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的天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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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孔子认为,做子女的懂得保养身体,做到身体健康,少生病,这也是一种孝顺。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孟武伯请教什么是孝顺。孔子说:“让父母只为子女的疾病忧愁。”
《论语》中,弟子与时人向孔子“问孝”的地方很多,孔子“因材施教”,每一次给出的答案都不一样。孟武伯是鲁国大夫孟懿子的儿子,是贵族子弟。这一次他向孔子问孝,孔子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健康就是孝顺,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忧愁。什么意思呢?人生病总是难免的,天气的变化,饮食的问题,都可能导致生病。除了生病,其他所有的事情,包括念书、交友、做事,都不让父母担心,那你就是非常孝顺了。这句话听起来不难,真要做到却不容易。可怜天下父母心,为子女操劳一生。子女生病时,甚至愿以身相代。我们今天为人父母者,如果子女真能做到让我们什么都不必担心,而只担心他们有没有生病,那么我们除了庆幸自己有了孝顺的子女,还能说什么呢?
有一位学生高柴,孔子说他“柴也愚”,比较愚昧,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父母过世时,他过于悲痛,哭干了眼泪,甚至哭出血来。由此可知他不懂得适可而止地自我控制。孔子对他说,你怀念父母是对的,但是不知保重身体就是不明智了。因为你自己还有家庭子女要照顾,有社会责任要承担,如果你的身体出现了问题,父母就算地下有知,也不会心安啊。所以,高柴虽然孝顺,但在孔子看来,伤心到伤害自己的身体,是不对的。
因此,做子女的爱惜身体,保持健康,不仅是做人的责任,也是孝道的根本。儒家谈孝顺,强调“将心比心”,要替父母着想,替父母着想的方法是把自己当成父母来思考。有一句话说得好,“养儿方知父母心”。我们在做子女的时候,往往不太能够了解父母的心情;只有等到自己也做了父母,有了子女之后,才会想到父母从前是怎样替自己担心了。所以儒家说,一个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才比较可能表现出深刻的孝顺,这是人性自然的道理。
人长大成熟之后,一方面有了自己的孩子,要跟孩子一起成长。因为我们长大之后,往往会忘记自己过去的经验,忘记了父母的恩情,而孩子会提醒我们,父母也是这样辛苦地把我们养大的。另一方面,也要跟父母一起成熟。看到父母亲年纪越来越大,就要想到将来我们也会跟父母一样,衰老、生病,接近到生命的终点。所以,一个人有父母,有子女,有一个完整的家,是人生非常大的幸福。看到子女,会想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看到父母,可以去想象自己年老时的样子。一个人有过去有未来,他的现在才不至于是落空的,他的生命才有原有本,慢慢成熟。
5。法理与人情
儒家思想经常受到质疑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儒家是不是为了人情而忽略法理?或者儒家思想是不是欠缺法治的精神,不太适合现代社会?最大的争执点源于下面这段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叶公(楚国大夫)告诉孔子:“我们乡里有个正直的人名叫躬的,他的父亲偷了羊,他亲自去检举。”孔子说:“我们乡里正直人的做法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这里面自然就有正直了。”
照理说,“正直”的品德,要求我们举发一切不义之事。因此,父亲偷羊,儿子告发,不是标准的正直模式吗?但是孔子听了,不能接受。父亲偷羊,任何人都可以去证明,但是儿子不能去证明,直系亲属不能去证明,因为作证就违背了亲属之间的伦理道德。孔子提出“隐”,再怎么样也不能以儿子的立场去举发父亲,或者以父亲的立场去举发儿子,因为父子之前的亲情胜过法律。孔子还认为在“父子相隐”之中可以找到“直”。为什么呢?理由有二:一是任何品德都应以真诚感受为基础。一个人如果没有真诚的心,即使表现出正义的行为,也很难持久;因为他也许是为了讨好社会,或者表面上好像主张正义,而内心已经背离了人性的要求。在人的一切感受之中,没有比亲情更重要的了,隐瞒亲人所犯的过错,是出于真诚的情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亲人受到制裁,不去举发并不代表违抗社会上的公权力,否则所有的人都由自己家人来举发的话,还需要法官警察做什么呢?为了正直而牺牲亲情,等于为了对群体负责而放弃个人责任,本末轻重正好颠倒。再者,任何行为是否“直”,皆需考虑行为者与对方的关系,只要恰如其分,就可以称为“直”。孔子说:“好直不好学,其弊也绞。”(《论语·阳货》)如果不肯学习人间事理,光是一意孤行,追求所谓的正义,结果是“行事怪异,刺痛人心”。
孟子里也有一段故事。一个学生请教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法官,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应该怎么办?”孟子说:“逮捕他就是了。”学生问:“那舜不会阻止吗?”孟子说:“舜怎么阻止?皋陶是有法律依据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天子的父亲犯法,当然要接受法律制裁。学生再问:“那么舜会怎么办?”孟子回答:“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舜会把天子的位子丢开,就好像丢掉一只旧草鞋一样,然后自己背着父亲偷偷跑到海边躲起来,一辈子都很开心,快乐得忘记了天下。
孟子为什么要这样讲呢?难道舜的父亲杀人是冤枉的吗?或者被杀的人的家人难道不难过,不痛苦吗?舜的选择其实很简单,你要当天子就要维持社会正义,派法官去抓父亲,但是如果你不当天子,只是一个单纯的儿子,就要以孝道为先,想尽办法来保护父亲。这种观念与孔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立场是一致的。法律是社会的需要,人伦则是天性的要求,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的需要而伤害天性的要求。
不过,对于这种做法,一般人恐怕觉得难以接受,这岂非为了家庭的亲情而伤害了社会正义?但不要忘记,舜已经做出了选择,两者不可得兼,只能取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果,而你能够接受的结果当然是出于人性真诚的情感保护父亲,否则你继续当天子,而父亲被关在牢里,甚至被判处死刑,你还能够安心吗?还能够用心替百姓服务吗?
由此可知,儒家的思考模式并不是要违背法律,而是要让你知道法律是要建立在人性真诚的情感上面的,如果这种情感受到威胁,整个社会的架构恐怕也难以长期维持。一个社会不可能十全十美,许多事情都有它的代价,在儒家看来不应该为了追求社会法律上的正义而牺牲了家人的亲情,因为亲情是唯一的,是无法替代的。而且如果要牺牲,请问要牺牲到什么程度呢?事实上,“大义灭亲”绝不是儒家的思想。儒家认为你如果不能够真诚的面对自己希望父母平安快乐的心情,而是直接跳到社会正义上,父母犯错就立刻去举报,让父母受到惩罚,这是违背人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作为一派哲学,要解释人类生活的经验,压力很大。因为人类生活经验充满各种矛盾,各种复杂的事实,杀人偷羊的背后也许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不是可以简单判断的。儒家宁可在这个时候说,你要出于内心的情感保护父母亲,但是如果法律判父母亲有罪,也不用抗拒,做错事应该负责任,这才是正确合理的态度。
6。孝与守礼
所谓“孝”,是人类真情最基本的一种表现,所谓“礼”,是一种大家都遵守的社会规范。孝和礼有什么关系呢?孔子认为有关系。有一次孟懿子向他请教什么是孝?孔子只回答了两个字“无违”,不要违背礼制。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礼的规定来服侍他们;父母过世后,依礼的规定来埋葬他们,依礼的规定来祭祀他们。
孔子为什么会这么回答?因材施教。当时鲁国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经常违礼僭礼,做出很多不合礼法的事情来。譬如孔子的学生冉有给季氏当总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让冉有劝阻,因为这是违背礼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诸侯才有资格祭祀泰山,季氏身为鲁国大夫,此举属于僭越行为。结果冉有说他劝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这一次提问的孟懿子也是一位大夫子弟。他小孔子二十岁,曾经奉父亲孟僖子之命,向孔子学礼。所以当他请教孔子什么是孝顺时,孔子简洁而坚定的回答:不要违背礼制。也即在提醒他,一个贵族子弟不能因为有钱有权,就逾越了“礼”的规定,举行超出身分的丧葬仪式,让天下人都知道我孝顺父母。在孔子看来,这是违背礼制的,是不孝的。只有无违于礼,才能实现孝顺的心意。内在的孝心与外在的礼法配合,才是孝的实践。
此外,孔子认为,孝与礼的关系还表现在: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
观察一个人,要看他在父亲活着的时候选择什么志向,在父亲过世以后表现什么行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变父亲做人处事的原则,就可以称得上孝顺了。
为什么“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孝呢?这与礼的规定有关。古制父母亡故,子女守丧三年。根据荀子的说法,这三年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二十五个月。很多人问,如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万一父亲的原则是不好的,怎么办?应该立刻改过来,为什么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亲的原则很好,三年之后为什么要改呢?可以接着做下去嘛。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每一对父子的性格作风不同,“父之道”的现实情况也十分复杂,“三年无改父之道”是基于此的一种稳健做法。譬如父亲喜欢救济孤儿院,我喜欢救济养老院;父亲过世三年之内,我是继续照他的意思救济孤儿院呢?还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钱捐赠给养老院?孔子认为,恐怕你还是要照着父亲的习惯继续做三年,为什么呢?避免让原来受他照顾的人感觉失望。你可以做满三年之后,再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改革。
以孔子的学生曾参来说,曾参的父亲年纪大了,他伺候父亲每顿饭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后,他问父亲,剩下的饭菜要给谁?父亲说,这次给隔壁的张家吧。曾参尊重父亲的想法,让父亲有安排剩饭菜的自由,让他感觉到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有能力帮助更穷困的人,这说明曾参很孝顺。等到曾参自己老了以后,他儿子奉养他就不一样了。每顿饭也是有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后,不再问他该把剩下的饭菜怎么处理。他问,还有剩的吗?儿子说,没有了。为什么?嫌麻烦。但是孝与不孝的差别就在这里。曾参侍奉父亲时,让父亲照顾穷人的愿望得以实现,曾参的儿子奉养他时,就忽略这一点。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曾参自己很孝顺,却没有把自己的儿子教好,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这样一来,人的行为才不至于“过度”,也不至于“不及”,各种情感才能“发而皆中节”,“节”就是适当的分寸。人不管处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只有守法和重礼两项配合起来,人生之路才可以走得非常稳健。也许有人会说,儒家的思想会不会有些保守啊。但是不要忘记,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只有保守稳健,才能够慢慢成长;否则礼仪制度方面改变太快,到最后恐怕无所措其手足,反而乱了分寸。
7。三年之丧
“三年之丧”算是《论语》里最尖锐的一段对话。孔子有个学生叫做宰我,是言语科的第一名。这位学生每次出现,似乎都会给孔子带来一些不快。譬如他白天睡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不可救药了。为什么?因为古时候没有电灯,晚上非睡不可,白天就应该念书工作。一个人大白天睡觉不是没志气,就是懒惰,所以孔子批评他。不过,这一次在关于孝顺的问题上,宰予倒是提出了一个好问题。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论语·阳货》宰我请教说:“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未免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一定会荒废;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散乱。旧谷吃完,新谷也已收成;打火的燧木轮用了一次。所以守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守丧未满三年,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你心里安不安呢?”宰我说:“安。”
父母过世,子女守丧三年,这是商朝的规定,事实上周朝已经不太流行了。孔子的祖先是商朝人,他总认为祖先那一套还适用,结果宰我提出质疑。他说,三年守丧,时间未免太长了吧,三年不能行礼作乐,一定礼坏乐崩。这就像小孩学钢琴一样,三年不准他弹琴,再弹的时候一定不成调儿,这是人文世界的情况。自然世界呢?古时候鲁国一年收成一次,旧米吃完,新米收成要一年。取火用的木头,也是一年轮用一次。宰我很有逻辑头脑,他说人文世界三年太长,自然世界一年一循环,所以守丧一年就够了。
照理说,这个质疑很难反驳。孔子总不能说,宰我,你说三年不行礼乐,礼乐必定崩坏,你做过调查吗?或者你去过台湾没有,台湾是一年收成三次而不是一次呀?这么扯就扯不完了。孔子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他立刻把伦理规范的基础转移到心理情感上。他说父母过世了,你自己守丧未满三年,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里安不安呢?谁知宰我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