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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部分

男儿当为王-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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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四个多小时的飞行,终于到达南粤大地,飞机落地,我的心也跟着落地。走出机舱,扑面而来,是熟悉的潮湿热风。

    我在机场休息室等到天亮,才去银行兑换人民币,结果被告知,我的银行卡已失效,银行系统查不出我的个人信息。

    换句话说,我成了黑户。

    我猜测肯定是海上的事情传回国内,他们以为我葬身大海了。想到此就把钱全部兑换成现金,用银行的绿色钱袋装了,随身携带。

    去了外面,看到有男士手包,三百多一个,就买了个手包。

    另外,美莎临分别时候给我写了张纸条,我不懂那上面的意思,就在机场里面找了个空姐问,对方低头看一会,笑:“先生,这是你女朋友写给你的情诗。”

    诗?她还会写诗?我皱着眉头,“你帮我翻译,我不懂日文。”

    空姐轻声念:你叫我美莎,要永远这样叫下去哦,我会一直在樱花树下等你。

    念完,我眉头紧皱,眼珠子瞪的鸡蛋大,看着空姐甜蜜激动的脸,感觉莫名其妙。

    这也叫诗?

    空姐道:“这是日本很流行的三行情诗,你女朋友写的这三句,美到让人无法呼吸,这是一位真正的才女,就凭这首诗,任何一位成年日本男子都不会拒绝她的爱。”

    我拿回那张纸条,眉头凝成疙瘩,再次发问:“这真的叫诗?”

    空姐仔细给我讲解,在日本,女孩子的名字不能随便喊,只有最亲密的爱人才会直呼其名,美莎,就是爱人称呼她的专用词,对方说你要一直这样叫下去,就是希望能跟你走一辈子,并且还点明地点,樱花树下,那一定是她闺房前面,言下之意,她会为你永远等候。

    以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自然感觉不出什么,但以日本人的习惯,这三句话是层层递进,第一句点明主题,代表她小女儿的窃喜。第二句说明她的心意,略有调皮。第三句则属于一种长相厮守的誓言,这在日本女子眼里,是非常神圣的。

    这番话说的,让我怀疑人生,质问空姐:“是不是啊,我们见面不到二十四小时。”

    空姐就摆出一副无语脸,死死盯了我一阵,忽然道:“你,你,你好像那个明星。”

    “古天乐嘛。”我很不耐烦地说,低头看那三行字,心里想,三行情诗?

    结果空姐说:“小栗旬,你像小栗旬,猛地一看不觉得,仔细看有几分神韵。”

    我脸皮抖了抖,拿出自己的假护照,“是这个人?”

    空姐看一眼,立即捂脸叫。

    我白了她一眼,“看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说完转身走,空姐立即跟在后面跑,“你是不是他的替身?你有他的签名吗?”

    我不回头,没好气的教训道:“好歹也是中华空姐,矜持一些。对了,三行情书,真的那么神奇?”

    空姐连连点头,“在日本的地位就类似于我们国家的宋词。”

    如此我就懂了,道谢分开,然后将假护照撕碎,连同那三行情诗,一起扔进垃圾桶。

    三行情诗?还跟我大宋词相比?

    我分分钟就能来一首。

    你叫我老板,要做冰火两重天哦,我会给你发很多小费的……

    从广州到东莞,依然是长途车,去了车站问,最快一班的票也要三个小时,抢都抢不到,人太多。而车站外面,挤满了各种拉客的黑车。

    我等不及,招手叫出租,直接开去东莞,对方要价三百,我不还价,让他即刻出发。

    看着景物在车窗外快速后退,我的心也越来越激动,终于就要见到我朝思暮想的阿妹了,不知道她是胖了还是瘦了,是不是已经恢复了神智?

    车子到了东莞车站不肯往前,我就换了本地车继续前行,终于到了熟悉的医院,我对着镜子整理衣领,捋捋头发,才大踏步地向里去,轻车熟路地去病房。

    推开门,我愣了。

    床上的那个人,我不认识。

    我回去问护士,阿妹去哪了,对方很惊讶,说病人已经搬走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

    我记得我给医院存了不少钱的,够用到今年十月份,怎么会搬走呢?

    护士查了日志,说是亲属办的,多的费用医院退了。

    我一阵迷惘,赶紧从医院出来,往东城家里走,心说是不是张灵彦把阿妹接回家去养了,这个事情她以前提过的。

    我一路奔跑,终于回到家里,结果眼前的情景依然让我大吃一惊。家里的门被人砸破,门口泼的红油漆,周围用黑墨喷满了欠债还钱几个大字,上面还有东莞人民法院的封条,外面一道防盗门孤零零地挂着锁子。透过那防盗门空隙可见,屋内家具早就被人搬挪一空,只剩下满地狼藉。

    有人逼债,逼到我家里来,张灵彦一定是走投无路才从医院搬走的。

    我着急见阿妹的喜悦化为悲痛,化为愤怒。

    这帮牲口,是不是以为我死在海上,化为鱼食,所以就欺负我可怜的老婆妹子?

    我坐在门口气的呼呼喘,喘完了冷静,明白过来,催债的不是别人,肯定是水哥。

    从前年我带着几十个保安落他面皮开始,他就在计划着要对付我了。先是勾引德叔打牌,输输赢赢几千块,慢慢变成几万块,德叔还花了八万给我买了套音响,我猜那个时候,德叔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

    直到后面,德叔收不住手,几万几万的赌,终于被他捏住软处。

    德叔要找六爷,必须通过水哥,由此可见,水哥跟六爷关系很近,当地最大的势力,就是六爷那一股。他们什么事都知道,就连酒店的收益分配,也是他们掌控。

    王所长问我要钱,我不给,他就没脾气。但是没过几天惠英红就通知我,如果有人断我抽水,就当不知道。

    可见,当地人在埋着多么深的一张网,我赚了多少钱,水哥心里清清楚楚,故而会让人问德叔要一千三百万,算起来,这些钱不正是我从酒店拿到的抽水吗?

    阿妹成植物人,他就销声匿迹,不敢冒头。

    我一死,立马就上法院告我,其手法不可谓不狠辣。

    我猜测,在海上的时候,他乘坐的那艘游轮并未走远,看到渔船起火回来过,只不过我的小艇当时随波逐流,没被他发现罢了。

    一桩桩,一幕幕的过往在我脑海里闪回,凝聚成恨。

 第三百五十一章 竖子成名

    瞎子阿婆死了,德叔死了,阿妹半死不活,我全部身家都没了,这一切,都是水哥的计划。

    他笑眯眯的,不动刀兵,就把我整的家破人亡,是真正的好手段,真正的老江湖。

    借刀杀人,一石三鸟,不过如此。

    我坐在家门口想了两个小时,才有了大概计划,当下不声张,先去外面买手机,以前的卡插进去,还能用,只是已经欠费,干脆扔掉不用,重新换新卡。

    可惜以前的手机,在海上下雨被水泡坏,再也无法开机,曾经的号码一个都没有了。

    我先给老家打电话,用普通话跟老妈交谈,问她周发在不在家。

    那头的老妈很生气,几乎是吼着说:问尼玛滴批!说了几遍人死了,还问你大滴壳子。

    我没对她说我活着回来了,只是悄悄地挂电话。心里已经清楚,在家人眼里,我已经死了。

    死了,应该有很多人伤心吧?

    好几个月没理发,我去了理发馆,把头发剪短,穿了时下流行的哈韩装,破洞牛仔裤,大号t恤装,戴了顶嘻哈帽,腰上缠了一圈白链子,比家里拴狗的链子细一些,脚上一双白波鞋,这套装备在街头叫嘻哈装,在工厂叫打工仔装。

    然后面上扣了大墨镜,去了樟木头。

    我在发廊街走了一圈,没人认出我,当然,我自己也没摘下眼镜让别人看。

    我去了丽湾百合酒吧,里面生意很好,气氛很爆,男男女女一起群魔乱舞,台下各色青年喝酒扯淡,白衣的服务生来回穿梭,还有长得跟鬼一样的神仙在我面前兜售咳嗽水,摇头丸。

    走去角落,阿忠三弟兄坐在哪里百无聊赖,腿脚乱抖,目光在人群里乱瞄,追随着各种丰臀肥乳。

    阿忠的目光划过我的脸庞,眼神瞬间凌厉,咧着嘴唇,口里吐出两个字:煞笔!

    酒吧里面戴墨镜,的确很煞笔。

    连阿忠他们都认不出我,不是说我的易容技术多好,而是他们都认为,我已经死了。

    我低头向外走,酒吧里的气氛忽然高涨,所有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阿忠几个迅速起身,跑去前面台子上,跟随一队白衣青年,维持秩序。

    高台顶上,灯光四射,激光快闪,一个圆形托盘从空中缓缓降下,上面一个长腿细腰大波翘臀的姑娘,上身蓝色露脐短制服,下身蓝色齐逼小短裤,穿着八厘米的高跟,头戴蓝色警察帽,出场就是一阵热舞,调动全场气氛,旁边dj节奏带起,仰天一声嘶吼!

    一道嘹亮的女高音就自四面八方袭来:我的热情!吼!好像一把火!哈!

    那是莎莎。

    她在热舞。

    却不是我曾经见过的民族舞,是真正的劲舞。

    台下所有宾客都为她欢呼,男人全部脱去上衣在手里摇,口里大喊白莎。

    至音乐最劲爆点,有年轻人跳上酒吧的桌子上尖叫,他目光热切,表情亢奋,手里拿着麦克风,对着台上莎莎一声喊:莎莎!

    台下一群精力旺盛的男人就一起大喊:靠!

    我看着那个起头的青年,觉得面熟,看了少许,认出来了,那是三基。

    三基如今的打扮变了,他留着小平头,还打了摩丝,头发犹如刺猬毛般根根竖起,脖子上挂着黄金链子,穿着高档运动t恤,腰间系着金利来,手腕上有三四千块的手表,笑容灿烂,肆意张扬。

    莎莎在台上热舞,偶尔对三基抛个媚眼,甩个飞吻,三基就欢喜的犹如电触,浑身打摆子。

    这还不是最劲爆点,随着音乐节奏变快,一首经典迪斯科野人狂响起,室内灯光瞬间黑暗,两边小门放出烟雾,一队莎莎同样着装打扮的蓝衣女警出现,在台上亮相,搔首弄姿,台下一班男人立即敲桌子,好多手去前面捞。那些个女警,各自被人瓜分,带去周围的台上。

    到底是丽丽经营的酒吧,陪酒小姐的出场方式都与众不同。

    陪酒小姐过后,更有许多其他着装的妹仔忽然出现,其中一个还在我耳边轻语,“帅哥,你想来一发吗?”

    我指着台上的莎莎,扭头问她:“那上面的妹仔多少钱?”

    妹仔闻言轻笑,“白莎啊,她不要钱。”

    “不要钱?”

    “对呀!”妹仔甜甜地道:“只要你的小伙伴有十八公分长五公分粗,她就免费陪你玩。”

    “这是什么规定?”我暗自思索,亚洲人种差异,能达到十五公分已经是超人,她还想要十八公分,恐怕只是借口吧。

    妹仔娇滴滴地看我,“哎,不要看她啦,不就是身材好一点,我也不差啊,你摸摸看,看我的心跳快不快。”

    一听到这话,我就知道这妹子是莎莎亲手调教的,跟她一个德行。当下也不再看,转身向外。

    出去酒吧,外面一辆警察缓缓驶过。

    我向东走,先去找个住处,稳定下来,再慢慢实施我的计划。

    ……

    水哥原名叫洪三水,和德叔同是潮州人,但他比德叔聪明太多,一样在香港混,水哥身上就没什么伤疤,甚至真正的战斗都没发生过几次。用行话说,德叔是打仔,水哥则属于师爷一类,也就是白纸扇,专门负责出谋划策。

    他设计吞掉我的钱,让我葬身海外,不显山不漏水,但外面人都怕他。尤其是几个月前六爷家里发生变故,两个儿子丢乌纱,子女逃跑海外,家产全部充公,六爷一口气上不来,一命呜呼,诺大的一个樟木头,竟然没了话事人。

    适时水哥横空出世,撑起大旗,打出了新江湖人士的旗号,迅速拉拢起一班弟兄。

    所谓新江湖,就是完全不同于老江湖的一种组织。老江湖人士遇到事情讲究和头酒,比兄弟,且有许多潜规则要遵守。

    新江湖则不同,遇到问题就上法庭,讲法律,讲证据,花钱让律师去办事,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短短几个月以来,法庭天天开,几乎每件案子都跟水哥有关,大都是别人欠他的钱没还,其中包括我,水哥将我告上法庭,讲我欠他八百万。让法院执行,要拿我的保安公司抵债。

    也幸好我早有准备,把房产、公司股份全部转让,让水哥没咬到肉。但其他人就没那么好运,据说几个月的官司下来,水哥的财产变大了十多倍,所涉猎的都是酒店,地产,运输行业。

    就连半山里面原本属于惠红英的股份,此刻也落到了水哥头上。

    一时间,洪三水这三个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风头无两。

    现在人家已经不是水哥,叫洪爷。

    这些情报是我在各个酒吧地下赌场里打听到的,毕竟,近来江湖上只有洪爷最轰动,以前的大龙,周发,那都是过去式了。

    另外,就是关于樟木头新晋第一打仔三基的崛起,江湖上也传的很神。

    据说昔日周发手下有八大金刚,都是雄霸一方的狠人,初次出道就把厚街某个治安队队长砸趴窝,让对方此后十年都不敢踏足樟木头半步。后来又跟随周发征战四方,最有名的就是盛世豪庭小区八大金刚勇杠十二金牌刀手。

    这件事江湖上有两个版本,老版的是说周发一人单挑十二英豪,当场砍死五个倒下八个,四个逃脱。新版的则是八大金刚早就在旁边埋伏,十二金牌刀手一出现就被八大金刚包了饺子。不过为了维护周发威名,八大金刚才将功劳放在周发身上。还有一说,讲的是周发背后有人保,所以这个案子只能周发抗,八大金刚若抗了,就要吃牢饭。

    新版传说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毕竟,一挑十二太过玄幻,九对十二比较合理。

    而八大金刚中最能打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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