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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部分

太平广记-第254部分

小说: 太平广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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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知元
  唐虔州司士刘知元摄判司仓。大酺时,司马杨舜臣谓之曰:“买肉必须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拣取怀孕牛犊及猪羊驴等杀之,其胎仍动,良久乃绝。无何,舜臣一奴,无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苏,云:“见一水犊白额,并子随之,见王诉云:‘怀胎五个月,枉杀母子。’须臾,又见猪羊驴等,皆领子来诉。见刘司士答款,引杨司马处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佥载》)
  唐朝虔州司士刘知元掌管判司仓。有一次聚会饮酒时,司马杨舜臣对他说:“买肉一定要买带崽的,这种肉肥脆好吃,其余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后就挑选怀孕的牛犊和猪羊驴等杀吃。它们被杀死后,怀的胎还动,很长时间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个家奴无病而死,但心口还是热的,七天以后又活了。那家奴说:“在阴间见到一个水牛,白色额头,有个小牛犊跟随它,见到闫王告状说:‘我怀胎五个月,那刘知元无缘无故杀了我们母子。’不一会儿,又见猪、羊、驴等都领子来告状,诉说冤枉。只见刘知元招供,说是杨司马要我这样做的。”过了三天刘知元死去。又过了五天,杨舜臣也死了。
  季全闻
  唐则天初,京兆人季全闻家富于财,性好杀戮。猪羊驴犊,皆烹宰于前。常养鹰鹞数十联,春夏采鱼鳖,秋冬猎狐兔。常与诸子取鸟雀,以刀齐刈其头,即放飞,看其飞得远,远者为胜,近者为负,以此戏乐。在家极严残,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悬开其心,或剜去其眼。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于鼻。从额已后,又有一片皮,垂至于项,有似人着帽焉。后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鹰吻。又生一子,从项至腰有缝,拨看,见其心肺五脏,生而俱死。其人有兄,亦好鹰犬弋猎,性又残忍酷毒。其妻生男,项上有肉枷,或如鸟兽鱼鳖形,或无眼鼻者数矣。(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武则天当政初年,京兆人季全闻家巨富,财产无数,但此人好杀生,无论猪羊驴牛,尽烹宰,经常养鹰几十对。春夏捕鱼鳖,秋冬猎狐兔,又常和诸家弟子抓鸟雀。用刀把鸟头切下,然后放飞,看谁的飞得远,飞得远的为胜者,飞得近的为负者,这样比赛游戏。
  季全闻治家也极残忍毒辣。他的婢妾家奴,只要稍有点错误,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残酷到极点。他的妻子生第一个儿子,有一块皮从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还有一块皮从额后直垂到脖颈,好象人戴着帽子似的。生第二个儿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鹰嘴。第三个儿子更奇怪,从脖颈到腰有缝,拨开看,可以看到里面的心肺五脏。这三个儿子全是生下来就死了。季全闻有个哥哥,也好养鹰游猎,性格也残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样的肉,有的象鸟兽鱼鳖,有的无眼无鼻。
  当涂民
  吴俗,取鲜鱼皆生之,欲食则投之沸汤,偃转移时乃死。天宝八载,当涂有业人取鳝鱼,是春得三头鳝,其子去鳝皮,断其头,燃火将羹之。其鳝则化为蛇,赤文斑斓,长数尺,行趋门外,其子走反顾,余二鳝亦已半为蛇,须臾化毕,皆去。其子遂病,明日死。于是一家七人,皆相继死,十余日且尽。当涂令王休愔,以其无人也,命葬之。(出《纪闻》)
  吴地的习惯,捕到鳝鱼都养起来。想要吃鱼的时候,把鱼放到开水里,等到停止游动时才死。天宝八年,当涂有一打鱼人,当年春天捕到三头鳝鱼,他的儿子剥掉鱼皮,割掉鱼头,点着火要做鱼羹。但那条鳝鱼立刻就变成了一条蛇,红色的花纹斑斓夺目,有几尺长,爬到门外。他的儿子吓得逃开,又回头看的时候,余下那二条鳝鱼也已经半化为蛇,一会儿全都变成蛇,都走了。他的儿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以后一家七口都相继死去,仅十多天全家死净。当涂县县令王休愔,因为看他家已没有别人,命人把他们家的人埋葬了。
  张纵
  唐泉州晋江县尉张纵者,好啖鲙。忽被病死,心上犹暖,后七日苏。云:初有黄衫吏告云:“王追。”纵随行,寻见王。王问吏:“我追张纵,何故将张纵来,宜速遣去。”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脍,暂可罚为鱼。”王令纵去作鱼。又曰:“当还本身。”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边,推纵入水,化成小鱼,长一才许,日夕增长,至七日,长二尺余。忽见罟师至河所下网,意中甚惧,不觉已入网中,为罟师所得,置之船中草下。须臾闻晋江王丞使人求鱼为鲙,罟师初以小鱼与之,还被杖。复至网所搜索,乃于草下得鲤,持还王家。至前堂,见丞夫人对镜理妆,偏袒一膊。至厨中,被脍人将刀削鳞,初不觉痛,但觉铁冷泓然。
  寻被剪头,本身遂活。时殿下侍御史李萼左迁晋江尉,正在王家餐鲙,闻纵活,遽往视之。
  既入,纵迎接其手,谓萼曰:“餐脍饱耶?”萼因问何以得知,纵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鳞,是纵本身焉。(出《广异记》)
  唐朝泉州晋江县县尉张纵,好吃鱼,有一天突然病死,但心口还是热的。过了七天以后又苏醒了。活了以后他自己说,当初有个穿黄布衫的衙吏告诉张纵:“闫罗王拘你去。”张纵只好跟着他走,不一会儿见到闫王,闫王问那黄衫吏:“我让拘的张纵,不是这个张纵,你怎么错拘了他来?赶快让他走。”闫王身旁有个官吏对闫王说:“这个人好吃鱼,暂时可以惩罚他当鱼。”于是闫王就命令张纵作鱼。还说:以后能恢复本身。张纵就被那个闫王身旁的官吏带到河边,推张纵下水。张纵就变成小鱼,仅一寸多长,每一天都见长,到第七天,已长到二尺多长。这时忽然看见一个打鱼的到河里下网,张纵心里很害怕,但不知不觉已进入网中,被打鱼人捕获。放到船仓里的乱草下面。不一会听到晋江县王丞派人找打鱼人要鱼。打鱼人开始只给他小鱼,被打了一顿,又到放网的地方搜索,便在乱草下得到鲤鱼,拿着回到王家,那鱼到了堂前,看见王丞的夫人对着镜子梳妆,还露着一只胳膊。又被拿到厨房里,被厨师用刀刮了鳞,并不觉得痛,只觉得那刀很冷,不一会又被剪掉头,张纵的原身就活了。当时唐朝殿下侍御史李萼被降职作晋江县尉,正在王家吃鱼。听说张纵活了,就赶来看他,李萼刚到,张纵就起身迎接并拉着他的手对李萼说:“吃鱼吃饱了吗?”李萼觉得奇怪,问他怎么知道这件事,张纵就详细地告诉了他的全部经过。才知道他吃的鱼是张纵变的。
  卷第一百三十三 报应三十二(杀生)
  朱化 李詹 王公直 黄敏 陈君棱 王洞微 孙季贞 崔道纪 何泽 岳州人
  徐可范 建业妇人 广陵男子 何马子 章邵 韩立善 僧修准 宇文氏 李贞
  僧秀荣 毋乾昭 李绍
  朱 化
  洛阳人朱化者,以贩羊为业。唐贞元初,西行抵邠宁,回易其羊。有一人见化谓曰:“君市羊求利,当求丰赡,君见羊之小者,以为不可易也。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货而大,其利不亦博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则利厚也,羊少则利寡也。”化然之,乃告其人曰:“尔知有小羊,我当尽易之。”其人数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杂为群,回归洛阳。行至关下,一夕所易之小羊,尽化为鬼而走。化大骇,莫测其由。明年复往邠宁,见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将执之诣官府。其人曰:“我何罪也?”化曰:“尔以小羊回易,我驱至关下,尽化为鬼,得非汝用妖术乎!”其人曰:“尔贩卖群羊,以求厚利,杀害性命,不知纪极,罪已弥天矣。自终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当与群羊执尔而戮之。”言论而灭,化大惊惧,寻死于邠宁焉。(出《奇事》)
  洛阳人朱化,以贩卖羊为职业。唐朝贞元初年,往西走到邠宁,买了那地方的羊返回。
  有一人见到朱化对他说:“你买卖羊赚钱,应该想办法多赚钱,但你看到小羊,就认为不可以买,你不知道小羊不久就会变为大羊,从小把它买来,等你卖的时候就大了,这里的利润不是很大吗?你买大羊,一定买得少;买小羊,就会买得很多。羊多,赚的钱也多;羊少,赚的钱也少。”朱化觉得是这么回事,就告诉那个人:你要是知道哪里有小羊,我就全买下。那个人不几天就带一个养羊的主人来了。朱化于是买到小羊一百多头。把大羊和小羊混杂在一起赶回了洛阳。走到洛阳城下,只一个晚上所买的小羊都变成鬼跑了。朱化很害怕,猜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到第二年又去邠宁,看到和他说买小羊的那个人,很生气,就要把他送到官府去治罪。那人说:“我有什么罪?”朱分说:“你劝我买小羊,我赶到洛阳城下的时候,都变成鬼跑了,这难道不是你使的妖术吗?”那人说:“你贩卖羊,想多赚钱,杀生害命,不知收敛,你犯了弥天大罪,到现在还不醒悟,反而对我发怒,我就是鬼,应该和群羊一块儿抓你杀了你。”说完就不见踪影。朱化更加害怕,不久就死在邠宁。
  李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瑶下擢进士第。平生广求滋味,每食鳖,辄缄其足,暴于烈日。鳖既渴,即饮以酒而烹之,鳖方醉,已熟矣。复取驴絷于庭中,围之以火,驴渴即饮灰水,荡其肠胃,然后取酒,调以诸辛味,复饮之,驴未绝而为火所逼烁,外已熟矣。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顷之,詹膳夫亦卒。一夕,膳夫复苏曰:“某见詹,为地下责其过害物命,詹对以某所为,某即以詹命不可违。答之。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传。’故得以回。”无何,慎思复卒。慎思亦登进士第,时为小谏。(出《玉泉子》)
  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瑶主持的考试中进士及第。他平生多方寻找特殊味道的菜肴。每次吃鳖,就绑上它的脚。放到烈日下曝晒,等鳖很渴的时候给它酒喝,然后拿到厨房烹煮,鳖正醉的时候已经被做熟了。又有时把驴拴在庭院里,周围点上火,驴渴得没办法就喝含碱的灰水,洗它的肠胃,然后再拿酒,放入各种调料,再让驴喝,驴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边的肉已经熟了。有一天,李詹刚戴上头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不一会,李詹的厨师也死了。过了一天,厨师又苏醒过来,他说:“我看到李詹了,闫王正追责他过分残害动物的生命,李詹对闫王说是我干的,我就说:‘李詹让我干我敢不干吗?’李詹又说:‘我根本不知道那样办,是狄慎思传授给我的。’所以我才免死又回来了。”过不久,狄慎思也死了。狄慎思也是进士及第,当时作小谏。
  王公直
  唐咸通庚寅岁,洛师大饥,谷价腾贵,民有殍于沟塍者。至蚕月,而桑多为虫食,叶一斤直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数十株,特茂盛荫翳,公直与妻谋曰:“歉俭若此,家无见粮,徒竭力于此蚕,尚未知其得失。以我计者,莫若弃蚕,乘贵货叶,可获钱十万,蓄一月之粮,则接麦矣,岂不胜为馁死乎?”妻曰:“善。”乃携锸坎地,卷蚕数箔瘗焉。明日凌晨,荷桑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饼饵以归。至徽安门,门吏见囊中殷血,连洒于地,遂止诘之。公直曰:“适卖叶得钱,市彘肉及饼饵贮囊,无他也。”请吏搜索之。既发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群吏乃反接送于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令纲纪鞠之。其欵示:某瘗蚕卖桑叶,市肉以归,实不杀人,特请检验。尹判差所由监领,就村检埋蚕之处。所由领公直至村,先集邻保,责手状,皆称实知王公直埋蚕,别无恶迹。乃与村众及公直,同发蚕坑,中唯有箔角一死人,而缺其左臂,取得臂附之,宛然符合。遂复领公直诣府,白尹,尹曰:“王公直虽无杀人之事,且有坑蚕之咎,法或可恕,情在难容。蚕者天地灵虫,绵帛之本,故加剿绝,与杀人不殊,当置严刑,以绝凶丑。”遂命于市杖杀之。使验死者,则复为腐蚕矣。(出《三水小牍》)
  唐朝咸通庚寅年,洛阳地区饥荒。谷价飞涨,在阴沟里、田梗上到处都有饿死的百姓尸首。到了放蚕的季节,而桑叶大多被虫子吃了,桑叶每斤值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有个村民叫王公直,有桑树几十棵,特别荫翳茂盛。公宜就和妻子商量说:“饥荒这么重,家中也没有粮食,就是尽力养蚕,也不知后果会怎么样。依我看,不如放弃养蚕,乘着现在桑叶价贵就卖桑叶,这样可以赚钱十万。能积蓄一个月的粮食,就可接上麦秋了,难道不比饿死强吗?”妻子说:“好”。于是他就拿着锹挖了一个坑,卷起那几张蚕子埋了。第二天起早,挑着桑叶到城里的集市上卖掉桑叶,得钱三千文。又在集市上买了个猪腿以及烧饼、菜肴等回家。到了徽安门,门吏见他的口袋里流血,点点滴滴洒了一地,于是就让他停下盘问他。
  公直说:“我刚才卖了桑叶赚到钱,买了猪腿肉以及烧饼等东西装在口袋里,没有别的什么。”公直请门吏搜查,打开口袋,只见有一个人的左臂,好象刚肢解下来的。于是一群门吏把公直反绑了送到居守衙门。居守命令送交河南府尹正王公凝审理。王公命令人审问,要依法处置。公直招供道:我埋了蚕卖掉桑叶,买肉回家,确实没有杀人。请派人到家里检验。府尹就派差吏所由监管,带公直到村里去检查埋蚕的地方。所由领公直到村里后,先召集邻里和保长,画押签字。大家都说确实知道公直埋蚕,没干别的什么坏事,差吏就同村里的众人及公直到埋蚕的地方一块儿挖坑,却坑里只有箔角上有一个死人,缺一左臂,等把公直口袋里那个左臂拿来附上,正好相合。差吏就带公直到府里去报告,把情况向府尹说了。
  府尹说:“王公直虽然没有杀人的事。却有坑埋桑蚕之罪,法律上可以饶恕,但情理难容。
  蚕是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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