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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部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7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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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关在德国集中营里。因此,在这位总统身上体现着全国的团结,在那时全国团结已成为现实,而不只是自我吹嘘。这一团结由于组成了一个包罗四个捷克政党和两个斯洛伐克政党在内的民族阵线而有了进一步的表现,这四个捷克政党是:捷克国家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天主教人民党和捷克共产党,两个斯洛伐克政党是斯洛伐克民主党和斯洛伐克共产党。其他政党在法律上是不许存在的,也就是说不允许有公开的反对派,这种决定似乎很难同贝奈斯所代表的西方传统相符合,这样做的理由据说是因为当初第一共和国就是吃了政党过多的亏,总的来说,这确是事实。
  在贝奈斯到达科希策后没有几天,他就任命了一个临时政府,1945年5月,该政府随同他一起迁回布拉格。左翼社会党人费林格担任总理,他是一位职业外交家,曾任捷克斯洛伐克驻维也纳和伯尔尼的公使,战时曾作为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驻在莫斯科。同他一起入阁的还有其他两位社会党人部长,七位共产党人(其中三人是斯洛伐克人),三位捷克国家社会党人,三位天主教人民党人,以及三位斯洛伐克民主党人。一直在伦敦流亡政府中担任外交部长的扬·马萨里克,继续担任这一职务。他和斯沃博达将军(曾指挥过附属于俄国军队的捷克斯洛伐克部队,现担任国防部长)不是任何一党的成员,但马萨里克同捷克国家社会党有关系,而斯沃博达则似乎是从他在俄国军队里的同事们那里吸取他的政治观点的。共产党人控制的有内务部(部长诺塞克)、教育部(部长内耶德利)、农业部(部长杜里什)和情报部(部长科佩茨基),同时一位斯洛伐克共产党人克列门蒂斯担任马萨里克的副手。每个党的领袖都任副总理——共产党由哥特瓦尔德任副总理。
  临时政府一经组成,民族阵线中的各政党就签署了一个体现着它们目标的纲领。这个文件的第一部分是关于怎样进行当时尚未结束的战争,除其他内容外其中还特别规定由红军训练捷克斯洛伐克部队。这个所谓科希策纲领,把捷克斯洛伐克的未来对外政策建筑在“国家同苏联结盟以及决心在东欧大力推行泛斯拉夫政策”这一基础上。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都有着一个隐约地带有泛斯拉夫色彩的传统,对这种传统,波兰人一直是有反感的,而在1945年波兰人又一次成了捷克斯洛伐克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一系列的波捷边界争执,当然对切欣地区的丰富资源争得特别凶。1938年时,波兰人取得了整个这一地区,现在希望保有它。1945年6月20日,莫斯科把波兰人和捷克人召去商讨这件事。7月6日有报道说,捷克部队在以前属于捷克斯洛伐克的那部分切欣接替了波兰驻军。大约在同一时间出现了这样一个事态发展,即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国东端的附属地卢西尼亚将被并入苏联的乌克兰共和国。俄国的这一干预既不是完全没有料到的,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因为,该地人口中最大的一个种族成分是操乌克兰语的,在宗教上他们大多象东加利西亚的乌克兰人一样,是“尤尼埃特”教派的罗马天主教徒,也有一部分则象苏联的乌克兰人一样信奉东正教,而该地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则从未为捷克斯洛伐克生活所同化。但是这一改变就使苏联的边界越过了喀尔巴阡山脉,同斯洛伐克及匈牙利的边境接壤。虽然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是俄国军队的同盟者,他们也发现俄军在他们国家内的行为是令人讨厌的原始人式的。在经济上,他们只付出一笔大的代价,这就是把耶希莫夫(耶希姆施塔尔)铀矿让给苏联,据说是以此来换取一项“战利品”——德国人建造在摩斯特的一座合成汽油厂。1945年12月,俄国和美国的部队都撤离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关于捷克斯洛伐克第二共和国内部的政治和经济发展问题,科希策纲领则提到把捷克和斯洛伐克作为两个各别的民族。按照以前发表的声明,这一个双民族的新斯拉夫国家将不容忍非斯拉夫少数民族存在,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除非能证明自己在战前或战时曾是反法西斯的积极分子,都将被驱逐出境。将设立特别人民法庭来审判战犯和通敌分子,他们的财产要加以没收。这后一规定对大多数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都适用,其中的日耳曼人当初都曾欣然同纳粹当局合作,至少在战争后期以前是如此。1945年5月,在总统回到布拉格之后不久,就颁布法令没收财产。随着纳粹政权的消灭(该政权曾接管过许多捷克工业)和它的犹太受害者的消失(其中有些人是大工业家),就留下了大量的无主土地和为数更多的无主工业。这样就创造了条件,得以根据科希策纲领的规定,加紧实施早先开始过的土地改革,并实现主要工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国有化。同时,纲领保证“支持雇主、商贩及其他生产者的私人积极性”。它也规定要通过社会福利和工业中的工人自治委员会来实现经济民主,并保证一切政治自由。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那段时期内,捷克斯洛伐克的行政管理曾被批评为过于集中,因此现在规定,各地将由选举产生的议会来解决当地行政管理问题,在必要的选举能够举行之前,将由各地反法西斯民族委员会(这是德国权力垮台时组织起来的)负责当地的行政管理。后来即由这些委员会推定临时国民议会的选举人,该临时议会于1945年10月间召开。
  在1945年夏季,总统和民族阵线的一个核心委员会用法令统治国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对捷克斯洛伐克特别慷慨,可是,那时整个欧洲所共有的经济问题,不可避免地是捷克人所最关心的事情。这些问题以及对激进改革的普遍要求,首先是通过试图把两次世界大战间的土地政策推行到底的办法来应付的。1945年6月21日法令就是打算执行科希策纲领中有关土地的规定,要把土地“一举而从异族的日耳曼…马扎尔贵族手里和一切卖国贼手里统统”夺取过来。在第一共和国时幸免于没收的施瓦尔岑贝格大庄园和图恩大庄园,以及被判驱逐出境的日耳曼人和匈牙利族人的农场,都将分配给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的移民,每户不超过十三公顷。面积不超过五十公顷的林地可以分配给法人团体(包括合作社),但仍由国家控制。可供分配的土地大多是在边境地区,而且,由于党派利益影响到移民的挑选,这种挑选总是偏向于以前的流亡者和游击队员的,因此最强大的党就能在一些大的农业地区得势,于是这些地区就变得很象是共产党的殖民地。
  工业问题对捷克斯洛伐克来说可能是更为基本的。除奥地利外,波希米亚与摩拉维亚就是多瑙河流域唯一高度工业化的地区,虽然,一般地说,人们对这一点都有一致看法,即仍然落后的斯洛伐克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工业。上面已经提到过,纳粹分子的所有权被剥夺后,很大一部分捷克工业处于无主状态。捷克工厂,其中许多还是在哈布斯堡王朝时代建立的,亟需现代化。布拉格、布尔诺和比尔森的重工业都是如此,那些小的消费品工业从来没有从三十年代初期的经济危机中真正恢复过来,那就更是如此了。因此,一切国有化计划都面对着要同时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和合理化的问题,而这总是需要由国家提供资金的。所以,1945年10月24日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工业国有化的三个法令是以需要进行广泛的改组为出发点的。好在德国和奥地利一样,由于银行业和工业是密切关连的,所以把银行业同时国有化是合乎逻辑的。另一方面,所有在农业以外的工业中实行国有化的只有大约百分之六十五,许多私营企业和合作企业仍听其继续存在。虽然象里普卡那样的一些部长从一开始就对所有国有化都感到遗憾,实际上,当时的目标却是“以私营、合作社营和公营三种所有制为基础的三角经济”。
  在颁布国有化法令的时候,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形势多少有点混乱。驱逐日耳曼人的工作已于1945年6月18日发表一项公告后认真开始。在波茨坦会议原则上同意驱逐出境的这一措施之后,曾推迟采取行动,以待就日耳曼人的去向问题作出决定,但后经商定从1946年1月25日起应把其中的大部分人送往德国的美国占领区。自从朗西曼出使和慕尼黑协定以来,捷克人已这样默然地忍受了这么多的痛苦,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1945年他们当中有许多人要对苏台德区日耳曼人如此狂暴。捷克斯洛伐克解放后的头几个月中,许多苏台德区日耳曼人在能够逃离以前,遭到了严重的虐待或被关进捷克的劳动营,或两者都有。他们有时被故意用纳粹分子对待斯拉夫人或犹太人的那种办法对待,不过有一点不同——他们中因此而致死的比较少。实际发生的情况究竟怎样,决定于当地的头头们和共产党的影响,因此各个地方是不同的。虽然贝奈斯和他的同僚们长期来鼓吹要使捷克斯洛伐克成为一个捷克斯洛伐克民族国家,但是,毫无疑问,他们对初期阶段的这些过火行为是感到遗憾的,而且本来曾想把驱逐的范围限于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前日耳曼少数民族的一个较小的百分比。二百七十五万日耳曼人的逃亡或被逐,再加上卢西尼亚的丧失,使捷克斯洛伐克第二共和国大大不同于第一共和国。不仅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移民被迁入波希米亚,而且整个国家的人口也明显地有所减少,这对斯洛伐克人是有利的,使他们当时在整个共和国总人口中占有较高的百分数。虽然苏台德日耳曼人的一些规模较小的工业久已不再有什么生命力了,但在许多人看来,在极端需要熟练劳动力的时候失去这些日耳曼熟练工人,是捷克斯洛伐克经济结构中一个灾难性的变化。可是必须指出,到1946年底,当驱逐日耳曼人的工作宣告结束,剩下约二十万日耳曼人以捷克斯洛伐克公民的身分留在该国境内时,捷克斯洛伐克似乎已顺利地走上了经济恢复的道路。而且,熟练体力劳动者的缺乏,也不仅仅是由于驱逐的关系,也许其他的原因至少是同样重要的,例如被吸引去从事战后政权中的政治工作和机关工作、党派的活动以及国有化和土改所需要的办公室工作和其他工作等。还有一些新的重要的全国性组织,如青年的组织、农民的组织和工会等,所有这些看来都需要大量人员。共产党似乎在这些组织中都占优势。
  临时议会于1946年10月28日即第一共和国建国二十七周年纪念日开幕。这一临时议会,由各个民族委员会选出的两百名捷克人和一百名斯洛伐克人所构成,在这些民族委员会里,六个党派所占的人数几乎是相等的。议会着手批准临时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令。但它的主要任务是准备选举制宪国民议会。这次选举定于1946年5月26日举行。那年年初,有两个新的斯洛伐克政党获准加入了民族阵线。一个是由斯洛伐克的社会党人组成,这样一来,社会党人脱离共产党就得到了承认。另一个是斯洛伐克民主党中一些天主教徒对该党的新教调子实行造反的产物;它叫做斯洛伐克自由党,为旧赫林卡党的许多前党员提供了一个政治避难所。
  在选举准备过程中,发生了一个尖锐的争执:选举人如果不把选票投给八个民族阵线政党中的一个,是否应容许其作一票登记?很奇怪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赞成这种自由,而其他政党则表示反对,它们希望从压制这一自由中得到好处。最后,议会以一百五十五票对一百三十一票认可了“白票”(即不是投给任何一个政党的选票,表示对民族阵线的不满)。开始享有选举权的年龄从二十一岁降低为十八岁,选举是强制性的。当选举实际举行时,政治派别大不相同的各个目击者都同意,投票是真正秘密而自由的,是正确地遵守了民主形式的。选举结果如下:
  共产党(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   2;177;033
  共产党(斯洛伐克)        518;882
  2;695;915
  国家社会党           1;298;917
  人民党             1;110;920
  斯洛伐克民主党         988;275
  社会民主党(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 855;771
  社会民主党(斯洛伐克)      49;983
  斯洛伐克自由党         67;575
  “白票”或废票         516;428
  这意味着制宪国民议会将由一百十四名共产党人、五十五名国家社会党人、四十六名人民党人、四十三名斯洛伐克民主党人、三十九名社会民主党人和三名新的斯洛伐克自由党成员组成。两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合在一起(即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将拥有一个微弱的绝对多数。
  共产党获得的选票几占民族阵线所得票数的百分之三十八和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点五的这一事实,使各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深为震动。众所周知,捷克斯洛伐克在东欧国家中,社会进步是首屈一指的;虽然它具有传统的亲俄情绪,这种情绪又由于慕尼黑和斯大林格勒而有所加强,但它是最西方化,同西方的关系最密切的;然而,在1946年5月,它却表明了它拥有欧洲东半部最强大的共产党。对那些表示诧异的人不难这样答复,即正是因为捷克斯洛伐克工业发达,马克思主义思想在那里扎根很深,而从1938年以来的种种事态发展,又合起来使社会党人的渐进主义名誉扫地,从而有利于共产党。不管怎么说,意大利和法国毕竟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尽管理由不那么充分。
  然而捷克共产党在1946年5月取得成功,还有其更特殊的原因。战前捷克农民惯常是投农民党的票,但是这个党后来曾同德国人合作,现在已被取缔。地方上的共产党势力,往往通过新的“捷克斯洛伐克农民协会”施加影响,取得了这些选票的一部分,当然也得到了边境地区新移民的许多选票;这样,共产党第一次在工业地区以外享有相当巨大的支持。在工业地区内,在工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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