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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南京大屠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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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富雄注)求治的二百四十名患者中,有四分之三是由于日本军的暴行所致。
  这里再介绍一个情况。那还是一位外侨所作的调查报告。他当时留在南京,并较长时间地亲眼看到了南京的活地狱。那份报告就是《一个德国人的所见所闻》,他调查的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至翌年一月十三日这段时间发生在南京的一些事件, 它已作为检察方面的证据文件(四○三九) 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在《一个德国人的所见所闻》中是这样说的:
  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晚一些时候,报告者在市区首次看到了日本军。起初,日本军很遵守纪律,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行动也较谨慎。国际委员会立即与日本军取得联络,为使安全区问题取得他们的承认而再次进行了努力。 日本军拒绝承认安全区, 这是事实。但现己深入“波兹达马”广场(据查南京无此广场,疑为当时德国人的代用词——译者)的日本军队尚持中立态度(中略)。
  至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军完全改变了态度。他们不准委员会再为在外交部医院里的中国伤员进行治疗,并不准他们进入医院。
  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军由于紧急进入南京城,在物资上未获得充分供应。他们在市内解散,采取了对于正规军完全是无法形容的行动。
  日本军从难民那里夺去了所有可以夺取的东西,诸如储备的粮食、毛巾、衣服、钟表等等所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反抗自不消说了,如果在交出物品时磨磨蹭蹭,那就立即会挨刺刀。许多人只因语言不懂,就成了这样的牺牲品……一个日本兵要四个小工为他搬运抢来的东西,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的。
  十四日,日本军的这种有组织的盗窃和掠夺行为继续在进行,直到今天,人们仍受到某集团的威胁。他们找借口出去勒索。在中国军队撤退期间,日本军闯入了有些食品商店,并发生几起火灾,但大部分市区街道,在占颔时几乎未受损害。
  在日本军的统治下,市区街道发生了彻底的变化。连日来,天天都有新的纵火事件出现。现在,街道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东路、国府路(今长江路——译者)、龙江路。市南全部地区以及夫子庙全遭掠夺、烧毁。
  打个百分比来说,被烧毁的街道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
  日本军发现了许多丢弃的军装,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论据:有许多中国兵留在避难区。
  他们虽然几次三番彻底搜查了避难所,但实际上没有花力气去搜查士兵。相反,他们先是信手带走青年,后来又借口什么理由将引起他们注意的人全部带走。在市区内,中国人没有对日本军开过一枪,而日本军至少枪杀了五千名中国人。为了省去掩埋尸体的工夫,日本军大抵都把尸体丢入江河中、在被枪杀的人中,有市政府工作人员和从事水电工作的无辜工人(中略)。
  其他关于悲剧的话题,牵涉到对许多少女和妇女进行虐待和施加暴行。
  他们连幼小的孩子也不放过,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中略)。
  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临时自治政府成立,并正式发表声明。在古老的太鼓塔上挂起了五色旗,同时苏联大使馆(旁注原文如此。
  ——译者)被火烧,自治政府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勉强成立的,直到今天它还毫无统治能力。中国人完全缺乏自信心,日本人有一方同意给予援助,而另一方则予以拒绝。有教养的中国人依然表示沉默。红十字会申明,自治政府只为发展中日某种共同事业而进行合作(《远速》,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六九至一七○页)
  这一普通报告所记述的关于日本军对南京市民进行屠杀、强奸、放火、掠夺等所犯下的罪行,与埃德加·斯诺所写的不同,那是留在南京的外侨亲眼目睹和直接听到的事实,它记述了日本军占领南京后一个月内的情况,是秘密记录。我认为,记述的内容虽不那么详细,但总可以说是有关南京事件的重要资料。而且据推测,笔者德国人正是上述引文中所提到的设置“安全区” 的“国际委员会” 主席拉贝(John H。 D。 Rabe,西门子洋行职员)。
  国际委员会主要就日本军对安全区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报告,它已由徐淑希教授编辑出版,题为《南京安全区档案》。其中一部分内容也被收录在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这已在前面介绍过了。这些报告列举了从十二月十日以后到次年(昭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间连续发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驻南京大使馆提出过二十余次。内中报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军人的犯罪事实。另外,国际委员会委员之一、金陵大学非常时期委员会主席贝茨博士根据拉贝主席的建议,在日本军人城后,除以国际委员会的名义外,又单独用打字稿几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馆提出一份报告,内容是反映日本军在安全区内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学里的犯罪事实。贝茨教授把这些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抄录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宣誓口述书(检证二二四七)中,它是为检察方面向法庭提出作准备的(贝茨以证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面前,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书,而是应检察官的直接讯问,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本方面提出这些报告外,又于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国驻南京大使馆提出了综合报告,内容是关于在美国国旗下保护难民的金陵大学遭日本军破坏的情况,其概要情况已在上述宣誓口述书中谈到了,这里介绍如下:
  在这些报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馆提出的报告。——洞富雄注)中反映说:一般武装士兵非法进入金陵大学一千七百二十次,为进行强制劳动而强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凌辱妇女二百九十人,杀伤事件超过六十起,还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毁美国国旗七次。在此报告中未包括这些情况:有记录在册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转移和强制劳动,据说因他(她)们过去曾在中国军队呆过,而现在避难于南京大学(金陵大学。——洞富雄注)
  内。毫无疑问,日本军的凌辱和暴行的实际件数要比报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显, 那是由于沉默,或担心报复而不愿多提出来(前引书1,第五十七页)。
  可以这样说,参加攻打南京战斗的日本军官兵中,过去根本没有人对身临其境的屠杀事件讲过话。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开始能够看到了两、三份这种证词和坦白材料。这里介绍两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为士兵参加南京攻陷战的人们说的。
  生于东京的冈本健三这样说:
  有人说未发生过南京屠杀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击了屠杀的现场。
  日本军占领南京后,由于区别不出良民与游击队,因而就发良民证。我们的部队也每天干起像是查问之类的事情来。虽然要中国人填写出生的年、月、日、职业、性别,但中国人很少有人会写字。我们对不会写字的人作了说明,但他们听不懂我们的活。于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没事,如有人讲得慢腾腾的,前言不搭后语,就被视为行迹可疑的人而另行处置。
  我想日本军是在南京机场焚烧了被杀害的中国人的尸体。行迹可疑的中国人由各部队集中后带到机场。他们在杂草丛生的草地上,被绳子团团捆住,他们无法逃跑。他们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嚣起来,喋喋不休。架在飞机库顶上的机枪对准那里哒哒地射击。我认为这种射击是在接到“射击”
  的命令后进行的,是不知不觉地勾动了扳机。由于我们没有杀人的精神准备,因此毫无表情。如果在战斗中,命令我们杀人,若不把对方杀掉,则自己有被对方杀掉的危险。可是在那种场合,有点人性的话就不会射击。
  射击的任务由机枪队执行。我们的部队则驻扎在四周进行监视。
  射击开始,有人抢先夺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为到处都架有机枪,结果也必然被枪杀。当时估计被杀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结束后,日本军把路轨堆起来,上面放着尸体,下面塞进木柴,浇上汽油后统统焚毁。
  虽说是烧起来了,但内脏之类的东西很不容易燃烧,总是于冒烟。日本军用棒拨动一下,这些尸体就落到下百的洞里。后来,日本军将路轨挪开,把骨灰等掩埋得干干净净。如果有谁知道是用机枪扫射的,那就情况不妙了,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焚毁尸体后再加以掩埋。屠杀大体上是在夜间进行的。在傍晚屠杀后,清理尸体的工作一直要干到第二天早晨。
  这些事情并不是仅仅在一天内完成的。有时我们的部队也被拉出来,我也干过焚烧尸体的工作,一直要于到第二天,干到很晚。被害的人不只是男的,也有妇女和儿童,甚至有不到十岁的儿童。这是不折不扣的屠杀啊!
  被杀的人是不是游击队,也不清楚。在区别他们是否是良民时,并非什么都是有根据的。由于语言不通,情况不会弄得很清楚。虽说在地狱里与极乐世界相差无几,实际上,这是胡言乱语。
  强奸事件也不是谣传,而是实有其事。占领南京后不久,情况糟得很。
  自杭州湾登陆后,军队里就没有女人了。士兵们都是青年……上级说,如果干了那种事就当场把女人杀死。不许用刺刀戳,也不许开枪射击,应该把她们打死。我想,这样做是为了不使人们知道那是谁干的。那是因为强奸和盗窃是要交军法会议处置的。话虽这么说,但在一线部队,有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放松。无一人为了儆戒而遭到枪决……不,也没有受到惩罚。干坏事的,不仅仅是士兵。有时军官先干在前头。厉害的中队长、大队长什么的,他们在去南京前,即使是在战斗中,有的也带着女人。
  这些女人反正都是随便抓来的,恐怕没有傻瓜会出钱去买。据说他们天天晚上同女人睡觉,而士兵们则不允许这样子,上级却干了这种事。我们的心情都……
  当然,日本的安慰妇(即随军营妓——译者)在日本军占领南京的同时也来到了。有的安慰妇张皇失措,比部队到达得早。在南京时,我们的部队进城那天,商店已经营业了。九州一带的女子很多。待军队逐渐安顿下来以后,似乎大阪的、东京的女子也来了(《参加杭州湾敌前登陆》,载《中国》,一九七一年八月号)。
  现在要提一下水户市人田所耕作的谈话,太平洋战争研究会曾利用他的谈话,从中取材,编写了报告文学,即作为《太平洋战争的纪实材料:最前线情况异常》之一部分(载德间书店出版的《朝日周刊艺能》,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号)。笔者曾在旧著《南京事件》中大致介绍了他的谈话,但由于是擅自利用他的谈话,主编提出了异议。也有这种原委,认为谈话内容太残忍,所以这次再要引用则有顾虑。顺便提一下,在这《最前线情况异常》中,关于日华战争方面所写的报道,后来通过拙著的编者片桐军三整理,由新人物往来社于一九七五年作为《证词记录:三光作战》一书出版,因此,对关心田所证词的人,希研究该书内容。
  再想介绍一份日本方面的有关资料。遗憾的是这份资料是后来所写的见闻,不能说是同时代的资料。笔者是泷川政次郎。大学者泷川博士是个体制派的人物,他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也担任过辩护律师,连他也这样说:
  我当时住在北京,由于盛传南京屠杀之事,昭和十三年夏,我通过津浦线去南京旅行。南京市区的居民住宅基本上都被焚烧,我以为那是日本军轰炸引起的,对他们的空袭威力感到惊讶。可是仔细一打听,才知道这些居民住宅都是在南京陷落后,日本兵放火焚烧的。当时,南京市民对日本人所产生的恐怖心理半年后仍未消除。我曾温和地向南京妇女搭话,她们也不作回答,个个躲避起来。据给我拉车子的车夫对我说,当时在南京市区内的姑娘,没有一个不遭到日本军糟蹋的(《新版:评东京审判》,下册,第九十六页)。
  泷川博士关于日本军放火所引起的损害和强奸的实际情况,在说法上似乎有某些夸大。但不管怎么说,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军队方面的证人全都坚持认为不知道,不了解南京屠杀事件。对比之下,泷川作为原海军大臣岛田繁太郎的日本方面的辩护律师,在战后赤裸裸地写出这些情况作证,是有勇气的,希能予以高度评价。
  南京安全区
  谈到南京暴行事件,在这里有必要叙述一下叫作安全区的国际难民区。
  首都南京陷落时,有四十名左右的外侨留在这里求走,他们不顾其本国的外交代表的劝告,把生命危险置之度外。留下来的外侨人数,正如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所引的材料——估计是外侨马吉牧师秘密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里,谈到十二月十一日那天情况时说:“我们现在外侨二十七名,其中美国人十八名,德国人五名, 英国人一名,奥地利人一名,苏联人两名”(前引书2,第二十八页)。在十二月十七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也认为在南京有二十七名外侨(《南京安全区档案》第九号文件,田伯烈编写的书,第六号文件,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 第一二七至一六八页)。但是这二十七名外侨,并非留在南京的全部外侨人数,他们不包括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大使馆工作人员和女侨民等等,似乎仅指除此以外的男侨民而已。实际留下来的好像有四十名左右。在这四十名左右外侨中,有十五名侨民参与组织国际委员会工作,这个委员会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救济当时留在日本军占领下的南京三十万左右市民。前面提到的南京安全区就是难民区。
  根据十二月十四日那天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当局的公函中所附名单(收于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该委员会由十五名侨民组成,计:德国人三名,美国人七名,英国人四名,丹麦人一名。而另行组织的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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