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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廊桥遗梦-第3部分

小说: 廊桥遗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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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那条路直是奇怪的地方。我正开车蹭来蹭去时,抬头一看,就在那八月里的一天,你穿过草地向我走来。回想起来,好像这是必然…不可能是另一样…这种情况我称之为极少可能中的高概率。
  于是我现在内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到处走。不过我觉得我们分手那一天我的说法更好:从我们两个人身上创造出了第三个人。现在那个实体处处尾随着我。
  不论怎样,我们必须再见面,不管是何时何地。你无论有何需要,或者只是想见见我时,就给我打电话。我将立时三刻到来。如果任何时候你能到这里来,请告诉我,机票钱若有问题,我可以安排。我下星期到印度东南部去,不过十月份就回到这里。
  我爱你。
  罗伯特
  一九六五年九月十日
  又及:在麦县拍的那组照片效果很好。你可在明年的上找。如果你要我寄给你刊登这组照片的那一期,请告诉我。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把白兰地杯子放在宽阔的橡木窗台上,凝视着一张自己的18*18照片有时她很难回忆起自己二十二年前长得什么样。她倚在一根篱笆桩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凉鞋,白色圆领衫,头发在晨风中飘起。
  她从坐的地方那窗望出去可以看到那根篱笆桩。牧场周围还是原来的旧篱笆。理查德死后她把地租出去时,曾明文规定牧场必须保留原封不动,尽管现在已是蒿草高长的空地。
  照片上的她脸上刚刚开始出现第一道皱纹。他的相机没放过它们。不过她还是对照片上所见感到满意。她头发是黑的,身材丰满而有活力,套在牛仔裤里正合适。不过她现在凝视的是自己的脸。那是一个疯狂地爱上了正在照相的男子的女人的脸。
  沿着记忆的长河,她也能清晰地看见他。每年她都在脑海中把所有的影像过一遍细细地回味一切,刻骨铭心,永志不忘,就像部落民族的口述历史,代代相传直至永久。他身子瘦。高。硬,行动就像草一样自如而有风度,银灰色的头发在耳后长出不少,几乎总是乱蓬蓬的,好像他刚在大风中长途旅行,曾设法用手把它们拢整齐。
  他狭长脸,高颧骨,头发从前额垂下,衬托出一比蓝眼睛,好像永远不停地在寻找下一幅拍照对象。他当时对她微笑着说她在晨曦中脸色真好,真滋润,要她靠着篱笆桩,他围着她绕了一大弧形,先蹲着照,然后站起来照,然后又躺下用相机对着她。
  她对他用了这么多胶卷有点于心不安,但是对他给予她这么多关注感到高兴。她希望没有邻居这么早开拖拉机出来。不过在那个特定的早晨她并不在乎邻居以及他们怎么想。
  他拍照,装胶卷,换镜头,换相机,接着又拍,一边工作一边轻声跟她谈话,总是告诉她他觉得她多么好看,他多么爱她。“弗朗西丝卡,你太美了,简直不可思议,”有时他停下来凝视着她,目光穿过她,绕着她,一直看到她身体里面。
  她的圆领衫绷紧处两个奶头轮廊鲜明。很奇怪,她竟然对自己隔着衣服这样曲线毕露并不发窘。相反,知道他透过镜头能这样清楚看到她的胸部,她感到高兴。她在理查德面前决不会这样穿法,她不会赞许的。说实在的,在遇到罗伯特金凯之前她什么时候也不会这样穿法。
  罗伯特要她背稍稍往后仰一点然后轻声说,“好的,好的,就这么呆着。”这时他照的就是她现在注视着的这张照片。光线最理想不过了,他说是“多么透亮”…这是他给起的名称,于是正在围绕她转时快门坚决地按了一下。
  他很轻捷,当时她望着他时想到的是这个词。他年已五十三岁,而浑身都是瘦肌肉,行动敏捷有力,只有艰苦劳动而又自爱的人才能这样。他告诉她他曾是太平洋战区的战地摄影记者,弗朗西丝卡完全能想象那情景:他脖子上挂着几架相机跟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一起在硝烟弥漫的海滩上跑来跑去,其中一架放在眼睛下面,不断按动快门,其速度之快几乎使相机着火。
  她再看那照片,仔细端详。我当时是挺好看的,她心里想,为自己的自我欣赏不禁莞尔。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都是因为他。她又啜一口白兰的,此刻雨随着十一月的风尾下得一阵紧似一阵。
  罗伯特金凯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魔术师,他活在自己的内部世界里,那些地方希奇古怪,几乎有点吓人。在一九六五年八月那个干燥的而炎热的星期一,当他走出卡车向她的车道走来的时候,弗朗西丝卡立刻就感觉到了这一点。理查德和两个孩子到伊利诺依州博览会上展出那匹获奖的小牛去了,那小牛比她得到的关注还要多,现在她有一个星期完全属于自己。
  她正坐在前廊的秋千上,喝着冰茶,漫不经心地看着一辆县公路上行驶的卡车下面卷扬起来和尘土。卡车行驶很慢,好像驾驶员在寻找什么,然后就在她的小巷口停下,把车头转向她的房子。天哪。她想,他是谁?
  她赤着脚,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褪了色的蓝工作服,袖子高高卷起,衣摆放在裤子外面,长发用一只玳瑁梳子别起,那梳子还是她离开故国时父亲给她的。卡车驶进了巷子在绕屋的铁丝栅栏门前不远处停下。
  弗朗西丝卡走下廊子,款款地穿过草地向大门走来。卡车里走出罗伯特金凯,看上去好像是一本没有写出来的书中出现的幻象,那本书名。
  他的棕色军服式衬衫已为汗湿透,贴在背上,腋下两大圈汗渍。衬衫上面三个扣子敞开着她可以看见他脖子里银项链下面紧绷绷的胸肌。他肩上是桔黄色的背带,是经常在野外作业的人穿的那种。
  他微笑着说:“对不起,打搅了。我是在找此地附近一座廊桥,可是找不着,我想人是暂时迷路了。”他用一条蓝色的大手帕擦擦前额,又笑了笑。
  他两直望着她,她感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跳动。那眼睛,那声音,那脸庞,那银发,还有他身体转动自如的方式。那是古老的,令人心荡神移,慑人魂魄的方式;是在障碍冲倒之后进入睡乡之前的最后时刻在你耳边说悄悄话的方式;是把任何物种阴阳分子之间的空间重新调整的方式。
  必须传宗接代。这方式只是轻轻说出了这一需要,岂有他哉。力量是无穷的,而设计的图案精美绝伦。这方式坚定不移,目标明确。这其实很简单,让我们给弄得好像很复杂。弗朗西丝卡感觉到了这一点而不自知,她是在自己的细胞层面上感觉到的。而使她永远改变之事自些开始。
  一辆小汽车经过这条路,后面扬起一道尘土,按了按喇叭。弗朗西丝卡向弗洛埃德。克拉克伸出车窗的那只古铜色的手挥手答礼,然后转向陌生人:“你已经很近了,那桥离这里只有两英里地。”然后,在二十年的封闭生活中,长期遵循乡村文化所要求的克制。含蓄。不苟言笑的行为准则的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忽然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领你去。”这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为什么这样做,自己始终也说不准。也许是在这么多年以后,少女的心镜像水泡一样浮到水面上,终于爆开了。她不是个很腼腆的人,但也不大胆主动。她唯一能解释的是,只见了几秒之后,罗伯特金凯就有某种吸引她的地方。
  显然,他对她的自告奋勇有点意外,不过很快就过去了,认真地说,那他很感谢。她从后台阶拿起做农活穿的牛仔靴走到他的卡车边,跟他走到乘客的座位边。“请等一分钟,我给您腾地方,这里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边做边叽咕着,主要是自言自语,她可以看得出来他有点慌乱,对整个这件事有点不好意思。
  他把帆布包和三脚。暖水瓶和纸袋重新放好。卡车后面放着一只棕色的山姆森式的旧衣箱。一只吉他琴匣,都满灰尘,饱经风雨,用一条布纹带子与一个备用车胎捆在一起。
  他正在咕哝着抒纸咖啡杯。香蕉皮等等塞进一个杂货店的大牛皮纸袋然后扔到卡车后箱中去时,车门砰的一声碰上了,打了他屁股一下。然后他拿出一个蓝白相间的冷藏箱,也把它放到车后面。在绿色的车门上有几个褪了色的红漆字:“金凯摄影,华盛顿,贝灵汉”。
  行了,我想您现在可以挤进来了。她以一种特殊的、动物般的优美姿态钻进驾驶盘后面。他看了她一眼,仅仅是一瞥,微微一笑,问道向哪边走。
  右边,驶去。他的两条长长的腿自动地踹着踏板,旧的莱维牌长裤盖着系皮带的棕色野地靴,这双靴子已见过多少英里从脚下驶过。
  他俯身伸手探到前面的杂物箱中,前肘无意中擦过她的大腿。他半望着风挡外,半望着那杂物箱,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来递给她:“罗伯特金凯,摄影家作家”。上面还印着他的地址电话。
  他说:“我是到这里来的,您熟悉这个杂志吗?”
  “熟悉。”
  “他们要发表一篇关于廊桥的文章,显然依阿华的麦迪逊县的几座满有意思的这样的桥。我已经找到了六座,但是我猜至少还有一座,据说是在这个方向。”
  它叫罗斯曼桥,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十几岁的那不勒斯姑娘,那个探头窗外,想着还没有出现的远方的恋人的姑娘。她一边说一边注视着他换挡时前臂弯曲的样子。
  有两只背包在他旁边放着。一只是关好的,但另一只的盖向后翻着,她能看见露出来的照相机银色的顶部和黑色的背面,以及一个胶卷盒的底部,相机背面贴着“柯达彩色,25,26张”的标签。在这些包包后面塞着一件有许多口袋的背心,从一只口袋中挂下一条一端有活塞的绳子。
  好的脚后面是两个三脚架,已经刮痕累累,不过她还辨认得出其中一架上面剥落的商标“基佑”。当她打开汽车杂物箱时,她瞥见里面塞满了笔记本。地图。笔。空胶卷盒。散落的零钱和一条骆驼牌香烟。
  “下一个街角向右转,”滑润,由于出汗而发光。他的嘴唇很好看,不知怎么,她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的鼻子很像她所见到的印第安人的鼻子,那是孩子还末长大时有一次他们全家到西部度假看见的。
  从传统标准说,他不算漂亮,也不难看。这种字眼好像对他根本不适用。但是他有点什么,是一种很老,饱经风霜的神态,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神。
  他左腕戴着一块外表很复杂的手表,棕色皮表带汗渍斑斑。右腕有一只花纹细致的银手镯。她心想这手镯需要用擦银粉好好上上光了,立刻又责备自己这种注意鸡毛蒜皮的小镇习气,多年来她一直在默默反抗这种习气。
  罗伯特金凯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抖落出一支递给她。在五分钟内,她第二次使自己意外,竟然接受了。我在干什么?她心想。多年前她吸过烟,后来在理查德不断严历批评下戒掉了。他又抖落出一支来,含在自己嘴唇里,把一个金色吉波牌的打火机点着,向她伸过去,同时眼睛望着前路。
  她双手在火苗边上做一个挡风圈,在卡车颠簸中为稳住打火机碰着了他的手。点烟只需一刹那间,但这时间已足够使她感觉到他手的温暖的手背上细小的汉毛。她往后靠下,他把打火机甩向自己的烟,熟练地做成挡风圈,手从方向盘抽下来一到一秒钟。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农夫之妻,悠闲地坐在布满灰尘的卡车座位里,吸着香烟,指着前面说:“到了,就在弯过去的地方。”那座红色斑驳,饱经风月而略有些倾斜的古老的桥横跨在一条小溪上。
  罗伯特金凯这时绽开了笑容。他扫了她一眼说:“太捧了,正好拍日出照。”他在离桥一百英尺地方停下,带着那开口的背包爬出车子。“我要花一点时间做一点探查工作,您不介意吧”她摇摇头,报以一笑。
  弗朗西丝卡望着他走上县城公路,从背包里拿出一架相机,然后把背包往背上一甩。他这一动作已做过上千次了,她从那流畅劲可以看出来。他一边走,头一边不停地来回转动,一会儿看看桥,一会儿看看桥后面的树。有一次转过来看她,脸上表情很严肃。
  罗伯特金凯同那些专吃肉汁。土豆和鲜肉…有时一天三顿都是如此…的当地人成鲜明对比,他好像除了水果。干果和蔬菜之外什么都不吃。坚硬,她想。他肉体很坚硬。她注意到他裹在紧身牛仔裤里的臀部是那样窄小——她可以看到他左边裤袋中钱包的轮廊和右边裤袋中的大手帕。她也注意到他在地上的行动,没有一个行动是浪费的。
  周围静悄悄,一只红翼鸫鸟栖息在铁丝网上望着她。路边草从中传来牧场百灵的叫声,除此之外,在八月白炽的阳光下没有任何动静。
  罗伯特金凯刚好在桥边停下。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蹲下来从相机望出去。他走到路那边,同样再来一遍。然后他走到桥顶下,仔细观察那椽子的天花板,从旁边一个小洞里窥望桥下的流水。
  弗朗西丝卡在烟灰缸里熄灭了烟头,打开门,把穿着靴子的脚放到踏板上。她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领居的车向这里开来,就向桥边走去。夏日午后骄阳似火,桥里面看来要凉快些,她可以看见桥那头他的影子,直到那影子消失在通向小溪的斜坡下。
  在桥里面她能听到鸽子在檐下的窠里咕咕软语。她把手掌放在桥栏杆上享受那暖洋洋的感觉。有些栏杆上歪歪扭扭刻着字:“吉姆波——代尼逊,依阿华,歇莉。杜比,去吧,老鹰”鸽子继续咕咕软语。
  弗朗西丝卡从两道栏杆的缝隙中沿着小溪向金凯走去的方向望去。他站在小溪当中的一块石头望着桥,她看见他同她挥手,吃了一惊。他跳回岸上,自如地走上陡峭的台阶。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水面,直到她感觉到他的靴子踏上了桥板。
  真好,这里真美,弗朗西丝卡点头说:“是的,是很美。我们这里对这几座旧桥习以为常了,很少去想它。”
  他走到她面前,伸一小束鲜花,是野生黄菊花。“谢谢你给我做向导,”他温柔地笑着。“我要找一天黎明来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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