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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等候千年-第7部分

小说: 等候千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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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东西真好吃。”他吃完了铁板烧、炒花枝羹、蚵仔煎以后,手上还拿着一盒状元糕,边走边吃。
  看到路旁有人卖耶子奶和麦苗汁,就把秦婉叫住,“等一下,秦婉,我要喝那个绿绿的东西。”
  “那是麦苗汁啦!你的胃会撑破的。”她怕等一下还要买胃散给他吃呢!
  “我要喝。”他像个小孩般坚持,她只好乖乖地去买了。
  “哇!有人在卖烤玉米耶!”秦婉好久没看到烤玉米的摊子了。
  “在美国,我有『五元六支』玉米呀!”宇轩一边满足的地喝着麦苗汁,一边说着。
  “什么是『五元六支』的玉米?”她不解地问。
  “就是很多颜色的玉米啊!”他俯视秦婉,很得意他会用成语。
  “『五元六支』?不是啦!是『五颜六色』啦!”她扑哧一声狂笑起来。
  “别笑了!除了『五颜六色』我还会两个成语呢!”
  他像想扳回劣势似的,赶紧补充道。
  “哦?哪两个?”她勉强忍住了笑。
  “一个是『酸甜苦辣』。”他很吃力地说着。
  “『酸甜苦辣』?那么我只剩一个了,”他沮丧地说着。
  “是什么呢?”
  “恭禧发财。”他得意地说着。秦婉不忍心再浇他冷水,只好赞许地点了点头。
  几个礼拜下来,宇轩的国语已有明显的进步,甚至会念绕口令,只是没人听得懂了。他的四声糟得可以,其实全部听起来都一样,只有第一声而已。随着他日益的进步,秦婉的国语明显地退步,与他朝夕相处的结果,受了他不良的传染,她的国语也变成了只有第一声。他现在已经会造句,因为他每天都要造些句子给她父亲看,而秦婉的工作就是监督他。
  “我说过了,不要写『共匪字』!”她看到他把“艳”写成“体”。用尺敲一下他的指头。
  “可是台湾的中文好难写喔!”
  她不理会他的抱怨,迳自把字擦掉,叫他重写。
  “凶巴巴的女人!”他低声骂道。
  “你说什么?”这是火山爆发的前兆,他赶紧乖乖的一笔一画地描好。
  “好了,再造下一句,『哪来里……』快点”
  稍后她看了他造的句子,忍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造这种句子? ”
  “『哪里来的这么多洋鬼子。』很顺啊!有什么不对吗?”他困惑地问。
  “你知道洋鬼子是什么吗?”
  “外国人的意思啊!你每次都这样叫我的。”他无辜地看着她。
  “不要写洋鬼子,那是不好的啦!”她赶紧帮他擦掉。万一被她爸爸看见,问起来就糟了。
  “原来你每次都在骂我!”他生气地说。
  “好啊!不要闹啊,快造下一个句,『谁叫他……』,会不会?要不要提示?”她爸也真是的,怎么每次都出这种不太有水准的题目?
  “这一句你爸一定喜欢。”他写完后,沾沾自喜地说。
  秦婉好奇的凑上去看。“他要结婚了,谁叫他那天喝那么多酒呢?”她念了出来,过了一会儿,才会意过来。“你们两个真是一样低级。”
  闹钟一响。秦婉马上张开眼睛,冲进浴室梳洗一番,然后跑到宇轩的房间叫他起床。这一个月来,她已爱上了叫他起床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早上一睁开眼睛,她就迫切地想见到他,和他打打闹闹、吵吵嘴都成了她最喜欢的例行公事,这感觉好像又回到了她五岁的时候。不见宇轩的人就嘟着嘴不高兴,也因为如此才会戏称是宇轩的小跟班。
  她猜想他还是和往常一样,裸着身体赖在床上。她开始想今天要用什么方法把他叫起来,昨天她是拔了他三根胸毛,他才被吵醒的。
  她像个小火车头似的冲进他的房间,嘴巴张成了“O”字型,他不仅己起床了,还衣衫完整地坐在床沿,手忙脚乱的折叠着他的衣服。
  “你在于什么?”她双手抱胸,像个母夜叉般问道。
  “猜不出来吗?整理东西搬家啊!”他慢条斯理地说着。
  “搬家?为什么要搬家啊!”她心虚地问。
  难道他真的受不了她的脾气吗?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脾气就特别大。其实在别人的印像中,她一直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子。
  “受人虐待还不走,难道要像只哈巴狗一样忍受吗?就算是狗,也还有『狗格』耶,何况我还是个人呢!”他咬紧牙根,暗自咬着嘴唇,一副委屈的小媳妇的样子,
  “哎呀!我哪有虐待你?”她不打自招地说着。
  “哎呀!我有说是你吗?”他故意模仿她的口气。
  “你会这样说,一定是指我嘛!”她又开始恼羞成怒了。
  “我哪敢!又不是吃了豹心熊胆!”他赶紧安抚她。
  “是『熊心豹胆』啦!不会用成语还爱用!”她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你到底是为什么要搬家呢?”
  “是达克的主意,我们在这里已经好一阵子了,不好意思再打扰你们,你父亲已帮我们找好房子了?”
  “为什么要租房子?你们还要待在台湾多久?”她的脸明显的垮下来。
  “不一定。”他模糊地答。
  “为什么?你不是哈佛博士班的候选人吗?你不是九月就要开学了吗?”
  “你的记忆力真好。”他一副投降的样子。“对,没错,我最晚九月初就会回去的。达克就不一定了。”
  她挺了挺肩,故意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喔!九月啊!你这个讨厌鬼越早回去越好。”
  “你要帮我整理行理吗?”他牵起她的手,温柔地问。
  她用力地甩开他的手。“才不要!”泪水已开始在她眼里堆积,
  “喂!小婉,我们只是搬到附近而已啊!我随时都会回来看你的,你也可以到我那里去玩,对不对?”
  她真讨厌他一副看穿她心事的样子,口是心非地说着:“才不要,你请我,我才去,否则一个女生不请自来地到男生家去,多没面子,!”
  “好,好,我以后天天请你去,好不好?”他轻轻地捏了捏她粉嫩的颊,“去做什么?洗衣服、烧饭吗?那我不就像是你请的欧巴桑?”她故意找碴地说。
  “世界上没有这么漂亮的欧巴桑的。你不要担心,衣服我自己洗,如果你来了,我就煮饭给你吃,好不好?”
  “你煮的饭能吃吗?”她的表情软化了下来。
  “喔!当然啊!”他夸张地捂着胸口,仿佛她的话刺伤了他似的。“好了,现在我们一起整理东西,好不好?”
  虽然她有一种中了他的圈套的感觉,她还是心甘情愿地点了点头。
  秦婉从超级市场买菜回来,手上抱着大包小包的,好不容易空出一只手来按电铃,等了一会儿,却没人来应门,心里不禁嘀咕着:死宇轩不知又跑哪里去了。
  只好从皮包里拿出宇轩给的钥匙。
  她把买来的东西放到厨房里,看看表,嗯,才四点多,离吃饭时间还有一段时间,再看看客厅凌乱的样子,就决定先把客厅整理好,再煮饭吧!
  她先把桌上那一堆凌乱的报纸、杂志折叠放好,忽然看到一本PlayBoy(花花公子),忍不住摇摇头,骂了声:“恶心!”也不知道是达克还是宇轩所“收藏”的,如果是宇轩买的,等下绝不放过他。
  她看了看冶艳的封面女郎,啧啧啧:“死不要脸的东西,还买英文版的。”却耐不住好奇心,先摇头晃脑地查看一下四周有没有人,确定没人后,才小心翼翼地偷翻看。一看之下忍不住傻了眼,,这些女生穿得未免太少了吧!
  “阿弥陀佛!真是伤风败俗!”她在心里默念着,却还是一面一面翻下去,看得她脸红心跳。那些外国女生未免发育得太好了!
  “铃……”室内忽然响起铃声,她吓了一跳,手上那本杂志现在正如烫手的山芋。慌乱中,她赶紧把它放在沙发垫下。惊魂未定的她,过了一会儿才发现原来是电话铃声,她赶紧十万火急地去接。
  她喘了一口气。“喂,请问找哪位?”对方一听到她的声音却挂断了,秦婉不禁纳闷地想着:是打错电话?还是有人恶作剧?
  她作贼心虚地不再去碰那本杂志,拿了吸尘器开始吸地毯。
  整理好客厅,顺手又帮宇轩和达克收拾好了房间。
  宇轩的习惯真不好,她帮他洗好的衣服也不整理一下,顺手就丢在床尾和脏衣服放在一起,这下可好了,也不知哪件是干净的,哪件是脏的。秦婉只好一件一件拿起来闻,有汗臭的就丢在一旁,干净的就帮他收进衣橱里。
  她心里不禁犯嘀咕。“还说不忍心让我当欧桑巴,现在买菜、煮饭、洗衣服、打扫房子哪一样缺了?而且还是个免付工钱的全职欧巴桑呢!”她想来心里真是有气,但还是抱了一整叠的脏衣服去洗。
  她走到一半,宇轩的一支臭袜子掉了下去,正好掉到房门紧闭的主卧室前。她弯下腰去把袜子捡起来,忽然一阵浓厚的药水味扑鼻而来,害她硬生生地打了一个喷嚏。这间主卧室一直让她感觉怪怪的,达克和宇轩他们两人好端端地放着主卧室不住,去挤另两间窄窄小小的卧室就够令人觉得好奇了,他们还千叮咛万交代地不准她走近这间主卧室,其中一定暗藏了什玄机。
  那刺鼻的药水味闻起来象是阿摩尼亚的味道,也很象是浸泡尸体用的福马林,令她不禁心生怀疑。一些恐怖电影中的情节不禁一幕幕地闪过脑海,令她在大热天里也起了一股寒气。刚刚那一个莫名的电话又袭上她原本就不安的心头。难道这其中有什么关系吗?
  达克为什么睽违了台湾十几年后,再度踏上此地?
  宇轩真的是来台湾度假和学中文吗?
  他们好端端地住在她家,为什么达克坚持要搬出来?
  她父亲非但不反对,还积极的帮他们找房子,一反平常好客的态度,难道她父亲也知道什么内幕吗?
  他们为什么视这间主卧室为禁地,严禁她出入?
  房间内传出来的怪味又是什么?
  那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又是怎么回事?
  忽然,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把沉思中的秦婉狠狠的吓了一跳。作响的电话铃声,充斥在只有她一人的室内,显得特别的刺耳,秦婉还在犹豫要不要接时,电话声黯然岑寂了下去。她缓缓地松了一口气,却又暗骂自己太胆小!说不定是宇轩或达克打回来的。
  在懊悔之际,电话铃三度响了起来,她赶紧把脏衣服放在沙发上,跑去接电话。“喂!请问找哪一位?”
  同样地,一听到她的声音,对方又挂掉了电话。秦婉赶紧挂掉电话,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她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第六感,背脊一阵凉凉的,那间主人卧室内到底藏了什么玄机呢?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达克和宇轩这次来台,动机一定不单纯。他们一定秘密地在进行某事,而她父亲一定也详知内情,或许说不定也是主事者之一,只是他们为什么都一致地隐瞒她呢?
  想到此,她更想知道那间主卧室里到底藏了什么秘密,那间卧室就象潘朵拉的盒子一样神密,而不幸的是,她也象潘朵拉一样好奇,不管怎样,她下定决心要偷偷发掘这个秘密。
  下定决心后,她站在离房门十步之遥的地方,快速往房门冲过去,想借助身体的爆发力撞开门。砰地声,她跌入房里。
  “哎呀!好痛喔!”她揉了揉先着地的右臂,没想到这么容易就闯进来了。她站起来检查了一下门锁,发现锁是锁上了,门却没带上。一定是达克叔叔,只有他才会这么粗心。
  一进门,她就被刺鼻的药水味呛得连打数个喷嚏,赶紧用手捂住鼻子和嘴巴。这间主卧室被改得根本看不出本来曾经是卧房,这里现在显然已变成达克和他们的实验室了。
  她从小就知道达克叔叔是个“科学怪人”,喜欢做些奇怪的研究,被视为科学界的异类,后来更因为某项鲜为人知的研究被科学界除了名,从此被冠上“疯子达克”之名。没想到来台湾之后,他还是放不下他的实验。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达克叔叔究竟在做些什么实验呢?实验室里充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罐。罐内装些看似动物标本的尸体,只是这些动物尸体并不像寻常装饰用的标本一样,个个活灵活现的,而是全闭上了眼睛,好像只是睡觉了一样。
  那刺鼻的药水味好像就是从水槽那边传过来的,她鼓起勇气,缓缓往水槽走过去,低头往槽内一看,一阵恶心的感觉在胃里翻搅着,快速地涌上喉咙,她忍不住干呕了几下。
  槽内全是用福马林浸泡的动物尸体,也许因为夏天的关系,尸体容易腐败,这些尸体一时来不及处理掉,才用福马林浸泡着。
  忽然,有一只大手用力地紧捂住她的嘴巴,—手搂住她的肩和身体。来人紧贴在她身后,让她动弹不得。室内的窗户全被封了起来,显得阴森森的,加上那些尸体,使得房间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她努力想挣脱陌生人的挟持,嘴巴发出咿咿唔唔的求救声。
  “你在这里干什么?”低沉的嗓音靠在她的耳后,喃喃地响起。她一听,认出了是宇轩的声音,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她恶作剧地伸出灵活的小舌头轻添一下他厚实的手掌。他象是被火烫着了似的,赶紧缩回手,在黑暗中低咒了一声。
  她一挣脱了束缚,就生气地转身面向他,却被他的怒气吓了一跳。虽然在黑暗中她看不清楚现在的表情,但他脸上的线条十分僵硬。
  “我问你进来这里做什么?”他用力箝紧她的双肩。
  他捉得那么紧,她想她明天一定会瘀青了。
  他为什么反应这么恐怖,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的样子,秦婉害怕地想着,
  “我只是想进来打扫一下啊!”她随便地扯了个谎。
  “我不是说过,不准进这间房的吗?”他再次警告,“你又是怎么进来的?”他充满警戒地问。
  “房门没锁好我就进来了。”她照实地答,害怕更触怒他。
  他听出了她声音里的颤抖,不忍心再斥责她,表情也软化了下来。“小婉,这里的事,你了解得越少越好,知道吗?”她不懂为什么,但看他一副忧虑的样子,她只好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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