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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二分之一王子-第42部分

小说: 二分之一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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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要去。”邪灵冷冷的说,两眼瞪着居:“我不会让居跟王子独处的。”
  “你……”居气得握紧拳头。
  “你会什么乐器吗?”小龙女兴致勃勃的问,她脸上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一览无疑。
  “萧。”邪灵简洁的回答。
  喔……太好了,古琴配吉他再加上萧?跟我手里这碗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得比。
  “还有我。”眼见迷恋王子四人组已经入了三个,凤凰也赶忙说。
  “你又会什么?”
  “我会打鼓,而且也打了十年了。”凤凰中气十足的说,惹得旁边的晴天老大不高兴,凤凰接着说:“我马上去找工匠帮我做鼓具出来,一定可以做出来的。”
  “好,居会弹古琴,邪灵会吹箫,晴天会弹吉他,凤凰会打鼓。”小龙女记录好后,眉头一皱说:“那就分成两组人马吧,男生负责抒情方面,女生负责摇滚部分。”
  我感叹了一下,眼神看向远方:“这年代真是变了,男的都在走气质路线,女生都爱摇滚乐,看来是我老了。”
  小龙女给了我个大爆栗,然后密语跟我说:“所以你这个不男不女的,两种都要会唱。”
  好痛!我含着两泡眼泪,嘟着嘴不甘心的念:“唱就唱嘛!还打我头,会变笨的啦。”
  “嘿嘿嘿,无垠乐团成员就这么决定了,居你现在赶快去写曲、谱词,邪灵你去编舞步,王子记得记歌词,晴天、凤凰我们去准备打歌服。”小龙女两眼放光的拉着晴天和凤凰,仿佛瞬间移动般消失无影踪……
  “居……你会写歌?”我怎么不知道居还会写歌啊?
  居满面的愁容:“我?从来没写过歌。”
  我和居沉默了一会,我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转头问邪灵:“你会跳舞?”
  “会。”邪灵回答,而我终于燃起了一丝丝的希望。
  “跳过土风舞。”邪灵冷不防冒出这一句。
  我目前的心境冷得好象冷冻库里的硬得可以拿来杀人的鱼。
  小龙女突然探了一颗头回来:“做不好的就踢出无垠乐团,王子除外,王子做不好的话,三餐只能吃干白饭。”说完,又缩了回去。
  我暴着两条青筋,如果我的心境刚刚是冷冻鱼,现在就是火爆火山,死小龙女,每次都拿食物来威胁我,就不要被我抓到你的把柄,不然我一定把你@#^&%!*
  (此手段太过暴力,为避免作者被新闻局抓走而无法写文,故消字!)
  此后数天,只见一名文学史教授在课堂上教文学史的时候,眼睛却猛看着手上的国小音乐课本,更扯的是,还能把文学教的头头是道……喂!天才也不是这样用的吧;另外,某冷酷型帅哥的大学研究生在做实验时,会突然跳起街舞、华尔滋,甚至是歌仔戏,被人怀疑是做实验所引发的小脑不协调症候群,正深入调查中。
  至于我,因为歌还没出来,所以被迫去练歌喉,整天在那边”都瑞米发缩……”个不停,还老是被小龙女、晴天和凤凰这三人抓去东量量西量量,不然就是东换一套衣服,西又套上件长裤的。
  本来啦,身为女孩子的一员,我是蛮爱挑衣服的,不过每次换上后,都得面对三名女色狼的视奸,就不太好受了,尤其当我发现衣服的布料怎么越来越少的时候……我就落荒而逃了。
  不过在我逃走,而她们强迫邪灵穿衣计画失败后,就把柔弱的居给抓去穿泳裤……什么?我怎么会知道?废话,这么养眼的镜头,我会错过吗?
  总之,无垠乐团就这么渐上轨道,而第一首歌、舞步和打歌服也出现了。
  第一次试唱,就在无垠城的广场上揭幕了。
  我穿著黑与红搭配而成,露出半个肩膀和手臂的紧身衣和长靴,看起来性感且冷酷。背后是两个跟我穿得同样款式的迷你裙装和热裤装,两名性感迷人的美女,穿著短靴的晴天如火般活泼俏丽,另外,穿著高跟鞋的凤凰则像冰般成熟冷艳,两人跟在我后头,踏上了临时搭建的舞台。
  看着台下一双双等待的渴望眼睛,我心中涌起了一股想大唱特唱来满足我自己和他们的感觉,我闭上双眼,回想着居作的第一首歌,沉浸在那首歌的歌词里,心情激昂,而激昂的歌声中带点淡淡的愁,如同飞蛾扑火:
  你笑你哭你的动作都是我的圣经珍惜的背颂我喜我悲我的生活为你放弃自由要为你左右你是火你是风你是织网的恶魔天使的诱惑
  改自,词/曲:阿信
  我唱着,随着凤凰的有力鼓声和晴天的野性吉他声,跳着邪灵精心编出的妖艳狂野舞蹈,自己仿佛是扑火的飞蛾,正在唱出自己人生最后的一首歌,正在奋不顾身的扑向烈火般的爱情。
  我唱毕,台下的人都是一副迷醉的模样,看来我真是唱的不错嘛!我开心的想……
  “这首好象没有梦想飞翔唱得好啊!”小龙女皱紧眉头。
  这句话像个大铁锤敲在我头上,我泪眼婆娑的看向小龙女,哀号着:“怎么可能?这首我练了很久耶!”
  “可能是感情不足吧。”小龙女看向居:“很明显,王子你没有尝过恋爱,尤其是单恋加苦恋。”
  小龙女越讲,居的脸色就越黯淡,最后他微微张开了嘴,唱出了同一首歌。
  同一首歌,唱出来的意境如此不同,我明白小龙女说感情不足的意思了,居的声音竟然可以这么复杂,哀伤却义无反顾,痛苦却又甜蜜,尤其当他的眼神紧盯着我,我几乎、几乎不敢直视他,我怕会不小心……惹怒旁边眼神已经降到冰点以下,只要居有进一步举动,就要开始做人肉叉烧包的邪灵。
  尤其,我背后还有两个也很想做人肉叉烧包的女性……开什么玩笑,只有我可以殴打凌虐居,其他人免谈!
  一想到这,我好象很久很久都没有海扁居了喔?我泛起温柔的微笑,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居,你来教我怎么唱吧。”
  “好的,王子殿下。”居一脸感动的朝我跑了过来,我也非常高兴的看着他跑到我面前,然后我单手拎着他,丢下了一句:“我去练歌了。”就把居拖进了某房间……嘿嘿嘿!
  “总之,还是加紧练歌吧,最慢在一个礼拜就要把你们踢去日月星三城卖唱了,可别丢了无垠城的脸。”小龙女叮咛着剩下的成员。
  “是。”大家异口同声的回答。
  某日,练完歌,我突然觉得我好象把某四个人带来后,就几乎没理他们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带着一点不安的良心,我密了他们。
  “晶、云?你们在哪边?”我带点担忧的语气。
  云马上带着兴奋的语气:“在挑房子。”
  “挑房子?”我愣了愣。
  “对呀,身为无垠城的一员,居说我们在这边置产可以半价耶!”云兴奋的说。
  “卖掉没有用到的船票,再加上一点积蓄,我们可以买下不错的小房子呢!”晶也忍不住高兴的语气说:“所以就来挑房子了,不然等到无垠城正式开放后,那就会有很多人来抢了呢。”
  “喔喔喔,那我是不是也要赶快挑房子啊?”我着急的问,但是又想到身上的钱早就被羽怜大嫂收刮一空,呜~~买不起房子住,难道身为城主的我居然要流落街头了吗?
  云用一种古怪的声音回答:“大哥,你应该是住在宫殿里吧?买房子做什么?”
  晶则是用哭笑不得的语气说:“大哥,非常队、暗黑邪皇队,玫瑰小队还有南宫罪等等这些无垠城的核心成员都是住在宫殿里,你是城主耶,不可能让你自己掏腰包住在外面吧?”
  “喔,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接着说:“那你们挑好后,记得通知我去坐坐啊。”
  “那当然噜。”云回答。
  我突然想起:“对了,你们知不知道阳光和剑心在哪边啊?”
  “他们好象常常坐在无垠酒楼里。”晶想了想:“不然就是在无垠城里到处逛街。”
  “那我去找找他们好了。”
  我开始烦恼起来了,晶和云去挑房子了,那剑心和阳光呢?他们要住在哪边?我也没多余的钱帮他们置产……我搔了搔脸,顶多就和我住同一间房吧!反正我应该很少用到房间的。
  我急匆匆的跑到无垠酒楼,毫不费力的找到正在品茗的两人,我坐了下来,抢过了剑心手上的茶一饮而尽,然后不慌不忙的开口:“你们两个这几天过得怎么样啊?”
  剑心瞪了我手中的茶一眼,半句不吭的拿过一个茶杯,帮他自己重新沏了杯茶,而阳光笑着回答我:“过得很好,在这座城里到处逛逛,看看人群,还有在这边喝喝茶。”
  “听起来好象很无聊啊!”我有点过意不去,把人家带出来后就没理会过他们:“要不,你们跟我一起去巡回演唱吧?这样你们也可以去看看其他的城。”
  “巡回演唱?”阳光露出不解的神情。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说得比较好听是巡回演唱啦,其实只是到三城去当街头艺人。”
  “街头艺人?”阳光再次露出不解的神情。
  “就是在街上唱歌的。”我再次解释。
  “为什么要在街上唱歌?”阳光带着优雅的微笑问我。
  “为了赚钱……”汗,我怎么有种遇到另外一个肉包包的感觉。
  “赚钱要做什么?”阳光问人不倦的再度发问。
  我瞄向一旁没事的剑心:“这个嘛,这个问题你问剑心好了,我也不是很知道。”
  阳光皱了皱眉:“我问问题的时候,剑心总是不回答我。”
  我看向一旁无语的剑心,总算有点明白为什么他这么沉默寡言了……如果我跟阳光单独相处个几个月,我想就算是我这个三姑六婆都会了解沉默是金的道理,我开始在想,或许我该把聒噪的云和好奇宝宝阳光丢在一起,他们应该会相处的很愉快。
  “反正,你们就和我一起去巡回演唱吧。”我打哈哈道。
  阳光又是一道温和的微笑:“好的。”
  “那两个人似乎一直很想过来跟你聊聊。”剑心突然开口,指着我的右后方。
  “喔?”我转头看去,然后脖子就僵硬在那边,难以动弹,因为映入我眼帘的好象是我那两个不成材、整天只会玩电动、饭也不做稿也不写的老爸和老妈。
  他们一见我转头,两人就兴奋得不得了,拚命跟我挥着手,还急忙跑了过来,我老妈一脸兴奋的开口:“城主你好啊,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我们曾经在冒险队大会上见过,而且我们的儿子就是暗黑邪皇队的风无情。”
  是啊,你女儿还是无垠城的城主呢,我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爸妈呢?我无奈的想,但还是挂着笑脸寒暄:“当然记得,你们是亲亲老公和亲亲老婆吧。”
  “老公你看,城主真的记得我们呢!”我老妈一脸感动的说。
  “我就说嘛,城主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们呢?想看看攻城当天,城主是多么的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简直如同天神降临,吓得敌人是屁滚尿流,马上下跪投降,如此城主,怎么可能记不得我们呢。”我老爸说得激动处还猛拍着桌子。
  “别、别激动。”我忙说着,天神降临?我倒是很想知道哪个天神降临的时候是跟我一样摔的。
  老爸有点不好意思的摸着头:“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不过城主真是好威风啊,让我和我老婆不得不甘拜下风,连之前打输的不甘心都忘得一乾二净了。”
  忘记就好,忘记就好,我松了口气。
  “而且城主不但武艺好,连歌声都好听得不得了呢。”老妈笑吟吟的看着我。
  “哪里,哪里。”我扯着笑脸。
  “不过小蓝啊,你不是最喜欢It‘smylife吗?怎么没唱那首,反而唱第二喜欢的梦想飞翔啊?”老妈一脸疑惑的问。
  “喔,因为古琴不适合摇滚乐,所以换一首抒情一点的。”我笑吟吟的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我们三人都哈哈笑着,三张笑脸出乎意料的相似。
  “王子,你的小名叫小蓝?”一旁的剑心不经意的提起。
  我的笑容顿时僵住,终于发现我爸妈讲了什么,我瞪大了眼狂滴着冷汗,困难的吞咽着口水,瞪大了眼睛看向笑吟吟的两个人。
  “你们、我,不是……”我有点语无伦次的回答。
  “别否认了啦,小蓝,你以为我们是大脑辨识人组织天生就有缺陷的扬名吗?”老妈的话从密语频道传来。
  “你们怎么发现的?”我有点气馁的问。
  “很简单啊,第一,扬名说你在第二生命当人妖(臭老弟,你的广播电台听众也太多了吧!)第二,灵斌明明就是喜欢小蓝的,却在游戏里缠着王子,依那小子的死脑筋,会脚踏两条船的机率低于零啊,所以最有可能的是,王子和小蓝根本就是同一个人,第三,小蓝你每天都在哼那两首歌,谁还会认不出你的唱腔吗?呃……扬名那笨儿子除外。”老爸得意洋洋的把他的分析说了出来。
  我楞了一下,最后只问出一句话:“你说什么?卓哥哥喜欢我?他不是喜欢扬名吗?”
  老爸老妈也楞了很久:“灵斌喜欢扬名?怎么可能?他不是一直缠着你吗?”
  “卓哥哥只是想保护我吧?”我呆头傻脑的说,根据我之前的推论,卓哥哥不是和居在抢我弟吗?咦?有点怪……那他们为什么在游戏里缠着我,而不是风无情呢?
  我爸妈楞住……然后我妈哭倒在我爸怀里:“老公~~为什么我们生的孩子都缺根筋啊?”
  “唉,一定是我们生孩子之前忘记去拜送子娘娘了。”老爸摇着头叹气。
  “到底是怎么样?”我偏着头咬着手指想。
  “当然不是!”爸妈一齐大吼着,老妈更揪着我的耳朵(哎呀呀,痛啊!)说:“你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一片痴情,灵斌可是喜欢你八年了呢,而且他是个高材生,长得又那么帅,你不把他娶回……嫁给他,你是要嫁给谁啊?”
  我抢回自己的耳朵,哀怨的揉着:“卓哥哥喜欢我八年了?那……”我突然想起,卓哥哥和居之前的争执内容,难道争的人不是扬名?是我!
  “说,你到底要不要把灵斌那个帅哥娶回来给老妈养眼啊!”老妈再度抢走我可怜的耳朵。
  老妈你终于露出本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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