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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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脏至六十两以上者,斩首示众。为了反贪,朱元璋甚至始创了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
清朝的雍正、乾隆也算是英明的,但对贪污也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制度。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古代反贪,有这样几种怪现象:
一是越反越贪。
二是越贪越狂。
三是贪中反贪。
贪污腐败的原因
封建统治者反贪的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竭止呢?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人性的原因
马克思曾经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小说下载网站3ǔωω。cōm】险。
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
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
二是制度与体制的原因
西方国家在走出封建社会的门槛时,之所以选择了三权分立的政体,乃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任何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者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却永远不会自动走到这一步,而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良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在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1)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皇帝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赴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2)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联合统治,剥削人民。但是很遗憾,他们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脏不均的情况。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比较好,王朝末世最糟糕。
3)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西方哲学家说,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
4)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疯狂消费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用处。中国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5)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敬德保民”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皇帝们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的时候,官僚们心知肚明。
6)在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反而不安心了。偶而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你看,我只图个吃喝,领导,你就放心吧。
三是社会的原因
一般的看法是,中国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
在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规范。也有人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子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可一旦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用,没有人情味。
中国社会,人情最重,还不起的。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张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不脱的。
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也没有包庇罪。
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冷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受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要命。
中国的贪官是有群众基础的。
四是管理方面的原因
有人说,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财产,老被别人偷。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偷主人的钱,就是勾搭别人的老婆。主人看不好仆人,政府做作为管家,在管理仆人时,常常出现漏洞。朱元璋时代,也有自己的反贪局,当时叫监察御史。
五是文化的原因
腐败有文化的原因,也有政体的原因。长远看,文化为体制之母;短期看,体制的变更可能对文化产生影响。这对我们当前的反腐败不无启示。如果腐败成为一种文化,那么再好的制度也防范不了它;更严重的是,如果制度是文化的必然结果,那么制度本身就是反腐败的最大障碍了。
历史上,中国文化革命了三场,效果都不太理想。第一场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第二场是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第三场是五四运动,前期是倡导科学民主,后期来了个马克思主义,文化运动变成了政治运动。
有些学者认为腐败与文化是有关系的,腐败的程度往往是沿着文化的界线而变更。中国文化与腐败之间的逻辑关系到底如何?我认为,中国人选择贪污与腐败,其背后的终极原因乃是人的价值观在起决定作用。
1)家族价值观的影响。
儒家特别强调家族观念,而家族主义在西方学者眼里是不道德的。中国的每一个大家族,其本质特征可能跟黑社会一个性质。
2)个人价值观的影响。
罗伯特。默顿在其《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腐败的“手段——目的模式”,他认为,腐败是由动机促成的行为,来源于社会压力,结果则是违背规范。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制度都规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标,即目的。人作为社会行为者应力图达到这些目的,社会没有给出相应的体制规范,或者说,即使给出了,这些体制规范也是疲软无力的,比如封建社会的反贪措施;这就导致大家共同拒绝遵守表面上冠冕堂皇的游戏规则,进而衍生出一种私下里共认的游戏规则,吴思把它称为“潜规则”。在这种社会里,大家只认同个人的政治成就与经济成就;科举时代人们侧重前者,现在的时代人们侧重后者。侧重前者,买官卖官流行;侧重后者,贪污腐败盛行。大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奔向这个目标,手段的合法与否已不重要,或者说,手段本身就意味着能力。
3)宗教与哲学的原因。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没有宗教。宗教的三大标志是:人格神的崇拜与敬仰;完备的宗教议式;终极关怀的托付。宗教的根本特质是终极关怀,人是什么,人从何处来,又将归何处去。而中国的哲学没有人关心这些问题。孔子哲学只是一种“道德哲学”,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在哪里都找得到。
六是成本的原因
德国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之所以贪污严重,乃是因为中国官员当官成本太高。
从时间上来讲,中国官员需要寒窗十年,甚至不止十年。
从读书受苦的程度上来讲,中国书生之苦当是天下第一,就象苦行僧一样。
当官也苦,走进官场,相当于买了一张入场券;如何在官场里把脚跟站稳,才是问题的关键。
当官最苦的不是科考,而是心灵的代价。往轻里说,尊严丧失;往重里说,人不再是人。一句话,在中国官场上混,在上级面前没有点装孙子的本事,却想在官场里混下去,或者提拔上去,永远没戏。
七是心理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里,一切都可能,一切又都不可能;总之,事物的发展没个谱。在这样的环境下,国人当然没有安全感。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皇帝也没有安全感,官员更没有安全感,不管你有钱没钱,有权没权,大家都没有安全感。所以他们才疯狂地贪污。
中国文化以道德立本,心性、人格、修身、伦理、道德不仅是中国文化中的灵魂,而且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根本。不同的历史——社会——文化系统会设定不同的视角,在一种系统中不被视为腐败的行为,于另一系统则很可能恰恰相反。中国政治文化的伦理至上性,排斥一切经济交易在公共领域出现。凡是属于这类涉及金钱、利益和权力的交易关系的,都会被认为是不合规范、不合道德和不合良知的。总之,一般来说,中国历史——社会——文化系统用以衡量腐败行为的尺度相对而言比较严苛由此扩展了腐败行为这一范畴的内涵和外延。
此外,中国社会或者中国文化中特别浓重的平均主义精神,又往往变成了一般民众观察腐败现象的放大镜,因而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将腐败的程度估计得比实际情况更严重(这句话并不排斥有估计得非常准确的时候),同时也特别地不能容忍腐败现象。
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源远流长;新中国的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平均主义,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也是一种制度,一种意识形态。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深入人心,构成了一种心理沉淀:社会的一切财富都属于人民,一切财富都是公共财产。本着这种心理沉淀,人们自然格外关切公共财富的走向,格外关心公共权力如何分配和使用公共财富,格外关注公务人员与公共财富的关系;一旦有人侵占挪用公共财富,所引起的社会强烈反应也是格外的。
文化就象一面镜子,它对准什么事物,哪一事物就会被照得格外明晰。中国当代和传统文化中的多种因素都使它对准了腐败现象。
腐败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社会——文化系统中有大小的差异,其实,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腐败一词,其本义就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比如卢梭就认为,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从而产生了私有财产、公共权力等物,最终导致不平等加剧,这一进程就是人类走向腐败的过程。这是腐败一词的最广义的应用。
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广义的腐败是指政府治理一般意义上的败坏,其间不一定有人直接得到好处,但整个社会受损;狭义的腐败则指运用公共权力来实现私人目标。
体制也是一种文化,体制的运转就是文化传播的过程。体制的文化作用的影响,远比结构方面的影响绵长而深邃。而且,由于是深层次的影响,往往被直观式浅层思维排斥在考虑范围之外。事实上,体制文化作用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成为腐败的促成因素,但其间的机制比较隐蔽和曲折。
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在现阶段,是由国家代表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并由一个几乎无所不包的社会调控体系负责一切社会价值、社会利益的分配。在公有制下,国家是关键,国家至高无上,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以国家的名义所采取的一切行动,其理由之正当和充分是不容置疑的。这一点已经深入到当代每一个大陆中国人的心里;特别是干部们,由于他们是代表着国家在行使权力,上述的几点已经渗透到他们的潜意识里。
当具体到每一个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干部身上时,情况就出现了差别。有的干部不知不觉地在潜意识里将“以国家的名义”和“以某一集体的名义”等同起来,或者说用后者替换了前者。他们的推理过程很符合逻辑:我要对国家负责,但具体地说,就是对我所担任职务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而我所担任职务的部门或者单位,说到底是国家的,我这个部门或者单位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既然如此,以部门或者单位的名义也就是以国家的名义。这就是“只要以公家的名义,什么事都干得”。
文化与法律在这里发生了冲突。应该遵循文化的律令,还是遵守法律?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一般地说,文化的力量远比法律的力量强大。
中国的传统文化本来就缺乏对公德的提倡和弘扬。公德是团体结构中个人与团体关系的价值准则。中国传统社会是根据血缘关系往外推的,家族化的构成,阻碍了个人超越血缘规范直接同国家实体构成关系。
如果说经济是“看不见的手”,那么,文化就是“看不见的脑袋”。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许多行动,相当程度上是受着文化这一深远因素的支配和制约的。文化就象一面镜子,它对准什么事物,哪一事物就会被照得格外明晰。从文化角度去观察和思考,常常能把事情的底蕴看得更透彻。
特定的社会条件,就是我国以现代化为目标的改革尚未完成,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我们的社会调控系统,其权力在逻辑上是不受限制的,一般的公民(包括绝大多数干部)面对这么一个几乎无所不包的系统,感到自己之无能为力。
中国旧传统的伦理范畴,全都来自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五种伦常关系。其中君臣是父子的扩大,移孝作忠;朋友则是兄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