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明君-第1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咱们大明一年的税赋,现如今怕是都不过是两百万两白银,咱们宣府一地,居然能够弄以这么多的收入,相当于是咱们大明一年税赋收入的一成了。”石彪仍旧有些难以置信地嘀咕道。
“其实吧,除了陛下去岁以来,大力的与那草原上的部落贸易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杨俊砸了砸嘴,呵呵一笑言道:“宣府上下,不论是否官身,但凡是从事经商者,皆须按制交纳税赋。这才是咱们宣府何以能够多收到那么多税赋的主因。”
“你可不知道,咱们宣府乃边镇苦寒之地,读书人不多,举人进士自然也多不到哪儿,就那些举人进士,居然占了咱们宣府将近三分之一的店面、商铺,后来,陛下着人暗中查访问,才知道,许多的商铺根本就不是那些士子的,只不过,挂在了他们的名下,每月给他们一些孝敬钱,就可以免掉他们的税赋。”
“奶奶的,这些商贾可真够奸诈的。”听到了这话,石彪不由得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一脸的愤色。
杨俊又继续道:“呵呵,除了商人,那些百姓何尝不是如此,也有不少的百姓,将自家托庇于那些士子,这样一来,他们也同样不需要纳粮。只需要供给士子家一定的粮食。虽然比例并不低上多少,可是有了士子的庇护,那些个差吏们,就没有机会再变着法的去勒索了。”
“这倒是,百姓不怕你收粮,就怕乱来。轻则一年的收成就那么给捣腾光了,重的,家破人亡的都有。”石彪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可都是那些士卒们闲暇里吹牛聊天说出来的。
“也就是上皇陛下如今在宣府监督着,宣府的老百姓的日子这才多好过一些,以前,锦衣卫除了阴损坏事,好事就没做过一件,可是如今呢,跟那些吏卒衙役比起来,锦衣卫的名声反而好多了。”
“还不是上皇调教得好,过去的锦衣卫,成天就想着怎么去敲诈人。可如今的锦衣卫,专查官员、差役,但凡有违纪违法者,一律会被锦衣卫请去喝茶,有脏必退,再不像过去那样,人憎鬼厌,如今,官员和差役们虽然仍旧对锦衣卫恨之入骨,可是民间却颇有赞喻之声。”
“这倒也是,不过,咱们大明朝,怕也就只有宣府的百姓才会对那帮家伙有好感。”石彪听到了此言,不由得大乐。两人闲聊之后,又扯到了这只军队上边。
“对了杨兄,能不能跟陛下说说,如今那头盔实在是太丑了些,能不能给改改,不管怎么说,咱们堂堂的大明精锐,上皇陛下的亲军,怎么能够带这么个灰不溜秋的玩意。”
“丑是丑了点,可问题是你没发现,这种新盔,可比过去强多了,而且我听我家三弟之言,这种头盔完全就是用一个新的机械,依靠水力,直接冲压成形的,羽箭和铅丸皆能防得住。哪像过去,咱们的士兵,有好些居然戴的都是毡帽,那防个鸟。”杨俊呵呵一笑,指了指那守在哨塔门口的亲兵头上所戴的头盔言道。
这种头盔说起来的确不怎么漂亮,像个倒扣着的铁锅,再加上一圈平的锅沿,就像是那种过去烤火用的炭火盆似的。上面倒是保留了一个小空心圆柱用来加插翎毛,而下面加了一圈皮护,还有几块铁片,加以保护。
整个头盔的盔沿挺宽的,宽约一寸半,倒是连部分的肩膀部位也皆尽护住,可就是这外形,倒真是不怎么漂亮,虽然大明的禁军所戴的也是这一形状的头盔,但是除了盔沿略有差别之外,形状倒也相仿,可问题是上边的装饰那可就漂亮多了,哪像现在这个,要不是上边还能插些翎毛,真不知道有没有脸戴得出去,指不定还被老百姓以为咱们这些陛下的亲军在用炭火盆子。
“可是终究是太丑了些。”石彪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再看了看那种头盔,不由得一阵庆幸,幸好这种头盔,只属于是士卒和中下级军官所使用,而自己等人,用的头盔,仍旧是那种上好的精铁所铸,上边漂亮的纹饰,瞅着就觉得赏心悦目来着。
“丑,陛下整出来的东西,又有哪样的好看的。”不提这茬还好,石彪这么一提,杨俊也是一肚子的郁闷,这头盔倒也罢了,身上所披的甲具也差不多,也幸好去年跟草原诸部加大了贸易量,至少,上皇陛下的亲军,人人披着皮甲,可是如今,天子不知道又动了哪根筋,认为皮甲的防御能力太低,但是士兵批重铠,不但会影响到行军的速度,同样也会在对敌作战时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且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重铠可是钱,大把大把的银子才能整出来的。
所以,朱祁镇就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在皮甲的一些要塞部位,镶嵌了铁片,照朱祁镇之言,属于是大明版的明光铠,可是杨俊怎么瞅着都觉得不对劲,主要是不顺眼。
不过,不得不承认,朱祁镇这位异想天开的上皇陛下的意见,的的确确让士卒甲具的防护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且也没有增加多少的重量。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在每一位士卒的肩膀上,还有胸口,会打上一种特殊的标记,按着上皇陛下的说法,那叫军衔。而军衔乃是以武散官的官名,再加上了一些太上皇陛下的创意而构成的一种完整的军衔体制。
例如刚刚入伍的,一律称之为列兵,服役满一年者,自动晋升为上等兵,而之后,还有下士、中士、上士以及准尉,下士为伍长,中士为什长或者是伍长,上士可担任五十人的屯长。而之后,便是大明的武散官衔。
他们的军衔都十分的醒目,这倒是让杨俊等人感觉到十分的方便,不像过去,除非是自己带领已有的兵马,不然,你很难去分辨那些士卒里边,到底谁才是军官。
而现在,陛下的亲军里边,所有的人的军衔都一目了然,不需要你在叫想名字,直接唤其军衔,便可快速的下达命令。而士卒也,也不需要像过去一般,除了自己的主官,其他的军官,既不认识,对方也没有身份的证明,谁鸟你啊?
“反正我觉得陛下的亲军,跟咱们大明过去的军队,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些。”石彪最终不得不发出了这样的感叹道。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帐中的雪亮刀光……
三月的草原,已然复苏了绿意,牛马成群地在那片丰美的水草之地上闲庭信步,走走停停,而那些牧民们也都脸上带着快乐的笑容,唱着苍凉的曲调,痛饮着那酸涩的马奶酒。
而一队主尔卿族的骑士,从那遥远的西北方的地平线疾速而来,看到了那杆竖立起来的,代表着主尔卿氏族族长的旗帜后,牧民们纷纷向着那一队骑士虔诚的弯腰行礼致意。
而乘马于旗下的阿剌,此刻却没有了平日里的轻松与和蔼,继续挥鞭,朝着那驻地飞奔而去,留下了这些显得有些愕然与惊疑不定的牧民。
“巴雅尔大叔。”一名年轻的牧民纵马到了一位年长的牧民身边大声地问道,他那张红黑色健康的脸庞上,展露出属于少年人才有的年轻与稚嫩。“老族长这是怎么了?”
“草原上,怕是又要起大风波了。”看了看自己那只断掉了三根手指的,勉强操控着马缰的左手,被那名少年唤着巴雅尔大叔的老牧民那额头上的抬头纹越加地明显。
那是在前年,在草原上,追随着族长一起,去平定那朵颜三卫时所失去的,并且还失去了半个脚掌。而当时,他的伤还没有养好,瓦剌大军就已经南下,获得了土木堡大捷,可是,巴雅尔唯一的弟弟巴特儿,还有三位堂兄,都倒在了归途。
“是要向哪宣战了吗?太好了,我得回去告诉弟兄们,这里就麻烦您了,巴雅尔大叔。”那年最多也就是十七岁出头的少年,听到了他的叹息,不但没有一丝的烦恼,反而兴奋地大声叫嚷了起来。扬起了手中的套杆,朝着那东方飞奔而去。
“吉雅赛音,你这个笨小子!”看到那少年疾驰而去的背影,巴雅尔大声的高呼,只换来了少年一个不以为然地挥手动作。他不由得苦笑着勒住了缰绳,看着这些漫步于绿野的牛羊马匹,那断指处时不时传来的隐疼,让巴雅尔不由得喃喃地道。“吉雅赛音,希望你的运气,跟你的名字一样般配吧……”
距离巴雅尔放牧之地不过十数里之地的主尔卿部族驻地,族中的大帐周围,此刻已然是显得戒备森严,过百名披甲挎刀的精悍勇士,就巡游于大帐周围,但凡是意图接近者,一律被严令驱赶离开。
而十数名最核心的主尔卿族高层,全都聚于了帐中,每个人的表情都显得那样的紧张和凝重,甚至是带有些许的兴奋与噬血。
而刚刚赶回来的老阿剌就居于那主位上,身上的衣甲都来不及解,一身的风尘让他显得份外地憔悴,痛饮了三大盏马奶酒之后,总算是恢复了一些精力。扫了一眼帐中的这些部下,这才沉声言道:“如今,已然确定,那也先决意于四月中旬率大军南侵大明,在此之前,必会一如以往一般,举行会猎。”
“族长,那也先他欲会猎于何处?”一名部族头人忍不住开口追问道。
“也先此獠,准备于四月初,在哈流土河上游一带的湿地会猎。”阿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地道出了那也先将要会猎的场所。
听到了这话,几乎所有人都顿时两眼放光。而其中,更是有人直接一巴掌兴奋地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或者是腰畔的弯刀上。
“太好了,真是长生天保佑,呵呵,那也先选哪不行,偏偏就选在了那哈土流河的上游,这一定是长生天的旨意,我们主尔卿氏,复仇有望了。”
听到了帐中诸人兴奋的呼喝声,便是那老阿剌都不由得脸上多了几分的期待之色,而唯有那大长老的脸色却阴沉了下来,拿着手中的拐杖,狠狠地砸在了身边的木案上,发出的脆响,让兴奋的诸人都不由得一僵,齐齐愕然地望向这位德高望重地大长老。
“大长老,您这是……”阿剌也不由得让这位尊敬的长者突如其来的怒火给吓了一跳,不由得俯低了身子将那只被扔出去的拐杖给捡了起来,恭敬地摆放到了那大长老的跟前,小心翼翼地相询道。
大长老看着那根拐杖,脸色仍旧没有多少好转,沙哑而又苍老的声音透着一股子恼意:“你们这是在做什么,现在就这么一个消息,就让你们高兴成这样,难道说,他也先是一个木偶,就会在那里等着让你们挥起弯刀,砍掉他的头颅吗?”
听到了这话,原本还对这位大长老发脾气显得有些怨意的诸人都不由得有些羞愧地垂下了头。阿剌的语气也越发地显得恭敬:“大长老您教训得是,您是我们主尔卿氏最具智慧的人,请您告诉阿剌,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去做。”
“越是到了这样的时候,我们就越要谨慎,草原上的狼群,在没有捕捉到猎物之前,都随时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和耐心,你们也必须这样,不然,这个绝佳的机会,很有可能变成葬送我们主尔卿一族的陷阱,明白吗?”大长老的口气稍稍转缓,但是话语却仍旧很是严厉。“我们主尔卿氏,不单要向绰罗斯氏复仇,更要取而代之,那么,光凭着我们自己,能做到吗?”
“别忘记了,除了绰罗斯氏之外,我们还有一个更加可怕和强大的敌人,那就是大明,就是那个一直盘踞在宣府,冲着草原虎视眈眈的大明的太上皇陛下。他希望我们草原大乱,他巴不得我们草原上的部落相互攻伐。恨不得我们草原人的血都流干了。
我们不能让他的愿望成真,所以,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尽可能的多说服一些准噶尔的部落,就算是他们不愿意追随我们主尔卿氏,但至少,让他们不要站在我们的地立面,去帮忙绰罗斯部。“
“对啊,大长老您说的对,到了那个时候,只要我们能够拿下绰罗斯部,其他的部族,就应该会主动的来归附于我们。”
“你们可不要忘记了,还有阿乐楚,他的实力不亚于我们主尔卿一族,他虽然没有我们族长那么高的威望,但是,他却是那也先最忠实的走狗。”
“正因为他是也先最忠实的走狗,那一天,他肯定会在也先的身边,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让他投靠我们主尔卿氏,要么,就追随着也先去见长生天。”老阿剌的眼角微微一抽,冷冷地言道。“也先死了,阿乐楚也死了,还有那塞刊王和伯颜贴木儿也都必须死,只有他们死绝了,绰罗斯氏的统治才会终结。狼没有有头狼,就会争斗,厮杀,选择出新的头狼来。”
所有人都一脸认同地点了点头,这个时候,对敌人仁慈,那就是对自己残忍。只有要绰罗斯氏的头头脑脑都死在了他们的刀下,那么,绰罗斯氏才会分崩瓦解。而主尔卿氏才能有机会取而代之。
“可是族长,杀一个奴隶,是不需要理由的,可是,我们现在要杀的,是我们准噶尔部的大汗,更是大草原的大汗,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借口,一个能够让所有人都信服的借口。”一名头人站起了身来,颇有些疑虑地道。
他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的确,虽然大家都很明白,主尔卿部族,想要干掉也先,可不光仅仅只是为了族长的儿子报仇,更重要的是,想要让主尔卿氏成为大草原的主人,一如过去的孛尔斤氏一般。
但是,这个理由,你能说吗?不能,因为,其他的部落也同样会以这个理由向你主尔卿氏发动挑战。所以,就必须要一个让草原诸部都能够信服的借口。
“诸位,你们不要忘记了。也先的手上,沾满了黄金家族的血,更沾满了草原诸部的血……”大长老颇为意味深长的一句话,惊醒了所有的人。
“不错,也先是凶手,黄金家族的贵族,几乎被他斩尽杀绝,而我们大草原上各族也因为不堪其征敛与骚扰,总是叛乱不绝,而不少的好汉子,土默特部的蒙克拜、永邵布部的索尔逊均因一言不合而被杀。”
“而草原上最负盛名拥有崇高威望的神射手,科尔沁部的锡布古台,居然也被其残忍的杀害,这样的人,是所有草原部族的大敌。”
“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孩子们,都回到你们的部落里,告诉你们身边最信任的人,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