也不想看。就算是躲雨,这理由也太过牵强。
叶幸司手里拿着两张电影票过来,没什么表情,景夙从来都看不懂叶幸司的想法,她也不会试图看懂,花了那么长时间以为自己看懂的一个男人结果发现自己一点儿也不懂,景夙想自己大概不会再试图去看懂一个男人。
云湛说,叶幸司有道理恨。可是景夙不知道是什么道理。
景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知道眼前的电影叫什么名字,转头看着叶幸司,他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景夙伸出手把一直握在手心里的项链给自己戴上,感觉有些陌生,好久不戴,有些凉。
出自蓝脩迩之手,我有幸见过一次,曾经以为他是送给云湛的。
景夙转头看叶幸司没有说话,她不够了解他们的过去,便没有发言权。叶幸司没有介意景夙的沉默,轻轻地再次开口。
有时候想,如果他不是那么爱云湛,那么零弦大概就不会死。
爱改不了,爱了就是爱了。
这一点她很容易地反驳,蓝脩迩和云湛之间的感情只用爱情来形容是不够的。
叶幸司微微地点头,同意了景夙的话,没有看她。
景夙想,这个男人的挣扎其实不是他恨蓝脩迩,而是,怎么样才能让自己不恨蓝脩迩,有的时候,恨着,比无视更难受。大概他也知道不是蓝脩迩的错,可是人都是这样,自己心里最深处的声音绝对会控制自己的思想。
景夙忽地有些烦。这段时间,自己的神经绷得太紧,爱或是不爱,放弃还是不放弃。
所以,如果你不是蓝脩迩的妹妹……
叶幸司终于抬起头看着景夙,眼睛里的东西,景夙不敢确定,但是她想叶幸司眼睛里的情绪让她稍稍地感到安慰。
我们大概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交往环境,我喜欢你,但是我……
景夙觉得自己不想听到这些,皱了眉头,不想再在这里呆一分钟,眼前的叶幸司和她认识的那个敏锐精明的男人一点儿也不像。
叶幸司,这一辈子,你都打算抱着你的仇恨么?
景夙并不想等他的回答就那么走开,脖子上的项链在墨色里划出一条弧线。
叶幸司低下头,没有留她。
人,往往想做什么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没有立场。不是不会有立场,而是那个立场自己抓不住。
景夙伸手扯下那条项链扔在抽屉里,叶幸司的话又飘在耳边,秀气的眉紧紧皱起,成句的诅咒就那么被扔出来。
该死的,叶幸司,从我的脑袋里滚出去,就抱着你的仇恨过一辈子吧!
有人轻轻地笑,景夙回头,那男人轻靠着她的门框,扬了扬手里的礼盒。
试试吧。
景夙有些无措,自己这一面被他看到让她觉得很尴尬,还好,这男人不会嘲笑她。
那条项链只是个借口吧,见到他了?
景夙点头把头发拨到一边方便他帮自己带上项链,真的很美,明明再简单不过,却神奇地抢眼,第一眼注意到了,就挪不开。
景夙看着镜子里的云湛手里又神奇地变出一根簪子,和项链一样的造型,很抢眼,很简单。然后双手拿起景夙的长发简简单单地绕起来用簪子别住,头发竟然就那样被牢牢地固定,淡雅柔和,像个公主。
云湛轻轻呼了口气,似乎对自己的手法还算满意,随意坐在景夙的床脚。
脩迩说公司新推出的方案是发饰,闲着无聊就去之前的朋友那里微微地了解了下造型,没弄疼你吧。这个是蓝氏的第一支发簪呢,想来想去只有你最适合。拿到样品的时候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说服脩迩让我在他头上比划呢。你知道的,他的头发和你的一样黑,才知道适不适合你,我的头发不黑。
景夙笑开,想象着蓝脩迩戴发簪的样子,再次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发现之前懊恼的表情已经不见,笑眯眯的自己配上云湛的发簪项链像是从来都不知道愁绪。转头对上云湛的眼睛,景夙的笑容里加了些调皮。
云湛,三个人中明明爱上你是最幸福的,可我偏偏纠结在那两个祸害之间,为什么?
云湛愣住,不知道怎么回答。门口温柔的女声适时地响起,打破了景夙的恶作剧,解了云湛的尴尬。
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混蛋玩意。
蓝妈妈进来把怀里抱着的半个西瓜塞到景夙怀里,又给她一只勺子,然后把已经切好的水果连同玉质的水果叉一起递给云湛,然后同样在床脚处坐下自然地挽了云湛的手臂,轻轻揉揉云湛的脑袋。这动作景夙常常在蓝脩迩在家的时候看到,一家人一起看电视,妈妈就会很骄傲地挽着蓝脩迩的手臂然后伸手像顺小狗一样地顺着蓝脩迩的后脑勺。
已到了中年的女人还是保留着年轻时的风华绝代,只是雅致知性取代了年轻时的稚嫩活泼,一眼看过去只看得到幸福两个字。好像在向全世界宣布,我很幸福。云湛喜欢蓝家的这个味道,他庆幸自己也被归为一分子。
比如说?
景夙冲着妈妈眨眨眼,调皮地笑开,抱起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这是她从小的习惯,她记得生父这么吃过,说是这么吃最香。这大概是亲生父母在她生命里留下的唯一记忆和习惯,她下意识地没有丢弃。妈妈也由着她,总是说,任性长大的女孩子才是爸妈的宝,不是说景夙任性,是希望她无忧无虑地长大。
比如说,这个家里除了我们三个的另外两个人,真是全天下最混蛋的玩意。
对啊,为什么呢,爱上你多好。
景夙看着云湛,大口大口地吃着西瓜,似乎没打算停止玩笑。
无所谓,云湛不管喜欢我儿子还是我女儿都是我家的人,我没什么损失,你们年轻人自己商量就好。
云湛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母女两个逗嘴,西瓜是没冰过的,所以他可以少吃一点。刚吃了一块手里的果盘就被进来的蓝脩迩拿走,云湛听见他说。
我说怎么云湛一回家吃饭之后回去晚上就会不舒服,他空腹不能吃这些太凉的。会胃疼。
景夙有些惊讶,七年前的事情竟然在他身体上都留下了那么大的伤害,那心里……
礼物。回家礼物。
蓝脩迩把手里的盒子伸到景夙的面前,景夙打开,耳钉,和云湛的簪子项链一模一样的造型,这两个男人真有默契。一套,齐了。
谢谢。
蓝脩迩不好意思地挠头。
我最近有些忙,而且我真的不是设计这块料,于是就顺手A了云湛最新的设计图,想着你会喜欢,果不其然那图是给你设计的。
景夙戴上,在镜子里对云湛竖起大拇指。
这两个男人都送了首饰给她,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可这两个男人都不是她的爱人。有意思的组合。但是景夙有些爱上这样被爱的方式。不管是不是爱情都不重要,这两个男人都爱着自己不是么。
她知道云湛是真的喜欢自己,不是爱屋及乌地对她好,或者说,云湛是真的爱屋及乌地对她好,不是为了蓝脩迩在应付他的家人。怎么都说得通。
、好久不见
八
景夙仔细打量着眼前熟悉的邀请函,之前收到这函子的时候自己大多是随手扔在一边不再理会,宴会她一次也没去过,可能是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保护,也可能是自己不想以舞伴的身份出现在蓝脩迩身边,总之,叶家的邀请函她不陌生,却从没在意过,现在再看有些不一样的感觉,哪里不一样了说不清。也许,是因为认识了叶幸司让她觉得对她来说那个遥不可及的回忆世界慢慢地在她的身边展开,也许是,那男人的仇恨让她耿耿于怀,再也许,她只是单纯地想看看那个男人现在过得好不好。总之景夙告诉蓝脩迩说她要一起出席。
蓝脩迩没有反对,也没有赞成,只是说了声知道了。
景夙不在意,这男人的心思一向没有谁能琢磨明白,她的目的是要去参加宴会,而他没反对这就行了,至于声音里的那一点寒,大概是真的怕她和叶幸司扯上什么关系,怕叶幸司伤了她。
景夙觉得神奇,自己放弃了他以后才明白了他的爱原来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少,反而超出她想象地把她放在心上。妹妹,其实是个挺幸福的词。景夙摇摇头翻开请帖。几乎在一秒内就知道那不是叶幸司的字,比叶幸司的多了一点点随性。
景夙拿起另外两张信函,轻轻笑开。
大概钱真的是万能的,叶幸司那么恨蓝脩迩,却还是要亲手写下蓝脩迩的名字,只因为叶氏和蓝氏,是合作伙伴。
这个世界真是奇了,合作伙伴竟然是自己一直恨着的人,钱真的是个奇妙的东西。所有人都爱,所有人都趋之若鹜,所有人都钟情于它,不管多有成就的人为了它都要放□段去和仇人合作。景夙想,自己下辈子,一定要当一张钞票。
商界的规则奇怪得很,大约除了自己,蓝家的帖子都是叶幸司亲手写的吧,之前家里办宴会的时候蓝脩迩也会写很久,一张一张的,几乎有合作的企业全部都是自己亲手来写。不过是一个名目,却在上面花了过多的心思,印的又怎么样,亲笔书写的又如何,不如此就会显得没诚意么,太可笑。这宴会也着实来得没名没目,叫人觉得荒唐。
为叶家最小的儿子接风……景夙抿了嘴唇。
这次的礼服送过来得太快,景夙轻轻地翻开礼服的盒子,盯着那纯手工制的连身裙,在右边的夹缝里拿出卡片。
叶韶鸾。
这是一天之内,这个名字第二次撞进景夙的眼。自己的帖子也是这个叶家二少写的呢……素未蒙面不是么。
叶韶鸾,最小的儿子……
云湛的眼神稍微冷了冷,他是想不通叶幸司是用什么样的心态写下这个帖子,他本人不就是因为叶家最小的儿子,所以才恨了蓝脩迩这么多年么?奇怪,他一直不知道叶幸司为什么不恨覃域却要恨蓝脩迩,就算多年前是蓝脩迩扔下零弦只带走自己,这也不是理由。
云湛想起自己收到那封来自零弦的邮件,只有一句话,说他对这个世界,对爱情对亲情都已经失望。
那已经是少年的葬礼结束后一个月,自己硬是被蓝脩迩从绝望边缘拉回的时候,他打开邮箱,想要试着开始好好地生活下去,那个时候蓝脩迩是他所有的支柱,却不是他的希望之源。这是一种很抽象的形容,他解释不清,他知道那个希望之源是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自己过不去的话就永远没有办法重新活下去。没错,重新。
因为他已经死过一回。
他把电脑转了个方向对着蓝脩迩不说话,蓝脩迩只是抬了下眼,没有多余的表情,云湛突然害怕,不由得问身边的男人。
你不知道他一直对你……
我知道。
蓝脩迩轻声说,然后把那个好不容易活过来的人抱在怀里,把笔记本合上扔在一边,过了好久才又加了句。
我带你去看他。
云湛听出蓝脩迩语气里的无奈带了一丝亏欠。
云湛想,大概叶幸司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恨蓝脩迩,也许他连自己弟弟真心喜欢的是谁都不知道。
只是因为蓝脩迩只抱走了自己丢下了叶零弦便恨了他这么久,云湛觉得这个理由太不可思议,但是他没有别的解释。
所以他觉得对不起那少年,却不认为蓝脩迩有什么错。
而对那个少年觉得抱歉的自己也同样没有错,不管是命运轮回还是先来后到,蓝脩迩都该是他的不是么,他没有错。叶幸司应该是连自己也一起恨着吧,之所以不是那么明显的恨意,是因为自己用自己换了那个少年。
因为少年的母亲是他的老师并且给了他那么多年的关怀,所以他情愿为了保护他双手奉上自己的尊严任人践踏。实际上那一晚只有他自己的话,他逃得掉,这是连蓝脩迩都不知道的事,他不想再引起更多的仇恨,对现在的他们来说,恨这种东西太多余,蓝脩迩只要爱着他就好。
但是,云湛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离开人世的反而是那个少年,被那么多人爱着不是么?云湛始终想不通这一点。那时他觉得蓝脩迩面对那个少年离开人世的消息表现得太过平静,他突然怕有一天蓝脩迩也会用这样满不在乎的语气谈起自己,所以他看着那个少年微笑着的脸轻轻地拂过墓碑,对蓝脩迩说他想离开。
他记得蓝脩迩很明显地抖了一下,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那晚洗澡的时候藤蔓一样地抱紧他的腰开始世界末日般的侵略,一寸都没放过,从浴室到卧室再到浴室……整整一夜,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在第一缕阳光打在彼此交缠着的身体上时,云湛听见蓝脩迩像叹息一样的声音,撕裂了空气一样。
走吧,想走就走吧,我都等得起,不管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不管多少年我都等,只是,你一定,要在我活着的时候回来……
云湛的心猛地抽紧,突然觉得自己的逃避没有意义,他想蓝脩迩如果开口留他他就留在这个男人身边,即使不得不面对那些他过不去的坎儿。
可蓝脩迩没有,一句都没有,从开始帮他准备签证,到送他去机场,那么长的一段时间,硬是狠着心把别走两个字埋在心里笑着对他说他不会换号码,照顾好自己,想他了就打电话。
云湛没打过,不是不想,是不敢。那时候的自己,以为蓝脩迩爱得不够,所以才能狠得下心不挽留。
离开的前一秒,他甚至不敢说再见,就那么转身离开,然后就是七年。
从看到叶韶鸾给他的资料开始,云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