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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千机变-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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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琪回娘家时估计就怀上了,孩子也生在娘家,取名叫文欢。小家伙挺漂亮,随他妈妈。满月时我跟所里的人都去看过,龙家房子大,我回来后就劝文室到老婆那儿住,他不去,说不作倒插门,大男子主义挺严重。倒是常去看孩子,一来二去的,孩子两岁半了,夫妻俩还那样。后来好像是文室听人撺掇,趁龙家的人不在时,把儿子抱了到单位,跟我说他的儿子他养活。我还劝他来着,说孩子跟妈好,姥姥家又有钱,能缺了啥。他不听,龙琪跑来跟他要,他死活不给,龙琪火了,掉头就走。那真是个犟种。”
  李秀娟摇头叹气,“就那天给出事了。文欢一大早就有点发烧,去医院医生说是腮腺炎,给开了点药。傍晚时烧得更厉害了,我看着不对,劝文室送孩子去医院,要不送回龙琪那儿。他两样都不,说没事,他小时候也伤风感冒,他妈给他喝点姜汤就好了。那哪成啊,那年流感特别厉害,我家三个孩子全传染上了,躺了一床,我也没空管他爷俩,仔细安顿了他几句就走了。第二天一早去了单位,一开门,坏了,文室抱着孩子在床上坐着,一脸呆相,我一摸孩子,早凉了,没气了。”
  李秀娟哽咽着,忍了忍,终于还是没忍住,眼泪掉下来。
  小方则除了凄凉外,心中另添一份震惊……
  文欢死了,连他也死了!
  小丸领着陆星来到酒店的茶吧。
  “就这?”陆星笑道,“你每天在这里,不腻?不想换换口味?”
  “我们这里挺好的,放眼全市,能再找得到这么好的茶吧吗?再说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挣这里的工钱,当然也要花到这里啦。”
  “真是好员工呢,就这点,你倒还真有点像日本人。日本人最具团队精神。”
  “别长他人志气了,日本人有什么好,我讨厌日本人!”小丸说。
  “瞧,露馅了不是。”
  小丸笑道:“没办法,我要长一金发碧眼,我就冒充美国人。”
  “对了,你为什么要冒充日本人?你不怕穿帮?”
  “那怎么样?我告诉人家我姓汪,叫汪寒洋,我父亲因为我蹲大狱?”
  陆星吃了一惊,他跟汪寒汪是大学校友,他大四,汪寒洋大一,一起的时间不长,但彼此了解颇多。他知道她是南方人,出身高干家庭,母亲早逝,她跟父亲相依为命。汪寒洋的父亲出事,他当然知道,可不知道是汪寒洋从中起了作用。
  对这位小师妹他很感兴趣,有次他约她去看电影,她不去,说她迷上绘画了,她要去公园写生。写就写,陆星说那我陪你去。汪寒洋说既然你肯陪我,那就不用去公园了,干脆我给你画一张素描吧。陆星想一想也好,就答应了。在汪寒洋的宿舍,陆星按未来画家的要求摆着造型整整坐了六个小时,连午饭也没吃,好不容易汪寒洋说她要去方便,但不让陆星动,说怕乱了造型,使作品的气势前后不连贯。“你千万别动喔!”她走时叮嘱他。可是她走了很长时间,估计吃顿饭洗个澡做个全套美容也绰绰有余了。
  左等右等等不来佳人,陆星又累又饿又内急实在忍无可忍了,就站起来,展了展腰,赶快上了趟厕所,想去弄点吃的,却不敢走远,在屋里走来走去,饥火难捱正难受,有人进来了,是汪寒洋同宿舍的女孩子,陆星赶紧向她解释说他正在给汪寒洋做模特。
  “是吗?”那女孩子掀起遮画的布,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寒洋说是给谁画像了吗?”
  陆星被笑得心虚,连忙回答:“她给我画的像啊,画了一个上午了。”
  那女孩子笑得更厉害了,招手让陆星过去。陆星不过去还好,过去一看,差点气破肚子,原来,汪寒洋画的是一头老母猪!
  挨了整后,陆星对汪寒洋更感兴趣了,从小到大,谁敢整他呀,他觉得新鲜。可是汪寒洋却一直对他若即若离,偶尔见一面她也是嬉笑怒骂,刁钻古怪,花样百出。让他哭笑不得。
  没多久,他便毕业了,开始忙自己的事业,好不容易出差回一趟母校,也总见不着她。时间久了,再热乎的心也淡了。没想到,在这儿遇上了。
  “你前年毕业的吧?怎么会跑这儿来?”陆星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随风飘过来的。”汪寒洋还跟以前一样,说话总没个正经,你根本分不清她哪句是真,哪句是假。陆星最头疼的就是这一点。
  “算了,不问这个了,说说你为什么冒充日本人吧。你胆子够大的,龙琪是什么人,她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远来的和尚会念经,我说我是日本人,别人的好奇心也就就此打住了,日本在哪儿?天高地远的,谁还刨根问底去?大不了我随便编一个地名什么的,谁还去日本调查我。再逼急了,我说日语,听懂听不懂随便。”
  “你还真有两下。”
  “何止两下,我有七八下呢。”
  “对了,你父亲他,怎么样了?”这才是陆星想知道的。
  “我父亲嘛……”汪寒洋拖长声调,“他自然跟我一样姓汪了。好了,不说他了,一个糟老头。咱们说说刚才的那位英国绅士吧。”
  汪寒洋轻易地换了话题,陆星无奈,随口说道:“就刚才那位海外华人?跟你一样,冒牌的,别看他一副绅士样子,装的,其实就是一农民。”
  “你刚才还说不认识他呢,现在倒贬人家,妒忌吧你?”
  “我妒忌他?告诉你,我还真认识他,他叫扈平。”
  原来他就是扈平。汪寒洋蹙眉。
  “难道我们女人就这种命吗?”程淑惠问龙琪,“难道就不能改变吗?”
  两位女士还在探讨妇女的前途和命运。
  龙琪沉吟道:“其实我也一直在想,男人嘛,他总是女人生女人养的。可为什么总是要伤女人的心呢?比如你,师哥他花心,可是你还有儿子啊。”
  “儿子管什么用。丈夫是丈夫,儿子是儿子,一码归一码。”庄夫人打断龙琪的话。
  “怎么没用,你丈夫不好,是他妈没教好,但你可以教好你儿子。让他从小尊重女人,爱护女人。这样,你就会有一个不花心的儿子,你虽然没指望了,但你的儿媳妇不就拥有了一个对爱情专一的好丈夫?”
  “哈!”程淑惠嗤笑,“我有病吗?我费那么大力气就是为了给别的女人制造一个好丈夫?我要的是我丈夫不花心,至于我儿子花不花心我就不管了。再说了,世上多一个花心丈夫我的痛苦也会减轻一分。我没鞋穿,若有人连脚都没有,我就会好受许多。”
  龙琪看着程淑惠愚顽的脸,实在是无话可说了。──有种人是不值得同情的。
  她站起来很勉强说了一句──“再见!”
  龙琪出了看守所的大门,上了车,却不想动,程淑惠固然心存刻薄,但她那点要求过分吗?她不过是希望丈夫不再花心。她吃醋、她甚至动刀子杀人,但实际上,她比谁都痛苦。
  这难道是女人的宿命吗?
  不,龙琪摇头。
  ──其实女人的痛苦,多半是她们自己造成的。就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年轻的时候未尝不因为丈夫的三妻四妾而伤心,可到老,贾琏偷情王熙凤泼醋时她老人家说什么呢?……年轻人馋嘴猫似地。
  女人就是这样,不原谅丈夫,却纵容儿子,她们忘了,儿子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儿子若没教育好,等她伤心完了,她曾经的一切将由另一个女人承接,世世代代,绵绵无绝期。
  这是女人最大的失败!
  无论如何,男人总是女人生女人养的,母亲是孩子最早的启蒙老师,这个老师却被女人作得太差劲了。虽说世俗传统很厉害,但传统是怎么形成的,还不是一代一代延续下来的!
  上天原本是把男人交给女人的,打十月怀胎起就拴在女人身上了。丈夫花心也许妻子没责任,但儿子呢?中国历代帝王均以孝道制天下,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孝子,他可以不听老婆的话,但绝对听母亲的话,可是好多母亲在遭遇一个花心丈夫后又拷贝出一个花心的儿子。于是男人一代代花心,女人一世世伤心。
  怪谁呢?
  女人本身难辞其咎!
  如果说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一个茶壶配几个茶杯是该当的,那问题的关键是谁做茶杯谁做茶壶?可别忘了,人类社会是从母系氏族过渡过来的。自然界,一个蜂王统领着无数的工蜂呢!蜂王可是女性哦!
  不是不可改变的,只是缺乏挑战传统习惯的勇气吧!
  龙琪摇了摇头,发动引擎,车像箭一般射出……
  小方还在文室生前的办公室沉思──文欢既死,那现在的龙欢又是怎么回事?
  长时间的沉默后,李秀娟叹了口气,“这孩子是我给张罗的。文欢去了没多久,我有个部队上的姐妹,是军医,转业后到了市医院妇产科。她告诉我说,她们那里有个外地来的盲流孕妇,难产大出血,刚把孩子生下就死了,丈夫也跑了,全妇科的人正发愁怎么带那孩子?我一听,就去看了看,孩子挺好,挺漂亮,我就找到龙琪,她也动心,这样,这个孩子就成了现在的龙欢。”
  ──至此,情况已经十分明朗,龙欢固然不是文室的儿子,但也不是龙琪的!
  小方站起来,甚至于没有跟李秀娟说一声再见,就走了出来。
  派出所的胡同好长啊,他觉得自己一个劲地在走,在走,懵懵懂懂走了很久,才看到了街边的路灯。他站在了大街上,行人在他身边流来流去,车在他身边来来往往,眼中的一切就像一部三十年代的旧电影,无声、无色、无味,还有……无情!是啊,对他来说,刚才听到的一切也像是电影,是假的,是虚构的,是别人的喜怒哀乐,与他无关,他这样告诉自己,但没用,他就是难受,就是想哭,就是想使劲地掉眼泪,但他的眼窝是干涩的,他没泪,他,连泪也没了……
  他一个人闷闷地站着……十字街头,车水马龙,人流如织,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或者根本就没风,初秋的天气,闷闷的。
  暮色四起,如轻愁,如薄恨,愁的是谁,恨的又是谁?
  不知道!
  斯时斯刻,这位年轻的刑警队长大脑里一片混沌,他没法不混沌,一切都不是他想像中的样子。──他以为龙琪有前夫,结果那龙琪根本就不是这龙琪,后来他又以为龙欢不是文室的孩子,结果龙欢连龙琪的儿子也不是。这跟他以前查过的任何一个案子都不一样,它并不暧昧,并不复杂,但它冷酷,它残忍,它毫无温情。龙琪,这个美丽能干的女人,她有家庭,但无温暖;她有丈夫,却无感情;她有儿子,却没有血缘关系,那她外在一切辉煌,到底意味着什么?
  小方不明白。
  因为人生,比他想像的更坚硬冰冷。
  远远的街灯亮着,小方吸了一口清凉的空气稍稍清醒了一下,拐进一务相对僻静的街道。他默默地走着,两边传来隐隐约约的欢声笑语,感觉像梦一样遥远。
  突然,他听到一阵马达声,那马达声是与他有关的,一种天然的警觉让他头皮发根冒出丝丝寒气,就像猎豹嗅到危机一样,他猛一回头,一辆摩托向他阴险地靠过来,摩托上有两个人,后座上的那个手中拿着一把刀,那把寒光闪闪的刀离他只有一寸,不,半寸,眼看就要刺进他的心脏……
  第四章
  乔烟眉按原路返回,她是走回来的,而且是慢慢地走回来的。她有点不甘心,她希望那个企图让她葬身车轮的家伙再次出现。
  但一路无事。
  现在,她又上了那个安全岛,不过这次她聪明了许多,她不再冒险了,不敢再站在边缘位置,她站在了中央。天黑了,薄暮如雾,网一般轻轻坠落,遮住了所有锐利的、刺眼的、丑陋的东西,只剩下夜色中绚丽的霓虹。
  夜色很美。
  乔烟眉突然想起一首歌──《在水一方》,是邓丽君唱的,她的声音温婉柔美,她唱道: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此情此景,与那歌,是不是有几分契合?她就似站在水的中央,而且,她仿佛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蒹葭的清香。这清香似曾相识,好像……对了,今天下午飘到她鼻孔中的香,就是这一种。而且这时,乔烟眉发觉自己并不在岛的中央了,绿灯已亮过一次,人流已将她再次推到了边缘,红灯又亮了,车流像箭一样向前疾驶,人一旦下去,就会像搅拌机中的肉,粉身碎骨。
  她吃了一惊,想退回去,可是她已无路可退,有只手,又搭在了她的腰上……
  乔烟眉身了顿时僵了──谁?死神?
  心脏凝固几秒后,她迫使慢慢回过头──那只手揪着她的衣襟往后拉了拉,“别站这儿,危险。”
  声音是熟悉的,而那股香味,似乎也浓了点儿,原来是杨小玉。
  “你为什么总是站在这个位置?”
  乔烟眉为这句话而吃惊,“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下午你跳下去的时候,我就在这里。”杨小玉说。那种若有若无的香味从她身上飘出来,淡淡的,仿佛月夜高楼上的歌声,那歌声隐约还是那首《在水一方》。
  “我不是跳下去的,我是被人推下去的。”乔烟眉盯着杨小玉。
  “不论是跳,还是推,你都没死。”杨小玉慢慢地说。
  乔烟眉笑了,她看着街上的人流,“今天上午的话我还没说完。你不是河南人,也不是少林弟子,你,也不是真正的杨小玉。”
  杨小玉也笑了,“这是我推你下去的动机?”
  “那你就是承认我说的一切都是对的,是吗?”乔烟眉淡淡的。表情淡淡的,声音淡淡的,她的衣袂融进夜色中,也是淡淡的,犹如一幅水墨画。
  杨小玉的美则是另外一种款式的,眉如刷翠,水剪双瞳,身形刚劲秀丽,她叹了口气,“你可以改行去做侦探了。”
  乔烟眉没有回答,她俩谁也不会想到,乔烟眉在两年后,居然真的破获了一起著名的乡村谋杀案。──未来是谁也无法预知的。
  红灯亮了又灭,两个姑娘各怀心事,站在安全岛上一动不动。
  “我认识真的杨小玉。”乔烟眉说。沉默了很久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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