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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洪荒生存指南-第12部分

小说: 洪荒生存指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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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整个部落的房子?在边上的露珠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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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改变

    蝶衣和张水峰刚来到部落时,露珠一直认为大蚯蚓是蝶衣的手下,经过几天的仔细观察两人的关系尽然进是乎平等,这让人看起来不可思议,在洪荒世界里强者让弱者当当手下比比皆是,而和比自己弱一个境界多几乎相当于两个境界(散仙初期和地仙巅峰)人交朋友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在金仙以上的修为,整个洪荒世界地仙和散仙交朋友简直是闻所未闻,如果不是蝶衣偶尔欺负一下张水峰几乎就让人感觉两人是同一个境界的修士。

    平常的时候蝶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不怎么聪明的小女人,一旦关于到修为的事比谁都执着,就拿穷奇肉来说,蝶衣坚持要得到一半,无论如何都不肯退让,最后还是露珠拿出当年偶得的宝物才让蝶衣只拿了五百斤,而五百斤穷奇肉蝶衣竟然没给张水峰留下一丁点全部自己吃下,而对于更加珍贵的空间宝物竟然折成两断亲手用灵草编成两个手镯分给对方。这一点让露珠更看不清两人的关系。

    对于张水峰要盖的房子露珠也有些了解,刚刚来到部落时张水峰和蝶衣的表现完全不同,蝶衣每天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让人猜不透她在做些什么。而张水峰则完全相反,大张旗鼓的要修改住处,甚至用食物雇佣了一群孩子帮其打下手,也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竟然将住处四面完全堵住,难道要挖个地洞进去吗。

    难怪听说张水峰要将整个部落的房子全部盖一遍露珠会惊讶起来,要知道如果全部盖成四面密封的房子。

    这可让人怎么住,难道真的要挖地洞钻进去不成,想到以后族人回家都要像老鼠一样钻进去,一股深深的寒意在露珠心中升起。

    不行必须阻止他,心中暗暗打定注意的露珠反对道;不行,如果要修改全部的房子会花很长的时间,这回影响到部落里的正常。

    我真是机智,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想出这样秒的借口,露珠在心中偷偷的为自己点了个赞。

    这样啊,那我就先修一半,剩下的一半在完成以后再修,就这样了,我先去召集人手了,你们聊。大蚯蚓不给露珠辩解的机会留下两人蹦蹦跳跳的跑掉。

    留下的两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最后蝶衣道;放心吧,我会帮你看着他,不让他乱本来的,就这样我去找他。

    难道以后真的要钻洞吗。留下的露珠无语问苍天。

    对于露珠同不同意大蚯蚓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蝶衣不反对就行,蝶衣在吃下大量的穷奇肉后隐隐约约有突破地仙成为天仙的架势,其实力明显又进了一步,整个部落里现在明显没有人能够跟蝶衣抗横,要的蝶衣进入天仙之境,哼哼,到时候只要蝶衣支持大蚯蚓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里是洪荒世界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强者就是法律,之所以问下露珠也不过是张水峰按照心中想法下意识的行动,不想让双方过于尴尬,露珠也是明白这一点才会如此轻而易举的答应下来。

    狐假虎威的大蚯蚓开始大规模的修改整个部落的房屋,首先将几间碍事的房子拆掉,在整个部落里修两条交叉的大路,并且明确规定不许任何人在这两条路上间房子,再将几个不听话的家伙狠狠的揍了一顿后,再也没有人敢反对某个狐假虎威的大蚯蚓。

    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大蚯蚓的修为还是散仙初期,让修为已经达到地仙境界的大树每次看到大蚯蚓都会叹气摇头,气的大蚯蚓几乎抓狂却也无可奈何。

    整个部落在穷奇肉的帮助下算上露珠地仙境界的已达到五人,散仙的更是有三十二人,如果不是中途有人渡劫失败散仙可能更多,而露珠更是达到了地仙后期,作为代价当年的穷奇肉也消耗殆尽,可以说这个部落在方圆十万里是一个霸主的存在,即使来个天仙也不惧,当然这里是极西方,远离不周山,除了有特殊情况别说天仙,就是地仙也很少见,比如像蝶衣和穷奇,这样一想这个部落也真够倒霉的,几乎很少出现的天仙和地仙都让其碰上了。

    真正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蝶衣,在这段时间里修为就像是坐火箭一样快速提升,进入天仙境界后修为快速提升一直达到天仙巅峰才稍微停下来,即使如此修为还在每天进步中,随时都有可能凝结道果成为金仙,应该说果然不愧是天妒资质吗,修为根本就没有瓶灌,想停都停不下来。

    整个部落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像亭子多过房子的住处全部消失不见,全部变成了黄泥房,也就是用黄土加干草砌成的墙面,上面架好房梁,在铺上树枝和大量的干草混合一些黄土搭成的房顶,房子三面个留下一个窗户用来照明,对,最最重要的是这次张水峰留了一面墙做门,整个房子虽然很不好看,至少比起以前住的要强上很多,将风雨全部挡在外面全部没有问题。

    经过张水峰几年的教导,整个部落中不管男女老少人人都拿起了简单的武器,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用弓,整个部落里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人在用弓,这应该是当初用弓箭杀死穷奇有关,毕竟其它武器的威力怎么样全然不知,但是弓箭的威力可是全部看到了。

    也不知道当初露珠是怎么想的,杀死穷奇后竟然命人将剩下的巨弓和十根巨箭带回了部落,让人每天灌输灵气到巨箭里,这些年过去使得弓箭更加强横,尤其是那十支箭,隔的很远就能让人感到阵阵的杀孽之气,大蚯蚓有次好奇摸了一下弓箭愣是被弓箭上的杀孽之气吓出一身冷汗,大蚯蚓暗暗推测这十根箭和弓在不断的进化着,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级别的灵宝。

    看过弓箭后也给张水峰一个启发,每天都会用体内的灵气温养手上的柳树枝,渐渐的了扩大柳树枝内部的空间,将这个发现告诉蝶衣后,让大蚯蚓在蝶衣面前得意了很久,要不是蝶衣一脚将其踹出去,估计现在还每天到蝶衣的住处炫耀一次呢。

    望着在空地上用火烧烤着不知名动物大腿的几个巫族人,张水峰心神飘扬满脸惆怅着轻声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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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闻事

    啊呵呵,知道本女王的厉害了吧,其他的渣渣们还快不拜倒在本女王的脚下。张水峰站着一只七彩鹿身上望着周围的其它小妖发出女王三段式的笑声,本来还打算逃跑的小妖立马趴在地上。

    被大蚯蚓打倒在地的散仙期七彩鹿满脸惆怅道;我的一世英名全毁了,我照谁惹谁了。

    当张水峰想到要离开露珠的部落也没有多做打算,找到蝶衣后,两人就起身离开,犹如亲人离开一样,整个部落的人将两人一直送到村外,如果中间忽略掉露珠几乎笑开花的脸就更好了,也难怪露珠会这么开心。毕竟有一个不是本族的强者压在上面,就算明知道她不会伤害自己也会感到不自在的。

    大蚯蚓和蝶衣离开部落后按照刚开始的想法继续向西行,在停停走走上百年后懒病发作的大蚯蚓突发奇想的要找个坐骑代步。张水峰的借口是这样的。想那西游四人组还有匹马代步,自己和蝶衣也算是向西行怎么也该找个坐骑,至于蝶衣知不知道西游四人组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于是乎七彩鹿就倒霉了。

    本来散仙后期的七彩鹿在这一带也是妖王级别的存在,每天带着一帮得道期的手下没事晒晒太阳欺负欺负周围化形期的妖怪,日子过得也是逍遥自在,谁知突然来个煞星要抓自己当坐骑,最让七彩鹿难过的是他竟然连一个散仙初期都打不过,也难怪七彩鹿会如此惆怅,

    轻而易举(其实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七彩鹿撂倒大蚯蚓有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散仙后期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这个散仙初期的高手击败。在给自己几万年我就可以以散仙的实力打败天仙,啊哈哈。

    散仙打败天仙?做你的春秋大梦。周围的几百小妖和七彩鹿同时在心中吐槽。

    大蚯蚓笑了一会见没有人接自己的话,也无聊的从七彩鹿身上跳了下来,对着刚要起身的七彩鹿露出一个小恶魔般的表情道;有没有想好,是给我当坐骑,还是让我把你给吃了。

    刚刚站起身来的七彩鹿双腿一抖,差点又爬下去,谄媚的道;那个,这个。上仙,你看我现在都已经散仙后期了,随时都有可能进入天仙,不是不想给上仙当坐骑,加上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而且也没有那个时间,要不这样,我带上仙去我以前的群族中,族里的七彩鹿随便选,即使整个群族都带走也没有关系。

    我晕,你就这样把你整个群族给卖了。你的节操呢,说好的为了族人舍生忘死呢。大蚯蚓大声叫道。

    什么是卖,我是为它们找道一条出路,跟着上仙说不定还有几乎成为妖兽,然后得道成仙,这比整天浑浑噩噩那天被其它猛兽吃掉要好的很多,七彩鹿脸色不变完全一副我是为群族着想的样子道。

    虽然我明知道你是在瞎掰,但是我竟然无言以对。大蚯蚓对于洪荒世界的节操感到无限的担忧;难道整个洪荒世界的节操都在欠费中吗?想想都感到可怕。

    感到整个洪荒世界的节操欠费后大蚯蚓也丧失了找坐骑的打算。对着在空中隐藏的蝶衣道;大蝴蝶下来吧,坐骑的时我们以后再说。

    大仙请收我当坐骑吧,我一定任劳任怨绝不偷懒。

    我擦,你的节操呢,刚说的年纪大身体不行呢?你丫的找抽是吧。

    去,去,当坐骑也要看谁,像这位大仙明显要成为金仙了,给她当坐骑也是我的荣誉。

    第一声是七彩鹿见到蝶衣后发出的声音,第二声是大蚯蚓的吐槽。

    我已经对这个世界的节操感到绝望了。张水峰一副伤心欲绝的道。

    嗯,竟然不打算找坐骑了,我们就走吧。蝶衣依旧萌哒哒的说道,下意识的忽略掉张水峰和七彩鹿的对话。

    眼看两人就要离开,七彩鹿连忙道;两位大仙,我有事要说,请听我一言。

    嗯?张水峰望着七彩鹿道;首先说好,当坐骑就免了。

    不是,不是,七彩鹿急忙道;是关于一个天仙的事情。

    天仙?说来听听。蝶衣一脸好奇宝宝的说道。

    七彩鹿严肃的道;其实具体情况小仙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五百年前我原先所在的那一带来了个天仙,自从那天仙来到那里后,经常猎杀周围修炼的同道,不管实力强弱修为高低都会无差别的猎杀,整整五百年光是有名有姓的同道就被他击杀了上万之多,更不要说是那些刚刚开始修炼的同道了,方圆万里的修炼者几乎被他杀绝,而这些手下都是当初跟我一起逃出来的人。

    一个天仙无差别的猎杀修炼过的妖兽,甚至连刚刚开始修炼连还没有开启灵智的都不放过,怎么看都是一件大事,至少照成无边杀戮一定是在做些什么。

    把地方告诉我。

    你真的要管?

    嗯。

    别嗯啊,对方可是杀戮无数的狠人,不是弱鸡。

    行行,我错了,什么都听你的。被蝶衣盯的浑身不自在的大蚯蚓率先败下阵来。

    在问清地点后,两人留下七彩鹿转身离去,留下的七彩鹿着轻声道;希望可以为它们报仇。

    路上张水峰对着蝶衣道;对方也是天仙,你不怕吗?

    为什么要怕?我也是天仙。蝶衣歪着头萌萌的道。

    也是啊,大蚯蚓被迷的昏头转向道;你为什么还不进入金仙?别说不行,离开部落都上百年了,你资质还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蝶衣想了想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直觉告诉我还不是时候进入金仙,就好像现在进入金仙会留下什么隐患,所以最近几百年我都在压制修为,最近几年我能感觉到那个隐患已经消失不见,只是现在还有一丝不协调感,我想等最后一丝不协调感消失后在进入金仙。

    极厚薄发。在听完蝶衣的话后,大蚯蚓整理出四个字,

    该说不愧是天妒之资吗,在没有明确的修炼功法时也能靠着直觉修炼道如此,果然九九归元劫不是白劈的,对于天劫某只大蚯蚓一直耿耿于怀,即使过去了上千百年也还记在心中,不愧是小气的宅男。


第二十七章 到达地点(补上昨天的;晚上还有一章)

    积厚薄发在洪荒世界里或许不是什么好事,毕竟只有更高的修为才能再满是危险的洪荒世界中活下来,对于蝶衣这种只靠感觉就不做突破的做法是需要很大的毅力的,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积厚薄发不是积薄厚发,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差异,前者在突破后依旧是初期,而后者在突破后一般都会直接跳过一个小境界或者两个小境界,就像爬山一样,前者是每走一步就会停下来歇一歇,然后看看风景在接着一步步向上爬,而后者这是在某个平坦的地方聚集大量的力气直接连跳好几个台阶,两者间到底是谁强谁弱无人得知,至少张水峰曾经听阿弥托佛说过积厚薄发是需要极大的毅力和忍耐,而如果有条件大部分洪荒世界的人都会选着后者,

    就张水峰个人所言他比较佩服前者,毕竟两者在同一个地发花费同样的时间,一个连跑几个台阶,另一个也只是踏出一步,毕竟修炼不是爬山跑的快不一定能到达终点,而一步步的行走会有更高的感悟,至少同级别中很少有人打过蝶衣这是事实。

    要说洪荒世界的的常识和见闻是个大蚯蚓也赶不上一个蝶衣,但是要说对于修炼的知识大蚯蚓可以说要比蝶衣丰富的多,当年和阿弥托佛在一起时,不时的听到一些远超于自身修为的见识,甚至还有一些关于准圣境界的感悟,只不过这些感悟太高大蚯蚓听不懂只能默默的记在心中。阿弥托佛是谁,那可是后世佛教所以僧侣口中佛号,如果说在后世如来是佛教的领导者,那阿弥托佛则是佛教的精神领袖,让无数和尚每天都念道着。

    一路上蝶衣将直接对于道的感悟用尽可能明了的言辞告诉张水峰,不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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