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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踏道高歌-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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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七章 壁画

    “好大的口气!”天空中传来一阵嘲笑,但是嘲笑声顷刻后就戛然而止。因为望不到边的湮之灵气竟然真地以无与伦比的速度在减少。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两成。

    “怎么可能?”怪物的声音有些发颤。“你的根骨竟然这么深不见底?本尊不信!本尊不信这世上还有人比我更懂得操纵湮之灵气!”

    话音刚落,更多的湮之灵气从天边飞来,它们全都叠加在一处,显出无穷威力。

    湮之灵气是微量灵气,在大千世界中的存量极少,很多世界的湮之灵气加在一起也不足以释放一道完全的法术,但是在这片灵虫的界域中,湮之灵气却充沛如斯,这也是高歌始料未及的。

    现在的高歌也已经临近了极限,他的根骨虽然不凡,但毕竟有限。就在他快要支持不住的当口,天地间的湮之灵气却突然减少了一分。如此一来,此消彼长,高歌得到了喘息,瞬间在气势上占据了上风,然后一鼓作气将余下的所有湮之灵气全都吸走。最后,零散的湮之灵气再也无法团聚在一处,不情不愿地消散在了天地之间。

    “是谁偷走了本尊的一丝灵气?”蝎子形状的怪物一声惊呼,似乎感应到了什么不妥之处,满含怨念地看了一眼高歌,最后虽然不情不愿,但只能转身离去。“小道士,你别得意,本尊会回来的。”

    与此同时,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宇文梨正在打量自己的战利品。

    不久之前,这个界域突然聚集起异常含量的湮之灵气,宇文梨虽然微有所感应,但并未觉得以为异,反倒是身边的小金蝉贪吃,下意识地猛地一吸,从不知道多远的地方拽住了一丝湮之灵气,然后死命地吞噬进了肚腹。

    湮之灵气若是聚在一起,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自动碾压一切法术,甚至可以自由地穿越时空,因为即便是所谓的时空之墙、界域之缘归根结底还是法术。一旦被湮之灵气所破,时空的阻隔就不存在了。

    小金蝉一直在提取天地间的游离湮之灵气,以增长自己的修为。这一界的灵气虽然充足,但怎么也比不上刚刚凝聚在一处的大团的湮之灵气那么‘爽口’。小金蝉意犹未尽地看了看天边,心里好奇,为什么湮之灵气比自己想象的少了许多。它当然不知道,多余的湮之灵气都被高歌给取走了。

    宇文梨没想到高歌也进入了这片虫怪的界域,否则她将元力天眼放将出来,扫视整个界域,如果机缘足够巧合,她就该发现高歌原来也在这个界域之中正在跟一只怪物作战。

    “这就是阴阳盘?”宇文梨经过一番浴血奋战,在一片地宫之中寻找到了数件至宝,其中一件至宝呈圆形,忽明忽暗地放着两色霞光,当宇文梨靠近它时,光芒尤盛,仿佛它一直在等待主人的来临似的。

    除了阴阳盘,地宫中还有不少物件,都被宇文梨一一收起。最后,几副不知道历经了多少年风雨的壁画吸引了宇文梨的注意。

    那些壁画都是以无上法力铸造,因而可以暂时赢得跟时间的竞赛,但是还能坚持多久就犹未可知了。

    宇文梨一面把玩新到手的阴阳盘,一面驻足在壁画前漫不经心地观瞧。之所以漫不经心,并非壁画的内容不精彩,而是壁画周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一直在干扰宇文梨。

    壁画一共似乎有十八幅之多,但起始的三幅以及最后的五幅却已经模糊不清,难以辨认。饶是如此,宇文梨还是大致明白了壁画的意思。

    壁画记叙的是不知道哪年哪月的往事,描绘的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大战中,天空似乎都裂开了,从九天之上降下无与伦比的雷火,将地面众生都惊得俯首称臣。

    而在雷火的最后,是一个身穿七彩霞衣的女子足蹬白云,往天门而去。

    地面上,只有一个英俊的男子昂首而立,余者皆跪。男子在一片汪洋大海之上打量女子,目中似有依依不舍的惜别之情。男子的衣服与道袍样式接近,只是尤长,竟有一段拖在尘土之中。男子的身后则是另外一个容颜绝美的女子,微微低头,虽然没有完全跪倒,但比起男子而言身躯就要弯曲得多了。

    这一对男女,在好几副壁画中都有出现,而且形象高大神圣,俨然是这一组壁画的主角,也是那一场大战的最后胜利者。

    后面一副画卷中则是一团跳跃的火焰,火焰背后是一个红发的英俊男子。男子的旁边是一条巨大的白蛇以及高大的树怪。

    那树怪身高数十丈,在树干上浮现着一张怪异的女人的面孔。

    紧跟着下面的一幅画是让宇文梨最感兴趣的,因为画中有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其中一个的脚下便踩着斯剋鞑金蝉。那金蝉除了身形略大,样貌还要更凶恶以外,与自己的小金蝉长相几乎一模一样。

    斯剋鞑金蝉每两百万年才现世一次,每次现世只有一百七十年而已,这说明壁画中的场景至少在两百万年之前,甚至更久远。

    “难道这就是造化创造万物的时代吗?”宇文梨对于造化的故事一知半解,只是觉得如此久远的年代,除了是造化的时代以外,实在不可能属于其他任何人,但却没想到如果这真是造化的时代,那么最早出现的应该是先灵和荒兽,这些形似道士的人又是从何而来呢?

    倘若高歌在此,以他的识海之广大,以及获得的天树记忆之丰富,一定能在瞬间发现旁人无法察觉的端倪。因为两百万年,已经比天树诞生的时间更早,这说明在造化之前,世界已经出现过道士,这与高歌所得到的记忆不谋而合。

    最后一幅可以勉强辨认的图画中,在一个山洞外,出现了一个半人半蝎子一样的怪物。这个怪物的身后依稀跟着一群体型硕大的黄蜂。

    “这黄蜂就是我之前见过的蜂巢?”宇文梨冷笑一声。“没想到这东西还挺有些渊源。不过可惜,如今我有阴阳盘在手,这些黄蜂怪物在劫难逃了!”

    宇文梨正要扭头回返,天空中以及地底同时发生异响,自己的小金蝉露出狐疑的神色,随即开始拼命地掘地,想要从地下找出什么东西似的。

 第三百九十八章 金蝉王

    掘地掘到一半,天空中突然有一片红霞飞来。红霞之中一只金光灿灿的蝎子形状怪物,正在张牙舞爪地晃动。

    宇文梨轻笑一声,以她元力天眼的神通,仅仅一瞥,就已经看出那怪物有形无质,只是一团记忆被一团真元裹覆着形成的特殊烟雾而已。

    “果然是个天魔,而且还是个女天魔。是你刚刚偷走了本尊的湮之灵气吗?”

    宇文梨一言不发,将秀发一甩,一团黑云便袭了过去。

    怪物吓了一大跳,随即大笑。“果然是天魔,行事随心所欲,肆无忌惮。”

    宇文梨还是一言不发,只管攻击,因为她从怪物体内感觉到了强烈的真元波动,正想将它吞噬。

    修行者身死,魂魄自会消散,但世上的确还有几种方式可以让修行者以另类的方式‘存在’于世。

    记忆、思索能力并不能与生命相提并论,但一些秘法却是可以让死去的修行者保存记忆和性格。比如永驻之法,涅槃之术等等。

    除此以外,道门修行还有第五等位业,乃是鬼仙。鬼仙便是修行者遭劫后凝魂而来的产物。凝魂大不易,需得有合适的凝魂之物方能成功,而凝魂之物十分罕有,除了道门之外,外道修行者鲜有能够掌握的,因此鬼仙一物多半存于道统。不过,也不排除有厉害的外门散仙利用凝魂之物控制鬼仙为自己所用。

    宇文梨现在是贪念陡起,全因被本能所驱动,只想不断吞并外力以增强自己的实力。

    小金蝉眼见自己的主人跟怪物缠斗,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更何况它就是那汲取湮之灵气的‘罪魁祸首’,于公于私都应该冲锋在最前端。

    金蝉们振翅而起,顶着怪物的法术而去,毫无惧色。

    宇文梨作为新晋天魔,虽然远未长成,但正是气势如虹的时刻,锐气正盛,令人莫敢争锋,就连那不可一世的怪物也不得不气馁了三分。

    “奇了怪了,本尊今日竟然连吃两次败仗不成?”怪物起初跟高歌比拼对湮之灵气的控制,结果吃了大亏,被摒退下来,因为突然又感觉到了天魔的存在,以为是哪只老魔苏醒,不敢怠慢,干脆退走、前来朝拜。等见到宇文梨后,看出对方是新成之魔,立刻心思活络,以为可以占到便宜、扳回一城,可惜却是再次事与愿违。

    就在宇文梨与怪物的缠斗的同时,地底的巨响也越来越近。小金蝉似乎感觉到危险,突然放弃了进攻,扭转身形回到了宇文梨身边。

    小金蝉刚刚返回,地底一团黄色光芒就冒了出来。

    宇文梨又惊又喜,那黄光中的不正是刚才才在壁画中看到的那只在宫装美人身旁戒备的金蝉王吗?

    仔细一看,那金蝉紧闭双眼,早已经身死。不过,虽然已经身死,但身体却完好无损,而且熠熠生辉,显然已经被某位前辈用无上法力炼制成了至宝。

    宇文梨不知道这金蝉王的身躯有何具体的用处,下意识一招手,将它捏在了掌心中。

    三十八只金蝉似乎在同一时间内看到了某种幻象,全都发出震天的轰鸣,说不出是兴奋还是战栗,辨不清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

    还是小金蝉与宇文梨同思同想,立刻转告主人:原来它们跟自己远古时的祖先产生了交互共鸣。

    “三千万年前?”宇文梨闻言一惊,说什么也没想到那金蝉王的年代竟然如此久远。“我不久之前还以为这金蝉以及壁画中记叙的情景是与造化同时代的,没想到……看来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一念及此,宇文梨猛地产生了一个疑惑,随即又明白过来。她如果记得没错,高歌识海中收藏的天树精魂来自与大约一百余万年前,传说是造化最早的创造。那么金蝉王和它的主人显然比造化诞生的时代要早得多。难怪高歌说世界的演化究竟如何还犹未可知。从百余万年前到现在这段时间,有关造化的故事或许是真的,但世界的起源却绝对远在那之前。

    宇文梨冷笑一声,觉得事情有趣极了,她愿意跟高歌一起去探索世界的起源,甚至是道士的起源。

    天空中的怪物眼睁睁地看着宇文梨收走了那金蝉王的法体所炼制而成的至宝,不仅没有显出愤怒之意,却反而忽然流露出一丝眷恋与不舍。

    “这老金蝉的法身竟然还在,真是金刚不坏啊!”言语中竟满追忆之情。

    宇文梨拥有天魔之心,绝不会对怪物有丝毫同情,身子一纵,带着自己的金蝉冲了上去。金蝉们作势要将裹着那怪物的红霞掠走。

    怪物不再恋战,叹息一声,似乎是对今日两战皆败表示无可奈何。

    宇文梨还待追赶,那红霞却顷刻消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小金蝉有急速飞遁的本事,但它快速前出数千里、然后立刻返回,却还是没有发现红霞的丝毫踪迹。

    “主人,它逃了!”

    “哼!竟然逃了,就由得它去吧!咱们回去将那黄蜂一样的虫怪全都吃了,看看还有哪个金丹道士是我的对手?”

    ……

    一连数日,高歌都在神树的树冠上打坐,不断地扩展自己的识海。红霞中的蝎子怪物虽然消失不见,但周围的虫怪却越聚越多,好像整个界域的灵虫都汇聚到了这个地方。

    高歌不慌不忙,在丁潇的帮助下,给一个一个的金刚傀都装上了树脑,然后与自己的识海连通。

    丁潇先是失去了斗志,随后自己的劫数更是彻底爆发,于是心心念念只想着美食,对于金刚傀再也提不起一点兴趣,于是索性将自己所有的法器都送给了高歌。

    高歌知道劫数的厉害,尤其是对于保持了童真的道士而言,尤为难以抵挡。一旦发作,性情立刻大变,根本不由自主。原本喜欢的东西瞬间就能厌恶,原本并不喜欢的东西却能须臾沉迷其中。而对于原本就着迷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会继续不顾一切地沉湎。而丁潇就是被对美食的欲望所控制,完全消磨了自己的斗志和秉性。起初尚能勉力维持自己大道士的气度,到了最近半日,则退化成了三岁孩童一般的习性,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

    白宋看得心酸。“丁潇师姐也是神器门大名鼎鼎的大道士,没想到劫数一发作竟然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丁潇却不服气,反唇相讥。“你别说我,你的情劫早发作了,要不然你堂堂白家大小姐,金丹五重天的大道士怎么会对我师弟这么个练气期的小道士言听计从的?你看看你,看着高歌的样子,真是不晓得害臊。”

    丁潇‘童言无忌’,却说的都是大实话。

    郑通忍不住摇头:“这就是道士?真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体面!”

 第三百九十九章 我对你们道士真地服气了

    郑通一句话激怒了白宋。白宋趁着高歌专心致志地摆弄金刚傀,一团火云放出,呼啦一声,立刻就将郑通从树冠上扫了下去。

    这几日以来,虽然内丹恢复了旋转,但不知道为何,郑通的法力却在不断缩减。似乎天空中的虫怪,或者脚下的神树对他的法力有极大的抑制作用,却反而对道士没有影响。

    郑通大叫一声,倒栽下去。他忘了自己现在也是狼狈不堪的现状,根本不该对道士冷嘲热讽。就算是陷入了劫难而不能自拔的丁潇想要收拾他,那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神树并不高大,但是它冒出来的地面却越变越硬,若是倒栽下去势必也会受些轻伤。

    郑通手忙脚乱,在下落的过程中不断念咒、掐诀、施展法术。可惜他的法术现在却是完全不灵,眼看就要滚落在地,幸亏一只金刚傀眼疾手快,将他扯住了。

    郑通暗道好险,等他翻身回到神树的树冠上时才发现几十个金刚傀各个毕恭毕敬地环绕在了高歌的身边。

    随着树脑与金刚傀身体的融合,这些金刚傀各自产生了不同的个性以及记忆,犹如是可以独立行动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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