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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谁杀死了秦帝国-第7部分

小说: 谁杀死了秦帝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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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我们也得到这样的结论,人性不是主动的,是由社会结构强烈影响的。社会结构是专制还是民主还是什么,这个形势大于人,形势改变和影响人的品性和价值观,包括因此形成的社会风气。
  从某种意义上讲,为了完成分封社会向皇权专制政治思想观念的过渡,以及推行帝国新政,巩固统一,阻遏“以古非今”的逆流,焚书作为一种见效速度快的政策,在短时期内使用,也是必要的。这就是毛主席所说的:“焚书事业要商量”——意思是不能把“焚书”之事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
  但是焚书的负作用也非常明显,出现了一个“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
  《史记》中说,当时“天下畏罪,莫敢尽忠”、“群臣恐谀”。意思是,大臣们不敢讲真话,不敢从忠于职业的角度来提意见。因为你讲你真的思想的话,一旦与当前要求的意识形态不符,你就是“以古非今”、“诽谤时政”,就有一家子掉脑袋的危险。李斯说,“以古非今者族!”
  但是请不要把这种悲哀的局面仅仅想象成是秦时代的灾难,其实,所有皇权专制时代都是这样的。后面之所以被族被坑的事情比较少,不是因为后代的皇帝们心软了,仅仅是人们已经学乖了,适应了,不再像秦朝时候的人刚刚从分封制过来,还那么耿介有个性呢。
  不管怎么样,“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出现了。
  是凡钳制舆论的时代,就会出现一个“人们不敢讲真话”的局面,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当然这也反映了思想改造工作的初步成果已经出来了。皇权时代的思想改造,不就是为了让人民放弃自己的大脑和思想,接受皇帝的大脑和思想吗?人人不讲真话,都讲皇帝所倡导和宣讲的话了,这不正是这场焚坑运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吗?
  于是,万马齐喑的局面出现了——连马这么爱叫的动物都不敢发声音了(更爱叫的驴则早被杀光了)。臣子“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下(臣子)慑服谩欺而取容”。司马迁把秦朝走入皇权专制之后的这种情况记录在《史记》里,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因为秦朝结束而终结,即便司马迁本人,他的残废不也是因为不讲上边要求讲的话弄的吗!
  从此,秦王朝真话消失、言路断绝,飘扬在朝野上空的到处是假话,秦始皇听到的是一片歌功颂德之声,他似乎更加觉得自己一贯正确了。天下大事就是秦始皇一个人做主,丞相大臣都是顺着他的意思去说去办。总之,一人之心,天下人之心,秦始皇像一架失去控制的航天飞机,听凭自己过热的脑袋把这个被取缔了发言权的帝国臣民带着东扎西撞。
  汉朝人张释之对汉武帝说:“秦以不闻其过,天下土崩。”确实有道理啊。只不过皇权专制的体系不改,汉朝的皇帝也一样避免不了走到这样的局面,虽然他的臣子们这么苦心积虑地拿着前朝皇帝的覆辙来劝勉他。
  紧跟着焚书,又发生了坑术士的事。
  当时有侯生、卢生两个骗子,是给秦始皇弄仙药的,但是弄不来,于是想到了逃跑。逃跑倒是并不打紧,但是两人临逃跑前还说了很多话,都是诽谤圣上的,给秦始皇提了很多意见,诸如“贪于权势”(喜欢独裁)、“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不肯授权给百官)、“上不闻过而日骄”(皇上听不进不同意见)什么的,并且传遍了咸阳。这就要严办了!因为这是对皇帝进行人身攻击,不是神药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了。于是秦始皇警觉起来,认为这个政治事件一定是代表了一批人。
  秦始皇说:“我前一时间刚刚收缴了天下的书籍。但是侯生、卢生这帮人,弄不来仙药不算,临走还诽谤我。”秦始皇话里的逻辑很古怪,收缴书籍和弄仙药有什么关系啊?!
  其实很有关系。侯生、卢生的诽谤使秦始皇意识到:虽然前面收缴焚烧了民间书籍(目的是钳制舆论、禁止议论与诽谤朝政),但这个工作并不很成功,侯生、卢生还不是在这里诽谤吗?秦王朝最忌讳的就是诽谤皇帝和非议朝政了。
  任何统治者凭着常识都会进一步意识到:侯生、卢生的诽谤朝政绝不会是个别现象,类似的诽谤者在天下一定还有。那该怎么办呢?天下那么大,不可能短时间内挨个排查,但咸阳就在脚下,如果排查出一些造谤分子,然后用重刑杀掉,就可以起到“以惩后”的作用,即震慑全天下的诽谤分子从此三缄其口,不敢再诽谤议论时政。所以杀的时候必须用极刑,而且杀得热热闹闹,用坑掉这种不常用的极端残忍的做法最合适不过了,可以起到触目惊人、以儆效尤的广告作用。
  于是,他下令在咸阳的“文学方术士”(颂太平和炼丹药的人)里进行排查,查出了四百六十个“妖言以乱黔首”的人(散布诽谤朝政的言论的人),坑掉了,算是给天下所有的政治异见分子打了广告。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史记》上管它叫做“坑术士”。但后人出于对秦帝国的怨恨,或者借喻以说教当政者的需要,而把“坑术士”讹成了“坑儒生”。这是会误导人们对这个事件的性质的认识的。
  当然,被坑者中间也会包括一些儒生,但他们被坑不是因为他们是儒生,而是因为他们的政见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合,所谓“议论不合者”。这些人被坑掉是因为跟政府不唱一个调子,而不是因为他们学儒家。
  焚诗书、坑术士这两件事一前一后地紧随发生,之间大有联系,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改造旧的分封制体系的意识形态,向皇权专制的意识形态转型,倒不是和儒家过不去。而且,从史料上看,坑术士也好,坑儒也好——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坑意见不合者——并没有扩大化。
  对于秦王朝的“焚书坑人”,后代皇帝官僚们不应该整天咒骂它。它替后代君王做了思想向皇权专制开始转变时难免要做的事情,虽然手段或许不如董仲舒建立一个从先秦儒家修正过来的新儒家,作为皇权时代主流思想以完成思想转变来的高明。但在那个来不及有董仲舒的时代,而在有先秦风骨的人又很多的情况下,也许这么做是客观上的被迫选择。后代皇帝,吃水不要忘了挖井人,吃饱了不能打厨子。
  秦亡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总结起来合计四个:第一,急于事功。大兴建筑,征用民力太多,直接导致民生凋敝,“欲为乱者,十室而五”。
  第二,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过渡过于急剧。单一的郡县制,而没有适当杂以分封,在技术上有许多弊端,更主要的是违背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心理,造成了中下层社会的动荡。分封制的长期历史惯性和反弹,酝酿成了一种巨大的反秦政治势力。一些中层的精英豪杰,都普遍与秦为难。
  第三,向皇权专制社会的思想形态过渡过于急剧,手段流于粗暴,导致“焚诗书、坑意见不合者”现象出现,一定程度地激化了中层精英与皇帝的矛盾,并且导致言路断绝,讲假话现象。
  第四,忽视礼仪教化而专任刑罚。秦人重实干,但少理论,不善于做思想工作。虽然儒家的思想和儒者,在秦统治集团里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实际上还是弱势的。单用刑罚是不行的,必须常给人做做思想工作,他就舒服了!
  法家是,鼓励专任刑罚而忽视教化,这也就导致了秦的忽视教化。像韩非子,是非常轻视教化作用的,认为老百姓是不配接受教化的,你就拿法约束他就行了。我们说,教化作用确实不能夸大,像说周文王、商汤是因为仁德的思想教化对下面做得好,最后王天下了,这是儒家在吹牛。但是呢,教化也能多少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所以,儒法兼行,一个长于做事,一个长于教化,虽然这显得有点“中庸”或者“乡愿”,但似乎却不失是个最终的选择。
  以上秦亡的四条原因,单独一条都不足以导致秦亡,其中重点是第二条。
  后代皇帝在学习中进步了,他们不会一次犯太多错误。
  第五章 嬴政暴毙,赵高得势
  李斯这个人,字写得不错,算是中国书法的鼻祖。他研发出了小篆,还写了一个字帖《仓颉篇》,里面都是小篆,供士民学习,用来统一六国文字。小篆成为了秦王朝的官方文字,现在的印章上还在用。
  小篆最革命性的特点是“方圆绝妙”——从前的六国古文字都是扭扭歪歪、拳打脚踢、东长西短、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样。唯独从李斯小篆开始,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方块字形,各个字都一样大,所谓“方圆绝妙”,这可以从泰山石刻的小篆上得到印证。李斯也就因此成了小篆书法的泰斗。杜甫有诗曰:“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意思是李潮兄的篆书逼近李斯先生,这是夸李潮呢,而且他写的小篆字像快剑长戟,显出了先秦人的刚猛凌厉。
  不过,拳打脚踢、歪歪扭扭派的六国古文字并没有因为李斯搞出“方块字”的小篆而灭绝,它们的笔意被另一个人继承下来,形成了所谓隶书。这就是当时秦政府里一个小公务员,叫程邈,这家伙喜欢描描写写,于是把拳打脚踢派的六国古文字升华成隶书,与李斯的小篆分庭抗礼,互相辉映。小篆方圆绝妙,强调的是方块对称的静态美,隶书没有统一的外轮廓,强调的是波折弹纵的动态节奏美。
  从此,小篆成了正式公文的书写体,隶书则成了日常文字的书写体,好比写日记写博客的时候用隶书,给新开张的饭馆题字的时候写小篆。
  泰山是上帝驻人间的总办事处,公元前219年,李斯陪着秦始皇来到这里,并且立了一块泰山石刻,歌颂老秦的丰功伟绩。石头三面刻字,一共一百四十七字,都是李斯的小篆,虽然是方块字,但其势飞腾,显示着秦人一往无前、吞并六合、势不可当的气魄。到了宋代,欧阳修、赵明诚收集了该刻石的拓本,但仅存四十七字。到了清乾隆年间,仅存二十九字。后来这石头干脆被火烧了,烧断的残石也不知所去。后来有人在泰山玉女池得残石两块,上边只有十个字,于是把它保存在泰山岱庙,坏蛋够不着的地方,还做了个亭子护之。但是做亭子的时候一不小心,又把它损掉了一个字,于是现在就剩九个字了。唉!
  类似的石刻在别的地方也有发现,上面还有一个“德”字,可见秦始皇也是讲“德”的。所谓“德”,就是德政,为政以宽,省刑罚的意思。通常说起秦始皇就是“残暴、暴虐”,好像他一瞪眼就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认为。李斯后来快完蛋的时候,从狱中上书,自陈七条罪状,其实都是表其七项功劳的,最后一条说:“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这条“罪”紧接着前面统一度量衡的“罪”,都是表功的。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材料,说明秦统一之后,曾实行“缓刑罚,薄赋敛”的德政,最后还被李斯列为了狱中求生的理由(功勋)之一。
  “缓刑罚,薄赋敛”这大约也是泰山石刻上所说的德吧,同时也属于典型的儒家思想。明朝状元焦说:“秦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指儒学)。”秦用了一定的儒家治国思想,焚诗书、坑术士也不是专意讨伐儒家来的,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
  作为皇帝,所谓残暴,最直观的理解,就是滥杀人。但是秦始皇时代的法令并不残苛(是秦二世修改法律才变酷的),他也不曾滥刑民众,更不曾以杀人取乐。虽然后人口口声声说秦始皇残暴,却说不出秦始皇哪怕曾滥杀的一个大臣的名字。他始终信用王绾、李斯、冯去疾、尉僚、冯劫、王翦、王贲、蒙恬、蒙毅、李信一干重臣,终无变移(这帮人不论文武,从个人能力来讲,每个都是独步一时的命世之才)。
  相比之下,秦昭王曾杀名将白起、名相范雎,刘邦曾杀功臣,例如杀韩信之全家,把彭越切成肉泥,汉景帝杀周亚夫、诛晁错,汉武帝杀李陵家小,朱元璋杀蓝玉、胡惟庸、徐达等大功臣,不论这些诛杀是否有一定道理,但都是让人痛心的“圣德之累”,而秦始皇除了在年轻的时候杀过吕不韦以外,并没有再杀过大臣。如果视秦始皇为残暴,则其他上述知名的大牌皇帝们,就更残暴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法家人物,秦始皇一切行动都应该是依法而行的,不会肆意滥杀。不但没有滥杀大臣,也没有滥杀百姓的记录。相反,他曾经把“治狱吏不直者”(给百姓断案判刑不公正、滥用刑罚者)发配去修长城。总之秦始皇不能简单被钉上残暴的字眼。
  如果非要用贬义词来描述秦始皇的话,我觉得用“急躁、专独”也就够了。“急躁”是指他急于事功,大兴项目,搞得民不聊生,转徙流亡:“专独”是指他焚诗书、坑术士,不许人们凭着书本议论提意见,同时“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大臣们成了摆设。
  仅此而已。
  秦始皇所做的所谓坏事,不过就是在皇权专制开创的道路上,为后代帝王做了扫路的炮灰。
  不管世人如何评说,公元前210年,在山东沿海用“古代机关炮”射完大鱼后,秦始皇这位颇受历史争议的大人物,还是病倒了。
  秦始皇走在向西返回内地的路上,病情开始恶化。此时,帝国的情形并不比他的病情更好。从前他曾遭咸阳强盗的围攻,又被张良的迫击炮打了一次,应该能从这些渠道感受到天下潜生的一种躁动。
  但秦始皇还有一个扭转乾坤的机会,那就是任命一直与他政见不合的长子扶苏做继承人。扶苏这个人比较贤,连民间都知道。扶苏反对秦始皇的躁急为政原则,曾经数次进谏。为此,秦始皇打发这个乌鸦嘴去北方跟着蒙恬打匈奴人去了。
  现在,如果选用公子扶苏做接班人,未来登基以后,扶苏必然修正秦始皇为政之失误:把正建的项目缓下来,把南北的兵马撤回一些来(反正这些兵马在南北这些GDP很低的地方拓疆也没有太多油水,得不偿失),同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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