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6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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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5年9 月伦敦的外长会议上,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要求把对日管制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据美国国务卿詹姆斯·F ·贝尔纳斯说,莫洛托夫当时声称,他的政府认为现在订立一项防止日本恢复侵略的协定是很适时的,特别是从当前日本正在贯彻执行投降条款的情况来看,更应如此。他特别反对被遣散的日本部队不作为战俘看待、不强制劳动这样的事实。因此,他极力主张成立一个对日管制委员会。美国回答说,拟议中的远东谘询委员会会允许讨论这类问题,但是贝尔纳斯答应回到美国后就对这个对日管制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到1945年9 月29日,贝尔纳斯宣布接纳联合王国为远东谘询委员会的成员。英国提议把委员会设在东京,并请委员会考虑是否要成立一个管制委员会,如果要成立,则考虑一下,应赋予该委员会哪些权力。后来美国宣布:法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荷兰已被邀请为委员会的成员,第一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在华盛顿举行。然而当时苏联已决定采取与以前相反的态度。苏联声称,关于日本问题,既未通知过苏联,也没有同苏联商量过,而且苏联在东京的代表库兹马·杰列维恩科中将被当作“一件家具”看待。因此,他已被召回莫斯科;苏联政府宣称他们不愿意作为单纯的谘询机构的一员,而再次要求成立一个四国管制委员会。与此同时,由九339 国代表组成的远东谘询委员会于10月30日开会,并推选美国代表弗兰克·R ·麦科伊少将(美军退伍军官)为委员会主席。远东谘询委员会希望苏联即使迟一点仍能来参加会议,因而延会一周,但是苏联不予理睬。在以后两个月中举行了几次例会,开始对日本的解除武装问题和重建问题进行了一些泛泛的研究。
远东谘询委员会最重要的活动,也许莫过于1945年12月至1946年2 月对日本的一次视察。这次视察使九个代表团的成员取得了有关占领的一些问题的第一手资料,也使他们在作为远东谘询委员会的后继机构——远东委员会——的成员而面临新问题时能够心中有数。
有十一个国家参加的决策机构远东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盟国对日委员会的成立,是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之间进行了一系列妥协的结果。前面已经指出,苏联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对日管制委员会,苏联在其中要有与任何其他成员同等的发言权。
联合王国也赞成这样一个管制委员会。而且它希望再加上英联邦的成员国,特别是澳大利亚,也参与对日管制,并极力主张接受印度参加委员会。另一方面,虽然美国希望同那些积极参与太平洋战争的盟国分担占领的责任,但是它不想失去它在战时赢得的有利地位。在太平洋战争的陆、海、空军事行动中,美国曾经承担了主要责任。麦克阿瑟将军是美国的一个统帅。即使作为盟军最高统帅,他也是向美国政府负责的。因此,美国坚持,这种关系应予以保持和承认。它还坚持,麦克阿瑟应有权直接采取行动,如果紧急情况需要他这样做的话。最后,美国表示担心,在东京设立一个管制委员会,会使管制日本的问题复杂化,而且会侵犯盟军最高统帅的职权。
这些争执在1945年12月于莫斯科召开的外长会议上得到了和解。外长们同意成立一个远东委员会,授以制定政策的权力,会址设在华盛顿;同时成立一个盟国对日委员会,纯属谘询机构,会址设在东京。1945年12月27日宣布了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新的委员会取代了旧的谘询机构。委员会的成员同原来的一样,只增加了印度和苏联。它负责制定统治340 战后日本的政策。它也有权审查发给麦克阿瑟的各项指示和麦克阿瑟在政策问题上所采取的行动。为了避免盟国干涉纯属占领日本的军事方面的问题,特别禁止这个委员会参与有关军事活动的问题。而且,还不准这个委员会讨论和约问题,诸如领土调整等问题。通过承认日本现有的控制机构,包括承认由美国政府对麦克阿瑟将军发布命令和通知,来保护麦克阿瑟的权力。然而,允许这个委员会有权同盟军最高统帅部进行两种形式的联系。每当这个委员会批准一项政策决议时,美国政府必须以发布指示的形式将这项决议传达给最高统帅。他负责执行这些指示。另一种联系方式不象政策决议那样麻烦不便,但对于最高统帅没有约束力,这种方式就是由委员会主席写谘询信件。这两项规定在委员会中引起相当大的麻烦。首先,委员会的许多成员对于美国代表团不愿向盟军最高统帅部递交谘询信件这一点很不满意。其次,他们对于美国在不希望采取政策措施时企图以谘询信件代替政策决议这一点也很不满意。职权范围还规定美国政府有权在必要时采取行动。如果出现一个紧急问题而委员会尚未采取行动,则美国政府可以向最高统帅发出“临时指示”。在关于“日本宪法结构的根本改变、治理体制的根本改变或处理整个日本政府的改变”这三个基本问题上,美国政府不先经委员会的同意不得发出临时指示。实际上,在本书所涉及的时期内,美国只发布过一次临时指示。
委员会的表决方式,是苏联坚决主张使用否决权所造成的,这种方式是委员会的优点之一,也是委员会的缺点之一。不需要全体同意,只要包括四大国在内的多数代表同意即可。换句话说,只要美国、联合王国、苏联和中华民国这四个国家中任何一国使用其否决权,就能阻止任何一项政策的通过。这一程序对美国来说特别有价值,因为它保证只有美国所同意的那些政策才能获得通341 过。否决权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许多较小国家对它感到不满。例如,在委员会最早的一次会议上,澳大利亚外交部长赫伯特·伊瓦特对这种表决方式提出了抗议。其次,这种表决方式阻碍委员会迅速采取行动,并在某些情况下——最显著的是在赔款问题上——曾无限期地推迟了一项决议。这种情况,恐怕比任何其他因素更多地使委员会越来越变得不起作用了。
(二)远东委员会、宪法草案和选举
1946年2 月26日,远东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在华盛顿的前日本大使馆举行。接着,会议选举美国代表麦科伊将军为主席,并使委员会的组织趋于完善。委员会面临的第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即日本的宪法问题,是对这个机构的基本权力的挑战,并从一开始就使委员会与盟军最高统帅部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读者想必记得,盟军最高统帅部民政局曾提出意见说,麦克阿瑟应有权修改日本宪法,只要委员会对这个问题未通过一项相反的政策决议。而且,当远东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在东京时,他们曾询问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是否正在进行宪法改革方面的工作。官员们告诉他们说,宪法改革问题,严格地说是日本人应加以考虑的一个问题,盟军最高统帅部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工作。在2 月和3 月间,来自东京的非官方报道和日本报纸反映了有关宪法修改的广泛活动。可是,在1946年3 月6 日,即公布新宪法草案之前,在华盛顿看不到什么官方消息,也看不到拟议的新宪法草案的全文。
因此,当委员会的成员正好在那天举行的一次会议前,获悉东京的报刊宣布拟议的宪法全文业已公布,并已得到麦克阿瑟亲自批准时,他们的情绪,与其说是惊讶,毋宁说是不愉快。有几个成员宣称,他们认为这种行动是对委员会制定政策这一权力的直接侮辱。由于尚未得到新闻报道的全文,所以没有采取正式行动。1946年3342月12日,贝尔纳斯发表的声明稍为减少了委员会成员的不安。声明大意是说,委员会有权审议宪法是否符合波茨坦公告及其他控制性文件。第二天,在宪法与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若干成员坚持要求通过一项放慢在日本的行动的决议,以便使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采取行动。他们希望命令麦克阿瑟将宪法送呈委员会正式批准,并推迟定于4 月10日举行的选举。
结果,委员会在1946年3 月20日通过了以“宪法草案”为题的第一项政策决议。
这一决议虽不及原来所提出的那样广泛深远,但它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将草案在日本国会中的进展情况不断地通知委员会。决议还竭力维护委员会在宪法改革问题上的权力,它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通知日本政府,必须使委员会有机会对宪法草案定稿本提出意见。虽然这一行动是在委员会的特权范围之内,而且经美国政府批准,但盟军最高统帅部却是怀着不安的心情接受的。它所担心的是,委员会只会使日本国会在通过业已被麦克阿瑟批准的草案时更为麻烦。
关于委员会的许多成员要求推迟选举这一点,美国声称,这个问题属于最高统帅——盟国在日本的唯一最高行政官——的权力范围之内,应由他来决定。结果,没有采取任何政策措施,但在1946年3 月20日,要求主席就这个问题与麦克阿瑟磋商。具体地说,就是要求他探询一下,最高统帅是否也同委员会一样担心:按预定计划举行选举将对反动的党派有利。麦克阿瑟断然回答说,他并不担心这一点。他还认为,推迟选举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需要的。最后,他认为没有必要告诫日本人说,选举将被看作是测定他们有无能力建立一个负责的、民主的政府的一个试验。
(三)盟国对日委员会
1945年12月,又在莫斯科成立了“盟国对日委员会”,以满足盟国的某些要求。
这个委员会将在东京召开会议,并只限于四个成员国,即美国、中国、苏联和一个统343 一代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印度的成员国,这一点使英国和苏联的愿望部分地得到了满足。任命了一个澳大利亚人担任英联邦的代表,这使澳大利亚的地位得到了抬高。美国坚决主张盟国对日委员会不应成为一个控制机构,并不应干涉最高统帅在执行政策方面的行动自由。因此,最高统帅或他的代表将担任主席。
盟国对日委员会在它的职权范围中重申了最高统帅在有关日本投降和占领日本方面发布和执行命令的权力。麦克阿瑟被承认为“盟国在日本之唯一行政当局”。然而,他被授权“于颁发重大事项之命令前,须视情势许可,先与委员会进行磋商及提出意见”。为了进一步强调盟国对日委员会的谘询地位,规定凡最高统帅就这些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将具有约束力。
在1946年4 月3 日于东京举行的盟国对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麦克阿瑟宣称,他认为盟国对日委员会只具有顾问及谱询作用。他声明,由于日本未来的格局已由他所发布的各项指示加以确定,盟国对日委员会应倾全力于未来的而不是过去的行动。他还建议,盟国对日委员会应举行公开会议,而且应注意不要“对我们的占领政策提出尖锐的、恶意的批评”。在4 月17日的第二次会议上,苏联成员就肃清军国主义分子和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所提出的一项质询,引起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一位发言人提出了一项“全面的答复”。这项答复持续了三小时,而且是用讽刺和轻蔑的口吻提出的。这一行动表明,盟军最高统帅部担心盟国对日委员会可能被人利用以谋取盟军最高统帅部所不愿公布的情报。它还担心,委员会中对盟军最高统帅部所提出的不利的批评,可能会损害日本对占领的信任。由于盟国对日委员会继续举行会议,苏联代表杰列维恩科中将利用了许多会议,企图使盟军最高统帅部为难。为了避免会议草率了事,最高统帅的代表、盟国对日委员会主席艾其森诚恳地试图向委员会成员征求关于土地改革、提高煤产量的方法以及稳定物价和工资等问题的意见。可是,总的说来,盟国对日委员会并没有什么价值,它设置于东京,对于占领来说并没有增添什么效果。
第五节 民主特征的出现
(一)吉田内阁和代议政体成长中的困难
虽然1946 年4 月举行普选制的大选使众议院四分之三的老议员都被那些比较具有民主思想的人所替换,但日本还须作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说是达到了在波茨但所制定的两项基本要求,即肃清穷兵默武主义和“依据日本人民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许多成员依然留在日本政府内部,因而很难建立起这样的一个政府。
新的吉田茂内阁于1946 年4 月大选之后产生,它基本上是保守的,极力希望变革越少越好。自由党人、改进党人和无党派人士都属于保守派,他们操纵着众议院的相当大的多数选票。除了共产党以外,各政党都处于混乱状态,缺乏领导。必须制定新的法律以贯彻执行宪法的新条款,特别是那些有关国会权力、内阁职责、人权、男女平等、取消家族制度、新的法律程序和新的法院制度等条款。虽然整肃必然将许多最讨厌的军国主义分子清除出政府机构,但这种整肃并没有广泛地在新闻界、实业界、商业界和工业界进行过。而且,投降前的保守分子在较小的市镇和乡村中,通过对居民组织(部落会和町内会)的操纵,依然掌握着权力,进行着控制。
可是,在以后的十八个月占领中,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代议政体的某些基本因素正在日本出现。有了政治讨论的自由;国会第九十次会议采取了一些具体步骤,增强了国会作为唯一行政权力机关的地位;并通过了新宪法。
而且,日本内部许多现有的弱点已得到克服,盟军最高统帅部所倡议的根本改革大部分已经完成。如下面所揭示的,这个阶段充满着明显的矛盾。吉田内阁基本上属于保守派,但是,当盟军最高统帅部努力推行比吉田及其内阁所支持的改革更为深入、更为激烈的改革时,吉田内阁能维持整整一年,这一点也是个相当明显的矛盾。
从政治观点来看,1946 年4 月大选后,各种事情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
在成立新内阁时所遇到的困难,表明缺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