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养女-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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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喷射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L
☆、第三四八章 红薯,红薯!
林然走了,带着怅然走了,辛夷的拒绝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待在汉阳城,让他觉得尴尬,他按捺不住思念辛夷的心,又怕她面无表情的拒绝。他喜欢的人,心里有别人,林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感情,所以只能逃避。
柳元景太优秀,林然甚至不敢问辛夷,他是否倾心于她。如果不问,林然心中还有一份希望,倘若辛夷答了是,他真当不知该如何自处。他只能一路奔向京城,如果在恩科中金榜题名,跃为人臣,也许他能有勇气上门提亲。
他喜欢着那个倔强的女子,想将她娶回家中,珍惜爱护她一辈子。当年辛夷送的平安符,林然一直夹在书中,她送的荷包即使褪了色脱了线,他仍舍不得换掉,甚至连修补都不舍得。一针一线中,曾有着辛夷对他的祝福。林然本以为这次上京赶考,辛夷会再送他一次荷包,没想到她送的是几本珍品古籍。
也许,孤本比起荷包来价值上要高出很多,但是林然最想要的还是她亲手缝制的荷包。
过了四月,天气愈发缓和,园子里的花争奇斗艳的开着,富丽堂皇的牡丹,远远望去锦绣辉煌。瞧着这满园灿烂似霞光的花儿,谁能想到战争的残酷,谁能想到未来会有灾荒。
辛夷心中压着事儿,对于花花草草不像从前那么热衷了。她一面牵挂着边关浴血奋战的柳元景,另一方面又担忧着,倘若旱灾出现,她该怎么降低旱灾带来的损失。只要想到无数的百姓。因为接踵而至的旱灾和涝灾,陷入无边灾难之中,辛夷的心情没办法不沉重。
边关的战士需要粮草,如今大华正倾国之力,供应边关战事。
前些日子。她曾试探着找郑直商量过,放出口风想收一些粮食。奈何郑直将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直言她思想太过简单。如今大华正与恭奴交战,民间的粮食已经被官家收购的差不多,粮价早就抬了起来。饶是如此,还有人妄图继续哄抬价格。将粮食给藏了起来。
想要顺利收粮,需要大把的银子还门路,以及黑起良心,将这些粮食高价卖给老百姓。这个消息让辛夷黯然神伤,她没想到。提前预备粮食竟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若依着郑直所说的粮价,她恐怕倾家荡产,也买不了多少粮食。凭借那点儿存粮,根本改变不了老百姓的悲惨命运。
明明知道灾难将至,却无力改变,甚至没有办法向人预警,辛夷的胸中苦闷,无人可道。边关的战事。一日日吃紧,眼看着春天来了,恭奴人却没有撤退的意思。这让大华的天空笼罩上了阴影。
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恭奴人在春暖花开后,有足够的牧场放牧,还要紧咬着大华国不松口。辛夷想不明白,只能天天祈祷着柳元景能够胜利归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两人之间是真正的音讯全无。她只有在见到薛城时,才能从他口中听到一些消息。
日日思君不见君。辛夷体会着别样的酸楚,万种心情不知与何人分说。他们两人之间横亘着太多东西。在一起难如登天,这条路像是永远走不完。
天气日日晴好,春雨真真比油还金贵,不明所以的百姓还陶醉在烂漫春光中,辛夷每次抬头都要揪心。纵然知晓旱灾在年末才会发生,看到艳阳天她仍会觉得紧张。如果前半年雨下的多一些,天气是否就能更好些,也许旱灾不会发生也不一定。
然而,辛夷明白她只是痴人说梦。哪怕她的重生煽动再多人的命运,天灾*,这是永远都无法逃开的。老天想要降灾祸给百姓,凭借她区区之身,怎能改变。
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辛夷比起普通人知道的更多,所以将太多的责任压在肩膀上。
前不久郑直出门走商,听说是西域的商人带了一批珍奇的货物来到了大华,如今刚好在离汉阳不远的安济城。郑直为了买到一手货,闻听消息后立马带着人到安济城。在他走时,辛夷怀着微小的希望,让他到那边打探一下,是否能收到粮食。
再小的可能也是可能,辛夷不想放弃任何微小的希望。也许多一石粮食,她就能救下几条性命,慢慢努力总会想到办法的。
在辛夷的焦灼等待中,郑直回来了,他没有带回粮食的消息,却带来了足以让辛夷疯狂的东西。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大华国,瞧到这个曾经平凡的,却创造出无数奇迹的农作物。
尤其是当郑直用浑不在意的口吻说,这是他买的货物太多,对方随手送给他的陈货后,辛夷更加疯狂。她从没想到会在大华国看到红薯,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儿,当看到这个小小的不规则的圆疙瘩后,辛夷几乎要喜极而泣。
“那番邦人说,这是他们在很远的地方交易来了,叫什么红薯。这玩意儿不太好看,有人尝过有色有苦,吃了后上吐下泻。他们本是看着稀奇才带来的,没想到最后全折到了手里。”
本来郑直对番邦人称为红薯的东西并不感兴趣,不过他想到辛夷喜欢研究新鲜植物。这东西大华境内没有,带回来,也许她会高兴,这才一路颠簸带来几块像石头疙瘩一样硬邦邦,丑呼呼的东西回来。
“你仔细瞧着,千万莫要试吃了。我猜着你会喜欢这怪玩意儿,没想到真的赌对了。早知道我就多买一些回来了,反正他们也卖不出去。”
辛夷正沉浸在欣喜之中,郑直一句反正他们也卖不出去,一下子让她眼睛闪亮起来。她激动的抓着手中红薯,热切的问到:“这些还有么,他们人在哪里,我们全买了!”
郑直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疙瘩能让辛夷这么兴奋,他面露难色的说:“那些番邦人在安济城贩售货物,卖完大概就要返乡了。这东西真的没什么用,卖它的那人又是倔脾气,几个不能吃不能看的东西,硬是抬了个高价。即使无人问津,他也硬着头皮不降价。我是看他可怜,所以包了他摊位上其它东西,他这才送我了几个。”
不怪辛夷激动,红薯的繁殖能力实在太强了,强悍到让人惊叹。它能够适应各种土地,哪怕是贫瘠的丘陵都可以广泛种植。而且红薯种植实在太方便了,可以扦插还能育苗,一年就能收获。
辛夷没有细算,只是估略了下,现在是四月,将这些培育成红薯苗种到地里。等到秋天就可以第一次收获。介时,她将收获的红薯再次拿来培育,几番收获下来,就可以在大华推广种植。
红薯是一种十分耐寒的农作物,不止如此,它还是一种十分止饿的作物。介时,哪怕旱灾发生,只有在灾区多种红薯,百姓也不会无可食用之粮。辛夷在农村长大,也听过长辈讲过自然灾害时期的故事。
在辛夷记忆中,建国之后遇到自然灾害时,红薯救了不少人的性命。只是,辛夷学过地理,知道红薯这种作物原产地不是中国。因为大华气候以及风土人情和故国差不多,所以辛夷也想当然的以为这里没有。
如今在绝望之中,看到了能带来希望之光的红薯,辛夷又怎能按捺住心中澎湃。
她紧紧握着手中已经出现霉点,开水发芽的红薯,目光闪亮的说:“这个东西比你想象中的更加神奇,你能不能帮我在汉阳城附近买块地,我要试种这个东西。还有,我请求你尽一切可能,将番邦人带来的红薯,全部买来。”
辛夷头一次如此郑重其事的和郑直讲话,瞧着她严肃的表情,郑直忍不住也跟着正经。
“咱们两个人说什么求不求的,既然你说这玩意儿有用,那我就帮你踅摸。嘿,那番邦人或许还会在安济停留一段时间。我立马着人快马加鞭赶去,哪怕人走了,我也派人追上他们。番邦人离开前,会在大华大肆采购绫罗绸缎还有瓷器,行动定然迟缓。”
得了郑直的话,辛夷总算放下心来,她双手捧着朴实无华的红薯,心中已经畅想起未来红薯在大华安家落户的场景。
引入红薯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辛夷激动万分,这种喜悦她迫不及待的分享给郑直:“你莫要小瞧了这个玩意儿,恐怕以后你我还能凭着这小小红薯青史留名。介时,后人见到此物就会想起你我的名字。”
辛夷梦呓一样的神情,让郑直哭笑不得,他摇摇头:“倘若真的能青史留名,我可要代郑家的列祖列宗谢谢你了。哈哈,我们老郑家这么多年还没出过能入史册的人呢。”
历朝历代,凡是能列入史册的无非帝王将相或者大奸大恶之人。对于普通人来说,入史册难如登天,所以郑直才有嬉笑的口吻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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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九章 繁殖
青史留名,说着轻巧,普通老百姓一辈子也别想在上面留个痕迹。郑直也读过几年书,虽然向往在史书上添上一笔,但极有自知之明。他算什么,武不能行军打仗,文不能安邦定国,上史书也只能想想罢了。
在郑直看来,离他最近的能青史留名,大概也就英国公世子柳元景了。他堂堂一个世子,在国家危难之际,能够挺身而出,这种气魄着实让人敬佩。
辛夷之所以如此兴奋,无外乎年纪太小,所以还残存几分天真。郑直也不挑破,难得她天真一次,不再紧锁眉头,他又何必败兴。此时的郑直,完全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不之青史留名,还成了黎民百姓口中的大商人。无意间一个小举动,奠定了郑家在大华举足轻重的皇商地位。
郑家几代人没有完成的任务,在郑直手中得到了实现。自然,这些只是后话,有因必有果。郑直所得到的一切,同样也是出自他的善良以及豪爽。如果郑直对辛夷有所保留,怀有私心的话,这天大的好事儿也不会落在他的肩膀上。
山重水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