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角色-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用土业惆桑。
正文 第十二章 杀戮之序
曹操冷然的抬起头,露出一张如同刀削一般刚毅的脸庞,显得很是威严。全身连体,如同鱼鳞一般的锁子铁甲,反射着慑人的寒光。
此时,曹操右手持剑,冷冷的看着张梁张宝,忽然,眼睛微微眯起,猛地睁大,犹如铜铃一般,一股气势猛然爆发。
“喝!“
一声怒喝,曹操猛地向着两人的方向劈出一剑,闪烁着寒光的宝剑在半空之中仿佛遭遇了什么障碍物一般,陷入了慢动作回放。在方悦眼中,那个方向的空气,好像被什么东西所挤压,阳光的光线在经过那里的时候发生了扭曲。整个空间显得十分诡异,长剑好似遇到高山一般,被什么东西所阻挡,停留在半空之中,再也劈不下去。
“喝!“
又是一阵怒喝,曹操大气一出,整个人用上了所有力道,额头上的青筋暴涨,一股慑人的气势铺天盖地的传来。长剑在半空之中,好像捅破了什么东西一般,瞬即很轻松的划了下去。忽然,一道无形的气息于半空之中生成,化作一道巨大无比的风刃,由上斩下,霎时间,尘土飞扬,整个空间宛如世界末日一般,无数的黄巾士兵在这惊天一击之下,一声不响的化作一摊血水,消失不见。
在这攻击这种心的两人,也没能躲开。这道剑刃一发出的时候,空气中巨大的压力就锁定了两人,若是放在以前,这种程度的攻击虽然也会带来一定的麻烦,但不会如同这次一般的躲不开。但是,受伤之后的他们,又被官兵连连追杀,早已精疲力尽,实在没有过多能力去抗拒这惊天一击。
难道,两位大帅就这样牺牲了?
远处的方悦,整个心都被提起来了。虽然只是短短的半天时间,但是两位大帅,却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方悦。而一想到今后三人将人世隔离之时,方悦就忍不住一阵心酸。
被这惊天一击所震摄,方悦总算回过神来,想起了自己的责任,忍住了满心的悲愤,向外杀去。
这个时候,远处的山地之上,三道身影向这里奔来,后面,是一队人数不多,但是军容整齐的队伍。
当先一人,面如白玉,耳垂硕大,满脸亲和。腰间一左一右,配有两把宝剑,胯下一匹普通的红枣马,算不得高贵。虽然这样,但依旧不能掩盖他过人的风范。
左手一人,身高八尺,面如红枣,神情威严。左手提着一把青龙偃月刀,右手抚须,长须直达胸襟。一身绿袍,胯下一匹灰色大马。
右手一人,脸如白藕,一身锦衣华服,右手持有丈八蛇矛,胯下一匹黄驹马,当真是仪表堂堂!但是显得极为毛躁,在山坡之上手持麻绳,不耐烦的绕着圈子。
这三人,却正是那后世受万人景仰的刘备三兄弟。
刘备武器,雌雄双剑,特殊武器,能力,在敌人反击之后,再次进行反击。(二次攻击)
关羽武器,青龙偃月刀,特殊武器,能力,封压对手反击。(就是你攻击对方后,对方不能对你进行反击,也就是封杀了对方的反击,少受一次伤害。个人感觉没啥用处。)
张飞武器,蛇矛,特殊武器,能力,攻击一条直线上的敌人。(游戏上一条直线上只能攻击两个,必须是相连的,比较需要靠走位。)
“大哥,看来我们来晚了。”
右手那一人道,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左手还紧紧的勒着缰绳,马匹急躁的挥舞着蹄子,一下一下的摇摆着头。
“大哥,看来这位军官,倒是有点能力。”
左手的那位红面大汉也倾下身子说道。
这红面大汉,自然就是那武神关羽。而那白藕青年,却是那后世传说中,虎头狮眼的张飞!看来果真是应了那句话,史书都是由胜利者来改写的,而这书他们想怎么写,就由着他们高兴了。
中间那人,听了两者的谈话,却是一语不发。不过望向战场中,那宛如天神一般的曹操,不禁眼中闪过一缕异彩。
“那位军官已经把局面打开了,大家跟着我冲杀下去,建功立业,就在今朝!”
刘备站在山坡之上,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右手从左腰之中抽出一把宝剑,高高的举起,向后面说道。声音不大,但是却能让所有人都听到。刘备不愧是在很多游戏之中,魅力值接近满值的人,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后面的士兵们士气大涨,一个个的双眼充血,恨不得马上冲杀一番。
“杀!”
一声大喝之下,几百人化作一道洪流,从山上冲下。
这个时候,刚刚挥出这惊天一击的曹操,仿佛感应到什么一般,抬头望向那远处的洪流。就在这时,仿佛被曹操的威武所刺激到了一般,那两名杀入乱军之中的壮汉,纷纷爆发了自己的最强战力,霎时间,无形的气息笼罩住了整个战场,那疑似夏侯惇夏侯渊的凶猛男子,爆发出了他们高达九十多的超强武力。手中的武器化作一道道残影,一道道风刃在他们巨大的武力压迫下硬生生的成型,向着四面八方飞散而去,无数的黄巾战士被拦腰截断,到处都是尸横遍野,鲜血浸入了泥土,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喝!”
一名大汉身形一顿,整个人犹如战神一般,气势凝聚到了最高点,宛如泰山一般。接着,就见到手中的长枪化作一道虚影,消失不见。下一刻,就见半空之中,一道巨大的暗影砸了下来,整个大营,被这巨无霸一般的黑影,硬生生的给分成了两半。
另一人,缓缓提气,轻轻一吐,左手持弓,右手拉弦,一道金黄色的光芒在他手中生成,猛然射出,化作一道炙热的太阳,一下子摧毁了小半个大营。当真是宛如神魔一般的存在!
但这些方悦都看不到了,早在刘备他们出现在山坡之上时,他就已经杀到大营外面,等到两人发威的时候,他已经钻进树林了。
头也没回,方悦害怕自己一回头,就会忍不住杀回去。他强扭过头,胡乱的向着森林深处走去。
正文 第十三章 梦一场?
“小悦,起床吃饭了!”
父亲的声音在楼下响起,躺在床上的方悦愣了愣,看了下四周的环境。关闭着的褐色窗帘,胸前躺开的笔记本电脑,电脑里的游戏还开着。凌乱的床铺,床下是自己喝剩下的饮料瓶子,还有半掩着的房间大门。
方悦回了回神。
这里······是在家里?
他脑海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那·····难道那个······只是一个梦?
他猛的甩了一下头,觉得自己脑子有些混乱。那栩栩如生的面孔,那热血澎湃的战场,那神乎其技的法术,那宛如魔神一般的身姿,难道,都是梦境?
梦境之所以为梦境,就是因为它是假的。但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丝幻想,很多人宁愿沉醉于幻想之中,而不愿醒来。很多梦,甚至可以以假乱真,分不清什么时候是现实,什么时候是梦。
以前方悦也做过很多梦,做过不同种类的梦。在外面只睡了几十分钟,几个小时,在梦里,却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一辈子一般漫长。但是这么多的梦境里,方悦却从未遇到过如此真实,记忆如此深刻的梦。但如果不是梦,他到底是怎样到达那个地方的?又是怎样回到家中的?
方悦感觉十分的不对,但是又想不通不对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父亲催他吃饭的声音再次响起,打乱了他所有思绪。他连忙应答了一声,然后开始穿衣,将闭合的窗帘打开,一下子光芒照射了进来,充斥了整个屋子。
下楼洗漱,方悦看了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洗。
洗什么洗,反正又不出去的。
他这样想到。
烧了水洗了个脸,方悦坐在了饭桌上,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该死,不知道我这是崇州的电话么,长途加漫游,我的话费啊!”
方悦在内心狂叫着,但他表面什么表情也没有。这······大概就是宅男内心的特写吧。
“喂,我是方悦。”
“喂,小月月啊,下午来打球吧。”
一听到电话里的声音,方悦觉得自己脑袋上面的那块青筋开猛涨着,无数只乌鸦在头顶上“呱呱呱”的飞过。小月月,这个让他听起来就觉得毛骨悚然的名次,代表着香蕉皮,紫色内裤等等等等。方悦强硬的压下内心澎湃的涌动,开口说道。
“黄毛,你再叫小月月,我就把你那张长满疹胞的臭脸撕下来,塞到你的屁眼里!”
电话那头的黄毛对于方悦的威胁完全不放在心上。
“说吧,来不来,我们很多人哦。”
方悦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有哪些人。”
“耗子,二哥,反正多就是了。”
“真的?你没骗我?”
方悦感到十分怀疑,话说回来,对于黄毛的话,他一向觉得十句里面顶多只能听信一两句,但是他太纯洁了,每次都被他骗。
“真的,我用我的人格担保!”
电话那头的黄毛信誓旦旦的说道。
“得了吧,你的人格撕下来连开屁股都不够,说吧,在哪里,几点,我吃了饭就进城。”
方悦冷冷的打击到,对黄毛的话采取了无视的态度,反正他也打算去锻炼一下,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喝着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
对于方悦的挤兑,黄毛嘿嘿的笑了一下,没有理会。
“在一小,下午两点。”
“又是一小,你们就不能换一个地方吗。”
方悦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筷子在碗里拨弄着白饭,抱怨了一句。那边的黄毛对于方悦的抱怨熟视无睹,两人说了一句再见之后挂了电话。
篮球,方悦的爱好之一,虽然不像电脑一般在他生活中占据很大比例,但是每次一想到篮球,他的身形就会忍不住开始摆动,晃人起来。中这方面来说······他似乎也不算完整的宅男吧?
一想到马上要进城,方悦就蹬蹬蹬的跑去烧水,准备洗头。在外面可不如家里,可以不顾自己的形象,穿的再丑,头发再乱都可以无所谓。方悦他们家乡依山傍水,都说山水养人,这里出来的妹子一个个都水灵灵的,皮肤嫩的都可以掐出水来。虽然方悦将自己标榜成为一名宅男,但是在女生,尤其是漂亮女生面前特别注意形象。
去烧了水然后跑回来吃饭,吃完饭后水也差不多烧好了(农村里没有天然气,冬天太阳能又不给力),洗了个头,方悦上楼换了一身干净清爽,并且宽松的衣裤,在门口换上鞋子,拿上篮球,走人。
方悦进城的时候才十二点半,距离两点钟还有一个半小时,他没有赶去一小,一个是太早,另一个是那里现在一般都开始锁门,如果没人带领是无法进去的。方悦下车后拿着篮球直接去了网吧,在乡下这么些日子里他就没好好上过一次网,无线网络搜索不到,只能用手机登录。不知道是附近有火车的原因还是本身信号就不好,总之就没让他顺心过。
刷完卡,方悦随便找到一台机子,启动起来。记得上次距离上次进网吧,已经上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一的时候,距今差不多有三年的时间。后来家里装上网络,方悦就再也没有出去过,对于方悦来说,他还是习惯在人少的地方上网,比如——家里。也许是这个原因,所以他对网吧感到一丝陌生,比如现在都要刷身份证,比如密码都是身份证的后六位,比如现在的机子都不是台式机,而是那种类似于一体机的设置,比如绝大部分网吧居然没有WORD!(一想到这个,我就是各种讨厌厌恶抓狂啊!!!!)害的方悦还出了几次丑,好在那个时候没有什么人,也许是要过年的原因吧,否则以他那比馄饨皮还要薄的小脸皮,早就找个地缝钻下去了。
方悦熟练的打开机子,进入桌面之后,第一时间点开了QQ。
正文 第十四章
现在的时代,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有两个东西离不开,一个就是手机,一个就是电脑。不论是在干什么,如果手机不在身上,方悦就会感到全身不对劲。而如果不拿着电脑,就会感觉好像少了什么。而QQ,这个胖胖的小企鹅,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点点的浸透了人们的生活领域,成为许多人无法离开的存在。方悦也不例外,不管是干什么,他先把小企鹅开上再说。
一打开小企鹅,一连串的群消息就弹了出来。方悦随意的看了下群名,然后把它们关闭了。打开小企鹅只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关完各种小叉叉之后,方悦将自己的好友从上到下拉了一遍,在某个位置上停留了一下,又继续拉了下去。
我们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习惯,据说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二十三天。方悦不知道自己的习惯养成用去了多少时间,也许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方悦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喜欢看《如果·爱》,喜欢小说里情情爱爱的伤感故事,喜欢各种凄美浪漫,喜欢坐着夜晚的公交车,外面由着蒙蒙的黄色灯光,有着秋日的细小雨滴。方悦喜欢老旧的电影院,喜欢烦着黄的古旧照片,喜欢老式建筑,喜欢各种有着温柔气质的女孩。方悦的喜欢,方悦的习惯,来的不知不觉,来的悄无声息。
方悦拉完名单后,心情开始低落起来,他觉得自己在期待什么,但是到底期待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方悦打开黄毛的头像,好在他还在线。他发了个消息,报道了自己的位置,让他走的时候叫他一声。几分钟后,黄毛回了一句,“哦”。
方悦开始看着电脑发呆,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在改变,这种改变很慢很慢,似乎让人感受不到。这种改变又很快很快,某一天的猛然惊醒,发觉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比如方悦一直不喜欢吃韭菜,不喜欢鸡蛋,不喜欢牛奶,不喜欢一天刷两次牙,不喜欢洗很多澡,不喜欢这样那样,但是某一天他发现他变了,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变得陌生了,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了。
这样的自己,这样习惯于躲藏在阳光的背面,被世人所遗弃,像是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的自己,怎么有资格去喜欢那样的女生。
方悦在心里淡淡的叹息一声,轻点一下鼠标,桌面上的那栏文字就合拢了起来。
这样也好,只是偶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