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的情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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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以性命保护掬幽一辈子吗?”
“可以。”
“那么,当你学成的那一日,来娶走我的女儿吧!可是,如果你在掬幽二十岁那年仍未合乎我的标准,你就只能当她的佣人了,可以吗?”
“很公平!”
“感谢你救了我的女儿。”他倒了两杯酒,已将小男孩当成人看,举杯对他。
叶问昕举起酒杯,冷淡回应:
“我只是在救我的女人,不是你的女儿。”话完一仰而尽。这是男人间的承诺与宣告。
何掬幽的未来,就此命定。
※ ※ ※
在将叶问昕安排到瑞士治疗与学习之后,王竞尧立即带妻女前往英国前去,展开了环球旅行,半年来居住在英国的乡间小屋。
王竞尧说过的,要赚钱很容易,也果真如此。居住英国乡间,他买马来饲养配种,参加赛马或赌马。何怜幽不得不承认,他如果想得到钱,容易得一如在水龙头开水一般!结果,只半年,他在这里拥有了一座牧场。可是他又倦了,决定搬到纽约去住一年。
他不急着去创造他的王国。但在休闲的日子中,他已不知不觉的攻城掠地;他是天生的掠夺者,不是存心也会弄出一番气象。
他有多少财富,她依然不知道,但每到一个新地点,她总是由主妇做起,已可拿捏他的胃口,做出他爱吃的东西。但操持家务的日子总不会超过一个月,他们会开始有佣人,然后房子由克难小屋改为华丽宅子。
不知是他故意试她,还是每到一个地方,他都是由孑然一身不带分文做起,跟自己挑战,然后得到自己的天地。
她一直不是个有野心得情妇。有饭吃饭、没饭吃粥,日子依然照过。他愿意供应她什么生活,她就怎么过,只要他依然眷宠她。
像一个月前,他们来纽约,住的是可怖又阴暗的贫民巷;而一个月后,王竞尧成了那里头的王者。不过,他也搬出了那里,领她们母女住到市区的大公寓中。
黄种人走不出中国城,这是白人常说的;而王竞尧就为了这一句,加入了纽约的商界,他订了一年的时间,要使白人低头。
这就是她的情人,游戏能使他精力旺盛,挑战能带给他征服的满足,而他就像一朵婴粟,永远吸引着周遭人的眼光,呆呆的想跟随他──她的黑豹、婴粟、情人!
听说他仍是有些女人的;他总是可以使女人轻易的臣服于他,他没有理由为谁守身。何怜幽只能庆幸他至少尊重她,从没让她看见与难堪,也从未带一身脂粉味回来。是真?是假?如果她没资格去重视,又何须问他真假?心痛难免,独自承受也就够了。
他重视她,这是他唯一肯给她的关注。她该感谢。打落牙齿和血吞已是她本性到某一特质,她不愿走到宫本瑞子那地步,就得自我保重。
这一日,中午时刻,门铃尖锐的扬起,黑人女佣小心得询问来人后,恭立在她面前道:
“夫人,有一位黄顺伶小姐来访。”
多么遥远的记忆呵!黄顺伶早已是她尘封的往事之一,乍然出现,相当突兀。近一年多未见,听说入狱了半年,怎会找来这儿?神通广大。
“请她进来。”无论如何,黄顺伶到底是他真正名分上的妻,她是有理由千里寻夫而来。
头发已消薄,依然精明干练打扮的黄顺伶走了进来。她先看了看简单而柔和的摆设,似乎当王竞尧生活落魄起来了,眼中闪过一抹悲哀!她心中的王竞尧,永远该是高高在上的,永远该是卓绝不凡的,居然淹没在这些平凡的家具问,这种不复当年盛况的格局。
这些的结果,都是为了一个女人!
黄顺伶直直的看向何怜幽,几乎倒抽了口气!这个女人居然比去年更美丽了几分!老天为何如此厚待她!?同样的岁月,却只在她自己脸上、身上留下疲惫的痕迹,何其不公平!
“他呢?”黄顺伶坐了下来,顶着正妻的身分,她可以任意在他的房内行动。
“你为什么而来?”她拂开了身前的长发。近半年来,她已习惯穿宽松的罩袍,仙风道骨的,彷若一抹幽魂;不再穿合身的洋装,那已是小女孩岁月的事了。如今他说她更适合穿这种衣服,衣柜内就一直是罩衫了,清一色的白。更显得黄顺伶女强人的衣着拘束而可笑。
“我不会离婚的,死也不会!”黄顺伶立即开口冲出这一句话。即使是守活寡,她也要当名正言顺的王太太,不容许何怜幽有扶正的一天,除非她死!
何怜幽轻轻一笑。
“谁逼你离婚了?我只是问你的来意。我并不稀罕当王太太的,你依然不明白。”人都守不住了,守住一个虚名有何用?她悲惨的自嘲着。
“我……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资料上说,他一直住在贫民区,这个月才有点起色……但这种地方……住了,只会悔辱他的身分而已!”她派人找了大半年,终于在上个月由美国传回了消息,还是商界朋友帮的忙。坐了半年牢出来,意外得到了一家公司,是小林东旭交给她的,说是王竞尧给她坐了半年牢灾的报偿。王竞尧并不是个太绝情的人,是不?!所以她疯狂的找他,他却犹如自世界上消失一般,找不着。如今一听到他在美国,立即飞了过来!心中仍有企盼的,希望他对她有情分,希望何怜幽已从她生命中消失,希望他会真正看她──但──何怜幽仍在,王竞尧仍是只要她!而她这个正室倒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妾了!
何怜幽摇了摇头。她的痴心令人动容,但她仍是不了解他的。王竞尧的气势不必靠家具宅子来烘托;而且,倘若他要,就会要最好的。这地方没有太多装饰,只因它只是暂居之处,代表还有更好的打算,才会任公寓陈设简单,不多费心思。黄顺伶不会懂的。
“你要这样与我耗下去吗?”黄顺伶又问。
“法律上,你可以告我。”
黄顺伶哀戚一笑。
“谁都知道中华民国的法律是男人订定的!完全不利于女人,我岂有胜算!?何况,我不会对他采取任何行动,我会等到他愿意回头看我的那一天。你会退出吗?”
“他愿意放开我吗?怕是再也由不得人了。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习惯以他为生命、为神祗……身为他的情妇,我是没有选择权的。”
“但是,你幸运的拥有了他,你该知足。”黄顺伶站了起来,走到门边,再一次宣告:
“我不会离婚,死也不会。那么,我们就只有比谁活得久了!我有足够的耐力。”
她走了,背脊直挺挺的宣告她的不屈。
离不离婚,从来就不是重点……她不明白,永远不会明白,所以王竞尧不看她。
但,被他看中的人,又幸运了多少?何怜幽自问:我幸运吗?答案是一片茫然。他对她好,无庸置疑,但……幸运吗?
也许,一如黄顺伶所言,她该知足了。他不是王子,她也不是公主,所以不能有幸福快乐的结局,她怎么不明白那道理呢?笨呵!她惨淡的笑了。
8
第五年,他们回到了台湾。王竞尧在旅游期间,在各地置产,已是一位巨富了。然后将资金整合流回台湾,他开始堆积他的王国。
这年,何怜幽已二十五岁,是身为他情妇的第八年,完全长成成熟美丽、神秘飘然、万种风情皆备的年纪;而且,她已习惯淡然,不去在意,不去挂念他的风风雨雨事迹!也许全是真,也许全是假。但她已释放自己,所以活得更加适意。没有步上其他女人的后尘,却也让王竞尧更珍视她。
在她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他带她到大饭店吃饭。浪漫的情境中,他告诉了一件令她惊异的事。
“你不会知道,在初见面那一天,我以吻宣誓,将生命交予了你,你是我此生的伴侣。”
她怔楞的看他。他不是会表白内心的人,事实上,他不浪漫,他也不必给她什么甜蜜的言词与承诺,不必要的,她只是他的情妇而已。但他却肯倾吐,令她心湖再次翻搅!这么多年了,在她的心田惊吓到害怕,由不安到挣扎,以至如今的凡事淡然,他必然全看在眼内。
选择了这时机诉说,也许对他而言,也不容易吧!?
“何必告诉我?反正是跟了你了,除非你不要我,否则我不会跑掉的。”她微笑的啜了口水果酒,酒杯让他接了去,仰首饮入口中,倾身缓缓吻住她,共尝水果酒的滋味。
过后,两人额头相抵,为了方便能时什吻她。他又道:“你该知道的。将生命交予你代表什么意思。”
“你这种人不说『爱』,只以『交予生命』取代。也许,我心中早已有些明白,但愈明白,愈在意,也就会牵牵念念你的一切,以及风流事迹,于是我选择放过我自己,也遗忘你『也许』爱我的事实。这些年,我过得比较好。”
“因为知道你已成熟,才决定告诉你。否则,早几年,只会害死你。”
“谢谢你爱我。”她笑靥如花,这一次不带轻愁。
“我早知道,你会是我今生的伴侣。”
她侧着脸,下巴搁在他手掌上,笑道:
“每一个爱你的女人都说我幸运,也忌妒得想咒死我死。一直以来,我不认为。如今,我已能承认,我果真幸运。”
“哦?”他挑眉,看来英俊又狂野。
她一双手圈住他脖子,低声道:
“毕竟,谁有幸能在有生之年遇上一朵婴粟,并当上了他的情人!我爱你,我的婴粟情人,危险与致命的眩惑,我果真幸运。”
他低沉笑了出声,在音乐声扬起时,风度翩翩的挽了她的手步入舞池,舞出了他们专属的步伐。
※ ※ ※
这就是我父母的爱情故事了。
他们依然没有结婚,依然以他们的方式互相深爱着。如果正常的爱情,唯一的结局是依循人类的法律步入礼堂,结成一生一世的婚盟誓约。那么,他们是不正常的。
我依然叫何掬幽,一个十七岁的私生女。
也许是时代变了,私生女这名词不再让人以有色眼光视之,也或者是因为我父亲有财有势的关系,所以没有人会对我说刻薄的话。
坐在地毯上,我背靠着床沿,放任眼光无意识的游移在天花版的几何图形中,依然不得其解。他们的身分,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情妇,情况是不是相似各类道德书籍上所大力讨伐的不伦违常败德?
很多事情,是很难以一道律例去概括的,犹知至今我仍不明白,为何他们是以这种方式相恋,并且嘲弄婚姻,笑看世间慎怨爱痴
但,特别的事物总是吸引人的,我渴望那种狂野脱序的爱恋吗?不,我并不,但我会渴望爱情的模样。好一个十七岁呵!我竟也已十七。
爱情啊……
习惯游移的目光,不经意被一股存在感紧紧掠住!随着心悸的方向,我屏息的看向落地窗。在落地窗外头的栏杆旁,不知何时伫立了一个修长的身影,悠闲的站姿,却蓄着无与伦比的力量,像是潜伏着准备猎食的猛兽,危险而摄人。背光下,尚未看清他的面孔,却已能感受到我是他侵略与环伺的目标!他的灼热一波波朝我身上投射而来,霎时,他就那么站着,却已震摄住我的心湖……
他──是谁?
莫名的一股悸动和着一股泪意,我向来无感的心居然在颤抖着。似会是乍见故人的激越骚动……
那男子跨了进来,一步一步向我走来。直到他巨大的阴影完全罩住我的天空,在突然凝眸的一眼,他已蹲在我身前。而我,也终于看清了他的容貌。
这男人,有着与父亲一般的气势,剑眉星目,锐利的在我脸上梭巡,没有放过任何细微之处。然后,他抬起我的下颚,审视我的颈子。
在我尚不能有所回应时,他已俯身吻住我的颈子,在曾是伤口,如今却只余粉红浅痕的地方印下了烙印。
不知怎的,我抓住他双手,似乎知道了什么,看到了他手掌上交错的刀痕后,眼眶被泪雾模糊了视线。为什么我会知道他的手心该有刀痕?
“你是谁?”我的声音在发抖。
“叶问昕。我为你而回来。”他再度俯下面孔,这次,毫不客气的夺取了我的唇。
于是,我知道,我的故事由此开场。
在我美丽的十七岁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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