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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平生相见即眉开 作者:长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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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沉对谭墨闲说道,“让我归降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说服李阖封我为晋王。”
晋王,是本朝开国皇帝圣祖皇帝的胞弟李广益做王爷时的封号,圣祖皇帝驾崩之后,晋王便接替其兄继位。
后来,约定俗成,本朝只要不是嫡子继位,都会先封继任者为“晋王”。
谭墨闲听完大笑,“哈哈哈,好主意。这还不气死李阖了?嗯,我去试试看。”
陆沉朝他招招手,“走好。”
把聪明人送走了,陆沉还要对付身边的这个笨蛋。巴扎一直冲着陆沉大吼,“我看错你了!原来你就是个缩头乌龟!封个王你就满意了?兄弟们和你杀进东京城是为了个什么!到头来还是要忍气吞声低三下四的给别人做走狗!”
陆沉懒得理他,就打算回自己的帐子里歇息。结果陆沉背个手在前边走,巴扎跟在后面他骂了一路,将士们全看见了,好不滑稽。
林仲甫慌忙上前去阻止,他拽着巴扎,“你知道晋王是什么样的王吗?相当于入了东宫做了准皇帝!”
巴扎把林仲甫甩开,“那不是还不是皇帝吗!”
“你这人真是个死脑筋,等皇帝死了,不就是皇帝了吗!而且还名正言顺、正大光明,比我们现在去逼宫强上百倍!”
陆沉突然在这时候莫名其妙的的符合了一句,“对呀,林先生说的没错。当晋王最踏实了,李阖今年五十岁,最多再活个十年二十年的,我等上个这么多年也就能混上个皇帝了。”
说着,陆沉忽然笑了。
林仲甫跟了陆沉这么多年,看见他笑了就知道势头不对。把陆沉刚才说的话闪电般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林仲甫终于想明白了,“你是要——”
他明白了,陆沉想当晋王就是做给李阖看的。他要李阖相信,自己胸无大志且做个晋王就满足了。待到漠北西夏安稳下来,再趁其不备逼宫谋反。
“公子。”林仲甫决定好好来劝一下陆沉,“我们已经等了将近十年,再等二十年又何妨?二十年后,公子不过四十,正值春秋壮年,正是一统天下的好时机!而如今,和李阖斗个你死我活,即使赢了、登基了,也是名不正言不顺,反倒让外族趁虚而、入渔翁得利。最后只逞得一时之快罢了。”
陆沉点头,“嗯,没错,我就是为了逞一时之快。要不是为了逞一时之快我早就去死了,何必活到今天?”
他要亲手杀了李阖,而不是卑躬屈膝的等着李阖死。
他还要征战四方,杀遍全天下,让千秋万代的人听见他的威名都会觉得颤耸!
对、是了,他就是为了这些俗不可耐的玩意儿才活到今天的。
天下太平人民安康什么的才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他只要成就自己的万代功名!
倘若不是为了这些、不是为了把这个压迫过他的世界狠狠踩在脚下——
他小的时候就该陪他娘一起去死了。
谭墨闲赶到上梁城去见皇帝。
原本,他以为李阖一定很难答应他的条件。
结果,李阖稍加思索,道,“李鹤松想当晋王?呵、行啊。让他过来,朕便封他做晋王!”
谭墨闲下了大殿,李阖独自坐在那里。
那人的儿子想要来做他的儿子,何乐而不为?
遥远的记忆来袭,那时李阖二十岁不到,正是春风得意的年纪。他少年时代便在燕州之地和漠北人打仗了,平生的愿望便是灭漠北西夏平定天下。直到那年回京为父王祝寿,他才知道,人,原来还有别的活法。
比如他的哥哥李召,每天在京城的各大妓馆里花天酒地着。李阖瞧不起自己的哥哥,但是哥哥却比他受欢迎多了。
李召写得一手好词在街头教坊间流传,人人都喜欢他那一句“千秋指白头”。而李阖,从小就呆在蛮夷的燕州戍边,行为举止都显得那么土里土气。
原本李阖毫不在意这些的,直到遇见了那人。
那时,他也像哥哥一样在京城的大小妓馆间徘徊,他常年呆在北方,于是反而更喜欢一些南方的女子。喜欢她们的楚宫细腰、喜欢她们的吴侬软语。
可是那一日,妓馆里连一个南方姑娘都不剩了。老鸨劝他“北方也是有佳人的……”
李阖笑道,“北方的美人哪有南方的多?我就是从北边来的,整个燕州城也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
他这话刚说完,白帐里的姑娘便掀开帐子自己走了出来。
只一眼、便误终身。
这位姑娘,长得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这听起来像废话一样,但是当时李阖就是这个感觉。
在那样一个年代里,女孩子是流行弯弯细细的柳叶眉的,即使不是,也要剃成那样,然后细细描画。
而这个姑娘连眉毛都不修,浓墨一般,眉飞双鬓。却又透着一股秀挺的气质。她的眼睛、鼻子、嘴巴也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该有的。但组合在一起,却好极了。仿佛李阖从前见过的美人都是俗不可耐的美,只有她这美、才是真正的美。
倾国倾城的面容,沦落教坊的境地,但同时,却又带着一股男子才该有的英气。
她不像其他女子一般低眉顺目,而是直直的朝李阖走来,既单薄、却又凛然不可欺。
“是呀,北方的美人的确没有南方的多,但是只要出了一个,便是美得倾城倾国名动天下,盖过这世间所有女子的风头。”
她一生对他说过的话并不多,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接着,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回答,“陆长归。”
不似其他妓馆的女子,或叫·春夏秋冬、或叫梅兰竹菊。她叫陆长归,归去来兮,采薇长歌。仿佛是且歌且行的魏晋风流人。
李阖讨厌李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明明是自己先认识的这人,但为何,李召反而和她走的更近?
李阖把这归结为李召会写词。
京城是李召这种公子哥儿的领地,于是琴棋书画似乎就显得更重要一些。
李阖相信,若是他们是在燕州或漠北相遇,那么陆长归就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陆长归喜欢写词,一天一首的写着。但是她从来不唱自己的词,京城人都知道的,她这辈子只唱一首《扶风歌》。
于是李召每天会去唱她的词给她听。
她微微蹙眉,嗔道,“你一个男子,唱这乱七八糟的女儿歌也不嫌害臊?”
李召嘿嘿一笑,跑出妓馆,站在御街的正中央大声唱了起来,仿佛要天下人都听见。
陆长归红着脸把他拉回去……
李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
他想,原来这人也是会脸红害臊的,他还以为,她永远都是那样云淡风轻、从容镇定。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代的奸情就被我这样拉出来了……“千秋指白头”是宋徽宗写的,在我心里,陆沉他爹就该是像宋徽宗那样的风流才子型皇帝……最后卑微的死去。

第三十七章

第二十天。
谭墨闲马不停蹄地往京城赶。
谭为渊觉得自己的儿子一定是吃错药了,平时懒得一步都不想挪,这次居然抛下大队人马抢先赶回京城。
回到昔日的战俘营,早已没有军官驻守。而那名叫张六九的军官,谭墨闲回来前就拿着他爹的官印连发了三道文书让给抓起来了。还是不放心,万一贺温玉早就……
战俘营里的人依然不少,他们大多无家可归,即使官兵走了,也只好呆在这里继续混日子。
跨国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人,然后,在当初的那个角落里。谭墨闲看见了那个熟悉的白色身影。
有气无力的靠着墙,原先总是梳得一丝不乱的头发,这时候顺着衣衫散开了一地。
谭墨闲看着贺温玉很久很久,贺温玉也平平淡淡的看着他。
谭墨闲张了半天嘴不知该说什么,最后突然莫名其妙的说了句,“谢谢。”
“你谢我做什么……”
谭墨闲把贺温玉扶起来,就看见他衣服上有一大片血迹。
“这是怎么回事。”
“不碍事,前几天伤口裂了,已经长住了。”
“怎么会裂了?”
“不怎么。”贺温玉淡淡回答道。
“到底怎么了?”谭墨闲看着那一大摊血可不是闹着玩的。
贺温玉不理他。
“你倒是告诉我呀。”
“不怎么!”
谭墨闲看着贺温玉又生气了,就不敢问了。
然后,他带着贺温玉回他家。
摇摇晃晃的车上,贺温玉抱着胳膊,挡住了胸前的血迹。他侧着头,仿佛在看窗外,一下也不理谭墨闲。
谭墨闲一直看着他,终了,问道,“伤的还严重吗?”
贺温玉皱着眉,默默摇了摇头。
然后气氛便一直尴尬着,谭墨闲再也不敢问什么。
相府在金明池,离叛军聚集地的宣德门有一段距离,于是损坏的不严重。谭墨闲找了件干净屋子把贺温玉安置好,又花钱找来一个郎中照顾他。
郎中要检查贺温玉的伤口,贺温玉犹豫了一下,让他看了。
谭墨闲也有意无意的看着,根本没好,反而显得更严重了,干在身上的大片血痂也没人替他弄干净。也不知这么多天他一个人是怎么撑过来的。
郎中把伤口处理好便走了。谭墨闲一直呆在房里,他百无聊赖的翻着书,坐在旁边一直陪着贺温玉。
过了好久。
贺温玉回头看着谭墨闲,皱眉。
终于,他喊道,“谭墨闲。”
谭墨闲望着他。
“我其实没事。”半天,他才说道,“那天,那几个人……想要占便宜,我就把伤口弄裂开了,血流了一大片便把他们恶心走了……我一点事都没有……”
谭墨闲怔怔的望着他。
半晌,又说了遍,“谢谢你。”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问贺温玉发生了什么是多么的强人所难。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难道要把自己的屈辱全都讲给别人听?
但是,最后他还是放下面子讲给他听了,因为怕他会担心。
起初,谭墨闲觉得贺温玉是个固执、别扭、死脑筋的人……他只是怀着毕竟相识一场的心态,想着要救这个人一次。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贺温玉其实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第二天,谭墨闲带着人赶去了云台山去找贺平安。
殊不知,贺平安其实早就被带回京城了。而且在谭墨闲去见陆沉的时候,他与贺平安就一墙之隔,却没发现……
这天,贺平安又小狗似的被拴在门前,抱着一碗红烧肉在吃。他天天的伙食都是红烧肉,才开始还挺高兴的,后来他发现这些家伙很不重视他,他提了好多次意见,红烧肉应该配上米饭吃才对啊,而且偶尔也应该增加些蔬菜调和一下。
可是没人理他,始终一天一碗肉摔在他面前。
他自己本来就喜欢吃肉也罢,可是他的麻雀只能喝肉汤,并且已经吃上火了。原本他希望麻雀可以自己去找点吃的,可是由于这只麻雀不会飞,只能走路去觅食,很容易就会被人捡走的。比如贺平安就是在林子里把它捡回来的……
于是贺平安愁眉苦脸的吃着红烧肉,吃饱了帮麻雀捋捋毛。
就在捋毛的过程中,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
站起来,呆了好久。
“哇!我终于想起来第一章咋背了!”
他想起了《机巧部》的第一章,是谢紫玉敲着他脑袋让他背的。当时快讨厌死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真是感人啊。
只会背一章那群人估计不会放他走,但至少应该能换点米和蔬菜吧……麻雀的的嗓子都被咸肉汤给呛哑了。
林仲甫路过的时候,贺平安忙喊住他,“我会背了我会背了!”
林仲甫托着下巴看着他,“你从前不是说不会么?”
“突然想起来了一章。”
“突然想起来?”林仲甫觉得蹊跷,“你随我来。”
正好,他们还抓了一个墨家弟子。让两个人一起默写下来,对着看看就能知真假了。
那个墨家子弟名叫秦生,是明阳散人的大弟子刘老儿的徒弟。今年二十四了,但是认真算起来,他还要问十五岁的贺平安喊一声师叔。
陆沉知道贺平安是真的不会背,就没难为过他,每天一顿饭,其他时间不管。
而秦生是个认真好学的好孩子,除了自己学的《阵法部》,《机巧部》也多此一举的全都会背了。
陆沉看着他那一张勤学好问的学霸脸……就觉得一定全会背。
于是,秦生同志受到了长期的严刑拷打……
但是秦生同志是个好同志,无论怎么严刑逼供都不肯说一个字。哪像贺平安,不好好学也罢,偶尔记起来一点儿还准备用来换饭吃……
贺平安看见了秦生就觉得眼熟,秦生平时和刘老儿云游天下,逢年过节偶尔回过几次墨子山。
于是贺平安想了半天才试着问道,“你是秦生哥哥?”
“哎,是的。你怎么也被抓来了?”秦生却是认识贺平安的,因为山上只有他一个是学机巧的。
“这还真一言难尽呀……”小平安叹了口气。
“好了,旧也续完了,开始写吧。”林仲甫指了指书案上的笔。
秦生把笔扔出去好远,“才不写!”然后他看见贺平安正在蘸墨。
“贺、贺、贺平安,你不是真的要写吧?”
经秦生提醒,贺平安觉得自己确实不该这么轻易就写了,条件还没提呢。
他抬头问林仲甫,“我要是写了,你们可得放我走呀。”嗯,先把条件提高些,好讨价还价。
林仲甫问,“你能写多少?”
“就记得机巧的第一章了……”
“那不行。”
“嗯……”小凤眼儿轱辘轱辘转了两圈,贺平安伸出两根指头。
“那你就答应我两个条件吧。第一,不许用铁链子拴着我了。第二,一天要有三顿饭,不能只有肉,还要有米饭和青菜。”
“好。”林仲甫答应了他。
于是贺平安开开心心的提笔就准备写。
原本有吃的他就已经很满足了,现在连铁链子也可以不用带了,真好。
秦生一巴掌把贺平安的笔拍飞。
贺平安望了他一眼,默默的跑过去又把笔捡回来了……
“贺平安!你不许写!”
“我是你师叔呢,你管不住我……”贺平安突然开始倚小卖老了。
“你、你、你、你、你……”秦生拿手指着他颤抖了半天,不知该骂什么好。
反而贺平安眼珠子一转,“秦生哥哥,《墨经》你是不是全会背啊?”
“我、我、我、不会!”
“不对,我想起来了,你入师门半年机巧部和阵法部就全会背了,师父还夸你勤奋好学呢。”
贺平安就这样行云流水的把秦生给出卖了……
秦生真是欲哭无泪,心想他墨家怎么出了这么个败类呢!
结果还没完,贺平安突然想到个好办法,“林先生林先生,如果我让他写出来墨经了,可不可以放我俩走?”
林仲甫说,“可以。”
于是他们两个就被关在了一起。
贺平安弯起眼睛冲着秦生笑,像只小狐狸。
“你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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