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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部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712部分

小说: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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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订和约时,东西方之间的关系由于俄国人在东欧实行强权政治以及共产党人对“资产阶级民主”(或自由资本主义)所抱的态度而受到了损害。此外,对民主和自由这类字眼,解释各有不同,对什么才算是自由选举和基本自由,也有不同的概念(西方国家坚持在同德国附庸国签订的和约中必须列入一些保证自由选举和基本自由的条款)。结果,没有一方确切地懂得另一方在说什么或想什么。
  第二节 对德国前盟国的几个和约产生经过
  (一)程序
  外长会议在波茨坦产生后不久,就于1945年9月11日去伦敦开始举行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在确定草拟对意大利和对前轴心国附庸国和约的程序方面尚未取得进展之前,突然破裂了。尽管如此,还是初步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一些建议,这些建议成为1945年12月贝尔纳斯和贝文访问莫斯科时达成协议的基础。就在这次访问期间,三大国于12月24日宣布,已一致同意,每一项和约都应由那些曾在有关投降文件上签字的外长会议的成员国起草(这就意味着中国不参加,虽然作了一个特别规定,让法国参与起草对意大利的和约)。于是,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的和约将由苏联、美国和英国的外长起草,而对芬兰的和约则将只由英俄两国的外长起草。条约起草完毕后,将召开一次会议来审议这些和约草案,召开的日期应不迟于1946年5月1日。出席会议的将是外长会议的五个成员国(美国、英国、俄国、法国和中国),“连同联合国中一切曾以相当规模的军事力量积极地同欧洲诸敌国作战过的会员国”。这些国家共计二十一个,都列举在公报中。
  会议结束审议之后,曾在对意、罗、保、匈、芬五国停战协定上签字的国家——就对意和约而言,法国应作为停战协定签字国——将考虑会议的建议,然后制订和约的最后文本。这样定稿的各个和约最后文本将由曾同各该敌国交战而又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家的代表签署。各和约文本然后将送交曾同各该敌国交战的其他一些联合国家。
  和约待起草国一批准即告生效,但是,它们也交由有关的敌国批准。12月24日发表的公报宣称,已要求法国和中国遵循这种程序,并说各国外长的副手们将以在伦敦举行的外长会议第一次会议所讨论的问题达成的谅解(想必是在莫斯科达成的)为基础,立即在伦敦恢复工作。公报中没有提到外长们在莫斯科也已同意,在他们建议的将于巴黎召开的那次会议上,应给有关的前敌国的代表以发言的机会,使每一个人得以就和约进行讨论并提出他的见解。
  外长的副手们不久后就在伦敦开会(1946年1月18日),但是,在起草条约的工作上没有取得多少进展,主要是由于在对意和约上发生了争论。尽管如此,外长的副手们还是审议了苏联代表团提出的条约草案,这些草案显得有点简短,大多是停战条件的扩充。美英两国代表然后对苏联的建议提出一些修正意见,根据贝尔纳斯说,在达成协议方面已取得了一些进展。可是,到了1946年4月初,情况已很明显,如果和会要在5月1日如期召开的话,必须加紧完成和约草案的拟订。贝尔纳斯建议在巴黎召开另一次外长会议。英国政府和苏联政府都同意;选择巴黎作为开会地点,对法国人是一件幸运的事,因为当外长们于4月25日开会时,他们取得了莫洛托夫的同意,让法国参与讨论所有五个和约。阻碍进展的最主要问题,是人们所熟知的那些关于对意和约中某几个方面的争执和关于波斯当时局势的争执(西方国家对俄国部队继续留在那里和俄国干预波斯事务表示不满)。不久就把行将到来的和约审议会议的召开日期推迟了。美国提议在同轴心国附庸国签订的和约中加进一些保证经济机会均等和多瑙河上自由航行的条款,莫洛托夫斥之为资本主义西方企图实行帝国主义扩张。当贝尔纳斯催促要规定6月间的一个日期召开和会时,莫洛托夫坚持外长们应首先对“基本”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然后再规定和会日期。到5月中旬,许多条款仍未得到解决,贝尔纳斯对拖延感到不耐烦,于是在14日提出建议,说由于讨论没有取得明显的进展,外长会议应休会到6月15日,在休会期间,外长们应重行审查他们的立场,“以期能找到协调各方立场的办法”。两天后,其他几位外长同意了他的建议。
  休会期间,虽然贝尔纳斯和莫洛托夫各从本国首都彼此互相指责,他们的下属还是能够在巴黎继续工作,所以等到外长们于6月中旬再度开会时,他们发现又有不少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可是,许多问题仍未能解决,莫洛托夫坚持先要把这些问题逐一解决后,再决定和会日期,而这是同贝尔纳斯和贝文的愿望相抵触的,他们两人认为尽管还有若干争执之点,和会应尽速召开。莫洛托夫利用贝尔纳斯想早日举行和会这一明显的愿望,在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上取得了一些让步。他还得到了贝尔纳斯的承诺,将在对各附庸国的所有和约上签字;7月4日,美国人又同意意大利给苏联赔款的一个确切数字(一亿美元),接着又就和会应采用的议事程序问题发生了一番争执,不过,最后大家同意,外长会议应提出议事规则草案,而且仅仅作为“建议”,送交应邀出席和会的各代表团。到7月9日请柬已经发出,和会的第一次会议也决定于1946年7月29日召开。
  (二)巴黎和会,1946年7月29日至10月15日
  在外长会议五个成员中的四个成员发起下(中国外长没有出席),巴黎和会于7月29日开始。各代表团收到了和约草案的副本,其中有许多条文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当即设立了一个和会的全体委员会来审议外长会议所“建议”的议事规则草案,该委员会在7月30日到8月8日的讨论中采纳了外长会议的许多建议。决定设立一个行政秘书处,一个总务秘书处和几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中有一个是总务委员会,由会议的所有二十一国代表组成,其目的是“协助全体会议”;有五个政治和领土问题委员会(针对五个敌国),它们的成员是外长会议的四个发起国以及出席和会的国家中那些曾同各该敌国交战的国家(亦即莫斯科公报中规定的、以后要在各该和约上签字的那一批国家);一个关于意大利的经济委员会,由所有曾同意大利交战的和会与会国组成(二十一个国家中的二十个,只有挪威不在内),以审议对意和约中的经济和财政条款;一个关于巴尔干各国和芬兰的经济委员会,由四个外长会议国家以及和会与会国中所有曾同轴心国附庸国交战的国家组成(总共十四个),一个军事委员会,二十一个与会国全都包括在内,以审查所有五个条约中的陆、海、空军条款;一个法律和起草委员会,也是由二十一个国家组成,它的权限始终没有明确规定。
  和会全体委员会的委员们在贝尔纳斯鼓励下制定他们自己的议事规则,他们拒绝采纳外长会议的某些建议,例如,只有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建议才应为外长会议接受等。经过很多辩论之后,和会通过了英国所提的意见,即以简单多数通过的建议也应接受。在审议程序问题的过程中(后来证明这种审议是重要的,因为建议具有宣传价值),贝尔纳斯同莫洛托夫之间展开了一场斗争,贝尔纳斯坚决要加强和会的建议权,莫洛托夫则徒劳地试图削弱这种权力。当贝尔纳斯在和会上公开保证将力求使一切以三分之二多数作出的和会建议都得到采纳时,莫洛托夫说这是违反外长会议以前达成的协议的。可是,莫洛托夫的反对并不很有力,未能阻止英国提案的通过,于是和会得以进而讨论实质性问题。
  从8月10日到15日,按照在莫斯科达成的协议,会议听取了五个敌国代表的意见,他们被允许对有关各和约陈述他们的看法。由于各代表团在提交修改意见方面有所拖延,直到8月下半月各委员会才开始认真审议和约草案。即使在那时,进展也还是缓慢的。8月底,外长会议开会要决定采取哪些措施来加速和会的进程。9月8日,联合国大会推迟了一个月召开,从9月23日推迟到10月23日。这就给和会规定了一个明确的期限,于是决定和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于10月15日举行。9月12日,筹划指导委员会宣布各委员会的工作必须在10月5日完成,以便留出足够时间让全体大会考虑它们的报告。为委员会里的发言规定了一个期限,各委员会终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它们的工作。全体大会对各委员会的报告讨论了两天之后,在10月7日到9日之间就它们关于意大利和约的建议进行了表决,在10月10日到13日之间举行了关于各附庸国和约的表决。当和会在10月15日正式结束时,它已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了五十三项建议,并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了四十一项。这些建议于是被提交给外长会议,以便他们在条约最后文件制定之前进行考虑。
  10月14日,在和会结束之前,决定外长会议于11月4日在纽约举行,其议事日程中应包括巴黎和会关于对各附庸国和约的建议。可是,会议一开始就很清楚,外长们对待议事日程上这些问题的态度仍有分歧。外长会议的各位外长中只有贝尔纳斯一人作过保证,将接受和会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一切建议,苏联代表则似乎决定完全不考虑和会的建议,而对尚有争论的和约草案条款则坚持他们原来的立场。不多久,贝尔纳斯宣称,他宁可放弃和约达成协议的尝试,而不愿投入又一场恶言恶语、令人沮丧的辩论,这个声明立即使俄国人改变了政策。莫洛托夫作了很多让步,并且在巴黎和会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五十三项建议中,他最后同意了四十七项,以普通多数通过的四十一项建议中,同意了二十四项(对其中有些建议要求在措词上略作修改)。甚至那些一直无法解决的悬案也达成了协议,到12月6日,和约实际上已制订完成。经决定于1947年2月10日在巴黎举行签字仪式。按照莫斯科公报的规定,和约一经停战协定签字国批准(对意和约则还需经法国批准)即告生效。
  第三节 对轴心国附庸国和约的内容
  (一)和约同停战协定的关系
  虽然起草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和芬兰的和约是一个漫长而又费力的过程,和约的许多政治条款却来源于对各该国家的停战协定。这些停战协定又是在一定程度上以意大利投降时所订的协定为依据的。1943年9月3日同意大利签订的最初的停战协定完全是军事性的,但9月29日签订的停战补充条件却包括了一些政治和经济条款。这些协定是在以意大利为一方,以英国和美国为另一方之间签订的,1943年10月赫尔和艾登访问莫斯科之前,俄国人并没有参与同意大利就政治解决办法所进行的谈判。在赫尔和艾登访问莫斯科的那个时候,俄国领导人提出了七点意见,希望把它们包括在同意大利所订的协定之内。虽然艾登向莫洛托夫保证,这些意见大部分已经采用了,但莫斯科会议还是一致商定应发表一个关于意大利的联合声明,把俄国人所提的七点包括进去。1944年春天和初夏,俄国人在同罗马尼亚人和芬兰人谈判那两个终于在1944年9月间签署的停战协定时,显然借鉴了对意大利的停战补充条件和莫洛托夫的七点。在10月中,罗马尼亚停战协定就被利用来作为同保加利亚签订停战协定的样板,后来又在1945年1月间作为同匈牙利签订停战协定的样板。
  关于逮捕和审讯战犯、解散法西斯组织和机构、废除种族歧视和其他歧视性的立法、释放由于对联合国家表示同情而被捕在押的人,这些都是一切停战协定上共同规定的一般条件——其间只有一些为适应各该国当地情况而作的小变动——这些显然都来源于1943年9月29日的对意协定。停战协定中的军事条款大部分是关于停止对盟国的敌对行动和继续对德作战,因此同和约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另一方面,停战协定中的领土条款却是很重要的。就罗马尼亚来说,这些条款进一步肯定了1940年6月28日所划定的苏罗边界,当时罗马尼亚把比萨拉比亚和布科维纳北部割让给了苏联。同时还取消了1940年8月30日把北特兰西瓦尼亚划给匈牙利的第二次维也纳议定书,宣布特兰西瓦尼亚(或其大部分)应归属罗马尼亚。没有提到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之间的边界。对保加利亚的停战条件在划界方面没有作出什么规定,但是,停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保加利亚的武装力量和民政当局应从希腊和南斯拉夫领土上撤走,保加利亚兼并这些领土的法律应予废除。因此,保加利亚暂时恢复了战前的国界,它和邻邦的领土纠纷留待以后解决。至于匈牙利,条款订得比较明确。1938年11月2日和1940年8月30日的维也纳议定书被宣布无效,而且匈牙利承担了义务,要从1937年12月31日那个时候的边界以外的领土上撤走它的武装力量和民政当局,并废除把这些领土并入匈牙利的立法。这样匈牙利至少暂时又被限制在1920年6月4日特里亚农条约所规定的边界范围之内了。对芬兰的停战协定恢复了1940年3月12日条约所规定的苏芬边界,只是俄国人放弃了汉科半岛的租借权,改为租借波卡拉半岛地区的领土和领水五十年,并把佩特萨莫省归还给苏联,从而割断了芬兰同北冰洋的联系,使苏联拥有前俄罗斯帝国所曾拥有的同挪威的共同边界。对芬停战协定还重行确认了1940年10月11日关于阿兰群岛非军事化的芬苏协定。
  停战协定的经济条款是起草和约时不能不考虑到的。这些条款规定:要恢复各个联合国家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要归还从苏联运走的“贵重品和物资”;就保加利亚和匈牙利而言,还规定它们要归还从战时占领的邻国领土上运走的财物。根据停战协定,俄国人取得了某些战争物资作为“战利品”;停战条款还规定未经盟军(苏军)统帅部特准,不得运走或没收任何德国财产。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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