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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低调性武器-第30部分

小说: 低调性武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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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一个家庭,对她的人生道路也是一个好的锻炼;
  叶飞和方洁上车远去,赖纯纯望着渐渐消逝的车身,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是再一次流下了晶莹的泪珠。
  (求票票……)
  (四十八)他的名字叫太子
  他慢慢的走在街上,就像是在梦游,通常梦游的人都让人觉得很可笑,认为那是一个傻瓜;梦游的人也让人觉得其行为很诡异,因为没有人能解释的清楚这种事;
  科学上给梦游这种行为也做出了解释,但是,那些解释总让人觉得不太可信,它似乎把一切归结为人体的本能,或者是把梦游说成是一种病,但是如果仔细想一下的话,似乎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道理;梦游更像是一种精神行为,潜在性的存在于人的大脑空间;
  所以人们在看到梦游的人的时候,嘲笑中还带有一丝淡淡的恐惧,也来自于人的本能,他(她)们不想害怕,也不愿意相信自己会害怕,但是那种凉飕飕的感觉,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到心底,所以他(她)就不得不无奈的感觉到,自己已经害怕了,一种未知的恐惧;
  幸好这个人并不是在梦游,虽然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像梦游,每走出一步,都象在精确的计算着时间;他的步伐迈出的很匀称,每一步之间的距离恰好等于他一只脚的长度;他的胳膊也并不随着身子的行进前后摆动,倒像是假的;甚至连他的头发都不动;若不是因为他睁着眼睛,所有看到他的人必定会认为他是在梦游,但是他的确不是,他的眼睛还会眨动,虽然眨动的频率非常的少,虽然他的眼睛里有一层淡淡的雾,但是每隔十五秒钟,他的眼睛就会眨动一下,告诉人们,他很清醒;
  这更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更加目不转睛的注视着他;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既说不上是休闲,也说不上是古典,衣衫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用感觉上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种淡淡的神秘,简约中能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
  他漆黑的发髻一丝不乱,似乎风也吹不动,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
  用这种姿态出现在人群中,会让人觉得他很臭屁,至少很让人觉得他不顺眼,有一种想冲上去扁他的冲动;
  但是他并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他走到一个小吃摊前,要了一碗面,清水煮的细丝拉面,他不允许加任何的作料;
  这是鹏少昨天下午见到他时的样子,不知为什么,鹏少一看到他就觉得非常的来气,这他M的自己在县城横来竖去这些年也没用这种架势走过路啊,就跟他M有病似的,以为让他上台唱戏呢;
  于是鹏少就对自己的几个手下打了声招呼,告诉他们今天的目标就是这个穿白衣服的家伙了,一会儿把他揍得死去活来的时候,看看这小子是不是还这样一副德行;
  那几个手下平时也是横行霸道惯了,现在正手痒呢,一得到鹏少的吩咐立刻就喜上眉梢,几个人呼啦啦过去把吃面的座位给围了起来;有一个人从面摊柜台上拿起一瓶白酒,‘啪’的一声拍在白衣人面前:“小子,干吃面有什么意思,大爷请你喝瓶酒,你得一口气把它吹了,要不然大爷可不饶你,看你扭扭捏捏的像个娘们儿似的,你该不会真是个娘们儿改扮的吧。”
  “我看他像是泰国来的人妖,还是一个有神经病的人妖……”
  “哈哈哈……”
  几个人就笑成一团,有一个人还伸过手去想要捏他的脸蛋,只是……
  他目光里的薄雾突然散去,眼神突然变得如刀锋一般的锐利,就像是夜空中的流星,一瞬间绽放出灼人的光芒;
  几个人吓了一跳,他们突然明白自己来惹这个梦游一般的白衣人绝对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他们见了白衣人一定会躲着走;但是,时光不能倒流,他们后悔已经太晚了;
  白衣人的动作很快,简单而直接,没有一丝犹豫;他的手往下一切,刚才那个伸出手的家伙立刻象断了胳膊似的,一下子趴倒在桌面上;紧接着,白衣人已经顺手抄起了桌上那瓶白酒,整个的砸在那个家伙的头上,碎屑纷飞,玻璃碴子插满了头,血象趵突泉似的涌了出来;他手里剩下半截酒瓶子,却又在间不容发之际,反手插进了离他最近的一个家伙的眼眶里,血水顺着瓶口流出;
  他早已松开了手,身子微微的一闪,洁白的衣衫上没有沾上一丝血迹;剩下的两个家伙还没反应过来,白衣人的身影已经闪到了他们的面前,他的手并不大,也不象十分的有力,但是事实证明了人们的判断错误,他的手不仅有力,还非常的快,伸手间已经抓住了两个人的头发,看似不着力的一挥,却已经带起两人的身子,头顶上剧烈的一痛,随即就毫无知觉了,他们的头像两颗保龄球似的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白衣人的出手冷酷无情,他像是并不在乎那几个人的死活,他只是想击倒眼前的目标,只要对手没有了还击能力,他的出手就达成了目的,至于对方是生是死,会不会给他带来事后的麻烦,他并不放在心上;
  鹏少当时就傻了眼,我草,真看不出这个蔫啦吧唧的小子竟然这么狠,一下子就放倒了自己四个手下,幸好自己当时没有直直的跟过去,要不然现在躺在地上的一定还会加上自己一个;
  可是鹏少庆幸了还不到半秒钟,就见那个白衣人慢慢的向自己走来,苍白的面孔没有一丝表情;鹏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腿抖得像个筛子;
  “别……别过来……跟我……跟我没有关系……我不认识……不认识他们……我就是路过……停下来看看……”
  “看也不行。”
  白衣人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脚电闪般踢出,直接踹上了鹏少的下身;鹏少立刻就像虾米一样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哀叫着、呻、吟着,眼泪鼻涕横流;
  旁边也有几个闲着没事看热闹的群众,本来还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赞叹今天看了场好戏,一听到白衣人说出的那四个字,看也不行,立刻象见了阎王似的、拼了命地四散逃跑;
  真要命呀!看看也要挨日!再不跑自己也要躺在地上了!
  白衣人并没有追赶,跑了的也就随他们去了,不过他今天却给了那些爱看热闹的人们一个教训,不关自己的事,最好别靠的太向前,那样是很危险地;
  白衣人慢慢的转过身子,继续坐下来吃面,就像刚才的事不是他做的似的;直到他一碗面吃完,110也没来,不知道是没有人报警呀还是怎么回事?
  他站起身来,在桌上放下五元钱,就又慢慢的走着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只是那天见过当时的场面的那些人,当天晚上不停的做噩梦,都吓的不轻;
  ——
  某时,某处,某个房间;
  “向松?”他的声音沉稳而淡漠,似乎说话对他来说,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所以他的语言尽量的简洁;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向松就连连的点头哈腰:“小人正是向松,太子什么时候到的?要是属下早点知道消息……”
  他的身份不是太子,他只是名字叫太子,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就算是叫宇宙大帝也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跟他的实际身份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他并没有觉得有半点的荣耀;他不喜欢说废话,也不喜欢听别人说废话,于是他只是淡淡的直切主题;
  “懒王还没有死?”
  “是……当时的情况……”向松的额头上开始冒汗,声音也变得有些颤抖;
  “他现在在哪里?”太子并不想听向松的解释,任何的解释都是借口,他只想知道目标的位置;
  “在凡星针织厂……”向松突然露出诧异的神色,他似乎也非常的不相信自己说出的话,但他所说的却是绝对的事实,“懒王现在凡星针织厂……当一名清洁工……”
  (四十九)七天之后
  懒王,很难想象懒王这样的一个神秘人物,做清洁工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他会不会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破扫帚,在大院里转来转去的捡垃圾,偶尔会停下来擦擦脸上的汗水和尘土混合成的污渍,抬头看看太阳,嘟哝着往地上吐口唾沫;
  当然不会,如果要评选出一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清洁工的话,懒王绝对当之无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加肥加大的型号,因为清洁工的工作服他根本就穿不下,没有哪一家企业或单位会给清洁工准备特肥特大的工作服,通常那种肥的流油的人不可能会做清洁工这份职业,那种身段的人,根本就已经无需靠劳动生存;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特大的金链子,手上也带着四五个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左手戴了三个,右手戴了两个,脚上一双锃亮的皮鞋,看上去价值不菲,嘴里叼着一只雪茄,古巴产Cohiba牌子的雪茄,喜欢抽雪茄的人都管这个牌子叫‘狗尾巴’,但是它的价值却比狗尾巴草不止贵了几万倍,一盒要卖到400欧元,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个清洁工人会奢侈到抽这玩意;但是懒王就抽了,还一支接一支的连着抽,抽到一半就直接丢在地上;
  唯一符合清洁工身份的,就是懒王的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喷水壶,这玩意也就是平时清洁工们拿来做做样子的,没有哪个人会殷勤到去给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们浇水,都是等着老天爷下雨任它们自生自灭;
  但是懒王不同,他拿着水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英勇的八路军战士紧握着自己手里的钢枪,在守护着自己的领导;他守护的目标就是后院角落里的一株怪喱模样的墨绿小草,有点象含羞草的样子,可是却没有含羞草的特性,用手碰一下它的草叶,并不会立刻就收拢,但如果懒王往小草上喷一口雪茄,它就立刻象吃了兴奋剂一般,枝叶更加的舒展开来;于是懒王就望着它嘿嘿的笑……
  凡星针织厂有越来越多的工人开始注意到懒王这个人,不过她们都觉得懒王是一个领导级的大人物来厂里视察,或者是一个大客户,没有人认为他只是一个清洁工,的确,清洁工没有这样的;
  生产厂长张茂聪却知道懒王的事情,懒王是顾海良雇来的,当时跟他说起过这件事情,张茂聪也没有当回事,不就是雇个清洁工嘛,他不可能事事都经手,就让顾海良自己拿主意了,只是现在……
  张茂聪走进了顾海良的办公室;
  “老顾啊,你从哪里雇来这么个神经病啊?他是……你的亲戚还是朋友?”张茂聪清楚,一般这样的情况都是通过一些关系照顾进来的,只是懒王的所作所为让人看着太不顺眼,所以他就想先问个清楚;
  顾海良就笑着给他递上一根烟:“看你说的,我哪有什么神经病的亲戚,张哥这不是连我都笑话上了吗?这个人呐,是自己来应聘的,我当时看他挺可怜,又没有其他的人选,就先把他招进来了,我跟他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张茂聪点上烟,坐下来吸了一口:“你啊,做事就是有点不靠谱,那人哪有一点可怜的样子,倒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每天什么活都不干,就会拿着水壶浇花,还只浇那一棵,就跟照顾他亲儿子似的;现在更是离谱,居然在那个破花旁边搭了个帐篷,日夜守在那里,这让人看着象什么样子……影响很不好啊。”
  顾海良笑呵呵的道:“张哥要是觉得不合适,就把他辞退了吧,我……咱哥俩没有什么可瞒着的,小弟拿了他一点好处,实在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张茂聪调侃着吐了个烟圈道:“你这个家伙,还是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嗯……我自己去跟他谈谈。”说这话站起身来,他和顾海良关系一直不错,也深知里面的玄机,平时张茂聪自己也没少捞过好处,两人之间的事情他们各自心知肚明,眼下顾海良这么说,应该也算是一个暗示,看来那个神经病的身上很有油水可捞,至少弄两条好烟是没有问题地;
  ——
  张茂聪就径直来到懒王的身边,越看越觉得他身上的问题大大地,你说他在厂区的大院里搭个帐篷那叫个什么事?幸好最近这段时间总经理陈丽在外洽谈业务,厂子里就自己最大,要不然你说让总经理看到,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咳咳……”张茂聪干咳了两声,意图是让懒王注意到他,然后自己好打官腔;
  没想到懒王根本就不搭理他,顺手从上衣内兜里拿出一摞钞票,淡淡道:“七天,七天之后我就离开这里。”
  这句话说的云里雾罩,张茂聪根本就不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不过那些钱却是实实在在的摆在自己的眼前,好家伙,足有两万多块吧,难怪顾海良那厮对他格外的照顾;奶奶的,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就是七天吗,可着你折腾吧,你以后就算是在这里盖高楼我也不管了;
  ——
  夜,皓月无星,场院一片沉寂;
  懒王静静的站在月光里,脸上带着只有他自己才能懂得的笑容,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期待,那株草就像是他的孩子,他亲眼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
  突然,懒王的脸色微微的一变,猛的转过身,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身边不知在什么时候走来一个面沉如水的青衣人,他的脚步很轻,就像是幽魂一般没有一点的生息,但是这个青衣人却是切切实实的存在的,居然还对懒王露出了一丝微笑,冷冷的微笑,微笑的同时,他的眼中露出了妖冶蛊惑的光芒;
  “你也来了!”懒王立刻露出警惕之色,虽然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是对于眼前这个青衣人,他却是着实忌惮三分;
  “我早就来了,在你来之前我就已经来了,只是我并没有象个傻瓜一样天天的守在这里。”青衣人淡淡的道;
  懒王的瞳孔突然收缩,露出了针尖一样的锋芒:“你的意思是……要跟我抢了!”
  “不是我跟你抢,是你跟我抢,因为,我比你来得早。”
  “谁能证明?”
  “没有人能证明,证明也没有用;我们都是不讲道理的人,先来后到的规矩对我们有用吗?还是靠实力吧。”
  “哼,看来你我今天势必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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