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再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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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竟然同意了?沈乔不敢置信地望着他,无法开口。
“我说过,从小到大,对于你,我只有一个要求,其余的事情,我都会尊重你的决定。”
想到父亲以前说的那个要求,沈乔嘴角微勾。
“好了,话,我就说这些,你们出去吧。”
逐客令一下,他们立刻乖乖地出去了。
“你跟我爸说什么了,他答应得这么爽快?”狐疑地望着男子,她知道克林一向能言善道,不过,没想到他还可以说服固执的父亲。
“嗯,宝贝,说实话,我在里面,一句话都没有说。”克林摸了摸自己微微冒汗的额头,沈家大家长的气场,不是一般的强,被死盯上两小时,他的心脏到现在还怦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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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怎么可能?”里面坐的,真的是她的爸爸?那个从小时候起,基本上就只有一张严肃脸庞的爸爸?
“反正你爸同意我们的婚事了,宝贝,我好开心。”一把抱住沈乔,在她的红唇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开心起来,就像一个孩子一般,当初,就是他的这份开朗与快活,打动了她。
沈乔也笑了,转头,看见客厅的程奕阳,他安静地站在那里,望着拥抱的情侣。
“程大哥,你……”他来了多久了?
“我跟老师有约。”他直直走过来,与他们擦身而过,目不斜视,进入紧闭的书房,淡漠不已,似乎,他们的开心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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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即便是订婚,也不能马虎。
布莱尔家族在洛杉矶是有名的富豪,所以一切的准备事宜都弄得妥妥当当,沈乔什么都不用操心,只要翻翻杂志挑挑礼服就可以。
“姐,你真的打算嫁给那个阿兜仔?”电话那头年轻男人的声音懒懒地传来,声线很低,有种独特的磁性。
“沈律,你再说话不客气,我真的会生气喔。”拿过桌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啃了起来,一页一页地翻着腿上摊开的那本装修设计书。
念了近二十年的书,现在终于跨出校门,学的是室内设计,她的性格不喜受拘束,去设计工作室或者大公司上班不适合她。可能的话,她比较想自己接case来做,这样既自由,又学以致用,不过,虽然在学校设计作品屡屡得奖,也是教授门下最得意的学生,可是,这是台湾,不是美国,她根本就没有名气,就算老师的推荐,作用也不大。
不过,沈乔的优点之一,就是乐观,万事开头难,她也没有想过刚开始就有无数的案子让她接到手软,还是慢慢来吧。
电话那头低低地抱怨着,“我不喜欢他。”
“拜托,你根本谁都不喜欢好不好?”这个沈律,是他们沈家一只黑得发亮的羊,在门风严谨用军事观念来治家的沈家,除了她自小被送出国不受约束外,沈律在家里却叛逆得让爸爸眉头从未舒展过。
父亲是一辈子生活在军队里的人,现在依然在军队里担任管理工作,他的军人思想尤其严重,对女儿还好,但是对儿子就要求得近乎苛刻,家里的作息都是规律得让普通人发毛,几点吃饭、几点睡觉,丝毫不能马虎,偏偏一辈子正经无比的沈若定生的两个孩子,都个性无比,女孩就狂野不羁,儿子就懒散随意。
沈若定要求沈律要嘛当律师,要嘛做警察,反正无论如何都要从事充满正气的工作,谁知道沈律那个家伙,以第一名从法律专业毕业后,无视众多知名律师楼的邀请,竟然跑到台北去开了家私人征信社,平日里捉捉奸、找找猫狗,乐得很。
这一举措,完全就是对于沈若定家长权威的巨大冲击,让他一怒之下,差点跟沈律脱离父子关系。从那之后,沈律就没有回过南部的家。
到现在,姐姐要订婚,他连面都没有露过。
“谁说的,程大哥我就喜欢得很。”特殊的低哑嗓音,带着一丝别有意味。
她仔细欣赏上彩页上那欧式家居风格,对于那种甜美气息非常喜欢。看着那纤细的桌脚上雕刻精美的图案,真是,注重细节呀。
“沈律,你不至于叛逆到变成GAY了吧?”嘻嘻笑着,“就算程大哥男子气概十足,我想他也不会有这种爱好。”
“……怎么,你觉得他很有男子气概?”
“有眼睛的都看出来。”她严重怀疑,当初她与沈律都是在医院里抱错了的孩子,其实程奕阳才是她爸爸的孩子吧?看看程奕阳,性格与她爸爸一模一样,都是一脸正气正经,从事的职业也是爸爸欣赏的检察官,听说,他成绩斐然,深得上司的青睐,有意培养他接位。瞧瞧,程奕阳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多么合父亲的心意啊。
她想,爸爸肯定非常希望程奕阳不只是他的学生,最好是他的儿子。
“好了,不说这些。”沈律转了个话题,“虽然不喜欢,不过我还是买了份礼物送给你,你今天下午两点去邮局二十九号信箱里拿我的礼物。”
“喂,沈律,你知道这世上有快递公司的吧?直接送到家多好,这么热的天气,你让我去邮局拿……”
“我高兴,记住哦,两点。”
嘟嘟声传来,让她知道沈律已经按掉手机。她将手里吃剩的果核丢到垃圾篓里,皱了皱眉,这个沈律,就是爱作怪。
两点整,沈乔从出租车上下来,炽热的阳光与车内的冷气截然相差,撑着阳伞也挡不住那一浪接一浪的热气,她再一次骂着沈律古怪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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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中午时分路上行人并不算多,可是沈乔站在那里,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设计简单的紧身T恤,小露半边圆润的香肩,短短的黑色纱裙,裙摆处别具匠心地弄成层层的透明波浪,既妩媚又柔美。长卷的头发盘了起来,留下几缕在水嫩的颊畔,饱满的胸部,彷佛一掐就断的细腰,再加上纤长漂亮的双腿,她就像时尚杂志走出来的美丽名模一般,惹人注目。
不过,名模现在被南部强烈的阳光晒得快晕厥过去,看着邮局对面的宏伟酒店,她真想冲进去享受一下里面的冷气。
她家住的这个小镇,其实不算小了。观光业、科技产业还有工业非常发达,许多知名饭店都在这里开设了连锁店。
当她转身准备进邮局的时候,忽然眼角闪过两个身影。她皱了皱眉,抬头望去,良好的视力,让她一眼就将酒店门口那对吻得难分难舍的情侣看个清清楚楚。
他们,似乎是刚刚从酒店里面走出来,女生有着一头及肩的漂亮直发,身材娇小,五官非常清秀漂亮,一脸乖纯的模样,而那个将她搂在怀里狂吻的男人,即使背着她,她也认得。
阳光,好像变得更强、更刺眼,血液一股一股,直往她的头顶上冲去。她傻傻地站在路边,隔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望着那对亲热中的情侣。真的,非常亲密。
指甲重重地戳进柔嫩的掌心,那种刺痛,唤回了她的理智,怒火,忽然涌上心头。她直直地穿过马路,朝他们走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她的眼珠,泛起红雾,伸出手,一把抓住男人的肩膀,将他用力地扭了过来。
“该死的,是谁……”连声的咒骂声中断于克林看清楚打断他动作的人的面容后,重重地吸气声,“乔!”
“对,就是我!”沈乔抬手就是一巴掌,直直地劈上克林的脸庞,她没有省力气,所以那一巴掌非常地清脆,引来酒店内外无数人的目光。
“乔,天哪!乔,你听我说……”克林白皙的脸庞被她一掌掴红,神情是前所未有的慌乱。
“说什么?”她反手又是一巴掌,再拿起手提袋朝他身上劈头盖脸地一顿狂砸,“克林布莱尔,你真是好样的,今天让我开了眼界。”
“乔,拜托,不要这样,请你听我解释……”他狼狈地闪躲着,知道她的脾气,不敢反抗。
“解释个屁。”抬腿就是一脚踹过去,再次引来他尖锐的吸气声,“你要解释是她强吻你,还是你们不小心撞在一起?你当我是白痴,对不对?”她一向都不是好欺负的人,看到这样的画面,她不会懦弱地跑走,别人带给她的羞辱,她要百倍报复回来。原来,说什么要去台北的分公司处理公事,完全是借口,根本就是跑出去鬼混,还大胆到带回小镇来,他就不怕被她发现?
“我跟她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其实我们不熟,乔,我爱的是你。”再高大、再英俊,被女人揍的时候,也帅不到哪里去,克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凄惨过。
“你真让我恶心!”最后用力一击,瞪着他脸上的红印,身上凌乱的衣服,冷冷一笑,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爱上这样一个混球,眼睛长好看的!再转头,看向那个女子。
真是,好样的,竟然一脸的平静,没有心虚,没有慌张,就这样望着沈乔。
“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沈乔将手提袋拎好,她不是那种男友出轨就去找狐狸精算帐的女人,如果男人有外遇,根本就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关女人什么事情?
“我没有担心过。”她理了理自己的裙摆,举止娴静,完全就是一副乖乖牌的样子。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乔真是不敢相信她就是刚刚那个与男人在公众场合吻得快着火的女子,因为她根本就是那种安静纯洁的小白兔模样嘛。
围观的人都啧啧称奇,现在是怎样?一个长得妖娆妩媚,一脸狐狸精相的女人,竟然跑来抓到看起来就乖的不得了的女生的奸?这个,角色是不是搞反了,明明,明明她看起来比较像是被抓的那个呀。
乖乖女仍然是一脸云淡风清,“而且……”她指了指在一旁喘气的克林,“他没有说错,我跟他真的一点都不熟。”
不熟就可以吻成这样?沈乔这次真是吃惊了。是她太久没回台湾还是她少见多怪,现在台湾的女孩有这么热情吗?而且,这个女生真是乖乖纯纯的样子,也……太会欺骗观众了吧?
“反正,应该没有我什么事情,那么,我就先走了。”撩了撩几分凌乱的发丝,将直发拨得更顺,女孩笑着,再次深深地望了望沈乔,目光复杂,上下打量的样子,让沈乔觉得有点怪异。
女孩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转身就走了。风吹起她的发丝,带来一股清淡的花香。
“乔。”克林等女生走后,上前拉拉沈乔,刚想说话,却被沈乔给瞪了回去。
“克林布莱尔,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之间,完了、结束了。”她用力甩开克林的手,“从现在开始,你不要来找我,听懂了吗?”
凶狠地说完,利落地转身走了。
她沈乔,真是瞎了眼,竟然差一点跟这样的男人结婚,算她有眼无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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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地在人行道上走着,穿过无数的十字路口,转过无数的弯,她漫无目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太阳很大,晒得她头好晕,身子有些发软,脚步是虚浮的,好像踩在云端一般,彷佛,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般的不真实。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也许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或者更久。太阳,好像慢慢地变不见了,夜色暗了下来,一点点的微风,吹在身上,带走了炽热,却没有带走心底那生生的疼痛。
前面,有一张长长的木制椅子,她楞楞地走过去坐了下来,直到坐下,才发现自己的腿有多酸,她,应该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楞楞地望着身旁的绿树,这里,好像是个小小的公园,老人,孩子,都在周围笑着玩着,他们的开心快乐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现在,真的很伤心。
脑海里,不断地浮现与克林这一年来的相处,他对她,真的是体贴入微,疯狂地追求,除了普通的鲜花礼物之外,时不时做些贴心的小事来感动她,他整整追了她半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交往到现在,快一年半了,算起来,他们相识有两年,可是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
以为他是世上少有的多金但是专情的男人,交往这么久,什么都听她的、什么都由着她。她脾气不好,他总是顺着她,以她的喜好为标准,他们一样爱玩,一样爱热闹,趣味相投,她真的以为,自己这次是找到对的那个人。
原来,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真是可笑,太可笑了。她应该哭的,为自己投入的感情不值而哭,心明明是酸的,可是,就是没有眼泪。她愤怒、不甘,被欺骗的感觉笼罩了她。
刚刚,真是应该再多赏他几巴掌的。
可是再打又如何,可以换回来自己付出的感情吗?可以从此就忘了这个人,当作了一场梦吗?
不行的,明明就没有办法。
她就这样坐着,无法思考。直到一个黑影遮住了她的视线,楞楞地抬头,眨了眨眼,看到那张熟悉的阳刚脸庞。
无语地瞪着他,彷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一般。
程奕阳坐了下来,没有看她,“我刚才看你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再眨了眨眼,望着他,不敢置信,“你一直跟着我?”
“嗯。”
“为什么不叫住我?”
“你看起来,很想走路的样子。”
她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这个男人,竟然就这样默不吭声地跟着她。
他们静静地坐在长椅上,他没有开口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路上走,为什么不回家,而她,也就这样任他坐在身旁,安静相陪。
天气那么热,他应该会流了好多汗才是,可他身上却隐隐传来一股清爽的味道,一种,纯男性的味道。
闭上酸涩的眼睛,默默无语。
很久、很久,她终于开口,“程大哥,我想去喝酒。”
“……老师不会喜欢你喝酒的。”
“你不知道我失恋了吗?失恋的人,就是要喝酒的。”她说得理直气壮,任性无比。
他望着她,晶亮的水眸,眼角稍稍往上挑起,带来天生的妩媚,红润的嘴唇,此时却是倔强地抿着,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沉,没有说话。
“……不然,你去买啤酒来,我们就在这里喝,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