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仲谋天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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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夜色的战场之上,火光冲天,厮杀声音如同擂鼓,上万精锐的江东军加入战局,一下子扭转了形势,打的西凉决节节败退,徐荣被孙策的霸王枪刺穿的手臂,狼狈逃窜,不过夏侯兄弟面对吕布,却是险境连连,身上伤痕累累,已是不敌。
“吕布,某家孙策来也!”孙策瞪眼一看,看到吕布的神威,心中有些激动,少年般的热血燃烧,也不管自己几斤几两,直接就冲了上去,一枪挥动,使出了自己最强大的一招,自上而下,犹如巨力压顶:“霸王一字甩!”
“孺口小儿,不知死活!”吕布眉头一挑,大怒,抛下了夏侯兄弟,手中画戟划过,把孙策的长枪荡出数米之外,戟刃支取孙策。
“贼子,休得伤我家少主!”黄盖一看,急忙迎战了上去,挡住了吕布的戟。
“杀!”夏侯惇看见两个生力军加入,明显是一流的武将,顿时缓过气来了,大枪再动,再一次的杀上来,紧接着夏侯渊也杀上来了。
夏侯兄弟皆然是练罡境境界的超一流武将,夏侯惇是练罡小成,夏侯渊是练罡入门,而黄盖孙策皆然是两个练气境的一流武将,一个练气大成,一个练气小成,四员大将,分四个方位,围攻吕布,而吕布神勇无敌,一柄方天画戟激战四人,丝毫不落下风。
“昔日虎牢关下三英战吕布,如今四杰再战吕奉先!”孙权看到这战场上的这一幕顿时眸子瞪大,沉声的道。
“尔兄不过及冠之年,却有如斯武力,文台兄后继有人。”而旁边已经沉稳下来的曹操,凝视着战场上的孙策,再看了看,旁边的孙权,不由得有些感叹。
“我兄长少年勇武,名震江东!”孙权自豪的道。
“爽快,再来!”孙策虽然是武艺最低,但是战意昂昂,面对吕布这等凶人,也无丝毫惧意,越战越勇,体内的真气仿佛要沸腾了,欲要一举突破到练气大成境界。
“该死!”吕布这时候看了看四周,自己被这四人缠着了,久攻不下,导致麾下的兵马大败,徐荣的西凉军明显已经已经退去,只有自己的并州军在支撑着。
“不可再战了!”他知道此伏击已经失败了想要斩杀曹操已无希望。
“尔等四人,某家记下了,下次必一一斩杀你们!”吕布一式暴烈的招式,手中长戟旋转,把四人的兵器,荡开,策马而回,对着麾下的几个大将道:“鸣金收兵!”
并州军骑兵居多,一眨眼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十九章 相救
雒阳,诸侯联盟中军大帐之中,袁绍一袭锦袍,头戴玉冠,跪坐在首位的案桌之上,谋士许攸静静的跪坐在他的身旁。
“主公,传闻孙坚在建章殿扎营之时,从一口井之中打捞到了……传国玉玺。”许攸双眸划过一丝精芒,对着袁绍,低声的道。
“子远,此言从何而来,可真乎?”袁绍目光一亮,面色猛然大变。
传国玉玺,可非一般之物,代表着天下正统,袁绍的心顿时火热了起来。
“以攸所看,八九为真!”许攸点头,轻轻的解析的道:“传国玉玺传闻在十常侍之手而失去,但是应在宫中之地,而孙坚的江东大军,首入雒阳,扑灭两宫之火,得玉玺,应为不假。”
“好,好,传国之器,再现天下,岂能落入匹夫之手。”袁绍深呼吸了一口气,沉静了下来,双眸之中迸发出一抹激动的贪婪之色。
袁家乃是大汉第一的世家,早已实力澎湃,欲夺天下之意,不是一日两日的事情,当初黄巾起义的时候,袁家便有此意,不过袁家身为世家,当然知道声誉的重要,所以他袁绍一力建议何进招董卓入京,不就是希望借用董卓之手,扰乱天下吗?
只有董卓真的绕乱的天下,袁家才能名正言顺的得天下。
计划是很好的,不过变故也是存在的。
董卓很给力,杀少帝,焚雒阳,算是一手摧毁的大汉正统,简直是超乎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居然连袁家都一下子给灭了,这打的袁绍一个措手不及。
如今雒阳已焚,天下大乱在即,以袁家之底蕴,必然可在大乱之际,夺天下之先,他身为袁隗钦点的袁家家主,就算袁术在袁家地位也不如他,必然是日后定鼎天下的之主,此玉玺对他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
“子远,孙文台非一般人,有猛虎之凶,就算暗中下手,恐怕也难以得之,汝可有策,能夺其之玉玺。”袁绍眸子一抹炽热的光芒凝视着许攸,问道。
如今的袁绍麾下不过渤海一地而已,尚未占据冀州,麾下的大将虽然不少,但是谋士不过小猫两三个而已,基本上以许攸为主。
“主公,此事不难,暗着得不到,我们就明着要,江东士卒有人曾见他从井中捞物,我们只需收买一士兵,当众指责他,然后主公可以诸侯联盟的盟主之身份,迫他交出。”许攸沉思了半颗,眸光一亮,压低声音,阴森森道:“他若是不交,便是与我们关东联盟为敌。”
“此计妙也,汝快快去办!”袁绍神色大喜。
“诺!”
许攸恭敬行礼,然后站起来,快步的离开了营帐。
…………
荥阳城。
旭日东升,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又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早晨。
城中的一间大宅子之中,孙权睁开眼睛,伸了懒腰,然后才从床榻之上起来了。
昨夜一战,江东军及时赶到,击溃吕布之后,两军便驻扎在荥阳城之中,荥阳城明显也被董卓的西凉军扫荡过,有些荒凉,空宅子不少,适合大军的扎营。
“大兄,一夜激战,我们欠下的人情也还了,大军该返回雒阳了,与父亲汇合。”孙权洗刷之后,吃过早饭,才走入一个大厅,看着主将孙策,道。
曹军虽然得到了江东军之助,但是被伏击之初,伤亡依旧过半,能收拢的士兵仅仅三千余人而已,曹操本人也被利箭划伤,还在舔伤口,也绝了再次追击西凉军的打算。
“嗯!”
孙策有些兴奋,他与夏侯惇,夏侯渊,黄盖四人联合与吕布一战,虽然凶险万分,但是却让他突破的自己的武道瓶颈,正式迈入练气大成境界,如今算是一个的一流武将。
“大兄,你去整顿兵马,权去与曹叔父辞行,我们城门相会。”孙权道。曹军毕竟伤兵太多,不宜动身返回,必须要弥留几天,作为礼仪之举,还是要辞行的。
东汉末年,虽然礼乐崩坏,但是有头有脸的人还是重视礼仪的。
江东军驻扎在荥阳城南,而曹军驻扎在城西,骑马大概半个时辰才能到达,孙权带着自己的护卫长朱治,还有二十骑兵,很快就出现在曹军的辕门之外。
见到曹操之后,双方不过寒暄了几句,然后孙权就直接告辞离去了。
说起来孙坚和曹操并没有交情,曹操是本着大汉忠心才出手相救江东军,而江东军如今万兵来助不过是还一份人情,孙权知道曹操日后只会是孙家的敌人,他并不想和这个枭雄扯上太多的交情。
“主公,这个权公子好像不太像和我们扯上关系啊?”曹洪在给曹操的伤口换药,低声的道。
“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交情,如今不过是人情而已,孙文台好福气,两子皆然泛泛之辈,一子勇武如狮,一子有谋似狐。”
曹操的心中明白,孙权在给自己暗示,孙家和他算是两清了,不过对于孙坚的两个儿子他倒是有些羡慕。
……
整个荥阳城让西凉军走过一趟,和蝗虫过境没有什么差别,大户基本上都让西凉军灭了一遍,大街小道上,人烟稀少,显得异常的荒凉,而且有些凌乱。
咯吱咯吱……
孙权在朱治带着二十个骑兵相护之下,出了曹军军营,直奔城门与孙策汇合,不过突然之间,一辆马车从小巷里面蹦出来,一下子挡住了孙权一行人的去路,朱治猛然一惊,唯有勒住马缰。
“两个小娘们,我看你们往哪里跑?”在这辆马车的后面有五六个大汉,在一个马脸汉子带领下,追上的马车,把马车堵在了大街上。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马车之内,一个优雅悦耳的女声发出一丝愤怒的娇声。
“小娘皮,如果你们乖乖的从了大爷,大爷还能给你一个好!”
这个马脸汉子的眼光都在马车上,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孙权一行,哈哈哈大笑,手握大刀,对着马车之内,煞是嚣张的道。
“没有秩序,真是可怕,光天化日之下,都能强抢民女,欺横霸市,还真的肆无忌惮。”远处,骑在马上的孙权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有些叹声的道。
现在的荥阳城,让西凉军扫荡了一次,估计连平时管理的官员都没有了,自然就混乱起来了,平时的那些泼皮恶棍统统都跑出来了。
“二公子,我去把他们赶开。”一个骑兵道。
“既然让我碰上了,算你们不幸运。”孙权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对着身边的几个骑兵,道:“我看不惯这些偷鸡摸狗之辈,你们几个,去给我把他们的腿都打断一根。”
“诺!”
这二十来个骑兵,算是孙权现在的亲兵,五个骑兵直接冲了上去。
“你们是什么人?”这时候几个泼皮才发觉道了骑兵的存在,急忙后退,马脸汉子顿时一慌,手中的刀都握不紧,有些战战栗栗:“原来是官爷啊,几位官爷,有话好好说,如果你们看上这两个小娘皮,某家就把他们送给你们了。”
“哼,我家公子要你们的一条腿!”
这些骑兵乃是江东军里面精锐之中的精锐,二话不说,直接上前,仅仅两个人出手,不到三两下五六个泼皮就每人被打断了一条腿,之后还感恩戴德的跑掉了。
如今的这个时间,在荥阳城之中,西凉兵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兵比贼还狠,二话不说就取人性命,所以孙权只是打断他们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姑娘,贼人已经走了,你们也走吧!如今世道不平,以后出门要小心。”孙权对于马车里面的女子不过是举手之劳,来自现代的他,无论如何变化,思维和这个时代的人是不一样的,做不到漠视人命。
来的这个时代越久,他的心中就越是有一股冲动,想要改变,改变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
“奴家蔡琰,多谢小公子相救!”一个芊芊玉手,揭开了马车的垂帘,露出了一张清秀的绝色倩容。
董卓携带文武百官,无数百姓,从雒阳奔赴长安,路上混乱之极,蔡琰也在半路上与父亲分散了,只有一小侍婢伴随身边。
两个弱质女子,这一路上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危险。
“轰!”
孙权一看到这张倩脸,瞳孔猛然收缩,一双琥珀眸子迸射出精芒,小脑海里面仿佛一个轰炸。
这张倩脸让他太熟悉了。
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但是如今一看,仿佛一直都雕刻在脑海深处,从来没有遗忘过。
“你叫蔡琰?雒阳大儒蔡邕之女?”
孙权深呼吸了一口气,琥珀般的双眸死死的凝视着马车上,那个青衣云裳的妙龄女子,低声的问道。
“奴家正是蔡琰!”妙龄女子在旁边的一个小侍婢的扶持下,踏着碎步,走出马车,一双美眸彤彤有神,凝视着孙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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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三国第一才女,蔡琰!
重生汉末,孙权甚至已经忘记了孙重茂的这个名字,时代不同了,人也变了,身躯从一介青年变成了一个十岁小正太,但是……他的灵魂不会变了。
魂不变,心则不变,孙权是孙权,但是也是现代的那个落魄青年孙重茂的心,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现代,孙重茂一生有两爱,罗丽这个女人他追了三年,的确算是爱过,但是死了一次,他已经渐渐的忘记了这个人,这段感情。
他的平生挚爱是初恋能在死过一次之后,还能刻骨铭心的记住的,恐怕就只有那个在他心中从来都没有忘记过的青梅竹马。
孙重茂是孤儿,三岁父母双亡,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但是他舅母是个尖酸刻薄的妇女,打骂之经常的事情,从小他就吃了不小苦,唯一能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安慰和开解他的就是邻居家的一个姐姐。
那是一个很柔顺的女孩,长得花容月貌,貌美如花,性格温润如水,他们两个是一起长大,一起上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人会长大的,她是越长越漂亮,聪明多才,而他却是越长越自卑,自卑到有些猥琐。
从小到大,他一直暗恋她,但是从来没有去表白过,之所以暗恋,就是不敢去爱,投她所好,他会去喜欢她喜欢的东西,漂亮的女孩难免会受到骚扰,所以他死皮赖脸的去求一个老拳师教他练武,只为了能保护她。
邻家的女孩不仅仅漂亮,而且博学多才,高考的时候还是一个文科状元,名校任选,而他最终却只能在一个三流大学勉强读个本科,当差距越来越大,在她面前向来乐观开朗的他就会变的越来越自卑,甚至不敢再去相见。
就在大学最后的一年,她突然告诉他,她要结婚了,他很落魄,还悄悄的去调查了新郎对象还是一个高富帅,有钱有能力有人品,于是他……华丽丽的败退了。
在她结婚的前一夜,她把独自的他找了出来,两人就像是小时候一样,在自家小区的顶楼阳台上,并坐在阳台的栏杆前,肆无忌惮的喝着小酒,聊着天。
“你爱我吗?”她也许喝了不少,脸蛋红红的,突然问。
“爱!”他也喝了不少,酒壮人胆,承认了。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我一直在等你。”
“自卑。”他沉默了一下,坦言。
“自卑?真可笑的理由,十岁的时候,我被爸爸打,你为了救我,挨了我爸爸一棍子,现在额头上还有条疤痕。
初一的那一年,你为了给我买一本想要的很久的书,天天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