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4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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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为一个庞大的宣传机构所包围,各国派来的新闻记者不下二千六百三十六人。美国政府在会议前、会议期间和会议后组织了一场巨大的宣传运动,旨在使美国人相信,并在较低程度上使全世界的公众相信一个新的国际组织的重要性及其价值。此外,有一大群特殊的请愿者聚集在旧金山,设法把他们的特殊问题提交会议——其中之一是一个伊罗科伊斯印第安人的代表团,为了伊罗科伊斯部族同美国政府之间签订的条约没有得到遵守而提出抗议。
会议本身的规模很大。总共有二百八十二名代表出席,代表着他们各自的政府,还有协助工作的工作人员和一个秘书处,共计在二千五百人以上。每天有堆积如山的纸张散发出去供会议记录之用。正象一个如此盛大又如此匆促地组织起来的事业所不可避免的那样,所有各级几乎都是一片混乱。
旧金山会议使大国第一次和大批小盟国同时见面。支配着会议的主要裂痕之一,出现在那些起草过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建议的政府和那些现在第一次有机会插手为战后世界制订宪章的政府之间。英国、美国、俄国和中国面对着其他政府的批评和要求修改的建议,自然倾向于为他们亲手制作的产品辩护。但是大国本身并没有紧密地团结起来。这次会议组织得十分匆促,四大国之间未能在诸如托管或区域性组织和建议中的世界组织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取得一致的意见。
再则,大国之间彼此的威望也有重大差别。中国是出于礼貌关系而占有它的地位的,在会议上比较无足轻重。法国的地位特别脆弱。法国的国家威力在战争期间黯然失色,这和人们要法国在未来承担的任务是不相称的。再则,法国政府曾拒绝做会议的发起国,理由是法国没有参加制定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建议的预备性协商。5月4日,发起国决定让法国参加它们的私下会谈,在这些会谈中,会议面临的大多数重要问题都在幕后讨论解决。这样才使法国的这些不正常的表现有所减少。这个办法安抚了法国的自尊心,但并没有完全消除法国人在这次会议上流露的那种受了损伤的尊严。
大国之间一个更重要的差别是:英国和美国容易受到出席会议的小国的压力,而俄国却不是这样。英国自治领和拉丁美洲国家在英美这两个大国的势力范围内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它们的那些往往是强烈地提出来的愿望,是必须加以考虑的。俄国人没有受到这样的压力,他们一般说来总是严格地坚持自己对敦巴顿橡树园建议的解释。
在小国当中,有两个多少是界限分明的区域性集团:拉丁美洲国家和阿拉伯国家。此外,还有一种与某些问题有关的“中间国家”集团。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这样的国家,曾对战争也贡献过大量人力和物力,它们感到自己在新的国际组织中的发言权应该和它们新的国家实力相称。它们并不总是认为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建议给了它们应得的权益。
另一条裂痕是由于对这一未来的组织的基本性质看法不同而产生的,这对会议关系重大,有时还把各国的代表团分成不同的部分。有些人认为正义、道德和国际法的抽象原则应该支配这个组织的工作和结构。另一些人倾向于把它看作是一种手段,借以在对抗的国家间起调节作用,以及运用压倒优势的力量来对付扰乱和平的小国。少数代表,如果有的话,完全赞成一种立场而排斥另一种;每个人都认识到实力和正义必须适当地结合起来。但各人强调的重点却大不相同。俄国人尽管不常发言,却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他们似乎从另一极端要求有一个会把小国管得安分守己的大国同盟。澳大利亚的首席代表赫伯特·V·伊瓦特成了维护国与国之间应以正义与平等放在首位的观点的最突出的战士,他认为大国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建议中企图捞取的特权应该减少,以便使他们也受到法律的约束。
为了便于工作,会议分成十二个小组委员会,把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文件的若干节分派给每一小组委员会去进行修改。小组委员会向四个委员会提出报告,这些委员会再向会议的全体大会提出报告。使总的会议协调一致的任务,在理论上,是交给一个指导委员会和一个较小的执行委员会,然而实际上最重要的工作是由四个发起国和法国(5月4日以后)的首席代表组成的一个非正式的集团去做的。这个集团对会议随时发生的主要问题私下研讨解决,然后向其他国家提出一个各大国共同的看法。其他政府的代表可以向这样作出的决议提出抗议,但是大国总能拉到足够的票数。以确保会议接受大国自己一致支持的任何措施。
这种做法实际上(虽然不是形式上)造成的结果是,事先由三大国一致同意(法国和中国简直无关重要,虽然它们的代表也参加了这些内部协商),成了对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建议作任何改动的必要条件。在这些私下的会谈中,英国和美国一般总是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迫使苏联代表接受小国提出的、英美代表同意的那些论点。另一方面,俄国人知道他们在有争论的问题上很少能得到小国的支持,于是利用英美不敢冒使他们退出这个新的国际组织的风险这一点,在受到挑战时一般总采取不妥协的态度。俄国人从他们需要一个国际组织这一点出发,也想看到会议取得成功,但是,他们牢记国际联盟的教训,决心使这个新组织不可能有朝一日变成一个反苏的同盟。安理会的否决权就是防止这种演变的主要手段。因此,俄国人不断抵制小国想要缩小否决权的范围的努力。关于否决权的确切定义的辩论成了会议上最大的一个问题。
旧金山会议于1945年4月25日开幕。同一天,俄国和美国的部队在易北河会师。关于欧洲胜利的传说,开始就四处流传,会议的气氛象过去盛大的和平会议的气氛一样。头几天进行了正式的发言和组织会议的工作。不久,障碍就出现了。4月26日,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莫洛托夫反对让斯退丁纽斯担任会议主席。接着是三小时的争沦,大家没有作出任何决定便休会了。第二天,莫洛托夫接受了英国的一项折衷建议,大意是由每个发起国轮流担任主席,但是这位俄国外长立刻又掀起了一场新的风暴,要求邀请波兰临时政府参加会议。这就轮到斯退丁纽斯来反对了。在第二次长时间的争论以后,大家同意维持原来的决议,等波兰临时政府改组以后再邀请它参加。
莫洛托夫的策略使美国代表和其他国家的代表感到恼火,并使会议落后于原定的计划。因此,4月30日关于接纳阿根廷参加会议的问题提出时,斯退丁纽斯想赶快解决。美国人发现他们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因为罗斯福在雅尔塔曾明确地排除了阿根廷参加会议的资格,而在关于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一次美洲国家会议上(墨西哥城,1945年2日21日…3月8日),斯退丁纽斯又曾同意支持接纳阿根廷为联合国组织的创始会员国。当接纳阿根廷的建议提出时,莫洛托夫表示反对,斯退丁纽斯支持这项建议,于是进行了一整天的辩论。莫洛托夫通过一次特别记者招待会把他的立场公之于世,赢得了新闻界的很大同情,但是投票的形势有利于斯退丁纽斯。为了使会议的工作不致进一步拖延下去,美国人催促对问题立即作出决定。只有三个国家投票赞成莫洛托夫,阿根廷被接纳参加会议,同时被接纳的有乌克兰和白俄罗斯。
俄国和美国在这些预备性问题上的公开冲突,预示会议的进行不会十分顺利。斯退丁纽斯采取了高压战术,利用拉丁美洲票数多的压力强使会议接纳阿根廷,这一做法受到了美国和其他国家中许多自由主义和左派团体的批评。结果是矛盾的,因为俄国人固然在阿根廷问题的表决中遭到惨败,美国人也遭到了一种道义上的挫折。
在会议的其余时候,多少由美国操纵的投票力量没有再用于解决大国之间的争端。问题只是在幕后决定,并在发起国之间达成某种协议后,才拿到会议上来要求采取正式行动。显然,采取任何其他办法就可能有搞得俄国退出会议的危险:象巴拿马和海地这样的国家的投票不会使苏联必须接受宪章中它所不喜欢的条款。因此,在阿根廷的事件过去以后,俄国实际上对会议的进行情况也享有一种否决权。当大国不能意见一致时,在找到一种俄国、美国和英国代表团都合意的办法之前,会议就干脆陷入僵局。
当会议对敦巴顿橡树园建议的文本进行详细修改时,代表们忙于对几千个次要的问题进行辩论和作出妥协。原来建议的主要纲领仍然保存下来,但是对原文的补充、阐明和次要的修改,结果使全文有了相当大的变动。只有就联合国宪章最后出现的文本作详细的评述,才能跟公道地说明会议的这部分工作。这里我们只能叙述一下旧金山会议上对敦巴顿橡树园建议所作的几个主要改动。
首先,在宪章中增加了几节重要的内容。例如,序言原来是陆军元帅史末资起草的,经过修改,隐隐含有一种太平盛世的语调,这是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建议中所没有的。
在原建议上增加的第二项重要条款,是关于对属地进行国际托管的合法机构的规定。这个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回避了的问题,在雅尔塔曾简单地讨论过。当时一致同意在旧金山会议开会以前各发起国政府应互相协商,以便向会议提出关于托管制度的明确的建议。实际上,会议开始时,并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各个大国以及澳大利亚都向会议提出了它们自己单独拟定的托管制度方案。当然,在细节上有无数争议,特别难以取得一致意见的是,是否应该以宣布独立为属地的最终目的。最后,“以适合各领土……之特殊情形……趋向自治或独立之逐渐发展”被承认为托管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
这代表了象英法那样拥有属地的国家的愿望同中国和苏联那样维护殖民地人民权利的国家的希望这两者之间的一种相当含糊的妥协。
当然,托管制度不适用于旧的殖民帝国,不过这些帝国可以自愿将殖民地置于新的制度之下。可是宪章的第七十三条阐明了适用于联合国会员国治理的各殖民地区的一般原则。它宣布“以领土居民之福利为至上”,并规定“发展自治”和“对各该人民之政治愿望予以适当之注意”为拥有属地的国家应尽的义务之一。
敦巴顿橡树园建议中未曾提到的第三个问题是,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的阐明。一个法学家委员会于4月9日到20日曾在华盛顿开会,考虑这一问题,并向旧金山会议提出建议。这个委员会拟定的一个国际法院规约草案,经过不多的改动,就被旧金山会议所采纳。
这些对敦巴顿橡树园建议的增补,填平了明显的缺口。除了托管制度以外,它们并没有引起严重的论战。但是到了要改动原来的建议时,大国一般只接受一些有助于澄清含义的修订,所有实质性的更改都是经过很多辩论才作出的。
但是由于小国的压力,敦巴顿橡树园建议中关于联合国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权力的那几节都作了重大的修改。关于大会权力的说明更确切了,凡是对敦巴顿橡树园文本的解释有可能限制大会活动的,经过措词上的修改,都使其不可能实现。大会被授予向安全理事会或联合国会员国提出有关任何事项的建议的权利,除非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情势,正在执行本宪章所授予该会之职务”。
同样地,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列为这个新的国际组织的“主要机构”,提高了它的尊严。也许,更重要的是,联合国会员国应采取“共同及个别行动”,以提高生活水平,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卫生及有关问题”,并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遵守与尊重,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
这类声明,象为殖民地管理规定的原则那样,投合了一些小国代表的理想。可是,它们与其说是严肃的行动纲领,不如说是向开明的世界舆论摆出的虔诚姿态,因为有效的实施将牵涉到对所谓主权国家的内政进行范围广泛的干涉。
按照敦巴顿橡树园建议,履行维持和平的主要责任的是安全理事会。不可避免地,旧金山会议上的主要斗争发生在如何明确规定安理会的权力问题上。主要问题有二:对否决权的规定,以及对以安理会为一方和以区域性组织(象泛美联盟)或地方的安全安排(象俄国的双边同盟那种办法)为另一方这双方之间的关系的规定。这两个问题是互有关系的。因为象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文本所规定的那样,任何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可以否决一个区域性国际团体为维持和平而采取的一种行动。从美国的观点来看,这意味着欧洲和亚洲国家可以干涉美洲国家——对神圣的门罗主义的侵犯。从俄国人的观点来看,这意味着他们同法国、英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签订的双边互助条约必须在安理会批准这些条约的反德作用以后,才能在法律上生效。美国和俄国都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因为两国都不准备把自己未来的安全完全托付给这个新的国际组织。
敦巴顿橡树园建议的原文是:“未经安全理事会授权,不得用区域办法或者通过区域机关采取强制性行动。”这种使区域组织完全隶属于安理会的安排,由新宪章中的两项规定作了修改。第五十一条说:“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应付武力攻击的集体自卫的权利就这样得到了保证,美洲国家对于它们的共同防御安排的实施将不会受到不应有的干涉这一点感到满意。然而,俄国人指出,对于来自德国的武力攻击以外的侵略行为可能需要根据他们互助条约的规定共同进行抵抗。为了把这种万一会发生的事情也包括进去,宪章的词句经修改如下:“如无安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