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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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诏昶曰:“朐山之克,实由于卿,开疆拓土,实为长策。然经讨未服,非卿而谁?而蚁徒送死,规侵王略,天亡小贼,数在无远。故前者命卿亲临指授,寻以卿疾未瘳,且待消息。今既痊复,宜遵前旨,秉戈挥锐,殄寇为怀。已发虎旅五万,应机电赴,指辰而至,遂卿本请。截彼东南,亮委高算。”又诏昶曰:“取朐置戍,并是卿计,始终成败,悉归于卿。卿以兵少请益,今已遂卿本意。如闻东唐陆道甚狭,一辄之外,皆是大水。彼必据之,以断军路。若已如此,更设何策?其军奇兵变,遽以表闻。又闻衍军将帅,每有流言,云魏博淮阳、宿豫,乃是两宜。若实有此,卿可量朐山薪水得支几时。脱事容往返,驰驿速闻。如薪水少急,即可量计。若理不可尔,亦将军裁决。”
昶既儒生,本少将略,又羊祉子燮为昶司马,专任戎事,掩昶耳目,将士怨之。朐山戍主傅文骥粮樵俱罄,以城降衍。昶见城降,于是先走退。诸军相寻奔遁,遇大寒雪,军人冻死及落手足者三分而二。自国家经略江左,唯有中山王英败于钟离,昶于朐山失利,最为甚焉。世宗遣黄门甄琛驰驿锁昶,穷其败状。诏曰:“朐山之败,伤损实深,推始究末,罪钟元帅。虽经大宥,轻重宜别,昶一人可以免官论坐,自余将统以下悉听依赦复任。”
未几,拜太常卿,仍除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又进号镇西将军,加散骑常侍。熙平元年卒于官。赠征北将军、冀州刺史,谥曰穆。
昶宽和矜恕,善于绥抚,其在徐州,戍兵疾,亲自检恤。至番兵年满不归,容充后役,终昶一政,然后始还。人庶称之。
子元聿,字仲训,无他才能。尚高祖女义阳长公主,拜驸马都尉。位太尉司马、光禄大夫。卒,赠中书监。
子士晟,仪同开府掾。
元聿第五弟元明,字幼章。涉历群书,兼有文义,风彩闲润,进退可观。永安初,长兼尚书令,临淮王彧钦爱之。及彧开府,引为兼属,仍领部曲。出帝登阼,以郎任行礼,封城阳县子,迁中书寺郎。永熙末,居洛东缑山,乃作《幽居赋》焉,于时元明友人王由居颍川,忽梦由携酒就之言别,赋诗为赠。及明,忆其诗十字云:“自兹一去后,市朝不复游。”元明叹曰:“由性不狎俗,旅寄人间,乃今有梦,又复如此,必有他故。”经三日,果闻由为乱兵所害。寻其亡日,乃是得梦之夜。天平中,兼吏部郎中,副李谐使萧衍,南人称之。还,拜尚书右丞,转散骑常侍,监起居。积年在史馆,了不厝意。又兼黄门郎、本州大中正。元明善自标置,不妄交游,饮酒赋诗,遇兴忘返。性好玄理,作史子新论数十篇,文笔别有集录。少时常从乡还洛,途遇相州刺史、中山王熙。熙博识之士,见而叹曰:“卢郎有如此风神,唯须诵《离骚》,饮美酒,自为佳器。”遂留之数日,赠帛及马而别。元明凡三娶,次妻郑氏与元明兄子士启淫污,元明不能离绝。又好以世地自矜,时论以此贬之。
元明弟元缉,字幼绪。凶率好酒,曾于妇氏饮宴,小有不平,手刃其客。起家秘书郎,转司徒祭酒。稍迁辅国将军、司徒司马,卒于官。赠散骑常侍、都督幽瀛二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吏部尚书、幽州刺史,谥曰宣。
子士深,开府行参军。
昶弟尚之,字季儒,小字羡夏,亦以儒素见重。太和中,拜议郎,转赵郡王征东谘议参军。母忧去官。后为太尉主簿、司徒属、范阳太守、章武内史、兼司徒右长史,加冠军将军,转左长史。出为前将军、济州刺史。入除光禄大夫。正光五年卒,年六十二。赠散骑常侍、安东将军、青州刺史。
长子文甫,字元祐。少有器尚,涉历文史,有誉于时。位司空参军,年四十九卒。
子敬舒,有文学,早亡。
文甫弟文翼,字仲祐。少甚轻躁,晚颇改节。为员外郎,因师乡里。永安中,为都督,守范阳三城,拒贼帅韩娄有功,赐爵范阳子。永熙中,除右将军、太中大夫。栖迟桑井而卒,年六十。
子士伟,兴和中,中散大夫。
文翼弟文符,字叔僖,性通率。位员外郎、羽林监、尚书主客郎中,迁通直散骑侍郎。永安中卒,年四十。
子子潜,武定中,齐文襄王中外府中兵参军。
度世,李氏之甥。其为济州也,国家初平升城。无盐房崇吉母傅氏,度世继外祖母兄之子妇也。兗州刺史申纂妻贾氏,崇吉之姑女也,皆亡破军途,老病憔悴。而度世推计中表,致其恭恤。每觐见傅氏,跪问起居,随时奉送衣被食物;亦存赈贾氏,供其服膳。青州既陷,诸崔坠落,多所收赎。及渊、昶等并循父风,远亲疏属,叙为尊行,长者莫不毕拜致敬。闺门之礼,为世所推。谦退简约,不与世竞。父母亡,然同居共财,自祖至孙,家内百口。在洛时有饥年,无以自赡,然尊卑怡穆,丰俭同之。亲从昆弟,常旦省谒诸父,出坐别室,至暮乃入。朝府之外,不妄交游。其相勖以礼如此。又一门三主,当世以为荣。渊兄弟亡,及道将卒后,家风衰损,子孙多非法,帷薄混秽,为论者所鄙。
度世从祖弟神宝,中书博士。太和中,高祖为高阳王雍纳其女为妃。
初,玄从祖兄溥,慕容宝之末,总摄乡部,屯于海滨,遂杀其乡姻诸祖十余人,称征北大将军、幽州刺史,攻掠郡县。天兴中讨禽之,事在《帝纪》。
溥玄孙洪,字曾孙。太和中,历中书博士,稍迁高阳王雍镇北府谘议参军、幽州中正、乐陵阳平二郡太守。洪三子。
长子崇,字元礼。少立美名,有识者许之以远大。景明中,骠骑府法曹参军。早卒。
子子刚,司空行参军、荆州骠骑府主簿。没于关中。
崇弟仲义,小名黑,知名于世。高阳王雍司空行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幽州别驾。
弟三子叔矩,字子规。武定中,尚书郎。
子规弟子正,司徒法曹参军。崇兄弟官虽不达,至于婚姻,常与玄家齐等。
仲义弟干,字幼祯。州主簿。
子让,仪同开府参军。
洪弟光宗,子观,观弟仲宣,事在《文苑传》。
仲宣弟叔虎,武定初,司徒谘议参军。
洪从弟附伯,附伯弟侍伯,并有学识。附伯位至沧州平东府长史。侍伯,永熙中卫大将军、南岐州刺史。
侍伯从弟文伟,兴和中,骠骑大将军、青州刺史、大夏县开国男。
史臣曰:卢玄绪业著闻,首应旌命,子孙继迹,为世盛门。其文武功烈,殆无足纪,而见重于时,声高冠带,盖德业儒素有过人者。渊之兄弟亦有二方之风流。雅道家声,诸子不逮,余烈所被,弗及盈乎?
列传第三十六 高允
高允,字伯恭,勃海人也。祖泰,在叔父湖《传》。父韬,少以英朗知名,同郡封懿雅相敬慕。为慕容垂太尉从事中郎。太祖平中山,以韬为丞相参军。早卒。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玄伯见而异之,叹曰:“高子黄中内润,文明外照,必为一代伟器,但恐吾不见耳。”年十余,奉祖父丧还本郡,推财与二弟而为沙门,名法净。未久而罢。性好文学,担笈负书,千里就业。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春秋公羊》。郡召功曹。
神三年,世祖舅阳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将军,镇鄴,以允为从事中郎,年四十余矣。超以方春而诸州囚多不决,乃表允与中郎吕熙等分诣诸州,共评狱事。熙等皆以贪秽得罪,唯允以清平获赏。府解,还家教授,受业者千余人。四年,与卢玄等俱被征,拜中书博士。迁侍郎,与太原张伟并以本官领卫大将军、乐安王范从事中郎。范,世祖之宠弟,西镇长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称之。寻被征还,允曾作《塞上翁诗》,有混欣戚,遗得丧之致。骠骑大将军、乐平王丕西讨上邽,复以本官参丕军事。语在《丕传》。凉州平,以参谋之勋,赐爵汶阳子,加建武将军。
后诏允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著作郎。时浩集诸术士,考校汉元以来,日月薄蚀、五星行度,并识前史之失,别为魏历,以示允。允曰:“天文历数不可空论。夫善言远者必先验于近。且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术之浅。今讥汉史,而不觉此谬,恐后人讥今犹今之讥古。”浩曰:“所谬云何?”允曰:“案《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浩曰:“欲为变者何所不可,君独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来?”允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审之。”时坐者咸怪,唯东宫少傅游雅曰:“高君长于历数,当不虚也。”后岁余,浩谓允曰:“先所论者,本不注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语,以前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又谓雅曰:“高允之术,阳元之射也。”众乃叹服。允虽明于历数,初不推步,有所论说。唯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难,既知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此?”雅乃止。
寻以本官为秦王翰傅。后敕以经授恭宗,甚见礼待。又诏允与侍郎公孙质、李虚、胡方回共定律令。世祖引允与论刑政,言甚称旨。因问允曰:“万机之务,何者为先?”是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言曰:“臣少也贱,所知唯田,请言农事。古人云: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百里则田三万七千顷。若勤之,则亩益三斗,不勤则亩损三斗。方百里损益之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初,崔浩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各起家郡守。恭宗谓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今可先补前召外任郡县,以新召者代为郎吏。又守令宰民,宜使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胜济?”
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世祖,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寻发觉。黑子请计于允曰:“主上问我,为首为讳乎?”允曰:“公帷幄宠臣,答诏宜实。又自告忠诚,罪必无虑。”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等咸言首实罪不可测,宜讳之。黑子以览等为亲己,而反怒允曰:“如君言,诱我死,何其不直!”遂与允绝。黑子以不实对,竟为世祖所疏,终获罪戮。
是时,著作令史闵湛、郄扌剽性巧佞,为浩信待。见浩所注《诗》、《论语》、《尚书》、《易》,遂上疏,言马、郑、王、贾虽注述《六经》,并多疏谬,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内诸书,藏之秘府。班浩所注,命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令后生得观正义。浩亦表荐湛有著述之才。既而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用垂不朽,欲以彰浩直笔之迹。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闵湛所营,贫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无类矣。”未几而难作。
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书省。恭宗使东宫侍郎吴延召允,仍留宿宫内。翌日,恭宗入奏世祖,命允骖乘。至宫门,谓曰:“入当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但依吾语。”允请曰:“为何等事也?”恭宗曰:“入自知之。”既入见帝。恭宗曰:“中书侍郎高允自在臣宫,同处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虽与浩同事,然允微贱,制由于浩。请赦其命。”世祖召允,谓曰:“《国书》皆崔浩作不?”允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同作。然浩综务处多,总裁而已。至于注疏,臣多于浩。”世祖大怒曰:“此甚于浩,安有生路!”恭宗曰:“天威严重,允是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备问,皆云浩作。”世祖问:“如东宫言不?”允曰:“臣以下才,谬参著作,犯逆天威,罪应灭族,今已分死,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乞命耳。实不问臣,臣无此言。臣以实对,不敢迷乱。”世祖谓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难,而能临死不移,不亦难乎!且对君以实,贞臣也。如此言,宁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于是召浩前,使人诘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时世祖怒甚,敕允为诏,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频诏催切。允乞更一见,然后为诏。诏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余衅,非臣敢知。直以犯触,罪不至死。”世祖怒,命介士执允。恭宗拜请。世祖曰:“无此人忿朕,当有数千口死矣。”浩竟族灭,余皆身死。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恭宗后让允曰:“人当知机,不知机,学复何益?当尔之时,吾导卿端绪,何故不从人言,怒帝如此。每一念之,使人心悸。”允曰:“臣东野凡生,本无宦意。属休延之会,应旌弓之举,释谒凤池,仍参麟阁,尸素官荣,妨贤已久。夫史籍者,帝王之实录,将来之炯戒,今之所以观往,后之所以知今。是以言行举动,莫不备载,故人君慎焉。然浩世受殊遇,荣曜当时,孤负圣恩,自贻灰灭。即浩之迹,时有可论。浩以蓬蒿之才,荷栋梁之重,在朝无謇谔之节,退私无委蛇之称,私欲没其公廉,爱憎蔽其直理,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之迹,言国家得失之事,此亦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然臣与浩实同其事,死生荣辱,义无独殊。诚荷殿下大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之意。”恭宗动容称叹。允后与人言,我不奉东宫导旨者,恐负翟黑子。
恭宗季年,颇亲近左右,营立田园,以取其利。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包养。昔之明王,以至公宰物,故藏金于山,藏珠于渊,示天下以无私,训天下以至俭。故美声盈溢,千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