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7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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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地位;如果同人民共和党联合,他们就将拥有一个压倒其他政党的明显多数,但如果同共产党联合,则掌握的多数将会更大。共产党人当然切望能防止前一种联合而促成后一种联合。所有这一些勾心斗角、各自谋求有利地位的活动都发生在酝酿新宪法的那段时期内,因而归根到底不可避免地使新宪法蒙受其害。虽然宪法不是由制宪会议全体而是由四十二人组成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起草的,但委员会的席位是按照各党的实力分配的,即共产党十二席,人民共和党十二席、社会党十一席和其他党派七席。因此在这里,社会党人还是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其地位并没有象乍看起来那么值得眼红。两个马克思主义政党都同意:立法机构应该是一院制;总理应该由立法议会选出;共和国总统应该被剥夺一切实权。另一方面,社会党人却同人民共和党人合力击败了共产党人想使将来的立法议会拥有无上权力的那种企图。引起与共产党冲突的第二个原因是社会党和人民共和党想要在宪法中写入一条“政党条文”,连同一些其他的办法,旨在给法国的政党加上某种程度的约束,特别是,防止那些反民主的党派利用民主自由来破坏这个新的共和国。
同时,共产党人对社会党人施加强大压力,促使他们重新认清他们同共产党之间的基本相同点,并通过一种精明巧妙的宣传运动使社会党人很敏感,惟恐被人说成是“反动派”。而与此同时,人民共和党却在对待社会党的态度上变得更苛求,更加不肯容忍后者在某些场合下所采取的支持共产党的行动了。所以到最后,社会党还是接受了共产党的要求,同它一起订出了一个共同的制宪方针(1946年1月16日),而戴高乐想要组成一个团结一致足以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中间派集团的希望也就再一次落空了。而且,如果在左右两派间真的出现公开破裂和僵局的话,则法国面临的前景,不是一部完全左派的宪法就是根本没有任何宪法。
要是国家果真这样分裂的话,吃亏最大的当是社会党,因为,除非它能够把裂缝弥合起来,它势必会由于加入到这一边或那一边而降低它的地位。这一点,樊尚·奥里奥尔很清楚,所以他以极大的耐心千方百计地力求达成妥协。共产党人也并不是真的希望宪法搞不成;至少,他们希望自己所主张的那种草案能为全国所接受,他们对此十分重视,认为这是用“合法”手段来夺取政权的一个很了不起的垫脚石。而另一方面,人民共和党却很有可能在领导一场反对某种不得人心的宪法草案的斗争中捞到明显的好处,因此它是不怕逼人家摊牌的。
因此,当社会党人同共产党人联合起来要把一项规定用公民投票来检验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条款删去时(这一条款是人民共和党和社会党早先商定了的),人民共和党就把事情闹得尖锐化了。当社会党和共产党拒不让步时,人民共和党就表示不再支持这个宪法草案(1946年4月3日)。几天以后,当人民共和党所提的、使法兰西联邦会议成为议会第二院的修正案也被共产党和社会党的联合行动所挫败时,三党的合作关系就完全瓦解。奥里奥尔拼命奔走,力求在最后一刻把党派矛盾弥合起来,以求得某种妥协,但共产党人断然拒绝了他的建议。因此,当制宪会议于4月19日开会进行最后表决时,已不再有任何希望在宪法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了,会议不顾人民共和党的反对,以三百零九票对二百四十九票通过了宪法草案。
由于这个草案在制订过程中受到了极端激进的、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因此它规定以一个拥有最高权力的国民议会作为唯一的立法机关,把传统上限制议会权力的各种牵制和平衡大部分都一扫而空。它远不是规定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正相反,却使后两者完全隶属于前者。议会将是至高无上的,而在议会内部,事情的安排又将是使最大政党的意志不会受到严重的妨碍。此外,附在这一宪法上的一个“民权宣言”也在某些有影响的社会阶层中引起严重疑虑。因为这个宣言没有保证绝对的财产权(在某些情况下它限制财产权),没有保证“教育自由”,也没有给出版自由以直截了当的保证。这三点遗漏中的第一点,在土地所有者中间引起了怕被剥夺产权的担心,因而自称为代表五百万左右农场主和自耕农的“农地产全国联合会”号召它的会员在公民投票时投反对票。第二点遗漏则引起了教会方面的竭力反对,宣称对保障教会学校不作明确保证的宪法,是没有一个天主教徒所能接受的。至于第三点,则当然极容易被理解成为对民主的重大威胁。
人民共和党面对着对其公开标榜的理想那么多的挑战,而又掌握着那么多有利于其自身进展的有力杠杆,它的反应也许颇显得愚蠢和摇摆不定。它一直在真诚地谋求把大部分保守派选民拉向较为中间的立场,以使政府的稳定性和进步的社会政策能够同时得到保证,但是在制宪的头几个月内,它除作了一系列单方面的让步而外,很少有什么成绩可言。这些单方面让步中最主要的是,由该党撤回它关于总理应由共和国总统任命而不是由议会选任的要求,关于各少数党的正当权利应在宪法中有明文保障的要求,关于应使投票成为强制性义务的要求,以及关于选举法应包括在宪法之内,从而使选举法的任何修改都非得经过公民投票不可的要求等。还有,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人民共和党人让好几个月的宝贵时间白白过去,只是在这之后才在制宪会议中提出挑战,来坚持他们所主张的议会应有两院而不是一院的要求;但当他们这样做时,所得支持之多大大出乎他们意料,也大大超过他们的党所拥有的议会席数,因为他们所得的票数比通过他们的修正案所需要的只差二十六票。最后还有,尽管他们非常希望能博得教会的支持,能吸引天主教徒们的选票,但终于还是在教育问题上同意了一个妥协方案。因为没有办法说服左派做到无保留地保证教育自由,他们就同意了左派方面提出的、同意把草案中那句关于教育是公办事业的话删去的这一建议。这句话的删去,不言而喻地意味着教会学校不会被关闭,现行的暂时权宜办法(教会学校继续办,但不给补助)将会维持下去。尽管如此,这一妥协在当时就差一点使人民共和党失去了教会的支持,而且很可能也是使它后来终于失掉那方面支持的许多失着之一。
国民拥有对宪法草案表示可否的最后决定权,在1946年5月5日举行公民投票时,有百分之五十三的选民拒绝接受这个草案。这一投票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戴高乐和教会两方面的影响所促成的,对这两者的影响,那些负责组织政府又负责制订宪法的人们——包括人民共和党人在内——都一贯是估计不足的。诚然,在最后一些阶段,人民共和党有力地开展了反对这个草案的宣传运动。左派方面过于乐观,部分原因是因为法国从来没有在公民投票中“否决”过一个提案,部分是因为最近几次选举的结果;而共产党人则犯了一个战略上的严重错误:他们认为现在该是他们自己试图在法国领导政府的时候了,并重新提出“多列士执政”那个老的战斗口号。这就擦亮了许多人(特别是社会党人)的眼睛,他们过去被共产党表面上“无可非议”的举止态度蒙蔽着,现在则相信共产党人不过是在试图强行通过最能有助于他们在法国夺取政权的宪法罢了。因此,在许多人看来,这次全民复决已变成为一次赞成还是反对共产党的公民投票。可是总的说来,对草案投反对票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很难说其中有什么一致性。选民们对公民投票之后紧接着就举行新制宪会议选举一事感到迷惑不解,同时在许多情况下,选民们由于政府未能使他们的物质条件(特别是食品供应)有所改善而产生愤慨情绪,因而很自然地(即使不一定合乎逻辑地)把它发泄为对宪法草案的反对。
(三)第二个回合
虽然人民共和党在早些时候摇摆不定,到了最后一刻才“恍然醒悟”,但从那些汇合起来否决宪法第一草案的各种思潮中得到选举上好处的,却正是这个党。因为,在接着于6月2日举行的第二届制宪会议的选举中,它赢得了一百六十六席,从而取代了共产党的地位,成为最强大的政党。人民共和党领导人乔治·皮杜尔也就接替古安,当上了临时政府的总统…总理。共产党下降到了第二位,但是,考虑到该党在公民投票策略上的严重失着,他们居然还能保有一百四十六个议席,倒很足以说明他们的坚韧性、良好的组织和宣传能力。社会党为自己在其他两大党间所作的那些无谓的唠叨付出了昂贵代价,他们占有的代表席数减少到了一百二十七席。票数的分配比例正好同公民投票的结果完全一样,有百分之四十七的投票者支持那些赞成宪法草案的候选人,即社会党或共产党的候选人,而投票支持那些反对宪法草案的党派的则占百分之五十三;不过,在法国近代的选举中,还从未有过单独一个政党的得票总数能够象这次人民共和党那样达到全部普选票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二。
无疑,人民共和党由于在制宪工作早期曾同社会党合作,而把一些保守分子的选票输给了各个右翼党派,但是,它也吸收了很大一部分游移在政治中心周围的流动选票,从而补足了它的损失而有余。事实上,到这时为止,这个党已把它的重心稍稍自右向左移动了一些;而且它一点也不为此感到遗憾,因为戴高乐的引退已使这样的移动有更充分理由。温和派分子很不愿意把自己的选票投给靠不住的小党派而白白浪费掉,因而对人民共和党的天主教社会主义,对它的坚实可靠的外表和它严格认真的竞选活动产生了深刻印象。这样,向少数大党对峙局面发展的趋势就更突出并且加速了。
人民共和党在决定它对宪法第二草案的态度时,所着眼的正是这部分温和派的舆论,这种舆论把人民共和党提到了全国首位。戴高乐、激进党和右翼党派都要求彻底从头搞起。戴高乐在其1946年6月16日的贝叶演说中甚至还勾划出了他认为今后任何新宪法都应具备的一些主要特点。但是,人民共和党却毫不犹豫地同左派一致行动,投票主张修改而不是完全推倒第一草案,而且,即使它内心同情戴高乐的观点,却出于权宜考虑,宁愿在宪法问题上追求中庸之道,以满足除了极左派和极右派之外的所有各党派的愿望。然而,宪法委员会还是全体一致通过了两点改变,看来这两点似乎已包含在最近那次公民投票的结果中了,尽管由于有一些重要的保留而削弱了这两点改变的重要性。第一点,虽然两院制的原则得到了肯定,但明确规定不应赋予上院以推翻政府的权力或能力。第二点,恢复了共和国总统提名总理的传统权力,虽然左派方面坚持总理在着手组阁之前,必须先得到议会的批准。除此之外,第二草案与第一草案就没有什么很重要的区别了,而且,虽然行政部门的权力略有所加强,但第二草案同第一草案一样,仍把最后决定权保留在议会手里。
第二草案几乎完全是人民共和党和社会党共同努力的产物。因此,当宪法委员会于1946年8月2日就该草案进行表决时,又出现了在第一草案问题上发生过的同样情况,有一个大党表示拒绝支持——不过这一次拒绝支持的是共产党,它声称“这个方案超出了可以接受的妥协的限度”。此后不久,另一侧发出了一阵隆隆雷声。1946年8月27日,戴高乐在对报界发表的一项声明中,表示断然不能同意宪法新草案,并要求赋予总统和上院大得多的实权。这使人民共和党人感到很窘,因为他们仍然希望一方面保持(戴高乐的)“忠心耿耿的党”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要作为一个进步的党。同时,这也戳穿了共产党人的论据,他们不再能硬说人民共和党是在支持一个特地设计来讨好戴高乐,以便于他重新上台的宪法草案了。然而,忿懑和幻灭之大,还是要算社会党人。只有勒内·加比唐大为高兴,他所领导的戴高乐联盟的盟员人数激增,因为他们估计戴高乐现在要使它成为他个人的党和工具了。
但到最后,戴高乐的干预却产生了富有讽刺意味的结果,反而使各个大党联合起来支持这个宪法草案。它使人民共和党得以摆脱这位将军的催眠术般的影响,更放手去同社会党合作,而且至少能够同共产党妥协了。同时,共产党也宁可同人民共和党妥协而不愿再搞一个第三届制宪会议而冒戴高乐重新上台的风险。但因人民共和党事实上确想使戴高乐回来重当共和国总统,并为此而要求仍保留总统选举的秘密投票制,同时由于共产党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以致这一草案于最后一刻,因意见分裂而差一点告吹。但是,樊尚·奥里奥尔再次挽救了这一局面,他建议有争议的这一点和其他几点都不要写入宪法,留待将来的立法机关在“政府组织法”中去解决。与此同时,还要有一个“君子协定”,由各方同意第四共和国第一任总统的选举应“符合于共和的传统”,这事实上就意味着要用秘密投票。制宪会议于是以四百四十票对一百零六票通过了宪法草案(1946年9月29日)。
现在还得由全国人民来对宪法第二草案作出裁决。但在全国人民这样做之前,戴高乐又给了他们一个信息。在制宪会议通过宪法后十二小时,他在厄比纳尔发表了一次演说,完全否定这一宪法,并重申了他自己的宪法理论。支持他的有激进党和右翼党派,当然还有戴高乐联盟。人民共和党再一次感到极度狼狈。它仍然支持这个草案,却希望戴高乐不要为此而把它马上开除“教籍”,使它失去戴高乐派的许多选票。因此它试图给人以这样一种印象。似乎它的想法是最好先通过这一宪法,使国家安定下来,然后再设法修改它,而戴高乐是赞成这一想法的。但戴高乐却于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